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3市场混淆行为 第5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 竞争对手: )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 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 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 知名商品; 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 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市场规制法
市场规制法 7.2.3市场混淆行为 第5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 竞争对手: (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 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 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 知名商品; (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 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市场混淆行为:经营者他人仿冒识别性标识从 事市场交易,引起公众混淆,造成或足以造成 消费者误认的行为。 构成要件: ◆行为:假冒或擅自使用; 客体:识别性标识(注册商标;知名商品特 有的名称、包裝和装潢;企业的名称或姓名 未注册商标、域名、广告语、电话号码、作 品标题、名人或著名虚拟人物 ◆目的:引起混淆(来源混淆、关联混淆、 许混淆 市场规制法
市场规制法 市场混淆行为:经营者他人仿冒识别性标识从 事市场交易,引起公众混淆,造成或足以造成 消费者误认的行为。 构成要件: ◆行为:假冒或擅自使用; ◆客体:识别性标识(注册商标;知名商品特 有的名称、包装和装潢;企业的名称或姓名— —未注册商标、域名、广告语、电话号码、作 品标题、名人或著名虚拟人物); ◆目的:引起混淆(来源混淆、关联混淆、赞 许混淆)
假冒商标 《商标法》(1982年通过,1993年、2001年修改) 第52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 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 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的商标的 商品 同一种类似 商标 相同 工 近似 Ⅲ 市场规制法
市场规制法 假冒商标 《商标法》(1982年通过,1993年、2001年修改) 第52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 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 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的商标的; 商品 同一种 类似 商标 相同 Ⅰ Ⅱ 近似 Ⅲ Ⅳ
◆行政责任:第53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侵权 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 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 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彳 为,罚款数额为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非法经营额无 法计算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 ◆民事责任:第56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 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 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 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 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 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袂 合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刑事责任:假冒注册商粽肇
市场规制法 罚则 ◆行政责任:第53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侵权 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 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 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 为,罚款数额为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非法经营额无 法计算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 ◆民事责任:第56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 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 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 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前款所称侵 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 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 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刑事责任:假冒注册商标罪
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 K关禁止仿冒知商晶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 》(1995) ◆知名商品:是指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为相关 众所知悉的商品。(反推标准:商品的名称、包装 装潢被他人擅自作相同或者近似使甩,足以造成购买 者误认的,该商品即可认定为知名品。 ◆特有的:是指商品名称、包装、装潢非为相关商品 所通用,并具有显著的区别性特征。商品名称指知 商品独有的与通用名称有显著区别的 名称已经作 为商标注册的除外。包装,是指为识别商品以及方便 携帶、储运而用在商品上的辅助物和容器。装潢 文学、图案、色彩及其排列的或者其包装上力的 是指为 美化商品而在 ◆擅自作相同或近似使用 市场规制法
市场规制法 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 《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1995) ◆知名商品:是指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为相关 公众所知悉的商品。(反推标准:商品的名称、包装、 装潢被他人擅自作相同或者近似使用,足以造成购买 者误认的,该商品即可认定为知名商品。) ◆特有的:是指商品名称、包装、装潢非为相关商品 所通用,并具有显著的区别性特征。商品名称指知名 商品独有的与通用名称有显著区别的,该名称已经作 为商标注册的除外。包装,是指为识别商品以及方便 携带、储运而使用在商品上的辅助物和容器。 装潢, 是指为识别与美化商品而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附加的 文字、图案、色彩及其排列组合。 ◆擅自作相同或近似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