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民法总论》课程教学资源(文献资料)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王立芳)

广西女子陈某以愿意嫁给简某为条件,要求简某购买一套房产,并将房屋所有权证登 记为双方共有。后来两人分手后,陈某却不愿搬出这套房屋。广西南宁市青秀法院日前审结 了这起因恋爱分手而导致的纠纷案,判令陈某返还原告房屋,并搬出该房屋。 2003年9月,陈某与简某经人介绍认识,恋爱期间陈某表示愿意嫁给简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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