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学课件 制作人:宋显忠副教授 制作时间:2005.11.12
立法学课件 制作人:宋显忠 副教授 制作时间:2005.11.12
第一专题法律概念的重构
第一专题 法律概念的重构
法律”这个词的指称对象: ◆刑法、民法、行政法、诉讼法等部门法 ◆中国的法律和外国的法律 ◆历史上的法律和现在有效的法律规则 ◆成文法典和判例 ◆作为一国立法之整体的法律体系以及各个法律 部门的具体规则条文 ◆静态的法律规范结构、动态的法律实践 ◆客观的(外在的)法律规范、主观的权利、义 务、责任观念及行为选择
“法律”这个词的指称对象: 刑法、民法、行政法、诉讼法等部门法 中国的法律和外国的法律 历史上的法律和现在有效的法律规则 成文法典和判例 作为一国立法之整体的法律体系以及各个法律 部门的具体规则条文 静态的法律规范结构、动态的法律实践 客观的(外在的)法律规范、主观的权利、义 务、责任观念及行为选择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 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 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 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 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士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 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 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 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 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 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 照规定
作为裁判规则的法律: ◆社会文化前提和基础:基本的道德规范 ◆司法制度的前提和基础:专门的司法人 员、专门的程序、专门的职权。 ◆严谨观念形式:逻辑结构与逻辑推理 ◆政治制度的前提和基础:一个国家或 会的有效的治理结构,包括立法、行政、 司法及其他机制
作为裁判规则的法律: 社会文化前提和基础:基本的道德规范。 司法制度的前提和基础:专门的司法人 员、专门的程序、专门的职权。 严谨观念形式:逻辑结构与逻辑推理 政治制度的前提和基础:一个国家或社 会的有效的治理结构,包括立法、行政、 司法及其他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