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 同
含义 合同是机关、企业、人民团体或个人之 间,为了完成某任务,依据有关法律规定, 经过双方共同协商而签订的共同遵守条款并 用书面形式固定下来,作为今后共同执行和 检查的一种凭证
一、含义 合同是机关、企业、人民团体或个人之 间,为了完成某任务,依据有关法律规定, 经过双方共同协商而签订的共同遵守条款并 用书面形式固定下来,作为今后共同执行和 检查的一种凭证
分类 买卖合同; 借款合同 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赠与合同 运输合同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加工承揽合同;建筑工程合同; 技术合同; 仓储合同 保管合同; 委托合同 纪合同 居间合同
二、分类 买卖合同; 借款合同; 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赠与合同; 运输合同;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加工承揽合同; 建筑工程合同; 技术合同; 仓储合同; 保管合同; 委托合同; 行纪合同; 居间合同; 等
主要条款 1、标的 标的是经济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力和义务共同指 向的对象,是一切经济合同必须具备的首要条款 标的既可以是某种实物或货币,也可以是某项 建设工程或脑力劳动的成果,如购销合同中的商 品,货物运输合同中的劳务,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 的建筑物,信贷合同中的货币,科技协作合同中的 科研成果等
三、主要条款 1、标的 标的是经济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力和义务共同指 向的对象,是一切经济合同必须具备的首要条款。 标的既可以是某种实物或货币,也可以是某项 建设工程或脑力劳动的成果,如购销合同中的商 品,货物运输合同中的劳务,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 的建筑物,信贷合同中的货币,科技协作合同中的 科研成果等
2、数量 数量是标的在量的方面的限度,是以数 字和计量单位来衡量标的的尺度。 如购销合同中供方的交货数量;建筑工 程合同中承包方完成的工程量;仓储保管合 同中保管方保管货物的数量等。 经济合同中的数量条款应具体、明确, 必要时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超 欠幅度、正负尾差、合理损耗、合理磅差 等
2、数量 数量是标的在量的方面的限度,是以数 字和计量单位来衡量标的的尺度。 如购销合同中供方的交货数量;建筑工 程合同中承包方完成的工程量;仓储保管合 同中保管方保管货物的数量等。 经济合同中的数量条款应具体、明确, 必要时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超 欠幅度、正负尾差、合理损耗、合理磅差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