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财务报告 节财务报告概述 (三)重要性和项目列报 如果某项目具有重要性则应当单独列报;如果某项目单个看不具有 重要性,则可将其与其他项目合并列报。具体而言: 1性质或功能不同的项目,一般应当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 2性质或功能类似的项目,一般可以合并列报,但是对其具有重要性的 类别应该单独列报。 3项目单独列报的原则不仅适用于报表,还适用于附注。某些项目的重 要性程度不足以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所有者权益变动 表中单独列报,但是可能对附注而言却具有重要性,在这种情况下应当 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4.重要性的判断。企业在进行重要性判断时,应当根据所处环境,从项 目的性质和金额大小两方面予以判断:一方面,应当考虑该项目的性质 是否属于企业日常活动、是否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较大影 响等因素;另一方面,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应当通过单项金额 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营业收入总额、净利润等直 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加以确定
第十四章 财务报告 第一节 财务报告概述 。 (三)重要性和项目列报 如果某项目具有重要性则应当单独列报;如果某项目单个看不具有 重要性,则可将其与其他项目合并列报。具体而言: 1.性质或功能不同的项目,一般应当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 2.性质或功能类似的项目,一般可以合并列报,但是对其具有重要性的 类别应该单独列报。 3.项目单独列报的原则不仅适用于报表,还适用于附注。某些项目的重 要性程度不足以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所有者权益变动 表中单独列报,但是可能对附注而言却具有重要性,在这种情况下应当 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4.重要性的判断。企业在进行重要性判断时,应当根据所处环境,从项 目的性质和金额大小两方面予以判断:一方面,应当考虑该项目的性质 是否属于企业日常活动、是否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较大影 响等因素;另一方面,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应当通过单项金额 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营业收入总额、净利润等直 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加以确定
第十四章财务报告 节财务报告概述 (四列报的一致性 可比性是会计信息的一项重要质量要求,目的是使同 企业不同期间和同一期间不同企业的财务报表相互可比。为 此,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应当在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不 得随意变更。这一要求不仅只针对财务报表中的项目名称, 还包括财务报表项目的分类、排列顺序等方面。 如果会计准则要求改变或企业经营业务的性质发生重大 变化,变更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 会计信息时,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是可以改变的
第十四章 财务报告 第一节 财务报告概述 。 (四)列报的一致性 可比性是会计信息的一项重要质量要求,目的是使同一 企业不同期间和同一期间不同企业的财务报表相互可比。为 此,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应当在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不 得随意变更。这一要求不仅只针对财务报表中的项目名称, 还包括财务报表项目的分类、排列顺序等方面。 如果会计准则要求改变或企业经营业务的性质发生重大 变化,变更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 会计信息时,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是可以改变的
第十四章财务报告 节财务报告概述 (五财务报表项目金额间的相互抵销 财务报表项目应当以总额列报,资产和负债、收入和费用不能相互抵 销,即不得以净额列报,但企业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比如,企业欠 客户的应付款不得与其他客户欠本企业的应收款相抵销,如果相互抵销就 掩盖了交易的实质。 下列两种情况不属于抵销,可以以净额列示: 1)资产项目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列示。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表明资 产的价值确实已经发生减损,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列示,才反映了资 产当时的真实价值。 (2)非日常活动的发生具有偶然性,并非企业主要的业务,从重要性来讲, 非日常活动产生的损益以收入扣减费用后的净额列示,更有利于报表使用 者的理解
第十四章 财务报告 第一节 财务报告概述 。 (五)财务报表项目金额间的相互抵销 财务报表项目应当以总额列报,资产和负债、收入和费用不能相互抵 销,即不得以净额列报,但企业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比如,企业欠 客户的应付款不得与其他客户欠本企业的应收款相抵销,如果相互抵销就 掩盖了交易的实质。 下列两种情况不属于抵销,可以以净额列示: (1)资产项目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列示。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表明资 产的价值确实已经发生减损,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列示,才反映了资 产当时的真实价值。 (2)非日常活动的发生具有偶然性,并非企业主要的业务,从重要性来讲, 非日常活动产生的损益以收入扣减费用后的净额列示,更有利于报表使用 者的理解
第十四章财务报告 节财务报告概述 (六)比较信息的列报 企业在列报当期财务报表时,至少应当提供所有列报 项目上一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以及与理解当期财务 报表相关的说明,目的是向报表使用者提供对比数据,提 高信息在会计期间的可比性,以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发展趋势,提高报表使用者的判断与决 策能力。 在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确需发生变更的情况下,企业应 当对上期比较数据按照当期的列报要求进行调整,并在附 注中披露调整的原因和性质,以及调整的各项目金额。但 是,在某些情况下,对上期比较数据进行调整是不切实可 行的,则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不能调整的原因
第十四章 财务报告 第一节 财务报告概述 。 (六)比较信息的列报 企业在列报当期财务报表时,至少应当提供所有列报 项目上一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以及与理解当期财务 报表相关的说明,目的是向报表使用者提供对比数据,提 高信息在会计期间的可比性,以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发展趋势,提高报表使用者的判断与决 策能力。 在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确需发生变更的情况下,企业应 当对上期比较数据按照当期的列报要求进行调整,并在附 注中披露调整的原因和性质,以及调整的各项目金额。但 是,在某些情况下,对上期比较数据进行调整是不切实可 行的,则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不能调整的原因
第十四章财务报告 节财务报告概述 (七财务报表表首的列报要求 财务报表一般分为表首、正表两部分,其中,在表首部 分企业应当概括地说明下列基本信息: (1)编报企业的名称; (2)对资产负债表而言,须披露资产负债表日,而对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而言,须披露报表涵盖的会 计期间; (3)货币名称和单位,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应 当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列报,并标明金额单位,如人民 币元、人民币万元等; (4)财务报表是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当予以标明
第十四章 财务报告 第一节 财务报告概述 。 (七)财务报表表首的列报要求 财务报表一般分为表首、正表两部分,其中,在表首部 分企业应当概括地说明下列基本信息: (1)编报企业的名称; (2)对资产负债表而言,须披露资产负债表日,而对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而言,须披露报表涵盖的会 计期间; (3)货币名称和单位,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应 当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列报,并标明金额单位,如人民 币元、人民币万元等; (4)财务报表是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当予以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