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 境、生态环境等) 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见表6: 表6建设项目环境功能属性一览表 编号项目 类别 深圳河水体功能为景观用水,地表水水质执行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V 水环境功能区类水质标准,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接入滨河污水 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深圳河。 根据深府[208]98号《关于调整深圳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 2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的通知》,项目所在区域空气环境功能区划分为二类 区域,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 标准。 根据深府[2008]99号文件《关于调整深圳市环境噪声标准 适用区划分的通知》,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属2 声环境功能区 类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的2类标准。 是否属于城镇污水处 理厂集污范围 是,属于滨河污水处理厂处理范围 5是否属于深圳市基本 生态控制线范围内 是否水源保护区 否 7土地利用规划性质 居住用地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位于桂园街道,所属流域为深圳河流域。本报告引用《深圳市2016年环境质量报 告书》中水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进行评价。其监测结果如下: 表72015年深圳市深圳河全河段水质监测结果 单位:mg/L(pH无量纲,大肠菌群:个/L) 断面p做溶解高锰酸化学需/生化 阴离子 名称 氧|盐指数氧量氧氨氮总磷表面活粪大肠菌 性剂 深圳河全 7243635.6422.16046606190.073690000 河段 地表水Y6-9 ≤15s40≤102.004 0.3 4万
9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 境、生态环境等) 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见表 6: 表 6 建设项目环境功能属性一览表 编 号 项 目 类 别 1 水环境功能区 深圳河水体功能为景观用水,地表水水质执行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 类水质标准,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接入滨河污水 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深圳河。 2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 根据深府[2008]98 号《关于调整深圳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 区划分的通知》,项目所在区域空气环境功能区划分为二类 区域,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 标准。 3 声环境功能区 根据深府[2008]99 号文件《关于调整深圳市环境噪声标准 适用区划分的通知》,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属 2 类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的 2 类标准。 4 是否属于城镇污水处 理厂集污范围 是,属于滨河污水处理厂处理范围 5 是否属于深圳市基本 生态控制线范围内 否 6 是否水源保护区 否 7 土地利用规划性质 居住用地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位于桂园街道,所属流域为深圳河流域。本报告引用《深圳市 2016 年环境质量报 告书》中水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进行评价。其监测结果如下: 表7 2015 年深圳市深圳河全河段水质监测结果 单位:mg/L(pH 无量纲,大肠菌群:个/L) 断面 名称 pH值 溶解 氧 高锰酸 盐指数 化学需 氧量 生化 需氧 量 氨氮 总磷 阴离子 表面活 性剂 粪大肠菌 群 深圳河全 河段 7.24 3.63 5.64 22.1 6.0 4.66 0.619 0.073 690000 地表水V 类标准 6~9 ≥2 ≤15 ≤40 ≤10 ≤2.0 ≤0.4 ≤0.3 ≤4万
指数 0.130.820.380550601.33155024 注:监测水温为24.3℃ 由上表数据可知:2016年深圳河全河段监测因子pH值、溶解氧、高锰酸钾指数、化 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Ⅴ类标准要求。氨氮、总磷、粪大肠杄菌群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ⅴ类标准要求,主要受周边生活污水、工业企业废水的影响 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本报告选取《深圳市2016年环境质量报告书》中2016年洪湖自动监测点的监测数据, 数据如下表所示: 表82015年洪湖监测点空气监测统计结果 单位:ugm3 全年平均值 监测点 O2 可吸入颗粒物 细颗粒物 洪湖 二级标准 标准指数 l.1 0.9 由上表可知,洪湖监测点SO、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浓度年均值均满足《环境 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NO2浓度年均值超出国家二级标准。 主要受交通源与工业源的影响 3、声环境质量现状 为了解项目所在地及项目厂界声环境质量现状,本次环评于2018年5月17日上午 10点至11点在项目所在建筑东南西北厂界1米处各设一个监测点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结 果统计见下表。 表9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值单位:[dB(A 测点位置 昼间 项目东面厂界1米处57.5 项目南面厂界1米处583 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项目西面厂界1米处582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项目北面厂界1米处583 从监测结果来看,项目选址区周围昼间环境噪声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说明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10
10 标准 指数 0.13 0.82 0.38 0.55 0.60 1.33 1.55 0.24 -- 注:监测水温为24.3℃。 由上表数据可知:2016年深圳河全河段监测因子pH值、溶解氧、高锰酸钾指数、化 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V类标准要求。氨氮、总磷、粪大肠杆菌群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V类标准要求,主要受周边生活污水、工业企业废水的影响。 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本报告选取《深圳市2016年环境质量报告书》中2016年洪湖自动监测点的监测数据, 数据如下表所示: 表 8 2015 年洪湖监测点空气监测统计结果 单位:μg/m3 监测点 全年平均值 SO2 NO2 可吸入颗粒物 细颗粒物 洪湖 5 44 52 31 二级标准 60 40 70 35 标准指数 0.08 1.1 0.74 0.9 由上表可知,洪湖监测点 SO2、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浓度年均值均满足《环境 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NO2 浓度年均值超出国家二级标准。 主要受交通源与工业源的影响。 3、声环境质量现状 为了解项目所在地及项目厂界声环境质量现状,本次环评于 2018 年 5 月 17 日上午 10 点至 11 点在项目所在建筑东南西北厂界 1 米处各设一个监测点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结 果统计见下表。 表 9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值 单位:[dB(A)] 测点位置 昼间 备 注 项目东面厂界 1 米处 57.5 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2 类标准, 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项目南面厂界 1 米处 58.3 项目西面厂界 1 米处 58.2 项目北面厂界 1 米处 58.3 从监测结果来看,项目选址区周围昼间环境噪声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 2 类标准,说明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环境敏感点及环境保护目标 1、水环境 保护流域内的水环境质量,确保项目排放的污水不成为区域内危害水环境的污染源 不对项目附近的河流产生影响。 2、大气环境 保护该区空气质量,使其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3、声环境 保护该区声环境质量,使其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表10主要的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保护目标最近距离方位规模环境保护目标 般景观用水区,执行《地 水环境 布吉河 (深圳河支流)约265米东面 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的V类标 西面居民楼、北 大气环境面居民楼、南面 楼上及北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居民楼及楼上 南西 (GB3095-2012)的二级标 居民楼 西面居民楼、北 面居民楼、南面 《声环境质量标准》 声环境居民楼及楼上 楼上及北 南西 (GB3096-2008)中的2类 居民楼 标准 态环境 项目不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
11 环境敏感点及环境保护目标: 1、水环境 保护流域内的水环境质量,确保项目排放的污水不成为区域内危害水环境的污染源, 不对项目附近的河流产生影响。 2、大气环境 保护该区空气质量,使其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中的二级标准。 3、声环境 保护该区声环境质量,使其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 表 10 主要的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保护目标 最近距离 方位 规模 环境保护目标 水环境 布吉河 (深圳河支流) 约 265 米 东面 —— 一般景观用水区,执行《地 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的Ⅴ类标 准 大气环境 西面居民楼、北 面居民楼、南面 居民楼及楼上 居民楼 —— 楼上及北 南西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的二级标 准 声环境 西面居民楼、北 面居民楼、南面 居民楼及楼上 居民楼 —— 楼上及北 南西 —— 《 声 环 境 质 量 标准》 (GB3096-2008)中的 2 类 标准 生态环境 项目不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
评价适用标准 Ⅰ、项目所在地属深圳河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的Ⅴ类标准 2、项目所在区域空气环境功能区划分为二类区域,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3、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属2类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昼间”指7:00~23:00时;“夜间”指23:00~7:00时。 表11项目环境质量标准一览表 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 要素 标准 类别 评价标准限值 时段 TSP PM|PM2sSO2|NO 年平均20070356040 二级 大气》(30952012(单位 g/m)p4小时平均3001507515080 1小时平均/ 500200 《地表水环境质量 CODCr BODsTP NHaN 地表水 标准》 H除外) (GB3838-2002) V类 声环(点环境质量标[单位:d( 昼间 隹》(GB30962008 2类 60 50
12 评价适用标准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1、项目所在地属深圳河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的Ⅴ类标准。 2、项目所在区域空气环境功能区划分为二类区域,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中的二级标准。 3、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属 2 类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的 2 类标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昼间” 指 7:00~23:00 时;“夜间”指 23:00~7:00 时。 表 11 项目环境质量标准一览表 环境 要素 标准 类别 评价标准限值 大气 《环境空气质量标 准》(GB3095-2012) 二级 (单位: μg/m3) 时段 TSP PM10 PM2.5 SO2 NO2 年平均 200 70 35 60 40 24 小时平均 300 150 75 150 80 1 小时平均 / / / 500 200 地表水 《地表水环境质量 标准》 (GB3838-2002) [单位:mg/L (pH 除外)] CODCr BOD5 TP NH3-N PH Ⅴ类 40 10 0.4 2.0 声环境 《声环境质量标 准》(GB3096-2008) [单位:dB(A)] 昼间 夜间 2 类 60 50
1、项目属滨河污水处理厂集污范围,员工产生的餐饮废水和生活污水可纳入滨河污 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 2001)标准中的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2、项目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及中共 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际化城市环境建设近期重点工 作责任分工方案》和《国际化城市环境建设中长期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2015年底前,餐饮业油烟净化设备安装率达到100%,油烟净化设备最低去除效率达 到90%,餐饮业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控制在1.0mg/m3。 3、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 类标准。 4、项目固体废物管理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广东 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厨余垃圾管理按《深圳市餐厨垃圾 污染物排放标准 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第172号令)的要求执行。 表12项目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一览表 污水排放标准 CODer| BODsSS动植物油|NHyN单位 废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 水物排放限值》(DB4426 00 300 400 2001)第二时段的三级 标准 污基准灶对应灶对应排气罩灶最高允|净化设施 《饮食业油烟排放染头数头总功面总投影面积许排放 染 标准(试行)》物(个) 度/低去除 效率(% 物 (GBl8483-2001) 放气《国际化城市环境人≥6≥10 排废 6.6 2.0 85 设近期重点工作责任 准 分工方案》和《国际化油 城市环境建设中长期烟 10 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 标 噪《社会生活环境噪准 昼间 夜间 单位 声排放标准》 声(G:2320类 dB(A)
13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1、项目属滨河污水处理厂集污范围,员工产生的餐饮废水和生活污水可纳入滨河污 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 -2001)标准中的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2、项目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及中共 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际化城市环境建设近期重点工 作责任分工方案》和《国际化城市环境建设中长期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2015 年底前,餐饮业油烟净化设备安装率达到 100%,油烟净化设备最低去除效率达 到 90%,餐饮业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控制在 1.0mg/m3。 3、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 4、项目固体废物管理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广东 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厨余垃圾管理按《深圳市餐厨垃圾 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第 172 号令)的要求执行。 表 12 项目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一览表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废 水 污水排放标准 CODcr BOD5 SS 动植物油 NH3-N 单位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 物排放限值》(DB44/26 -2001)第二时段的三级 标准 500 300 400 100 —— mg/L 废 气 《饮食业油烟排放 标准(试行)》 (GB18483-2001) 污 染 物 基准灶 头数 (个) 对应灶 头总功 率 对应排气罩灶 面总投影面积 m 2 最高允 许排放 浓度 mg/m3 净化设施 最低去除 效率(%) 油 烟 ≥6 ≥10 ≥6.6 2.0 85 《国际化城市环境建 设近期重点工作责任 分工方案》和《国际化 城市环境建设中长期 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 案》 油 烟 —— —— —— 1.0 —— 噪 声 《社会生活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 (GB22337-2008) 标 准 昼间 夜间 单位 2 类 60 50 d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