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危机可能造成的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有多种 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保护公民、组 织权益的措施。 第六十七条国家健全国家安全危机的信息报告和发 布机制。 国家安全危机事件发生后,履行国家安全危机管控 职责的有关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准确、及时报告,并依法 将有关国家安全危机事件发生、发展、管控处置及善后情 况统一向社会发布。 第六十八条国家安全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 后,应当及时解除管控处置措施,做好善后工作。 第五章【 国家安全保障 第六十九条国家健全国家安全保障体系,增强维护 国家安全的能力。 第七十条国家健全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推动国 家安全法治建设。 第七十一条国家加大对国家安全各项建设的投入, 保障国家安全工作所需经费和装备。 第七十二条承担国家安全战略物资储备任务的单 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国家安全物资进行收 储、保管和维护,定期调整更换,保证储备物资的使用效 能和安全。 015
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危机可能造成的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有多种 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保护公民、组 织权益的措施。 第六十七条 国家健全国家安全危机的信息报告和发 布机制。 国家安全危机事件发生后,履行国家安全危机管控 职责的有关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准确、及时报告,并依法 将有关国家安全危机事件发生、发展、管控处置及善后情 况统一向社会发布。 第六十八条 国家安全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 后,应当及时解除管控处置措施,做好善后工作。 第五章 国家安全保障 第六十九条 国家健全国家安全保障体系,增强维护 国家安全的能力。 第七十条 国家健全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推动国 家安全法治建设。 第七十一条 国家加大对国家安全各项建设的投入, 保障国家安全工作所需经费和装备。 第七十二条 承担国家安全战略物资储备任务的单 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国家安全物资进行收 储、保管和维护,定期调整更换,保证储备物资的使用效 能和安全
第七十三条鼓励国家安全领域科技创新,发挥科技 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作用。 第七十四条国家采取必要措施,招录、培养和管理 国家安全工作专门人才和特殊人才。 根据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的需要,国家依法保护有关 机关专门从事国家安全工作人员的身份和合法权益,加大 人身保护和安置保障力度。 第七十五条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有关军事机 关开展国家安全专门工作,可以依法采取必要手段和方式, 有关部门和地方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提供支持和配合。 第七十六条国家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 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 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 民国家安全意识。 第六章 公民、组织的义务和权利 第七十七条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 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016
016 第七十三条 鼓励国家安全领域科技创新,发挥科技 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作用。 第七十四条 国家采取必要措施,招录、培养和管理 国家安全工作专门人才和特殊人才。 根据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的需要,国家依法保护有关 机关专门从事国家安全工作人员的身份和合法权益,加大 人身保护和安置保障力度。 第七十五条 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有关军事机 关开展国家安全专门工作,可以依法采取必要手段和方式, 有关部门和地方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提供支持和配合。 第七十六条 国家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 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 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 民国家安全意识。 第六章 公民、组织的义务和权利 第七十七条 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 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 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 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第七十八条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 社会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 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第七十九条企业事业组织根据国家安全工作的要 求,应当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关安全措施。 第八十条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 为受法律保护。 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 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 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 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第八十一条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 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 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第八十二条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 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 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 利。 017
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 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 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第七十八条 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 社会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 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第七十九条 企业事业组织根据国家安全工作的要 求,应当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关安全措施。 第八十条 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 为受法律保护。 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 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 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 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第八十一条 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 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 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第八十二条 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 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 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 利
■屋■ 第八十三条在国家安全工作中,需要采取限制公民 权利和自由的特别措施时,应当依法进行,并以维护国家 安全的实际需要为限度。 第七章 附则 第八十四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018
018 第八十三条 在国家安全工作中,需要采取限制公民 权利和自由的特别措施时,应当依法进行,并以维护国家 安全的实际需要为限度。 第七章 附则 第八十四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主席令 ~第二十八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0年4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 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 法》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十+++++++++++ ++++++++++++++++ ++十+十+++++十+++++ ++++++++++++++++ ++++十+++++十+++++ +++++++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10年4月29日 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主席令 ~ 第二十八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0 年 4 月 29 日修订通过,现将修 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 法》公布,自 2010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10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