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4年张謇致袁世凯 “日、俄之胜负,立宪、专制之胜负也。今 全球完全专制之国谁乎?一专制当众立宪, 尚可倖乎?日本伊藤、板垣诸人共成宪法 巍然成尊主庇民之大绩,特命好耳。论公 之才,岂必在彼诸人之下;即下走自问志 ,亦不在诸人下也
1904年张謇致袁世凯: • “日、俄之胜负,立宪、专制之胜负也。今 全球完全专制之国谁乎?一专制当众立宪, 尚可倖乎?日本伊藤、板垣诸人共成宪法, 巍然成尊主庇民之大绩,特命好耳。论公 之才,岂必在彼诸人之下;即下走自问志 气,亦不在诸人下也
1905年张謇致袁世凯 ·“万机决于公论,此对外之正锋,立宪之首要。上 年公谓未至其时,亦自有识微之处。今外度日俄 之前途,内揆徐刘之近效,针锋相值,似当其可 矣。曩言万世在后,万史在前,今更为公进一说, 日处高而危,宜准公理以求众辅,以百人辅,不 若千,千人辅,不若万,万人不若亿与兆。 且公旦执牛耳一呼,各省殆无不响应者。安上全 下,不朽盛业,公独无意乎?及时不图,他日他 人构此伟业,公不自惜乎?
1905年张謇致袁世凯: • “万机决于公论,此对外之正锋,立宪之首要。上 年公谓未至其时,亦自有识微之处。今外度日俄 之前途,内揆徐刘之近效,针锋相值,似当其可 矣。曩言万世在后,万史在前,今更为公进一说, 日处高而危,宜准公理以求众辅,以百人辅,不 若千,千人辅,不若万,万人不若亿与兆。…… 且公旦执牛耳一呼,各省殆无不响应者。安上全 下,不朽盛业,公独无意乎?及时不图,他日他 人构此伟业,公不自惜乎?
载泽等关于立宪的密折 ·1906年7、8月,载泽等考察陆续归来。他们上了一道密 折,请求宣布立宪。密折中详论立宪的好处说:“一曰皇 位永固。立宪之国君主,神圣不可侵犯,故于行政不负责 任,由大臣代负之,即偶有行政失宜,或议会与之反对, 或经议院弹劾,不过政府各大臣辞职,别立一新政府而已。 故相位旦夕可迁,君位万世不改,大利一。一曰外患渐轻 今日外人之侮我,虽由我国势之弱,亦由我政体之殊,故 谓为专制,谓为半开化而不以同等之国相待。一旦改行宪 政,则鄙我者转而敬我,将变其侵略之政策为和平之邦交, 大利二。一曰内乱可弭。海滨洋界,会党纵横,甚者倡为 革命之说,顾其所以煽惑人心者,则曰政体专务压制,官 皆民贼,吏尽贪人,民为鱼肉,无以聊生,故从之者众。 今改行宪政,则世界所称公平之正理、文明之极轨,彼虽 欲造言,而无词可藉,欲倡乱,而人不肯从,无事缉捕搜 拿,百然冰消瓦解,大利三
载泽等关于立宪的密折 • 1906年7、8月,载泽等考察陆续归来。他们上了一道密 折,请求宣布立宪。密折中详论立宪的好处说:“一曰皇 位永固。立宪之国君主,神圣不可侵犯,故于行政不负责 任,由大臣代负之,即偶有行政失宜,或议会与之反对, 或经议院弹劾,不过政府各大臣辞职,别立一新政府而已。 故相位旦夕可迁,君位万世不改,大利一。一曰外患渐轻。 今日外人之侮我,虽由我国势之弱,亦由我政体之殊,故 谓为专制,谓为半开化而不以同等之国相待。一旦改行宪 政,则鄙我者转而敬我,将变其侵略之政策为和平之邦交, 大利二。一曰内乱可弭。海滨洋界,会党纵横,甚者倡为 革命之说,顾其所以煽惑人心者,则曰政体专务压制,官 皆民贼,吏尽贪人,民为鱼肉,无以聊生,故从之者众。 今改行宪政,则世界所称公平之正理、文明之极轨,彼虽 欲造言,而无词可藉,欲倡乱,而人不肯从,无事缉捕搜 拿,自然冰消瓦解,大利三
预备仿行宪政的懿旨 9月1日发布预备仿行宪政懿旨,懿旨首次承认 大清朝的制度不如外函制度,其中说:“现在各 国交通,政治法度,皆有彼此相因之势,而我国 政令积久相仍,日处阽险,忧患迫切,非广求智 识,更订法制,上无以承祖宗缔造之心,下无以 慰臣庶治平之望。”懿旨中又引述载泽等的奏折 说:“国势不振,实由于上下相暌,内外隔阂, 官不知所以保民,民不知所以卫国。而各国之所 以富强者,实由于实行宪法,取决公论,君民 体,呼吸相通,博采众长,明定权限,以及筹备 财务,无不公之于黎庶。又兼各国相师,变通尽 利,政通民和,有由来矣
预备仿行宪政的懿旨 • 9月1日发布预备仿行宪政懿旨,懿旨首次承认 大清朝的制度不如外国制度,其中说:“现在各 国交通,政治法度,皆有彼此相因之势,而我国 政令积久相仍,日处阽险,忧患迫切,非广求智 识,更订法制,上无以承祖宗缔造之心,下无以 慰臣庶治平之望。”懿旨中又引述载泽等的奏折 说:“国势不振,实由于上下相暌,内外隔阂, 官不知所以保民,民不知所以卫国。而各国之所 以富强者,实由于实行宪法,取决公论,君民一 体,呼吸相通,博采众长,明定权限,以及筹备 财务,无不公之于黎庶。又兼各国相师,变通尽 利,政通民和,有由来矣
钦定宪法大纲 清廷在各方的压力之下,于1908年8月27日颁布 了《钦定宪法大纲》和《逐年筹备事宜清单》, 规定以九年为期,召开国会。 《钦定宪法大纲》除简短的前言外,只有“君上 大权”14条,此外有“臣民权利义务”、“议院 法要领”、“选举法要领”3个附录。这个大纲 14条抄自1889年的《日本帝国宪法》,只对其中 个别条目做了有利于君权的修改。此为“君权宪 法”,而非“民权宪法
钦定宪法大纲 • 清廷在各方的压力之下,于1908年8月27日颁布 了《钦定宪法大纲》和《逐年筹备事宜清单》, 规定以九年为期,召开国会。 • 《钦定宪法大纲》除简短的前言外,只有“君上 大权”14条,此外有“臣民权利义务”、“议院 法要领”、“选举法要领”3个附录。这个大纲 14条抄自1889年的《日本帝国宪法》,只对其中 个别条目做了有利于君权的修改。此为“君权宪 法”,而非“民权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