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主要数据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 深圳市龙华区统计局 深圳市龙华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2日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龙华区第三产业中 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 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龙华区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 53416个,从业人员210527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59.9% 和116.8%。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33.6%,零 售业占66.4%。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 批发业占42.6%,零售业占57.4%(详见表4-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1%,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7%,外商投资企业占0.2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 96.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2.6%,外商投资企业占1.2%
- 1 - 深圳市龙华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主要数据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深圳市龙华区统计局 深圳市龙华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 年 5 月 12 日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龙华区第三产业中 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 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 年末,龙华区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 53416 个,从业人员 210527 人,分别比 2013 年末增长 359.9% 和 116.8%。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 33.6%,零 售业占 66.4%。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 批发业占 42.6%,零售业占 57.4%(详见表 4-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 99.1%,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 0.7%,外商投资企业占 0.2%。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 96.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 2.6%,外商投资企业占 1.2%
详见表4-2) 表4-1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不 合计 53416 210527 批发业 17965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819 4386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3361 17376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3327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 41263 贸易经纪与代理 418 1328 其他批发业 6177 零售业 35451 120875 综合零售 2587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3496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15558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5658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7918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2737 4259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4231 13915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8943 27557 表4-2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个) (人 合计 5341 210527 内资企业 52958 202514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6748 34785 股份有限公司 私营企业 165732 其他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89 255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1155.31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03.7%。其中,批发业企
- 2 - (详见表 4-2)。 表 4-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3416 210527 批发业 17965 89652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167 879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819 4386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3361 17376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879 3327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43 5323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2122 9593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8771 41263 贸易经纪与代理 418 1328 其他批发业 1285 6177 零售业 35451 120875 综合零售 367 2587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109 3496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4567 15558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827 5658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362 1592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1308 7918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2737 42594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4231 13915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8943 2755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 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1155.31 亿元,比 2013 年末增长 303.7%。其中,批发业企 表 4-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3416 210527 内资企业 52958 202514 国有企业 1 104 集体企业 - - 股份合作企业 - - 联营企业 - - 有限责任公司 6748 34785 股份有限公司 86 1893 私营企业 46123 165732 其他企业 - -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369 5460 外商投资企业 89 2553
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97.14亿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 产总计458.17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25.0%和539.6% 负债合计880.0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29.94亿元(详 见表4-3) 表4-3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负债合计营业收入 (亿元) (亿元) (亿元) 合计 115531 880.03 152994 批发业 697.14 534.5 1027.40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528 4.4 7.74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21. 53.08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130.3 15544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24.6 20.8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264 10135 178.05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297.52 229.62 445.54 贸易经纪与代理 6.9 8.66 其他批发业 2695 零售业 458.1 345.46 502.55 综合零售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6.51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52.1 28.80 38.49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3.6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5.79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13821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6364 133.79 152.10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5994 46.0 50.52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81.98 6365 8507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龙华区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 人单位2082个,从业人员2671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
- 3 - 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697.14 亿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 产总计458.17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25.0%和539.6%。 负债合计 880.03 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529.94 亿元(详 见表 4-3)。 表 4-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155.31 880.03 1529.94 批发业 697.14 534.57 1027.40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5.28 4.43 7.74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26.38 21.54 53.08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130.37 85.51 155.44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24.67 20.86 39.84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42.86 37.31 93.94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26.40 101.35 178.05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297.52 229.62 445.54 贸易经纪与代理 7.98 6.99 8.66 其他批发业 35.68 26.95 45.11 零售业 458.17 345.46 502.55 综合零售 6.63 4.40 13.27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9.54 8.93 6.51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52.14 28.80 38.49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5.34 13.67 12.59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10.54 5.69 5.79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58.40 40.47 138.21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63.64 133.79 152.10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59.94 46.07 50.52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81.98 63.65 85.07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 年末,龙华区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 人单位 2082 个,从业人员 26711 人,分别比 2013 年末增长
200.4%和78.1%(详见表4-4) 表4-4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个) 人) 合计 26711 铁路运输业 道路运输业 539 11633 水上运输业 1117 航空运输业 管道运输业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110 7700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邮政业 15 4419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 占99.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5%。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 内资企业占93.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6.4%。(详见 表4-5) 表45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合计 2082 26711 内资企业 2070 25003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1634 私营企业 17297 其他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701 外商投资企业
- 4 - 200.4%和 78.1%(详见表 4-4)。 表 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082 26711 铁路运输业 - - 道路运输业 539 11633 水上运输业 159 1117 航空运输业 10 19 管道运输业 - -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1104 7700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118 1823 邮政业 152 4419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 占 99.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 0.5%。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 内资企业占 93.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 6.4%。(详见 表 4-5)。 表 4-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082 26711 内资企业 2070 25003 国有企业 - - 集体企业 - - 股份合作企业 - - 联营企业 - - 有限责任公司 264 6072 股份有限公司 9 1634 私营企业 1797 17297 其他企业 - -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1 1701 外商投资企业 1 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 总计449.71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04.6%负债合计223.20 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5.76亿元(详见表4-6) 表4-6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亿元) (亿元) (亿元) 449.71 223.2 145.76 道路运输业 378.1 水上运输业 航空运输业 013 0.33 管道运输业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2542 178 31.35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邮政业 3.0 783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龙华区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1162 从业人员21087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46.9%和 58.0%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18.3%,餐 饮业占81.7%。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 住宿业占22.0%,餐饮业占78.0%(详见表4-7)。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3%,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3%,外商投资企业占0.3%
- 5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 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 总计449.71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04.6%。负债合计223.20 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45.76 亿元(详见表 4-6)。 表 4-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449.71 223.20 145.76 道路运输业 378.14 171.92 89.59 水上运输业 7.20 5.05 4.37 航空运输业 0.13 0.14 0.33 管道运输业 - - -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25.42 17.80 31.35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35.05 25.27 12.29 邮政业 3.77 3.02 7.83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 年末,龙华区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 1162 个,从业人员 21087 人,分别比 2013 年末增长 346.9%和 58.0%。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 18.3%,餐 饮业占 81.7%。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 住宿业占 22.0%,餐饮业占 78.0%(详见表 4-7)。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 99.3%,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 0.3%,外商投资企业占 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