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调查目的、原则、方法、范围、因子、重点、环境保护目标 ①生态环境调査范围:以项目场地红线范围内为主要调査范围,包括主 要的场地平整、水土流失防治、场地绿化及排水工程等实施区域。 ②声环境调査范围:项目场界噪声达标情况,重点调査施工期场界200 调查范用米范围内受影响的声环境敏感点 ③水环境调查范围:项目施工期场界内施工废水排放去向,雨污分流及 生活污水现状管网建设情况。 ④大气环境调査范围:场界200米范围内施工扬尘影响及备用发电机尾 气达标排放。 1.大气环境:施工期废气、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 2.声环境:备用发电机等设备噪声 3.项目工程建设情况,建设内容是否按照原来环评阶段设计的进行,是 否存在重大的变更 4!.工程在施工、试运行和管理等方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工程 调查因子设计所提环保措施的情况,以及对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复要求的落实情 5.已采取的生态保护及污染控制措施,并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 状监测与调查结果的评价,分析各项措施实施的有效性。针对该工程已产生 的实际环境问题及可能存在的潜在环境影响,提出切实可行的补救措施和应 急措施,对已实施的尚不完善的措施提出改进建议。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2-1。 表2-1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目标名称方位距离规模 环境功能 依照(粤环[201114号)、( 环境敏感 2008]26号),龙岗河西湖村 目标 面水质控制目标为Ⅲ类,阶段达标 计划如下:2010年NHN< 地表水环境龙岗河北面2300m 0mg/L,其余指标达Ⅴ类标准; 2015年NHN达到V类,其余捐 标达到Ⅳ类;2018年NHN达到 Ⅳ类,其余指标达到Ⅲ类:202d 年全面达到Ⅲ类
6 表 2、调查目的、原则、方法、范围、因子、重点、环境保护目标 调查范围 ①生态环境调查范围:以项目场地红线范围内为主要调查范围,包括主 要的场地平整、水土流失防治、场地绿化及排水工程等实施区域。 ②声环境调查范围:项目场界噪声达标情况,重点调查施工期场界 200 米范围内受影响的声环境敏感点。 ③水环境调查范围:项目施工期场界内施工废水排放去向,雨污分流及 生活污水现状管网建设情况。 ④大气环境调查范围:场界 200 米范围内施工扬尘影响及备用发电机尾 气达标排放。 调查因子 1.大气环境:施工期废气、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 2.声环境:备用发电机等设备噪声。 3. 项目工程建设情况,建设内容是否按照原来环评阶段设计的进行,是 否存在重大的变更。 4. 工程在施工、试运行和管理等方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工程 设计所提环保措施的情况,以及对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复要求的落实情 况。 5.已采取的生态保护及污染控制措施,并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 状监测与调查结果的评价,分析各项措施实施的有效性。针对该工程已产生 的实际环境问题及可能存在的潜在环境影响,提出切实可行的补救措施和应 急措施,对已实施的尚不完善的措施提出改进建议。 环境敏感 目标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 2-1。 表 2-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环境保护 目标名称 方位 距离 规模 环境功能 地表水环境 龙岗河 北面 2300m —— 依照(粤环 [2011]14 号)、(粤 环[2008]26 号),龙岗河西湖村断 面水质控制目标为Ⅲ类,阶段达标 计 划 如 下 : 2010 年 NH3-N ﹤ 5.0mg/L,其余指标达Ⅴ类标准; 2015 年 NH3-N 达到Ⅴ类,其余指 标达到Ⅳ类;2018 年 NH3-N 达到 Ⅳ类,其余指标达到Ⅲ类;2020 年全面达到Ⅲ类
东江深圳地 地下水下水水源涵地下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4848-93)中的Ⅲ类标准。 大气环境 和兴花园居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民楼 北面20米200人 (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声环培和兴花园居 北面20米200人 《声环境质量标准》 民楼 (GB3096-2008)中2类标准 生态环境 非生态控制区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施工结束后的生态恢复情况;配套设备、备用发电 机等高噪声源防治措施、燃油废气的防治措施的建设情况;及污水排放去向 调查重点等:与原环评阶段相比,调查项目实际建设的变化情况:项目建设对周边环 境敏感点的影响情况调査:环评及相关批复中提岀的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等 落实情况调查
7 地下水 东江深圳地 下水水源涵 养区 地下 ——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 大气环境 和兴花园居 民楼 北面 20 米 200 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声环境 和兴花园居 民楼 北面 20 米 200 人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 2 类标准 生态环境 非生态控制区 调查重点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施工结束后的生态恢复情况;配套设备、备用发电 机等高噪声源防治措施、燃油废气的防治措施的建设情况;及污水排放去向 等;与原环评阶段相比,调查项目实际建设的变化情况;项目建设对周边环 境敏感点的影响情况调查;环评及相关批复中提出的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等 落实情况调查
3、验收执行标准 本次验收调査执行的环境标准,采用《御景蓝湾公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15年11月17日)及深坪环批[2014]700779号所列出的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及执行标准:该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 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 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览表 标准名称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浓度限值二级标准单位 可吸入颗粒物 年平均 24小时平均 年平均 35 细颗粒物PM25 24小时平均 总悬浮颗粒物 年平均 TSP 4小时平均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年平均 (GB3095-2012)的二 环|级标准 二氧化氮NO224小时平均 1小时平均 境 L年平均 二氧化硫SO224小时平均 质 「1小时平均 量 一氧化碳CO人24小时平均 mom- 1小时平均 10 标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TVOC 8小时均值 0.6 准L(GB/T18832002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及执行标准:项目选址属于龙岗河,根据粤环(2011)14 号文、粤环(2008〕26号文,龙岗河西湖村断面水质控制目标为Ⅲ类,阶段达标计 划如下:2010年NH3N<5.0mg/L,其余指标达V类标准;2015年NHN达到V 类,其余指标达到Ⅳ类;2018年NH3N达到Ⅳ类,其余指标达到Ⅲ类;2020年全 面达到Ⅲ类。 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单位:mg/L(PH除外) 标准值 项目 Ⅲ类 Ⅳ类 V类 H 6~9 溶解氧 CODCr
8 3、验收执行标准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本次验收调查执行的环境标准,采用《御景蓝湾公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15 年 11 月 17 日)及深坪环批[2014]700779 号所列出的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及执行标准:该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 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 表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览表 标准名称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二级标准 单位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的二 级标准 可吸入颗粒物 PM10 年平均 70 μg/m3 24 小时平均 150 细颗粒物 PM2.5 年平均 35 24 小时平均 75 总悬浮颗粒物 TSP 年平均 200 24 小时平均 300 二氧化氮 NO2 年平均 40 24 小时平均 80 1 小时平均 200 二氧化硫 SO2 年平均 60 24 小时平均 150 1 小时平均 500 一氧化碳 CO 24 小时平均 4 mg/m3 1 小时平均 10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 18883-2002) TVOC 8 小时均值 0.6 mg/m3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及执行标准:项目选址属于龙岗河,根据粤环〔2011〕14 号文、粤环〔2008〕26 号文,龙岗河西湖村断面水质控制目标为Ⅲ类,阶段达标计 划如下:2010 年 NH3-N﹤5.0mg/L,其余指标达Ⅴ类标准;2015 年 NH3-N 达到Ⅴ 类,其余指标达到Ⅳ类;2018 年 NH3-N 达到Ⅳ类,其余指标达到Ⅲ类;2020 年全 面达到Ⅲ类。 表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单位:mg/L(PH 除外) 项目 标准值 Ⅲ类 Ⅳ类 V 类 pH 6~9 6~9 6~9 溶解氧 5 3 2 BOD5 4 6 10 CODCr 20 30 40
总磷(以P计) 0.2 0.3 0.4 高锰酸盐指数 6 氨氮 1.0 2.0 总氮(以N计) 1.0 1.5 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及执行标准:根据《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项目所在 区域地下水功能区属东江深圳地下水水源涵养区,地下水功能区保护目标水质应执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 表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单位:mg/L(pH除外) 项目 I类标准值 H(无量纲) 6.5~8.5 总硬度 ≤450 溶解性总固体 ≤1000 硫酸盐 氯化物 铁 铅 氰化物 ≤0.05 声环境功能区划及执行标准:根据深府[2008]99号文件《关于调整深圳市环境 噪声标准适用区划分的通知》,该项目所在地为2类噪声标准适用区,执行《声环 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表声环境质量标准一览表单位:|dB(A) 标准名称 主要因子 标准限值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昼间 夜间 3096-2008)2类标准 等效声级2类 项目已于2014年10月获得《深圳市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建设项目环境影 污响审查批复》(批复号:深龙环批20141700770号),关于执行的验收标准,以目 染前最新的相关标准为准。 物1、废水: 排生活污水可纳入横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污水排放标准执行广东省《水污染 放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标准中第二时段的三级标准。 标 2、废气 准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1)中的第二时段 级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恶臭污染物排
9 总磷(以 P 计) 0.2 0.3 0.4 高锰酸盐指数 6 10 15 氨氮 1.0 1.5 2.0 总氮(以 N 计) 1.0 1.5 2.0 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及执行标准:根据《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项目所在 区域地下水功能区属东江深圳地下水水源涵养区,地下水功能区保护目标水质应执 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 表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 单位:mg/L(pH 除外) 项目 III 类标准值 pH(无量纲) 6.5~8.5 总硬度 ≤450 溶解性总固体 ≤1000 硫酸盐 ≤250 氯化物 ≤250 铁 ≤0.3 铅 ≤0.05 氰化物 ≤0.05 声环境功能区划及执行标准:根据深府[2008]99 号文件《关于调整深圳市环境 噪声标准适用区划分的通知》,该项目所在地为 2 类噪声标准适用区,执行《声环 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2 类标准。 表 声环境质量标准一览表 单位:[dB(A)] 标准名称 主要因子 标准限值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 等效声级 2类 昼间 夜间 60 50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项目已于 2014 年 10 月获得《深圳市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建设项目环境影 响审查批复》(批复号:深龙环批[2014]700779 号),关于执行的验收标准,以目 前最新的相关标准为准。 1、废水: 生活污水可纳入横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污水排放标准执行广东省《水污染 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标准中第二时段的三级标准。 2、废气: 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 二级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恶臭污染物排
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3、固体废物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 境防治条例》、《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行政许可 实施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5号,2009,3,3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 制标准》(GB18597-2001,2001.12.18)及2013年修改单的有关规定。 4、噪声: 该项目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的要求;运 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 表3-2污染物排放标准一览表 项目 标准 类别 排放标准值 水污染《水污染物排放限第二时 L pH BOD3Ss动植物油NHN 物值》(DB426200三级 标准69F500ms0400 mg/L 100mg/L 最高允许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 污染物排放浓度 监控点 浓度 大气《大气污染物排放第二时「NC 0.12 污染 限值》 物(DB4427-2001)级标准 周界外最高浓度 颗粒物|120 烟尘 120 烟气黑度 级 固体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废物条例》的有关规定。 营期,《工业企业厂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 2类 ≤60dB(A) ≤50dB(A) (GB123482008)标准 声施工期2012年7月1日后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 70 dB(A) 55 dB(A) 放标准》(GB12523-2011)
10 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3、固体废物: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 境防治条例》、《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行政许可 实施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135 号,2009,3,3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 制标准》(GB18597-2001,2001.12.18)及 2013 年修改单的有关规定。 4、噪声: 该项目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的要求;运 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 2 类标准。 表 3-2 污染物排放标准一览表 项目 标准 类别 排放标准值 水污染 物 《水污染物排放限 值》(DB44/26-2001) 第二时 段三级 标准 pH CODCr BOD5 SS 动植物油 NH3-N 6~9 ≤500 mg/L ≤300 mg/L ≤400 mg/L 100mg/L —— 大气 污染 物 《大气污染物排放 限值》 (DB44/27-2001) 第二时 段的二 级标准 污染物 最高允许 排放浓度 mg/m3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mg/m3 监控点 浓度 NOX 120 周界外最高浓度 0.12 SO2 500 0.40 颗粒物 120 1.0 烟尘 120 1.0 烟气黑度 1 级 固体 废物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条例》的有关规定。 噪 声 运营期,《工业企业厂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标准 2 类 ≤60dB(A) ≤50dB(A) 施工期 2012 年 7 月 1 日后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GB12523-2011) —— 70 dB(A) 55 d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