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托·罗·马尔萨斯只能靠工人的全部工资同仅仅一部分产品相交换来实现利润。可见,除了工人以外,还必须有其他需求和其他买者,否则就不会产生任何利润。这些买者从哪里来呢?如果他们本身是资本家,是卖者,那就会发生上述的资本家阶级的自相欺诈,因为他们互相在名义上提高他们商品的价格,他们各自作为卖者所赚得的正是他们作为买者所亏损的。因此,必须有不是卖者的买者,资本家才能实现他的利润,才能“按照商品的价值”出卖商品。所以就必须有地主、年金领取者、领干薪者、牧师等等以及他们的家仆和侍从。至于这些“买者”怎样占有[758]购买手段,也就是说,他们怎样必须不付等价物而先从资本家那里取得一部分产品,以便用这样取得的东西买回少于它的等价物的商品,马尔萨斯先生没有加以说明。不管怎样,由此就产生了他的为下述主张辩护的论据:尽可能多地增加非生产阶级,好让商品的卖者找到市场,为自己的供给找到需求。这样,再接下去,人口论小册子的作者就鼓吹,经常的消费过度和寄生者占有尽可能多的年产品是生产的条件。除了从他的理论必然产生的这一论据之外,还有一个进一步的辩护论据:资本代表对抽象财富的欲望,对价值增殖的欲望,但是,这种欲望只是由于有代表支出欲望、消费欲望、奢侈欲望的购买者阶级存在,也就是说,有那些是买者而不是卖者的非生产阶级存在才能实现。[(3)十九世纪二十年代马尔萨斯主义者和李嘉图主义者之间的争论。他们在对待工人阶级的立场方面的共同点在这个基础上,在二十年代(从1820年到1830年这段时间
只能靠工人的全部工资同仅仅一部分产品相交换来实现利润。可 见,除了工人以外,还必须有其他需求和其他买者,否则就不会产 生任何利润。这些买者从哪里来呢?如果他们本身是资本家,是卖 者,那就会发生上述的资本家阶级的自相欺诈,因为他们互相在名 义上提高他们商品的价格,他们各自作为卖者所赚得的正是他们 作为买者所亏损的。因此,必须有不是卖者的买者,资本家才能实 现他的利润,才能“按照商品的价值”出卖商品。所以就必须有地 主、年金领取者、领干薪者、牧师等等以及他们的家仆和侍从。至于 这些“买者”怎样占有[758]购买手段,也就是说,他们怎样必须不 付等价物而先从资本家那里取得一部分产品,以便用这样取得的 东西买回少于它的等价物的商品,马尔萨斯先生没有加以说明。不 管怎样,由此就产生了他的为下述主张辩护的论据:尽可能多地增 加非生产阶级,好让商品的卖者找到市场,为自己的供给找到需 求。这样,再接下去,人口论小册子8 的作者就鼓吹,经常的消费过 度和寄生者占有尽可能多的年产品是生产的条件。除了从他的理 论必然产生的这一论据之外,还有一个进一步的辩护论据:资本代 表对抽象财富的欲望,对价值增殖的欲望,但是,这种欲望只是由 于有代表支出欲望、消费欲望、奢侈欲望的购买者阶级存在,也就 是说,有那些是买者而不是卖者的非生产阶级存在才能实现。 [(3)十九世纪二十年代马尔萨斯主义者和 李嘉图主义者之间的争论。他们在对 待工人阶级的立场方面的共同点] 在这个基础上,在二十年代(从1820年到1830年这段时间, 托·罗·马尔萨斯 15 本PDF文件由S22PDF生成, S22PDF的版权由郭力所有pdf@home.icm.ac.cn
16第十九章总的说来,是英国政治经济学史上一个大的形而上学的时代),马尔萨斯主义者和李嘉图主义者之间发生了一场绝妙的争吵。李嘉图主义者象马尔萨斯主义者一样地认为,必须使工人自己不占有自己的产品,这个产品的一部分要归资本家所有,以便使他们(即工人)有生产的刺激,从而保证财富的增长。但是李嘉图主义者激烈地反对马尔萨斯主义者的下述观点:地主,国家和教会的领于薪者,以及一大帮游手好闲的仆从,必须首先占有资本家的一部分产品而不付任何等价物(正象资本家对工人那样),然后从资本家那里购买资本家自己的商品,并为他们提供利润,一虽然李嘉图主义者对于工人却持同样的主张。按照李嘉图主义者的学说,为了使积累从面也使对劳动的需求增加,工人必须把自己产品中尽可能大的一部分无偿地让给资本家,以便资本家把由此增加的纯收入再转化为资本。马尔萨斯主义者也是这样论证的。按照他们的意见,应该以地租、税收等等形式从产业资本家那里无偿地索取尽可能大的一部分,以便他们能把余下的部分卖给这些强加给他们的“分享者”而获得利润。工人不应占有自己的产品,这样才不致丧失劳动的刺激一一李嘉图主义者和马尔萨斯主义者都这样说。马尔萨斯主义者说产业资本家必须把他的一部分产品让给只从事消费的阶级—“为享受果实而生的人们,好让这些阶级再拿产业资本家让给他们的东西在对他们不利的条件下和产业资本家进行交换。否则资本家就要丧失生产的刺激,而这种刺激恰恰在于,资本家取得高额利润,大大高于商品价值出卖商品。以后我们还要回过来再谈这场滑稽的论战。①见贺雷西《书信集》。一编者注
总的说来,是英国政治经济学史上一个大的形而上学的时代),马 尔萨斯主义者和李嘉图主义者之间发生了一场绝妙的争吵。李嘉 图主义者象马尔萨斯主义者一样地认为,必须使工人自己不占有 自己的产品,这个产品的一部分要归资本家所有,以便使他们(即 工人)有生产的刺激,从而保证财富的增长。但是李嘉图主义者激 烈地反对马尔萨斯主义者的下述观点:地主,国家和教会的领干薪 者,以及一大帮游手好闲的仆从,必须首先占有资本家的一部分产 品而不付任何等价物(正象资本家对工人那样),然后从资本家那 里购买资本家自己的商品,并为他们提供利润,—— 虽然李嘉图主 义者对于工人却持同样的主张。按照李嘉图主义者的学说,为了使 积累从而也使对劳动的需求增加,工人必须把自己产品中尽可能 大的一部分无偿地让给资本家,以便资本家把由此增加的纯收入 再转化为资本。马尔萨斯主义者也是这样论证的。按照他们的意 见,应该以地租、税收等等形式从产业资本家那里无偿地索取尽可 能大的一部分,以便他们能把余下的部分卖给这些强加给他们的 “分享者”而获得利润。工人不应占有自己的产品,这样才不致丧失 劳动的刺激——李嘉图主义者和马尔萨斯主义者都这样说。[马尔 萨斯主义者说]产业资本家必须把他的一部分产品让给只从事消 费的阶级——“为享受果实而生的人们”①,—— 好让这些阶级再 拿产业资本家让给他们的东西在对他们不利的条件下和产业资本 家进行交换。否则资本家就要丧失生产的刺激,而这种刺激恰恰在 于,资本家取得高额利润,大大高于商品价值出卖商品。以后我们 还要回过来再谈这场滑稽的论战。 16 第 十 九 章 ① 见贺雷西《书信集》。—— 编者注 本PDF文件由S22PDF生成, S22PDF的版权由郭力所有pdf@home.icm.ac.cn
17托·罗·马尔萨斯【(4)马尔萨斯片面地解释斯密的价值理论。他在同李嘉图论战中利用斯密的错误论点现在我们首先来证明:马尔萨斯陷入了一种十分粗俗的观念。“无论商品要通过多少次中间交换,无论生产者是把他们的商品运到中国,还是就在产地出卖,商品能否取得适当的市场价格的问题,完全取决于生产者能否补偿他们的资本并取得普通利润,从而能够顺利地维续他们的营业。但他们的资本是什么呢?正如亚·斯密指出的,资本是用来劳动的工具、被加工的材料、以及支配必要劳动量的手段。(马尔萨斯认为,这也就是用在商品生产上的全部劳动。利润是超过这种用在商品生产上的劳动的余额。因而事实上这只不过是商品生产费用上的名义附加额。)为了使人们对他的看法不留下任何疑问,马尔萨斯还以赞同的态度引用了托伦斯上校的《论财富的生产》一书(第6章第349页)来证实他自已的观点。“有效的需求在于,消费者(买者和卖者之间的对立在这里变成消费者和生产者之间的对立】759]通过直接的或间接的交换能够和愿意付给商品的部分,大于生产它们时所耗费的资本的一切组成部分”(卡泽诺夫出版的《政治经济学定义》第70一71页)而马尔萨斯的《定义》一书的出版者、辩护者和注释者卡泽诺夫先生自己则说:“利润不取决于商品互相交换的比例(这就是说,如果考察的只是资本家之间的商品交换,那末,由于这里不存在资本家同工人之间的交换(工人除劳动之外没有任何其他商品可以交换),马尔萨斯的理论就会表现为这样一种谬论,即彼被此单纯给商品价格加上一个附加额,一个名义上的附加
[(4)马尔萨斯片面地解释斯密的价值理论。 他在同李嘉图论战中利用斯密的错误论点] 现在我们首先来证明:马尔萨斯陷入了一种十分粗俗的观念。 “无论商品要通过多少次中间交换,无论生产者是把他们的商品运到中 国,还是就在产地出卖,商品能否取得适当的市场价格的问题,完全取决于生 产者能否补偿他们的资本并取得普通利润,从而能够顺利地继续他们的营 业。但他们的资本是什么呢?正如亚·斯密指出的,资本是用来劳动的工具、 被加工的材料、以及支配必要劳动量的手段。” (马尔萨斯认为,这也就是用在商品生产上的全部劳动。利润 是超过这种用在商品生产上的劳动的余额。因而事实上这只不过 是商品生产费用上的名义附加额。)为了使人们对他的看法不留下 任何疑问,马尔萨斯还以赞同的态度引用了托伦斯上校的《论财富 的生产》一书(第6章第349页)来证实他自己的观点。 “有效的需求在于,消费者{买者和卖者之间的对立在这里变成消费者和 生产者之间的对立}[759]通过直接的或间接的交换能够和愿意付给商品的 部分,大于生产它们时所耗费的资本的一切组成部分。”(卡泽诺夫出版的《政 治经济学定义》第70—71页) 而马尔萨斯的《定义》一书的出版者、辩护者和注释者卡泽诺 夫先生自己则说: “利润不取决于商品互相交换的比例 {这就是说,如果考察的只是资本家之间的商品交换,那末,由 于这里不存在资本家同工人之间的交换(工人除劳动之外没有任 何其他商品可以交换),马尔萨斯的理论就会表现为这样一种谬 论,即彼此单纯给商品价格加上一个附加额,一个名义上的附加 托·罗·马尔萨斯 17 本PDF文件由S22PDF生成, S22PDF的版权由郭力所有pdf@home.icm.ac.cn
18第十九章额。因此,不得不撤开商品交换,而谈不生产任何商品的人之间的货币交换),因为同一比例在任何利润高度上都能存在,面取决于对工资的比例,或者说对抵补原有费用所需的比例,这个比例在任何情况下都决定于买者为取得商品面作出的牺特(或他付出的劳动的价值)超过生产者为使商品进入市场而作出的酒性的程度。”(同上,第46页)为了获得这样奇妙的结果,马尔萨斯必须在理论上大要花招。首先,在抓住亚·斯密学说的一个方面,即商品的价值等于商品支配的劳动量,或支配商品的劳动量,或商品交换的劳动量这一主张的同时,必须消除亚·斯密本人以及其后的经济学家,其中包括马尔萨斯,对商品的价值一一价值一一可以成为价值尺度这一论点所提出的异议。马尔萨斯的《价值尺度。说明和例证》(1823年伦敦版)一书是愚套的真正典型,它用辩来自我陶醉,在自己内在的概念混乱中镶转迁回:它的嗨涩、拙劣的叙述,给天真的、不内行的读者留下这样一个印象:如果读者弄不清楚这一团混乱,那未其困难不在于混乱与清楚之间的矛盾,而在于读者的理解力太差。马尔萨斯首先必须把大卫·李嘉图在“劳动的价值”和“劳动量”之间所作的划分”重新抹掉,并把斯密的[不同价值规定的]并列归结到一个错误方面。“一定的劳动量,必定具有同支配它或者它实际上交换的工资相等的价值。(《价值尺度。说明和例证》1823年伦敦版第5页)这句话的目的就是把劳动量和劳动的价值这两个用语等同起来。这句话本身纯粹是同义反复,是荒谬的陈辞滥调。既然工资或
额。因此,不得不撇开商品交换,而谈不生产任何商品的人之间的 货币交换}, 因为同一比例在任何利润高度上都能存在,而取决于对工资的比例,或 者说对抵补原有费用所需的比例,这个比例在任何情况下都决定于买者为取 得商品而作出的牺牲(或他付出的劳动的价值)超过生产者为使商品进入市 场而作出的牺牲的程度。”(同上,第46页) 为了获得这样奇妙的结果,马尔萨斯必须在理论上大耍花招。 首先,在抓住亚·斯密学说的一个方面,即商品的价值等于商品支 配的劳动量,或支配商品的劳动量,或商品交换的劳动量这一主张 的同时,必须消除亚·斯密本人以及其后的经济学家,其中包括马 尔萨斯,对商品的价值—— 价值—— 可以成为价值尺度这一论点 所提出的异议。 马尔萨斯的《价值尺度。说明和例证》(1823年伦敦版)一书是 愚蠢的真正典型,它用诡辩来自我陶醉,在自己内在的概念混乱中 辗转迂回;它的晦涩、拙劣的叙述,给天真的、不内行的读者留下这 样一个印象:如果读者弄不清楚这一团混乱,那末其困难不在于混 乱与清楚之间的矛盾,而在于读者的理解力太差。 马尔萨斯首先必须把大卫·李嘉图在“劳动的价值”和“劳动 量”之间所作的划分9 重新抹掉,并把斯密的[不同价值规定的]并 列归结到一个错误方面。 “一定的劳动量,必定具有同支配它或者它实际上交换的工资相等的价 值。”(《价值尺度。说明和例证》1823年伦敦版第5页) 这句话的目的就是把劳动量和劳动的价值这两个用语等同起 来。 这句话本身纯粹是同义反复,是荒谬的陈辞滥调。既然工资或 18 第 十 九 章 本PDF文件由S22PDF生成, S22PDF的版权由郭力所有pdf@home.icm.ac.cn
19托·罗·马尔萨斯者说“它(一定的劳动量》所交换的”东西构成这个劳动量的价值,那未,说一定的劳动量的价值等于工资或等于这个劳动所交换的货币量或商品量,就是同义反复。换句话说,这不过意味着,一定的劳动量的交换价值等于这一劳动量的交换价值,或者叫作工资。但是,(且不说直接同工资相交换的不是劳动,而是劳动能力,正是这个混淆造成了谬误),决不能从上述同义反复中得出这样的结论一定的劳动量等于工资中或者说构成工资的货币或商品中包含的劳动量。假定一个工人劳动12小时,得到6小时的产品作为工资,那末这6小时的劳动产品就构成12小时劳动的价值(因为它是用来换取12小时劳动的工资,商品)。不能由此推论说,6小时劳动等于12小时,或者代表6小时的商品等于代表12小时的商品:也不能说,工资的价值等于代表同该工资相交换的劳动的产品的价值。由此只能得出结论说,劳动的价值(因为它是用劳动能力的价值,而不是用劳动能力所完成的劳动来衡量的)、[760]一定劳动量的价值所包含的劳动,少于它所买到的劳动:因此,代表所买到的劳动的那些商品的价值和用来购买或支配这一定劳动量的那些商品的价值,是大不相同的。马尔萨斯先生得出了直接相反的结论。因为一定劳动量的价值等于它的价值,按照马尔萨斯的意见,就可以得出结论:代表这个劳动量的价值等于工资的价值。按照马尔萨斯的意见,由此还可以得出结论:商品所吸收和包含的直接劳动(即扣除生产资料后剩下的劳动)创造的价值并不比为它支付的价值大:它只再生产工资的价值。所以不言而喻,如果商品的价值由商品所包含的劳动决定,利润就无法解释,而必须用别的源泉解释利润,一一如果已经假定商品的价值必须包括它所实现的利润。因为用在商品生产上
者说“它〈一定的劳动量〉所交换的”东西构成这个劳动量的价值, 那末,说一定的劳动量的价值等于工资或等于这个劳动所交换的 货币量或商品量,就是同义反复。换句话说,这不过意味着,一定的 劳动量的交换价值等于这一劳动量的交换价值,或者叫作工资。但 是,{且不说直接同工资相交换的不是劳动,而是劳动能力,正是这 个混淆造成了谬误},决不能从上述同义反复中得出这样的结论: 一定的劳动量等于工资中或者说构成工资的货币或商品中包含的 劳动量。假定一个工人劳动12小时,得到6小时的产品作为工资, 那末这6小时的劳动产品就构成12小时劳动的价值(因为它是用 来换取12小时劳动的工资,商品)。不能由此推论说,6小时劳动 等于12小时,或者代表6小时的商品等于代表12小时的商品;也 不能说,工资的价值等于代表[同该工资相交换的]劳动的产品的 价值。由此只能得出结论说,劳动的价值(因为它是用劳动能力的 价值,而不是用劳动能力所完成的劳动来衡量的)、[760]一定劳动 量的价值所包含的劳动,少于它所买到的劳动;因此,代表所买到 的劳动的那些商品的价值和用来购买或支配这一定劳动量的那些 商品的价值,是大不相同的。 马尔萨斯先生得出了直接相反的结论。因为一定劳动量的价 值等于它的价值,按照马尔萨斯的意见,就可以得出结论:代表这 个劳动量的价值等于工资的价值。按照马尔萨斯的意见,由此还可 以得出结论:商品所吸收和包含的直接劳动(即扣除生产资料后剩 下的劳动)创造的价值并不比为它支付的价值大;它只再生产工资 的价值。所以不言而喻,如果商品的价值由商品所包含的劳动决 定,利润就无法解释,而必须用别的源泉解释利润,—— 如果已经 假定商品的价值必须包括它所实现的利润。因为用在商品生产上 托·罗·马尔萨斯 19 本PDF文件由S22PDF生成, S22PDF的版权由郭力所有pdf@home.icm.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