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量之比。 2.1.20光热比light to solar gain ratio 材料的可见光透射比与太阳能总透射比的比值。 2.1.21透光折减系数transmitting rebate factor 透射漫射光照度与漫射光照度之比。 2.2符 号 2.2.1照度 Ew一室外照度; E。—室内照度; E。—室外天然光设计照度: E。一年平均总照度; E1一室外天然光临界照度; C—采光系数,用(%)表示; K——光气候系数。 2.2.2计算系数 K。—侧面采光的窗宽系数,为窗宽度与房间宽度之比; G。—侧面采光的窗高系数,为窗高度与层高之比; K,一天窗或采光罩的井壁挡光折减系数; x—窗的总透射比; ”—导光管的采光系统效率; CU一采光利用系数; T,一透光折减系数; 采光材料的透射比: r—光热比; 窗结构的挡光折减系数; Tw 窗玻璃的污染折减系数; x—室内构件的挡光折减系数; P 材料的反射比; 室内各表面反射比的加权平均值; 4
通量之比。 2. 1. 20 光热比 light to solar gain ratio 材料的可见光透射比与太阳能总透射比的比值。 2. 1. 21 透光折减系数 transmitting rebate factor 透射漫射光照度与漫射光照度之比。 2.2 2.2.1 照度 Ew一一室外照度; En 室内照度; Es -_室外天然光设计照度; Eq -年平均总照度; E1 室外天然光临界照度; C 采光系数,用 c%) 表示; K 光气候系数。 2.2.2 计算系数 Kc 侧面采光的窗宽系数,为窗宽度与房间宽度之比; Gc -.侧面采光的窗高系数,为窗高度与层高之比; 一一天窗或采光罩的井壁挡光折减系数; 一一窗的总透射比; ?二二导光管的采光系统效率; cu-→采光利用系数; →二透光折减系数; 。一一采光材料的透射比; 一一光热比; τc 窗结构的挡光折减系数; τw 窗玻璃的污染折减系数; 室内构件的挡光折减系数; ρ-一材料的反射比; 广一一室内各表面反射比的加权平均值; 4
顶棚饰面材料的反射比; 墙面饰面材料的反射比; a 地面饰面材料的反射比; pe —普通玻璃窗的反射比。 2.2.3几何特征 Ap—顶棚面积; A。一墙面面积; A。一地面面积; A。—窗洞口面积; A 导光管的有效采光面积; A,—室内表面总面积; d。一一窗间距; D:一窗对面遮挡物与窗的距离; H:一窗对面遮挡物距窗中心的平均高度; he— 窗高; h,—参考平面至窗上沿高度; hx—参考平面至窗下沿高度; (一房间的长度或侧窗采光时的开间宽度; b—房间的进深或跨度; 天空角,从窗中心点计算的垂直可见天空的角度。 符号为0,单位为°。 5
冉一-顶棚饰面材料的反射比; ρq 一一墙面饰面材料的反射比; Pd 一一地面饰面材料的反射比; pc 一一一普通玻璃窗的反射比。 2.2.3 几何特征 一→顶棚面积 Aq 墙面面积; Ad 地面面积; Ac 窗洞口面积; At 导光管的有效采光面积 Az一一室内表面总面积; dc 窗间距 Dd一一窗对面遮挡物与窗的距离; Hd 窗对面遮挡物距窗中心的平均高度; hc 窗高; hs 一二参考平面至窗上沿高度; hx 参考平面至窗下沿高度; l 房间的长度或侧窗采光时的开间宽度; b 房间的进深或跨度; 天空角,从窗中心点计算的垂直可见天空的角度。 符号为 单位为。。 5
3基本规定 3.0.1本标准应以采光系数和室内天然光照度作为采光设计的 评价指标。室内某一点的采光系数C,可按下式计算: C=2×10% (3.0.1) 式中E。一室内照度; Ew—室外照度。 3.0.2本标准规定的采光系数标准值和室内天然光照度标准值 应为参考平面上的平均值。各类场所的采光系数和室内天然光照 度应符合本标准第4章的规定。 3.0.3各采光等级参考平面上的采光标准值应符合表3.0.3的 规定。 表3.0.3各采光等级参考平面上的采光标准值 侧面采光 顶部采光 采光等级 采光系数 室内天然光 采光系数 室内天然光 标准值 照度标准值 标准值 照度标准值 (%) (Ix) (%) (x) I 5 750 5 750 I 4 600 3 450 Ⅲ 3 450 2 300 N 2 300 1 150 V 1 150 0.5 75 注:1工业建筑参考平面取距地面1m,民用建筑取距地面0.75m,公用场所取 地面。 2表中所列采光系数标准值适用于我国Ⅲ类光气候区,采光系数标准值是按 室外设计照度值150001x制定的。 3采光标准的上限值不宜高于上一采光等级的级差,采光系数值不宜高 于7%。 6
基本规定 3.0.1 本标准应以采光系数和室内天然光照度作为采光设计的 评价指标。室内某一点的采光系数 ,可按下式计算: c= 去×叫 (3. O. 1) 式中 En 一--室内照度; Ew 室外照度。 3. O. 2 本标准规定的采光系数标准值和室内天然光照度标准值 应为参考平面上的平均值。各类场所的采光系数和室内天然光照 度应符合本标准第 章的规定。 3. O. 3 各采光等级参考平面上的采光标准值应符合表 3. O. 规定。 3.0.3 备采光等级参考平面上的采光标准值 侧面采光 顶部采光 采光等级 采光系数 室内天然光 采光系数 室内天然光 标准值 照度标准值 标准值 照度标准值 c%) Clx) c%) Clx) I 5 750 5 750 E 4 600 3 450 E 3 450 2 300 N 2 300 1 150 V 1 150 0.5 75 注: 1 工业建筑参考平面取距地面 1m ,民用建筑取距地面 0.75m ,公用场所取 地面。 6 2 表中所列采光系数标准值适用于我国皿类光气候区,采光系数标准值是按 室外设计照度值 150001x 制定的。 采光标准的上限值不宜高于上一采光等级的级差,采光系数值不宜高 7%
3.0.4光气候分区应按本标准附录A确定。各光气候区的室外 天然光设计照度值应按表3.0.4采用。所在地区的采光系数标准 值应乘以相应地区的光气候系数K。 表3.0.4光气候系数K值 光气候区 I Ⅱ Ⅲ N K值 0.85 0.90 1.00 1.10 1.20 室外天然光设计照度值E, 18000 16500 15000 13500 12000 (1x) 3.0.5对于I、Ⅱ采光等级的侧面采光,当开窗面积受到限制 时,其采光系数值可降低到Ⅲ级,所减少的天然光照度应采用人 工照明补充。 3.0.6在建筑设计中应为窗户清洁和维修创造便利条件。 3.0.7采光设计实际效果的检验,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采光测 量方法》GB/T5699的有关规定执行。 7
3. O. 4 光气候分区应按本标准附录 确定。各光气候区的室外 天然光设计照度值应按表 3. o. 采用。所在地区的采光系数标准 值应乘以相应地区的光气候系数 3.0.4 光气候系数 光气候区 I E E N V 0.85 0.90 1. 00 1. 10 1. 20 室外天然光设计照度值 18000 16500 15000 13500 12000 (ix) 3.0.5 对于 采光等级的侧面采光,当开窗面积受到限制 时,其采光系数值可降低到皿级,所减少的天然光照度应采用人 工照明补充。 3.0.6 在建筑设计中应为窗户清洁和维修创造便利条件。 3.0.7 采光设计实际效果的检验,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采光测 量方法)) GB/T 5699 的有关规定执行。 7
4采光标准值 4.0.1住宅建筑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应有直接采光。 4.0.2住宅建筑的卧室、起居室(厅)的采光不应低于采光等 级W级的采光标准值,侧面采光的采光系数不应低于2.0%,室 内天然光照度不应低于300x。 4.0.3住宅建筑的采光标准值不应低于表4.0.3的规定。 表4.0.3住宅建筑的采光标准值 侧面采光 采光等级 场所名称 室内天然光 采光系数标准值 照度标准值 (%) (Ix) V 厨房 2.0 300 V 卫生间、过道、餐厅、楼梯问 1.0 150 4.0.4教育建筑的普通教室的采光不应低于采光等级Ⅲ级的采 光标准值,侧面采光的采光系数不应低于3.0%,室内天然光照 度不应低于450x。 4.0.5教育建筑的采光标准值不应低于表4.0.5的规定。 表4.0.5教育建筑的采光标准值 侧面采光 采光等级 场所名称 室内天然光 采光系数标准值 照度标准值 (%) (Ix) 专用教室、实验室、阶梯教 Ⅲ 3.0 450 室、教师办公室 V 走道、楼梯间、卫生间 1.0 150 8
4 采光标准值 4. 0.1 住宅建筑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应有直接采光。 4. O. 2 住宅建筑的卧室、起居室{厅)的采光不应低于采光等 级的采光标准值,侧面采光的采光系数不应低于 2.0% ,室 内天然光照度不应低于 300l 4.0.3 住宅建筑的采光标准值不应低于表 4.0.3 的规定。 4.0.3 住宅建筑的采光标准值 侧面采光 采光等级 场所名称 采光系数标准值 室内天然光 照度标准值 <%) (lx) N 厨房 2.0 300 V 卫生间、过道、餐厅、楼梯间 1. 0 150 4. O. 4 教青建筑的普通教室的采光不应低于采光等级 级的采 光标准值,侧面采光的采光系数不应低于 3.0% ,室内天然光照 度不应低于 4501xo 4. O. 5 教育建筑的采光标准值不应低于表 4.0.5 的规定。 4.0.5 教育建筑的采光标准值 侧面采光 采光等级 场所名称 采光系数标准值 室内天然光 照度标准值 <%) (lx) 专用教室、实验室、阶梯教 3. 0 450 室、教师办公室 V 走道、楼梯间、卫生间 1. 0 150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