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对比较法方法论的批判 方法论对于一门科学的存在和发展具有极 其重要的意义: 首先,用于科学研究的方法论是否正确、 有效,直接决定科学研究活动的成败和理 论认识的正确性。 其次,是否确立起自己的方法论,是衡量 门独立的科学是否形成的标志。 第三,方法论的不断完善或更新,是推动 门科学向前发展的基本动力
(四)对比较法方法论的批判 ▪ 方法论对于一门科学的存在和发展具有极 其重要的意义: ▪ 首先,用于科学研究的方法论是否正确、 有效,直接决定科学研究活动的成败和理 论认识的正确性。 ▪ 其次,是否确立起自己的方法论,是衡量 一门独立的科学是否形成的标志。 ▪ 第三,方法论的不断完善或更新,是推动 一门科学向前发展的基本动力
当今法学乃至所有科学的发展趋势是 多学科、跨学科研究的兴起。 ■把比较当作比较法的唯一方法,或者 仅仅关注比较中的方法论问题,这是 传统的比较法在方法论上的重大缺陷
▪ 当今法学乃至所有科学的发展趋势是 多学科、跨学科研究的兴起。 ▪ 把比较当作比较法的唯一方法,或者 仅仅关注比较中的方法论问题,这是 传统的比较法在方法论上的重大缺陷
比较法的重构 (-)西方比较法学者的探索 比利时学者霍克和沃林顿: 梳理和分析了法律文化的基本要素: (1)法律的概念 (2)有效的法律渊源理论 (3)法律的方法论。 (4)证明理论。 (5)法律的正当性理论 (6)意识形态:价值观与世界观
二、比较法的重构 ▪ (一)西方比较法学者的探索 ▪ 比利时学者霍克和沃林顿 : 梳理和分析了法律文化的基本要素: (1)法律的概念。 (2)有效的法律渊源理论。 (3)法律的方法论。 (4)证明理论。 (5)法律的正当性理论。 (6)意识形态:价值观与世界观
意大利都灵大学法律教授萨科:“法律共 振峰”理论。 英国肯特大学法学教授萨缪尔( Geoffrey Samuel)提出了“作为认识论的比较法”, 以取代传统的“作为方法论的比较法”。 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国际法与比较法教授 马太则开始了比较法的跨学科研究。 (二)我的定义 口把比较法定义为一门研究世界总体法律格 局及其变化的学科
▪ 意大利都灵大学法律教授萨科 :“法律共 振峰”理论。 ▪ 英国肯特大学法学教授萨缪尔(Geoffrey Samuel)提出了“作为认识论的比较法”, 以取代传统的“作为方法论的比较法”。 ▪ 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国际法与比较法教授 马太则开始了比较法的跨学科研究。 ▪ (二)我的定义 ▪ 把比较法定义为一门研究世界总体法律格 局及其变化的学科
章比较法的概念 以往比较法概念的评析 本章提出的比较法概念
第一章 比较法的概念 一、以往比较法概念的评析 二、本章提出的比较法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