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概述 2010年,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切实履行海洋环境监督管理的职 责,组织沿海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监测体系建设,提高监 测能力和水平,做好我省管辖海域环境质量现状和趋势监测、入海 污染源监测、海洋功能区监测、海洋环境灾害及突发事件监测与评 价工作。 2010年,省、市、县三级海洋环境监测体系共17个监测机构 承担了全省海洋环境监测任务,全省近岸共设置各类监测站位550 个,监测项目覆盖水文气象、水环境、沉积环境和海洋生态等共96 项,累计出海1700个航次,共获得各类监测数据19万余组。 2010年,全省近岸海域水质总体处于清洁、较清洁水平,但河 口局部海域无杋氮和活性磷酸盐含量较髙,水质受到不同程度污染。 全省近岸海域海水水质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比例约 549%,较清洁海域比例29.0%,轻度污染海域比例4.5%,中度污 染海域比例3.1%,严重污染海域比例8.5%。未达到清洁水质标准 海域面积22042平方公里,比上年减少3.6%;严重污染海域面积4 153平方公里,比上年减少66% 清洁海域:符合国家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 较清洁海域:符合国家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 轻度污染海域:符合国家第三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 中度污染海域:符合国家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 严重污染海域:劣于国家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 近岸海域:指领海基线向陆一侧的全部海域。 注:本公报中所称近岸海域只为满足区域海洋环境质量评价需要而定义,不为法定概念。该 公报数据不涉及香港海域。 2010广东省海洋环境质量公报
2010 广东省海洋环境质量公报- 1 - 概述 1 概 述 2010 年,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切实履行海洋环境监督管理的职 责,组织沿海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监测体系建设,提高监 测能力和水平,做好我省管辖海域环境质量现状和趋势监测、入海 污染源监测、海洋功能区监测、海洋环境灾害及突发事件监测与评 价工作。 2010 年,省、市、县三级海洋环境监测体系共 17 个监测机构 承担了全省海洋环境监测任务,全省近岸共设置各类监测站位 550 个,监测项目覆盖水文气象、水环境、沉积环境和海洋生态等共 96 项,累计出海 1 700 个航次,共获得各类监测数据 19 万余组。 2010 年,全省近岸海域水质总体处于清洁、较清洁水平,但河 口局部海域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含量较高,水质受到不同程度污染。 全省近岸海域海水水质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比例约 54.9%,较清洁海域比例 29.0%,轻度污染海域比例 4.5%,中度污 染海域比例 3.1%,严重污染海域比例 8.5%。未达到清洁水质标准 海域面积 22 042 平方公里,比上年减少 3.6%;严重污染海域面积 4 153 平方公里,比上年减少 6.6%。 清洁海域:符合国家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 较清洁海域:符合国家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 轻度污染海域:符合国家第三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 中度污染海域:符合国家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 严重污染海域:劣于国家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 近岸海域:指领海基线向陆一侧的全部海域。 注:本公报中所称近岸海域只为满足区域海洋环境质量评价需要而定义,不为法定概念。该 公报数据不涉及香港海域
概述 近岸海域沉积物质量总体良好。局部海域贝类体内污染物残留 水平依然较高。近岸海域海洋生态系统仍较脆弱。主要海水增养殖 区环境状况基本满足其功能要求。海水浴场和滨海旅游度假区环境 状况良好。38.5%的入海排污口超标排放,污水和污染物入海量较上 年有所降低。全年发生赤潮14次,累计面积约88平方公里 圆寞静 约仪式 广东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海洋局签署框架协议 2010年12月8日,国家海洋局与广东省人民政府签署《关于促进广东 海洋经济强省建设的框架协议》,共同推进广东海洋经济科学发展,加快海 洋经济强省建设。广东省长黄华华、国家海洋局局长孙志辉出席签约仪式并 分别致辞,广东省副省长李容根与国家海洋局副局长陈连增签署协议。 协议包括共同推进广东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地区建设、支持《珠江三角洲 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重大项目用海、支持广东推进海岛 保护和开发建设、支持广东开展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系统试点、支持广 东实施科技兴海战略、推动粤港澳三地珠江口海域环境保护合作、加强广东 海洋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共同探索海洋综合管理的体制机制创新8项内容 2 2010广东省海洋环境质量公报
- 2 -2010 广东省海洋环境质量公报 概述 近岸海域沉积物质量总体良好。局部海域贝类体内污染物残留 水平依然较高。近岸海域海洋生态系统仍较脆弱。主要海水增养殖 区环境状况基本满足其功能要求。海水浴场和滨海旅游度假区环境 状况良好。38.5%的入海排污口超标排放,污水和污染物入海量较上 年有所降低。全年发生赤潮 14 次,累计面积约 88 平方公里。 广东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海洋局签署框架协议 2010 年 12 月 8 日,国家海洋局与广东省人民政府签署《关于促进广东 海洋经济强省建设的框架协议》,共同推进广东海洋经济科学发展,加快海 洋经济强省建设。广东省长黄华华、国家海洋局局长孙志辉出席签约仪式并 分别致辞,广东省副省长李容根与国家海洋局副局长陈连增签署协议。 协议包括共同推进广东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地区建设、支持《珠江三角洲 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 年)》重大项目用海、支持广东推进海岛 保护和开发建设、支持广东开展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系统试点、支持广 东实施科技兴海战略、推动粤港澳三地珠江口海域环境保护合作、加强广东 海洋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共同探索海洋综合管理的体制机制创新 8 项内容
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状况 2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状况 2.1海水质量 2.1.1全省近岸海域海水质量 2010年,全省近岸海域海水水质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 比例549%,较清洁海域比例290%,轻度污染海域比例4.5%,中 度污染海域比例3.1%,严重污染海域比例8.5%。未达到清洁水质 标准海域面积22042平方公里,比上年减少3.6%;严重污染海域面 积4153平方公里,比上年减少66% 污染海域主要分布在珠江口的广州、东莞、中山、深圳西部 珠海东部和南部、江门市新会等经济发达、人口密集的大中城市近 岸局部海域和潮州柘林湾、汕头港及湛江湾等港湾局部海域 海水中主要污染物依然是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部分港湾、航 道区受石油类轻度污染。汕头港局部、深圳宝安海域、深圳湾、东 莞海域、广州海域、中山海域、珠海东部和南部海域、高栏列岛海 域、黄茅海和湛江湾局部海域海水中无机氮平均含量超过第四类海 水水质标准。柘林湾、澄海近岸局部、汕头港、深圳湾、宝安海域 东莞海域、广州局部海域和湛江湾局部海域海水中的活性磷酸盐平 均含量均超过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 2010年,实施监测的近岸海域,约53.5%的海洋功能区海水质 量满足其功能要求 十一五ˆ期间,全省近岸海域海水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珠江口 和部分港湾海域海水中无机氮含量较高,处于或劣于第四类海水水 2010广东省海洋环境质量公报
2010 广东省海洋环境质量公报- 3 - 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状况 2 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状况 2.1 海水质量 2.1.1 全省近岸海域海水质量 2010 年,全省近岸海域海水水质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 比例 54.9%,较清洁海域比例 29.0%,轻度污染海域比例 4.5%,中 度污染海域比例 3.1%,严重污染海域比例 8.5%。未达到清洁水质 标准海域面积 22 042 平方公里,比上年减少 3.6%;严重污染海域面 积 4 153 平方公里,比上年减少 6.6%。 污染海域主要分布在珠江口的广州、东莞、中山、深圳西部、 珠海东部和南部、江门市新会等经济发达、人口密集的大中城市近 岸局部海域和潮州柘林湾、汕头港及湛江湾等港湾局部海域。 海水中主要污染物依然是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部分港湾、航 道区受石油类轻度污染。汕头港局部、深圳宝安海域、深圳湾、东 莞海域、广州海域、中山海域、珠海东部和南部海域、高栏列岛海 域、黄茅海和湛江湾局部海域海水中无机氮平均含量超过第四类海 水水质标准。柘林湾、澄海近岸局部、汕头港、深圳湾、宝安海域、 东莞海域、广州局部海域和湛江湾局部海域海水中的活性磷酸盐平 均含量均超过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 2010 年,实施监测的近岸海域,约 53.5%的海洋功能区海水质 量满足其功能要求。 “十一五”期间,全省近岸海域海水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珠江口 和部分港湾海域海水中无机氮含量较高,处于或劣于第四类海水水
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状况 质标准;柘林湾、汕头港、深圳湾、宝安海域、东莞海域、广州海 域和湛江湾局部海域海水中的活性磷酸盐平均含量较高,处于或劣 于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部分港湾局部海域石油类处于第三类海水 水质水平 2010年全省近岸海域海洋功能区水质达标情况表 海洋功能区类别 海洋功能区 水质达标率(%) 主要超标因子 工程用海区 100.0 旅游区 80.0 活性磷酸盐 特殊利用区 60.0 无机氮、活性磷酸盐 渔业资源利用和养护区 57.9 无机氮、活性磷酸盐 海洋保护区 54.0 无机氮、活性磷酸盐 港口航运区 51.2 无机氮、活性磷酸盐 海洋能利用区 50.0 乇机氮、活性磷酸盐 海水水质标准(B3097-1997 按照海域的不同使用功能和保护目标,海水水质分为四类 第一类适用于海洋渔业水域,海上自然保护区和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保护区 第二类适用于水产养殖区,海水浴场,人体直接接触海水的海上运动或娱乐区,以及 与人类食用直接有关的工业用水区 第三类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滨海风景旅游区。 第四类适用于海洋港口水域,海洋开发作业区。 4 2010广东省海洋环境质量公报
- 4 -2010 广东省海洋环境质量公报 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状况 质标准;柘林湾、汕头港、深圳湾、宝安海域、东莞海域、广州海 域和湛江湾局部海域海水中的活性磷酸盐平均含量较高,处于或劣 于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部分港湾局部海域石油类处于第三类海水 水质水平。 2010 年全省近岸海域海洋功能区水质达标情况表 海洋功能区类别 海洋功能区 水质达标率(%) 主要超标因子 工程用海区 100.0 —— 旅游区 80.0 无机氮、活性磷酸盐 特殊利用区 60.0 无机氮、活性磷酸盐 渔业资源利用和养护区 57.9 无机氮、活性磷酸盐 海洋保护区 54.0 无机氮、活性磷酸盐 港口航运区 51.2 无机氮、活性磷酸盐 海洋能利用区 50.0 无机氮、活性磷酸盐 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 按照海域的不同使用功能和保护目标,海水水质分为四类: 第一类 适用于海洋渔业水域,海上自然保护区和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保护区。 第二类 适用于水产养殖区,海水浴场,人体直接接触海水的海上运动或娱乐区,以及 与人类食用直接有关的工业用水区。 第三类 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滨海风景旅游区。 第四类 适用于海洋港口水域,海洋开发作业区
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状况 河源市 拇阳市 图例 中度污染海域 2010年广东省近岸海域水质状况示意图 2010广东省海洋环境质量公报
2010 广东省海洋环境质量公报- 5 - 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状况 2010 年广东省近岸海域水质状况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