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其他主管部门利益的干扰1.7.4有害千扰harmfulinterference危害无线电导航或其他安全业务的正常运行,或严重地损害、阻碍、或一再阻断按规定正常开展的无线电通信业务的干扰。1.7.5射频保护比(R.F)protectionratio(R.F.)为使接收机输出端的有用信号达到规定的接收质量,在规定的条件下所确定的接收机输入端的有用信号与无用信号的最小比值。1.7.6协调区coordinationarea在与地面电合共用相同频率的地球站周围或与接收地球站共用相同双向划分频带的发射地球站周围的一个区域,用于确定是否需要协调。在此区域之外,不会超过允许干扰的电平,因此不需要协调。1.7.7协调等值线coordinationcontour环绕协调区的线。1.7.S协调距离coordinationdistance从与地面电台共用相同频率的地球站周围或与接收地球站共用相同双向划分频带的发射地球站的给定方位起算的一段距离,用于确定是否需要协调。在此距离之外,不会超过允许干扰电平,因此不需要协调。1.7.9等效卫星链路噪声温度equivalentsatellitelinknoisetemperature折算到地球站接收天线输出端的噪声温度,它对应于在卫星链路输出端产生全部所测噪声的无线电频率噪声功率,但来自使用其他卫星的卫星链路的干扰和来自地面系统的干扰所造成的噪声除外。1.7.l0(可调卫星波束的)有效瞄准区effectiveboresightarea(ofasteerablesatellitebeam)用一个可调卫星波束瞄准线所瞄准到的地球表面的一个区域范围。单个可调卫星波束瞄准到的可能有一个以上的互不相连的有效瞄准区。l.7.ll(可调卫星波束的)有效天线增益等值线effectiveantenmagaincontour(ofsteerable satellitebeam)可调卫星波束瞄准线沿着有效瞄准区边缘移动所产生的天线增益等值线的包络线。1.s空间技术术语Technicaltermsrelatingtospace1.8.1 深空deepspace19
19 害其他主管部门利益的干扰。 1.7.4 有害干扰 harmful interference 危害无线电导航或其他安全业务的正常运行,或严重地损害、阻碍、或一再阻断按规定 正常开展的无线电通信业务的干扰。 1.7.5 射频保护比(R.F.) protection ratio(R.F.) 为使接收机输出端的有用信号达到规定的接收质量,在规定的条件下所确定的接收机输 入端的有用信号与无用信号的最小比值。 1.7.6 协调区 coordination area 在与地面电台共用相同频率的地球站周围或与接收地球站共用相同双向划分频带的发 射地球站周围的一个区域,用于确定是否需要协调。在此区域之外,不会超过允许干扰的电 平,因此不需要协调。 1.7.7 协调等值线 coordination contour 环绕协调区的线。 1.7.8 协调距离 coordination distance 从与地面电台共用相同频率的地球站周围或与接收地球站共用相同双向划分频带的发 射地球站的给定方位起算的一段距离,用于确定是否需要协调。在此距离之外,不会超过允 许干扰电平,因此不需要协调。 1.7.9 等效卫星链路噪声温度 equivalent satellite link noise temperature 折算到地球站接收天线输出端的噪声温度,它对应于在卫星链路输出端产生全部所测噪 声的无线电频率噪声功率,但来自使用其他卫星的卫星链路的干扰和来自地面系统的干扰所 造成的噪声除外。 1.7.10 (可调卫星波束的)有效瞄准区 effective boresight area(of a steerable satellite beam) 用一个可调卫星波束瞄准线所瞄准到的地球表面的一个区域范围。 单个可调卫星波束瞄准到的可能有一个以上的互不相连的有效瞄准区。 1.7.11 (可调卫星波束的)有效天线增益等值线 effective antenna gain contour(of steerable satellite beam) 可调卫星波束瞄准线沿着有效瞄准区边缘移动所产生的天线增益等值线的包络线。 1.8 空间技术术语 Technical terms relating to space 1.8.1 深空 deep space
离地球的距离约等于或大于2×10°km的空间。1.8.2空间飞行器spacecraft飞往地球大气层主要部分以外的人造飞行器。1.8.3卫星satellite围绕着另一个质量远大于其本身的物体旋转的物体,其运行主要并长久地由前者的引力决定。1.S.4有源卫星active satellite载有用于发射或转发无线电通信信号的电合的卫星。1.S.5反射卫星reflectingsatellite用于反射无线电通信信号的卫星。1.S.6有源传感器active sensor用于卫星地球探测业务或空间研究业务的一种测量仪器,通过它发射和接收无线电波以获得信息。1..7无源传感器passivesensor用于卫星地球操测业务或空间研究业务的一种测量仪器,通过它接收自然界发出的无线电波以获得信息。1.S.8轨道orbit由于受到自然力(主要是万有引力)的作用,卫星或其他空间物体的质量中心所描绘的相对于某参照系的轨迹。1.S.9(地球卫星的)轨道的倾角inclinationofanorbit(ofanearthsatellite)包含轨道的平面与地球赤道平面的夹角,它由地球赤道平面在轨道升交点按逆时针方向计决定,范围在0至180度之间。1.S.l0(卫星的)周期period(ofasatellite)一个卫星连续两次经过其轨道上的某特定点的间隔时间。1.s.ll远地点或近地点的高度altitudeoftheapogeeoroftheperigee远地点或近地点相对于一个用以代表地球表面的规定参考面上方的高度。1.S.12地球同步卫星geosynchronous satellite运行周期等于地球自转周期的地球卫星,1.S.13地球静止卫星geostationarysatellite20
20 离地球的距离约等于或大于 2×10 6 km 的空间。 1.8.2 空间飞行器 spacecraft 飞往地球大气层主要部分以外的人造飞行器。 1.8.3 卫星 satellite 围绕着另一个质量远大于其本身的物体旋转的物体,其运行主要并长久地由前者的引力 决定。 1.8.4 有源卫星 active satellite 载有用于发射或转发无线电通信信号的电台的卫星。 1.8.5 反射卫星 reflecting satellite 用于反射无线电通信信号的卫星。 1.8.6 有源传感器 active sensor 用于卫星地球探测业务或空间研究业务的一种测量仪器,通过它发射和接收无线电波以 获得信息。 1.8.7 无源传感器 passive sensor 用于卫星地球探测业务或空间研究业务的一种测量仪器,通过它接收自然界发出的无线 电波以获得信息。 1.8.8 轨道 orbit 由于受到自然力(主要是万有引力)的作用,卫星或其他空间物体的质量中心所描绘的 相对于某参照系的轨迹。 1.8.9 (地球卫星的)轨道的倾角 inclination of an orbit(of an earth satellite) 包含轨道的平面与地球赤道平面的夹角,它由地球赤道平面在轨道升交点按逆时针方向 计决定,范围在 0 至 180 度之间。 1.8.10 (卫星的)周期 period(of a satellite) 一个卫星连续两次经过其轨道上的某特定点的间隔时间。 1.8.11 远地点或近地点的高度 altitude of the apogee or of the perigee 远地点或近地点相对于一个用以代表地球表面的规定参考面上方的高度。 1.8.12 地球同步卫星 geosynchronous satellite 运行周期等于地球自转周期的地球卫星。 1.8.13 地球静止卫星 geostationary satellite
一个地球同步卫星的圆形及顺行轨道位于地球赤道平面上,并对地球保持相对静止的地球同步卫星:广义地说,这是一种对地球保持大致相对静止的地球同步卫星。1.8.14地球静止卫星轨道geostationary-satelliteorbit地球静止卫星所必须进入的轨道,1.S.15可调卫星波束steerablesatellitebeam能重新进行再定点的卫星天线波束。1.9无线电频带和波段的命名无线电频谱可分为下面表中的14个频带,无线电频率以Hz(赫兹)为单位,其表达方式为:3000kHz以下(包括3000kHz),以kHz(千赫兹)表示:3MHz以上至3000MHz(包括3000MHz),以MHz(兆赫兹)表示;3GHz以上至3000GHz(包括3000GHz),以GHz(吉赫兹)表示。带号频带名称频率范围波段名称波长范围至低频(TLF)0.030.3 Hz至长波或千兆米波10000-1000兆米(Mm)-10至低频(TLF)0.3-3Hz至长波或百兆米波1000100兆米(Mm)极长波1极低频(ELF)3-30Hz100-10兆米(Mm)2超长波超低频(SLF)30-300Hz10-1兆米(Mm)3特长波特低频(ULF)3003000Hz1000-100千米(km)4甚长波甚低频(VLF)3-30 kHz100-10千米(km)5低频(LF)长波30—300kHz10一1千米(km)6中频(MF)中波300-3000kHz1000-100米(m)7短波高频(HF)330 MHz100-10米(m)8米波甚高频(VHF)30—300 MHz10-1米(m)9分米波特高频(UHF)3003 000 MHz10-1分米(dm)10超高频(SHF)330 GHz厘米波10-1厘米(cm)11极高频(EHF)30300 GHz毫米波10-1毫米(mm)12至高频(THF)3003 000 GHz丝米波或亚毫米波10-1丝米(dmm)注:频率范围(波长范围亦类似)均含上限、不含下限;相应名词非正式标准,仅作简化称呼参考之用。注1:“频带N”(N=带号)从0.3×10NHz至3X×10NHz。注2:词头:k=千(103),M=兆(10°),G=吉(10)。1.10常用字母代码和业务频段对应表达雷空间无线电通信字母代码频率范围(GHz)举例((GHz)标称频段举例(GHz)L1-21.215-1.41.525-1.7101.5GHz频段2.3-2.5s2-42.5GHz频段2.5-2.6902.7-3.43.4-4.2c4-85.25-5.854.5-4.84/6GHz频段5.85-7.075X8-128.5-10.513.4-14.011/14GHz频段10.7-13.25Ku12-1815.7-17.312/14GHZ频段14.0-14.521
21 一个地球同步卫星的圆形及顺行轨道位于地球赤道平面上,并对地球保持相对静止的地 球同步卫星;广义地说,这是一种对地球保持大致相对静止的地球同步卫星。 1.8.14 地球静止卫星轨道 geostationary-satellite orbit 地球静止卫星所必须进入的轨道。 1.8.15 可调卫星波束 steerable satellite beam 能重新进行再定点的卫星天线波束。 1.9 无线电频带和波段的命名 无线电频谱可分为下面表中的 14 个频带,无线电频率以 Hz(赫兹)为单位,其表达方式为: —— 3 000 kHz 以下(包括 3 000 kHz),以 kHz(千赫兹)表示; —— 3 MHz 以上至 3 000 MHz(包括 3 000 MHz),以 MHz(兆赫兹)表示; —— 3 GHz 以上至 3 000 GHz(包括 3 000 GHz),以 GHz(吉赫兹)表示。 带号 频 带 名 称 频 率 范 围 波 段 名 称 波 长 范 围 1 至低频(TLF) 0.03-0.3 Hz 至长波或千兆米波 10 000-1 000 兆米(Mm) 0 至低频(TLF) 0.3-3 Hz 至长波或百兆米波 1 000-100 兆米(Mm) 1 极低频(ELF) 3-30 Hz 极长波 100-10 兆米(Mm) 2 超低频(SLF) 30-300 Hz 超长波 10-1 兆米(Mm) 3 特低频(ULF) 300-3 000 Hz 特长波 1 000-100 千米(km) 4 甚低频(VLF) 3-30 kHz 甚长波 100-10 千米(km) 5 低频(LF) 30-300 kHz 长波 10-1 千米(km) 6 中频(MF) 300-3 000 kHz 中波 1 000-100 米(m) 7 高频(HF) 3-30 MHz 短波 100-10 米(m) 8 甚高频(VHF) 30-300 MHz 米波 10-1 米(m) 9 特高频(UHF) 300-3 000 MHz 分米波 10-1 分米(dm) 10 超高频(SHF) 3-30 GHz 厘米波 10-1 厘米(cm) 11 极高频(EHF) 30-300 GHz 毫米波 10-1 毫米(mm) 12 至高频(THF) 300-3 000 GHz 丝米波或亚毫米波 10-1 丝米(dmm) 注:频率范围(波长范围亦类似)均含上限、不含下限;相应名词非正式标准,仅作简 化称呼参考之用。 注 1:“频带 N”(N = 带号)从 0.3×10N Hz 至 3×10N Hz。 注 2:词头:k = 千(103),M = 兆(106),G = 吉(109)。 1.10 常用字母代码和业务频段对应表 字母代码 雷 达 空间无线电通信 频率范围(GHz) 举例(GHz) 标 称 频 段 举例(GHz) L 1-2 1.215-1.4 1.5 GHz 频段 1.525-1.710 S 2-4 2.3-2.5 2.7-3.4 2.5 GHz 频段 2.5-2.690 C 4-8 5.25-5.85 4/6 GHz 频段 3.4-4.2 4.5-4.8 5.85-7.075 X 8-12 8.5-10.5 - Ku 12-18 13.4-14.0 15.7-17.3 11/14 GHz 频段 12/14 GHz 频段 10.7-13.25 14.0-14.5
18-27K (注)24.05-24.2520GHz频段17.7-20.227-4033.4-36.027.5-30.0Ka(注)30GHz频段37.5-42.540-7546-56V40GHz频段47.2-50.2注:对于空间无线电通信,K和Ka频段一般只用字母代码Ka表示:相应代码及频段范围非正式标准,仅作简化称呼参考之用。1.Il国际电信联盟(ITU)区域划分ITURegionsandareas为划分无线电频率,国际电信联盟《无线电规则》将世界划分为三个区域,中国位于第三区(见下图)。注:在本规定中,若“区域”不用加黑的仿宋体字,则表示与这三个区域无关。1.11.1 第一区第一区包括东限于A线(A、B、C线定义于后)和西限于B线所划定的地区,但位于两线之间的任何伊朗伊斯兰共和国领王除外。该区亦包括亚美尼亚、阿塞拜疆、格鲁吉亚、哈萨克斯坦、蒙古国、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土耳其和乌克兰的整个领土以及位于A、C两线间俄罗斯以北的地区。1.11.2第二区第二区包括东限于B线和西限于C线之间的地区。1.11.3第三区第三区包括东限于C线和西限于A线之间所划定的地区,但亚美尼亚、阿塞拜疆、格鲁吉亚、哈萨克斯坦、蒙古国、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土耳其和乌克兰的任何领土部分和俄罗斯以北的地区除外。本区亦包括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位于两限以外的那部分领王。1.11.4子区域在同一个区域内的两个或多个国家组成的区域。1.11.5A线A线由北极沿格林尼治以东40°子午线至北纬40°线,然后沿大圆弧至东60°子午线与北回归线的交叉点,再沿东60°子午线而至南极。1.11.6B线B线由北极沿格林尼治以西10°子午线至该子午线与北纬72°线的交叉点,然后沿大圆弧至西50°子午线与北纬40°线的交叉点,然后沿大圆弧至西20°子午线与南纬10°线的交叉点,再沿西20°子午线而至南极。1.11.7C线22
22 K(注) 18-27 24.05-24.25 20 GHz 频段 17.7-20.2 Ka(注) 27-40 33.4-36.0 30 GHz 频段 27.5-30.0 V 40-75 46-56 40 GHz 频段 37.5-42.5 47.2-50.2 注:对于空间无线电通信,K 和 Ka 频段一般只用字母代码 Ka 表示;相应代码及频段范 围非正式标准,仅作简化称呼参考之用。 1.11 国际电信联盟(ITU)区域划分 ITU Regions and areas 为划分无线电频率,国际电信联盟《无线电规则》将世界划分为三个区域,中国位于第 三区(见下图)。 注:在本规定中,若“区域”不用加黑的仿宋体字,则表示与这三个区域无关。 1.11.1 第一区 第一区包括东限于 A 线(A、B、C 线定义于后)和西限于 B 线所划定的地区,但位于 两线之间的任何伊朗伊斯兰共和国领土除外。该区亦包括亚美尼亚、阿塞拜疆、格鲁吉亚、 哈萨克斯坦、蒙古国、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 土耳其和乌克兰的整个领土以及位于 A、C 两线间俄罗斯以北的地区。 1.11.2 第二区 第二区包括东限于 B 线和西限于 C 线之间的地区。 1.11.3 第三区 第三区包括东限于 C 线和西限于 A 线之间所划定的地区,但亚美尼亚、阿塞拜疆、格鲁 吉亚、哈萨克斯坦、蒙古国、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土库曼 斯坦、土耳其和乌克兰的任何领土部分和俄罗斯以北的地区除外。本区亦包括伊朗伊斯兰共 和国位于两限以外的那部分领土。 1.11.4 子区域 在同一个区域内的两个或多个国家组成的区域。 1.11.5 A 线 A 线由北极沿格林尼治以东 40°子午线至北纬 40°线,然后沿大圆弧至东 60°子午线 与北回归线的交叉点,再沿东 60°子午线而至南极。 1.11.6 B 线 B 线由北极沿格林尼治以西 10°子午线至该子午线与北纬 72°线的交叉点,然后沿大圆 弧至西 50°子午线与北纬 40°线的交叉点,然后沿大圆弧至西 20°子午线与南纬 10°线的 交叉点,再沿西 20°子午线而至南极。 1.11.7 C 线
C线由北极沿大圆弧至北纬65°30线与白令海峡国际分界线的交叉点,然后沿大圆弧至格林尼治以东165°子午线与北纬50°线的交叉点,再沿大圆弧至西170°子午线与北纬10°线的交叉点,再沿北纬10°线至它与西120°子午线的交叉点,然后由此沿西120°子午线而至南极。 160 140° 120160~180-100°80060°20100°120°140°71NDCo6975°755060第二区4040°30°4020°200°020~120°30°140°40第三区第三区60°60 160° 140° 120*100°80°60°40°20°20°40°60°80°100°120°140°160°180°0°国际电联(ITU)区域划分图23
23 C 线由北极沿大圆弧至北纬 65°30′线与白令海峡国际分界线的交叉点,然后沿大圆弧 至格林尼治以东 165°子午线与北纬 50°线的交叉点,再沿大圆弧至西 170°子午线与北纬 10°线的交叉点,再沿北纬 10°线至它与西 120°子午线的交叉点,然后由此沿西 120°子 午线而至南极。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