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课程(单发私照) 1、飞行训练时间:至少35小时; 2、带飞: 由持执照的飞行教员进行20小时的飞行训练,该训练至少包括: ()3小时单发飞机转场飞行训练; i)3小时单发飞机夜间飞行训练,包括 (A)一次总距离超过180千米(100海里)的转场飞行; (B)在一个机场作10次起飞和10次全停着陆,且每次着陆应包 含一次起落航线飞行 i)3小时单发飞机仪表飞行训练; (iv)3小时在单发飞机上为准备实践考试进行的飞行训练,该训 练应当在考试前60天内完成
1、飞行训练时间:至少35小时; 2、带飞: 由持执照的飞行教员进行20小时的飞行训练,该训练至少包括: (i) 3小时单发飞机转场飞行训练; (ii) 3小时单发飞机夜间飞行训练,包括: (A) 一次总距离超过180千米(100海里)的转场飞行; (B) 在一个机场作10次起飞和10次全停着陆,且每次着陆应包 含一次起落航线飞行。 (iii) 3小时单发飞机仪表飞行训练; (iv) 3小时在单发飞机上为准备实践考试进行的飞行训练,该训 练应当在考试前60天内完成。 141课程(单发私照 )
141课程(单发私照) 3、飞行训练器的使用 时间数不得超过经批准课程的总飞行训练时间的15%或本条规定的总飞行训练 时间的15%,取最低值。(3小时) 4、训练内容: )飞行前准备 i)飞行前程序 i)机场和水上飞机基地运行 (i)起飞、着陆、复飞 ()性能机动飞行(大坡度盘旋、急盘旋下降) (Vi)参照地标机动飞行 (vi)领航 (vi)小速度飞行和失速 (ix)基本仪表飞行 (X)应急操作 (×)夜间操作 (xi)飞行后程序
3、飞行训练器的使用 时间数不得超过经批准课程的总飞行训练时间的15%或本条规定的总飞行训练 时间的15%,取最低值。(3小时) 4、训练内容: (i) 飞行前准备 (ii) 飞行前程序 (iii) 机场和水上飞机基地运行 (iv) 起飞、着陆、复飞 (v) 性能机动飞行(大坡度盘旋、急盘旋下降) (vi) 参照地标机动飞行 (vii) 领航 (viii) 小速度飞行和失速 (ix) 基本仪表飞行 (x) 应急操作 (xi) 夜间操作 (xii) 飞行后程序 141课程(单发私照 )
141课程(单发私照) 5、单飞训练 应当在单发飞机上进行10小时单飞训练,该训练至 少包括: (1)5小时转场单飞时间; (2)1次总距离至少180千米(100海里)的转场 单飞,在至少3个着陆点作全停着陆,其中一个航 段的起飞和着陆点之间的直线距离至少为90千米 (50海里); (3)在具有飞行管制塔台的机场上进行3次起飞和3 次全停着陆,且每次着陆应包含1次起落航线飞行
5、单飞训练 应当在单发飞机上进行10小时单飞训练,该训练至 少包括: (1) 5小时转场单飞时间; (2) 1次总距离至少180千米(100海里)的转场 单飞,在至少3个着陆点作全停着陆,其中一个航 段的起飞和着陆点之间的直线距离至少为90千米 (50海里); (3) 在具有飞行管制塔台的机场上进行3次起飞和3 次全停着陆,且每次着陆应包含1次起落航线飞行。 141课程(单发私照 )
141课程(仪表等级) 1、注册条件 在注册进入仪表等级课程的飞行训练部分之前,应当至少持有附带与所 申请的仪表等级相对应的航空器类别和级别等级的私用驾驶员执照 2、飞行训练时间:至少35小时 3、带飞 由带仪表等级的飞行教员执照的持有人进行的仪表飞行训练,其中包括 次符合下列要求的转场飞行 )在批准课程所用的类别和级别的飞机上按仪表飞行规则实施; i)沿航路或空中交通管制指引的航线飞行至少470千米(250海里) 其中的一个航段的起飞和着陆机场之间的直线距离至少为180千米 (100海里); i)在每个机场完成仪表进近 ()使用导航系统完成三种不同方式的进近(VOR、ADF和IS)
1、注册条件 在注册进入仪表等级课程的飞行训练部分之前,应当至少持有附带与所 申请的仪表等级相对应的航空器类别和级别等级的私用驾驶员执照。 2、飞行训练时间:至少35小时。 3、带飞: 由带仪表等级的飞行教员执照的持有人进行的仪表飞行训练,其中包括 一次符合下列要求的转场飞行: (i) 在批准课程所用的类别和级别的飞机上按仪表飞行规则实施; (ii) 沿航路或空中交通管制指引的航线飞行至少470千米(250海里), 其中的一个航段的起飞和着陆机场之间的直线距离至少为180千米 (100海里); (iii) 在每个机场完成仪表进近; (iv) 使用导航系统完成三种不同方式的进近(VOR、ADF和ILS)。 141课程(仪表等级 )
141课程(仪表等级) 4、飞行训练器的使用 时间数不得超过经批准课程的总飞行训练时间的40%或本条规 定的总飞行训练时间的40%,取最低值。(14小时) 5、训练内容: (1)飞行前准备 (2)飞行前程序 (3)空中交通管制许可和程序 (4)参照仪表进行的飞行 (5)导航系统 (6)仪表进近程序 (7)应急操作 (8)飞行后程序
4、飞行训练器的使用 时间数不得超过经批准课程的总飞行训练时间的40%或本条规 定的总飞行训练时间的40%,取最低值。(14小时) 5、训练内容: (1) 飞行前准备 (2) 飞行前程序 (3) 空中交通管制许可和程序 (4) 参照仪表进行的飞行 (5) 导航系统 (6) 仪表进近程序 (7) 应急操作 (8) 飞行后程序 141课程(仪表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