、供电电路 〈一)交流供电回路 1、一级负荷:双电源供电(P26图2-12) 2、二级负荷:双回路供电(P26图2-13) 〈二〉直流供电回路 采用直流蓄电池备用电源 三、消防系统备用蓄电池 〈1〉蓄电池应能自动充电。充电电压应高于额定电压10%左右。 〈2〉蓄电池应设有防止过充电设备。 〈3〉蓄电池应设有自动与手动且易于稳定地进行均等充电的装置。 〈4〉蓄电池输出线供电回路应设开关及过电流保护装置。 〈5〉蓄电池输出的电压及电流应设电压表及电流表进行监视。 四、消防系统供电 (一)基本原则 1、供电应能保证连续不间断工作。 2、主、备供电电源,供电方式均应按我国消防法规规定设计 备用电源容量要足够。 4、消防系统中供电系统布线应满足有关规范、规定。 5、主要电源应能够保证在极短时间内完成可靠的切换启动。 (二)供电要求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有主电源和直流备用电源。火灾自动报警系
21 二、供电电路 〈一〉交流供电回路 1、一级负荷:双电源供电(P26 图2-12) 2、二级负荷:双回路供电(P26 图2-13) 〈二〉直流供电回路 采用直流蓄电池备用电源 三、消防系统备用蓄电池 〈1〉蓄电池应能自动充电。充电电压应高于额定电压10%左右。 〈2〉蓄电池应设有防止过充电设备。 〈3〉蓄电池应设有自动与手动且易于稳定地进行均等充电的装置。 〈4〉蓄电池输出线供电回路应设开关及过电流保护装置。 〈5〉蓄电池输出的电压及电流应设电压表及电流表进行监视。 四、消防系统供电 (一)基本原则 1、供电应能保证连续不间断工作。 2、主、备供电电源,供电方式均应按我国消防法规规定设计。 3、备用电源容量要足够。 4、消防系统中供电系统布线应满足有关规范、规定。 5、主要电源应能够保证在极短时间内完成可靠的切换启动。 (二)供电要求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有主电源和直流备用电源。火灾自动报警系
统的主电源应采用消防电源,直流备用电源宜采用火灾报警控制器 专用蓄电池。当直流电源釆用消防系统集中设置的蓄电池时,火灾 报警控制器应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并能保证消防系统处于最大负 荷状态下不影响报警控制器的正常工作。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CRT显示器,消防通讯设备、计算机管理 系统、火灾广播等的交流电源应由UPS装置供电。其容量应按火 灾报警器在监视状态下工作24小时后,再加上同时有两个分路报 火警30分钟用电量之和来计算。 3、消防用电的自备应急发电设备,应设有自动起动装置,并能在15S 内供电,当由市电转换到柴油发电机电源时,自动装置应执行先停 后送程序,并应保证一定时间间隔 4、消防用电设备的两个电源或两回线路,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自动 切换。在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民用建筑工程中,消防用电设备的两个 独立电源(或两回线路),宜在下列场所的配电箱处自动切换: (1)消防控制室。 (2)消防水泵房。 (3)消防电梯机房。 (4)防排烟设备机房。 (4)火灾应急照明配电箱。 (5)各楼层消防配电箱。 5、对于火灾应急照明、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火灾报警控制器等设施
22 统的主电源应采用消防电源,直流备用电源宜采用火灾报警控制器 专用蓄电池。当直流电源采用消防系统集中设置的蓄电池时,火灾 报警控制器应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并能保证消防系统处于最大负 荷状态下不影响报警控制器的正常工作。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CRT 显示器,消防通讯设备、计算机管理 系统、火灾广播等的交流电源应由UPS 装置供电。其容量应按火 灾报警器在监视状态下工作24 小时后,再加上同时有两个分路报 火警 30 分钟用电量之和来计算。 3、消防用电的自备应急发电设备,应设有自动起动装置,并能在15S 内供电,当由市电转换到柴油发电机电源时,自动装置应执行先停 后送程序,并应保证一定时间间隔。 4、消防用电设备的两个电源或两回线路,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自动 切换。在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民用建筑工程中,消防用电设备的两个 独立电源(或两回线路),宜在下列场所的配电箱处自动切换: (1)消防控制室。 (2)消防水泵房。 (3)消防电梯机房。 (4)防排烟设备机房。 (4)火灾应急照明配电箱。 (5)各楼层消防配电箱。 5、对于火灾应急照明、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火灾报警控制器等设施
若采用分散供电时,在各层(或最多不超过3~4层)应设置专用 消防配电箱 6、对容量较大或较集中的消防用电设施(如消防电梯、消防水泵等) 应自配电室采用放射式供电。 7、消防联动控制装置的直流操作电源电压,应采用24V。 8、消防用电设备的电源不应装设漏电保护开关。 五、消防系统接地 〈一〉工作接地 概念:指系统中各设备的信号接地或逻辑接地。 2、要求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专用的接地端子板。接地 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A.采用专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9 B.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9。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专用接地线,由消防控制室接地端子板 引至接地极。专用接地干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其芯线截面积不应小 于25mm2。专用接地干线宜穿硬质塑料管埋设至接地极。 〈3〉由消控中心接地端子板引至各消防设备装置的专用接地线,应选 用铜芯绝缘导线、线芯截面不应小于4mm2。 〈二〉保护接地 1、概念:指采用PE线及等电位工作环境
23 若采用分散供电时,在各层(或最多不超过3~4 层)应设置专用 消防配电箱。 6、对容量较大或较集中的消防用电设施(如消防电梯、消防水泵等) 应自配电室采用放射式供电。 7、消防联动控制装置的直流操作电源电压,应采用24V。 8、消防用电设备的电源不应装设漏电保护开关。 五、消防系统接地 〈一〉工作接地 1、概念:指系统中各设备的信号接地或逻辑接地。 2、要求: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专用的接地端子板。接地 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采用专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 B. 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Ω。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专用接地干线,由消防控制室接地端子板 引至接地极。专用接地干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其芯线截面积不应小 于 25mm2。专用接地干线宜穿硬质塑料管埋设至接地极。 〈3〉由消控中心接地端子板引至各消防设备装置的专用接地线,应选 用铜芯绝缘导线、线芯截面不应小于4mm2。 〈二〉保护接地 1、概念:指采用PE线及等电位工作环境
2、要求:消防电子设备凡采用交流供电时,设备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 等应作保护接地,接地线应与电气保护接地干线(PE线)相连接。 第五节建筑消防系统布线 般规定 1、消防系统传输线路(包括所有消防设备及装置之间的信号传输线及 连接线)均应釆用铜芯绝缘导线或铜芯电缆,其电压等级不应低于 250V。 2、消防系统的专用供电线路,应采用耐压不低于交流500V的铜芯电 线或铜芯电缆。其导线截面的选择应适当放宽,一般可加大一级。 3、消防系统传输线路的线芯截面应满足以下机械强度的要求 〈1〉穿管敷设的绝缘导线,截面积应大于或等于10mm 〈2〉线槽内敷设的绝缘导线,其截面积应大于或等于0.75mm2 〈3〉多芯导线应大于或等于0.5mm 4、绝缘导线或电缆穿管敷设时,所占总面积不应超过管内截面积的4 0%,穿于线槽的绝缘导线或电缆总面积不应大于线槽截面积的6 0%。 、室内布线要求: 〉基本原则 1、布线正确,满足设计要求,保证建筑消防系统在正常监控状态及火 灾状态时的正常工作。 2、系统布线釆取必要的防火耐热措施,有较强的抵御火灾能力,即使
24 2、要求:消防电子设备凡采用交流供电时,设备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 等应作保护接地,接地线应与电气保护接地干线(PE线)相连接。 第五节 建筑消防系统布线 一、一般规定 1、消防系统传输线路(包括所有消防设备及装置之间的信号传输线及 连接线)均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或铜芯电缆,其电压等级不应低于 250V。 2、消防系统的专用供电线路,应采用耐压不低于交流500V 的铜芯电 线或铜芯电缆。其导线截面的选择应适当放宽,一般可加大一级。 3、消防系统传输线路的线芯截面应满足以下机械强度的要求 〈1〉穿管敷设的绝缘导线,截面积应大于或等于1.0mm2 〈2〉线槽内敷设的绝缘导线,其截面积应大于或等于0.75 mm2 〈3〉多芯导线应大于或等于0.5 mm2 4、绝缘导线或电缆穿管敷设时,所占总面积不应超过管内截面积的4 0%,穿于线槽的绝缘导线或电缆总面积不应大于线槽截面积的6 0%。 二、室内布线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布线正确,满足设计要求,保证建筑消防系统在正常监控状态及火 灾状态时的正常工作。 2、系统布线采取必要的防火耐热措施,有较强的抵御火灾能力,即使
在火灾十分严重的情况下,仍能保证消防系统安全可靠的工作 〈二)布线要求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传输线路采用绝缘导线时,应采取穿金属管、阻 燃型硬质塑料管或封闭式线槽保护方式布线。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网络不应与其它系统的传输网络合用。 3、不同系统、不同电压、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于同一·根管内或 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4、横向敷设的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如采用穿管布线时,不同防火分区 的线路不应穿入同根管内,但探测器报警线路若采用总线制布线时可 不受此限制。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用的电缆竖井(一般与弱电竖井共用),宜与强 电线路的电缆竖井分别设置。如受条件限制必须合用时,弱电与强电线 路应分别布置在竖井的两侧。 6、火灾探测器的传输线路应选择不同颜色的绝缘导线,同一工程中相 同线别的绝缘导线颜色要致,接线端子要设不同标号。 〈三〉室内布线的耐火耐热措施 、耐火、耐热配线定义 (1)耐火配线:是指由于火的作用火灾温升曲线达到840℃时,使线 路在30分钟内仍可靠供电的配线方式 (2)耐热配线:是指由于火的作用火灾温升曲线达到380℃时,使线 路在15分钟内仍能可靠供电的配线方式
25 在火灾十分严重的情况下,仍能保证消防系统安全可靠的工作。 〈二〉布线要求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传输线路采用绝缘导线时,应采取穿金属管、阻 燃型硬质塑料管或封闭式线槽保护方式布线。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网络不应与其它系统的传输网络合用。 3、不同系统、不同电压、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于同一根管内或 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4、横向敷设的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如采用穿管布线时,不同防火分区 的线路不应穿入同一根管内,但探测器报警线路若采用总线制布线时可 不受此限制。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用的电缆竖井(一般与弱电竖井共用),宜与强 电线路的电缆竖井分别设置。如受条件限制必须合用时,弱电与强电线 路应分别布置在竖井的两侧。 6、火灾探测器的传输线路应选择不同颜色的绝缘导线,同一工程中相 同线别的绝缘导线颜色要一致,接线端子要设不同标号。 〈三〉室内布线的耐火耐热措施 1、耐火、耐热配线定义 (1)耐火配线:是指由于火的作用火灾温升曲线达到840℃时,使线 路在 30 分钟内仍可靠供电的配线方式。 (2)耐热配线:是指由于火的作用火灾温升曲线达到380℃时,使线 路在 15 分钟内仍能可靠供电的配线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