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土地利用规划总论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土地利用规划概述
第一篇 土地利用规划总论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土地利用规划概述
国外土地利用规划现状与发展 日本人多地少,日本政府一直十分重视国土资 源管理与利用工作。日本国土规划包括国土综合开 发规划、国土利用规划、土地利用基本规划、部门 土地利用规划等。其自上而下分为全国国土利用规 划、都道府县国土利用规划和市町村国土利用规划 级 英国土地虽然绝大部分私有,但国家颁布一系 列法律,对土地开发利用作出限制和调整。发展规 划对未来20年内土地开发利用的战略方向和重大方 案加以描述规定,报请中央政府负责区域规划的环 境事务大臣审查批准后实施,每5年进行一次修订。 任何人从事土地开发,必须经郡或郡级市议会审查 批准,取得“规划许可证
一、国外土地利用规划现状与发展 日本人多地少,日本政府一直十分重视国土资 源管理与利用工作。日本国土规划包括国土综合开 发规划、国土利用规划、土地利用基本规划、部门 土地利用规划等。其自上而下分为全国国土利用规 划、都道府县国土利用规划和市町村国土利用规划 三级。 英国土地虽然绝大部分私有,但国家颁布一系 列法律,对土地开发利用作出限制和调整 。发展规 划对未来20年内土地开发利用的战略方向和重大方 案加以描述规定,报请中央政府负责区域规划的环 境事务大臣审查批准后实施,每5年进行一次修订。 任何人从事土地开发,必须经郡或郡级市议会审查 批准,取得“规划许可证”
美国的国土资源管理机构为内政部,主要内 设机构有土地管理局、矿务局、地质勘探局、水 利政策局。美国的土地利用规划是其社会经济规划 中最重要的规划,它有两种形式,即总体规划和区 域规划,其土地利用规划包括确定目标、制订计划 和实施计划三个步骤 德回自1965年就成立联邦区域整治委员会 以制度形式要求进行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在德国并 没有一部统一的土地利用规划法,只有一部统一的 联邦建筑法。德国与土地利用规划有关的规划还有 空间计划和国土规划。其空间计划体系由联邦一级 的国土建设计划;州一级的州发展计划;全国分成 若干个大范围地区的区域计划;各市镇村一级的城 市建设管理计划。其国土规划体系一般与行政体系 相一致,自上而下分为联邦、州、管理区和县四级
美国的国土资源管理机构为内政部,主要内 设机构有土地管理局 、矿务局 、地质勘探局 、水 利政策局 。美国的土地利用规划是其社会经济规划 中最重要的规划,它有两种形式,即总体规划和区 域规划,其土地利用规划包括确定目标、制订计划 和实施计划三个步骤 。 德国自1965年就成立联邦区域整治委员会, 以制度形式要求进行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在德国并 没有一部统一的土地利用规划法,只有一部统一的 联邦建筑法。德国与土地利用规划有关的规划还有 空间计划和国土规划。其空间计划体系由联邦一级 的国土建设计划;州一级的州发展计划;全国分成 若干个大范围地区的区域计划;各市镇村一级的城 市建设管理计划。其国土规划体系一般与行政体系 相一致,自上而下分为联邦、州、管理区和县四级
国内土地利用规划的现状与发展 1、土地规划阶段:1954-1980年 土地规划在我国多年实践表明,它在国营农场 地址选择、场部、道路、水利渠系等配置以及地块 设计等方面起了一定或者说较好的作用,在巩固人 民公社,促进农业的生产发展方面起到了良好的作 用。但在集体所有制农业企业,土地规划的实际收 效甚微。 2、农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阶段:1981-1986年
二、国内土地利用规划的现状与发展 1、土地规划阶段:1954-1980年 土地规划在我国多年实践表明,它在国营农场 地址选择、场部、道路、水利渠系等配置以及地块 设计等方面起了一定或者说较好的作用,在巩固人 民公社,促进农业的生产发展方面起到了良好的作 用。但在集体所有制农业企业,土地规划的实际收 效甚微。 2、农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阶段:1981-1986年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阶段:1986 1995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7号文件,宣布 成立国家土地管理局,同年6月25日国家 颁布了《土地管理法》,同年6月25日国 家颁布了《土地管理法》。 4、多目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阶段: 1995年开始至今。 普遍接受的观点为:持续土地利用是 在土地利用过程中维持或提高土地生产 力而又不致使土地退化的能力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阶段: 1986- 1995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7号文件,宣布 成立国家土地管理局,同年6月25日国家 颁布了《土地管理法》,同年6月25日国 家颁布了《土地管理法》。 4、多目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阶段: 1995年开始至今。 普遍接受的观点为:持续土地利用是 在土地利用过程中维持或提高土地生产 力而又不致使土地退化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