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内容 协议第4部分对国内支持作了规定。各成 员方削减本国支持的承诺,应适用于有 利于其国内农业生产者的附件2所列的 切国内支持,各方支持措施的总价值不 得超出其承诺水平,协议为国内支持规 定了一般的准则,以防止其滥用。 制卧价贸易大孝
(二)主要内容 协议第 4部分对国内支持作了规定。各成 员方削减本国支持的承诺,应适用于有 利于其国内农业生产者的附件 2所列的一 切国内支持,各方支持措施的总价值不 得超出其承诺水平,协议为国内支持规 定了一般的准则,以防止其滥用
(二)主要内容 协议第5部分对出口竞争作出了规定。各成员 方不得提供不符合本协议与各方时间表中所作 承诺不一致的出口补贴。同时各方由其政府或 部门制定直接补贴的规定,由政府或其各部门 为了出口目的以低于其国内市场可比价格的价 格对非商业性农产品库存进行的出售或处理 通过政府的某项行为得到赞助、农产品出口、 为降低农产品出口成本而提供的补贴、在国内 水运和空运对出口货物的收费方面规定对国内 运货更多的优惠,以及根据农产品并人出口产 品的程序给予补贴等政府行为一律应受到其削 减出口补贴的承诺的限制
(二)主要内容 协议第 5部分对出口竞争作出了规定。各成员 方不得提供不符合本协议与各方时间表中所作 承诺不一致的出口补贴。同时各方由其政府或 部门制定直接补贴的规定,由政府或其各部门 为了出口目的以低于其国内市场可比价格的价 格对非商业性农产品库存进行的出售或处理、 通过政府的某项行为得到赞助、农产品出口、 为降低农产品出口成本而提供的补贴、在国内 水运和空运对出口货物的收费方面规定对国内 运货更多的优惠,以及根据农产品并人出口产 品的程序给予补贴等政府行为一律应受到其削 减出口补贴的承诺的限制
(二)主要内容 协议第6部分是对关于出口禁止和限制准 则的规定。任何成员在就食品原料作出 禁止出口或限制出口的规定时,应对该 规定对进口成员方食品安全的影响给予 足够的考虑,并应尽可能提前书面通知 农产品委员会有关的详细情况。 制卧价贸易大孝
(二)主要内容 协议第 6部分是对关于出口禁止和限制准 则的规定。任何成员在就食品原料作出 禁止出口或限制出口的规定时,应对该 规定对进口成员方食品安全的影响给予 足够的考虑,并应尽可能提前书面通知 农产品委员会有关的详细情况
(二)主要内容 协议第7部分是对某些适当的限制措施的规定 在协议执行期间,尽管关贸总协定和《补贴与 反补贴措施协议》有规定,那些与本协议及附 件一致的国内支持措施不应成为可申诉的补 贴,应免征反补贴关税,并不得援用GATT第6 条、第16条、第23条及SCM协议的有关规定提 起诉讼。那些符合本协议规定的出口补贴,只 有在确定对进口方国内农业市场造成了GATT 和SCM协议所称的损害或损害威胁时才能征收 反补贴税。 制卧价贸易上孝
(二)主要内容 协议第 7部分是对某些适当的限制措施的规定。 在协议执行期间,尽管关贸总协定和《补贴与 反补贴措施协议》有规定,那些与本协议及附 件一致的国内支持措施不应成为可申诉的补 贴,应免征反补贴关税,并不得援用GATT 第 6 条、第16条、第23条及SCM协议的有关规定提 起诉讼。那些符合本协议规定的出口补贴,只 有在确定对进口方国内农业市场造成了GATT 和SCM协议所称的损害或损害威胁时才能征收 反补贴税
(二)主要内容 协议第8部分规定了卫生与动植物检疫措施。 全体成员同意《卫生和动植物检疫措施协定》 生效。 协议第9部分规定了应在关税减让和进口承诺 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成员以特殊的和差别的待 遇,发展中国家成员应在10年内在履行其减让 承诺的问题上具有弹性,也就是说这些国家可 以在10年内逐步履行其减让承诺,最不发达国 家不应被要求承担减让承诺。 制卧香价贸易大孝
(二)主要内容 协议第 8部分规定了卫生与动植物检疫措施。 全体成员同意《卫生和动植物检疫措施协定》 生效。 协议第 9部分规定了应在关税减让和进口承诺 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成员以特殊的和差别的待 遇,发展中国家成员应在10年内在履行其减让 承诺的问题上具有弹性,也就是说这些国家可 以在10年内逐步履行其减让承诺,最不发达国 家不应被要求承担减让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