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条件 ■河流指河段内的水位、流速和流量等条件; 湖库指湖库的水位、库容和流入流出条件; 般条件下,水文条件年际、月际变化非常大。各流域 般可选择30Q10(近10年最枯月平均流量)作为设计 流量条件,30V10(近10年最枯月平均库容)作为湖库 的设计库容。以下几类情况,可分别概化为: ◇海河、黄河等北方各流域由于枯水月流量太小或可能断 流,可同时选择90Q10(近10年最枯季平均流量)或 90V10(近10年最枯季平均库容)作为参考设计水文条 件。 ◇长江、珠江等干流河面较宽(>200m),污染物扩散 般仅在岸边进行,不影响到河流对岸。设计水文条件 可选择30Q10或3010,然后根据环境管理的需求确定 混合区范围进行岸边环境容量计算,以混合区水环境容 量作为可以实际利用的水环境容量数据
水文条件 ◼ 河流 指河段内的水位、流速和流量等条件; ◼ 湖库 指湖库的水位、库容和流入流出条件; ◼ 一般条件下,水文条件年际、月际变化非常大。各流域 一般可选择30Q10(近10年最枯月平均流量)作为设计 流量条件,30V10(近10年最枯月平均库容)作为湖库 的设计库容。以下几类情况,可分别概化为: 海河、黄河等北方各流域由于枯水月流量太小或可能断 流,可同时选择90Q10(近10年最枯季平均流量)或 90V10(近10年最枯季平均库容)作为参考设计水文条 件。 长江、珠江等干流河面较宽(>200m),污染物扩散 一般仅在岸边进行,不影响到河流对岸。设计水文条件 可选择30Q10或30V10,然后根据环境管理的需求确定 混合区范围进行岸边环境容量计算,以混合区水环境容 量作为可以实际利用的水环境容量数据
水文条件 其他河段设计流量的计算选取枯水期月平均流量作为计算 样本 有闸坝控制的河段,关闸时间较长时,可以考虑近10年 平均水位下的水体容积作为设计流量或最小下泄流量。 ■对于一般湖泊或水库,分别按照近10年最低月平均水位 水位相应的蓄水量和死库容的蓄水量确定设计流量。 有条件的地区,可对丰平枯水期特征明显的河流,以及按 照最枯流量计算没有水环境容量的情况,按照分水期进行 水环境容量的计算(需要注明对应的水期月份),汇总得 到全年的水环境容量
◼ 其他河段设计流量的计算选取枯水期月平均流量作为计算 样本 ◼ 有闸坝控制的河段,关闸时间较长时,可以考虑近10年 平均水位下的水体容积作为设计流量或最小下泄流量。 ◼ 对于一般湖泊或水库,分别按照近10年最低月平均水位 水位相应的蓄水量和死库容的蓄水量确定设计流量。 ◼ 有条件的地区,可对丰平枯水期特征明显的河流,以及按 照最枯流量计算没有水环境容量的情况,按照分水期进行 水环境容量的计算(需要注明对应的水期月份),汇总得 到全年的水环境容量。 水文条件
边界条件 ■控制因子:COD和氨氮主要控制因子.湖库增加总磷 总氮和叶绿素a指标; ■质量标准 省界断面水质标准以国家制定的流域规划确定的目标和 省界功能区水质目标为依据, 省内断面水质标准以水环境功能区划为水环境容量计算 的依据,跨市、县界的功能区协调方案由各省解决。 需要国家协调省际水环境功能区目标差异和目标水质的, 可以提交总局和技术指导组解决。 ■设计流速:河流的设计流速为对应设计流量条件下的 流速
边界条件 ◼ 控制因子:COD和氨氮主要控制因子.湖库增加总磷、 总氮和叶绿素a指标; ◼ 质量标准 省界断面水质标准以国家制定的流域规划确定的目标和 省界功能区水质目标为依据, 省内断面水质标准以水环境功能区划为水环境容量计算 的依据,跨市、县界的功能区协调方案由各省解决。 需要国家协调省际水环境功能区目标差异和目标水质的, 可以提交总局和技术指导组解决。 ◼ 设计流速:河流的设计流速为对应设计流量条件下的 流速
边界条件 本底浓度 參考上游水环境功能区标准,以对应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上限 值(达到对应国家标准的最大值)为本底浓度(来水浓度) 对于跨界水环境功能区本底浓度需要考虑国家和省(直辖市 自治区)政府部门规定的出、入断面浓度限值。 水质目标值 环境功能区相应环境质量标准类别的上限值为水质目标值 单位时间 般指一年。最枯月或最枯季的环境容量换算为全年,作为 功能区的年环境容量。 排放浓度采用mgl单位,流量用m3/s单位,计算结果是瞬 时允许污染物流量(mgs),需换算成年容量
◼ 本底浓度 参考上游水环境功能区标准,以对应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上限 值(达到对应国家标准的最大值)为本底浓度(来水浓度) 对于跨界水环境功能区本底浓度需要考虑国家和省(直辖市、 自治区)政府部门规定的出、入断面浓度限值。 ◼ 水质目标值 水环境功能区相应环境质量标准类别的上限值为水质目标值。 ◼ 单位时间 一般指一年。最枯月或最枯季的环境容量换算为全年,作为 功能区的年环境容量。 排放浓度采用mg/l单位,流量采用m3 /s单位,计算结果是瞬 时允许污染物流量(mg/s), 需换算成年容量。 边界条件
排污方式 ■当排污口污水排放流量较大(根据各区域特征确定) 现状排污口,必须作为独立的排污口处理 其他排污口,可以适当简化。 φ若排污口距离较近,可把多个排污口简化成集中的排 污囗 排污口概化的重心计算: X=(Q1C1X+Q, C2X2+.QCXn)/(QC1+Q2 C2+.Q Cn) :概化的排污口到功能区划下断面或控制断面的距离; Qn:第n个排污口(支流口)的水量; Xn:第n个排污口(支流口)到功能区划下断面的距离; n:第n个排污口(支流口)的污染物浓度;
排污方式 ◼ 当排污口污水排放流量较大(根据各区域特征确定) 现状排污口,必须作为独立的排污口处理。 ◼ 其他排污口,可以适当简化。 若排污口距离较近,可把多个排污口简化成集中的排 污口 排污口概化的重心计算: X=(Q1C1X1+Q2C2X2+····QnCnXn)/(Q1C1+Q2C2+····QnCn ) X:概化的排污口到功能区划下断面或控制断面的距离; Qn:第n个排污口(支流口)的水量; Xn:第n个排污口(支流口)到功能区划下断面的距离; Cn:第n个排污口(支流口)的污染物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