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5克争法的立法模式 立法例 ◆分立式(德、日) ◆合并式(美、台) 已已=11 用 我国 ◆1949-70年代末,“竞赛取代竞争” ◆1980年国务院《关于开展和保护社会主义竞争的行规定》 《竞争十条》) 1987年国务院法制办与国家工商局等7部委《禁止垄断和反 不正当竞争条例》草案 ◆1993年《反不正当竞争法》 ◆2001年国家经贸委和国家工商局《反垄断法》(征求意见稿) ◆2004年商务部《反垄断法》草案 市场规制法
市场规制法 7.1.5竞争法的立法模式 立法例 ◆ 分立式(德、日) ◆ 合并式(美、台) 我国 ◆ 1949-70年代末,“竞赛取代竞争” ◆ 1980年国务院《关于开展和保护社会主义竞争的行规定》 (《竞争十条》) ◆ 1987年国务院法制办与国家工商局等7部委《禁止垄断和反 不正当竞争条例》草案 ◆ 1993年《反不正当竞争法》 ◆ 2001年国家经贸委和国家工商局《反垄断法》(征求意见稿) ◆ 2004年商务部《反垄断法》草案
716竞争法的执法机构 现行体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平交易局) ◆经贸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物价部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专利管理部门, 业监督部门 未来趋势 独立规制委员会(台湾“公平交易委员会”行 市场规制法
市场规制法 7.1.6竞争法的执法机构 现行体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平交易局) ◆经贸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物价部 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专利管理部门, 行业监督部门 未来趋势 独立规制委员会(台湾“公平交易委员会”)
72反不正当竞争法 7.2.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 (unfair competition, unfair trade practices) 日:不公正交易方法;台:不公平竞争行为;美:不 公平贸易行为;英:限制性商业作法。 差断和限制竞等 争() (获义) 不正当竞争行为(狭义):经营者违背公序良俗、诚 实信用、商业道德的竞争行为。 市场规制法
市场规制法 7.2反不正当竞争法 7.2.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 (unfair competition,unfair trade practices) 日:不公正交易方法;台:不公平竞争行为;美:不 公平贸易行为;英:限制性商业作法。 不正当竞争行为(狭义):经营者违背公序良俗、诚 实信用、商业道德的竞争 行为
7.22-般条款 亠般条款是指为法律所明确规定的法律原则, 与法律规则相比在适用范围和效力上具有一般 性和普适性。 功能 ◆昭示规则的正当性基础,为行为人提供价值 判断的标准—帝王规则、君临法域 ◆填补法律漏洞,赋予法官空白委任状,无具 体规则且穷尽法律解释情形,为兜底条款— 禁止一般条款逃避 ◆调适权利冲突,达致利益均衡 市场规制法
市场规制法 7.2.2一般条款 一般条款是指为法律所明确规定的法律原则, 与法律规则相比在适用范围和效力上具有一般 性和普适性。 功能: ◆昭示规则的正当性基础,为行为人提供价值 判断的标准——帝王规则、君临法域。 ◆填补法律漏洞,赋予法官空白委任状,无具 体规则且穷尽法律解释情形,为兜底条款—— 禁止一般条款逃避。 ◆调适权利冲突,达致利益均衡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 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 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 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本法所称的经营者,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 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违法性:违反第二章所列11种行为抑或包括第二条在内的整 部法律? 经营者:行为能力抑或行为性质? ◆法益: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权益以及社会经济秩 ◆执法主体:司法而不是行政。 市场规制法
市场规制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 ◆违法性:违反第二章所列11种行为抑或包括第二条在内的整 部法律? ◆经营者:行为能力抑或行为性质? ◆法益: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权益以及社会经济秩 序。 ◆执法主体:司法而不是行政。 ◆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 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 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本法所称的经营者,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 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