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 3 融、郑玄、王肃诸儒皆以为文籍初自五帝,亦云三皇未有文字,与此说不同。何也? 又苍颉造书出于(世本),苍颜岂伏牺时平?且《系辞》云黄帝、尧、舜为九事之目, 未乃云:“上古结绳以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是后世圣人即黄帝、尧、舞,何得 为伏牺哉?孔何所据而更与(系辞》相反,如此不同者?《艺文志)日:“仲尼没而微 言绝,七十子丧而大义乖。”况遭秦焚书之后,群言竞出,其纬文部近,不出圣人,前 贤共疑,有所不取。通人考正,伪起哀、平,则孔君之时,未有此《纬》,何可引以为 难乎?其马、郑诸儒,以据文立说,见后世圣人在九事之科,便谓书起五帝,自所见 有异,亦不可雄孔也。而(系辞》云后世圣人在九事之下者,有以而然。業彼文先 历说伏牺、神农“兰取”,下乃云:“黄帝、莞、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诸乾坤。”是黄 帝、尧舜之事也。又舟楫取涣,服牛取随,重门取豫,白杵取小过,狐矢取睽,此五 者时无所系,在黄帝、尧、舜时以否皆可以通也。至于宫室、葬与书契,皆先言“上 古”、“古者”,乃言“后世圣人易之”,则别起事之端,不指黄帝,尧、舜时。以此葬事 云“古者”,不云“上古”,而云“易之以棺椁”。棺椁自殷汤而然,非是彼时之验,则 上古结绳何废伏牺前也?其苍颉,则说者不同,故(世本》云:“苍颉作书。”司马迁、 班固、韦诞、宋忠、傅玄皆云:“苍颉,黄帝之史官也。”崔瑷、曹植、蔡尴、素靖皆直 云:“古之王也。”徐整云:“在神农、黄帝之间。”谯周云:“在炎帝之世。”卫氏云:“当 在庖循,苍帝之世。”慎到云:“在庖牺之前。”张排云:“苍渐为帝王,生于禅通之 纪。”《广雅》日,自开辟至获牌二百七十六万岁,分为十纪。则大率一纪二十七万 六千年。十纪者,九头一也,五龙二也,摄提三也,合锥四也,连通五也,序命六也, 循飞”七也,因提八也,禅通九也,流讫②十也。如揖此言,则苍颜在获解前二十 七万六干余年。是说苍颜其年代莫能有定,亦不可以难孔也。然纪自燧人而下, 拇以为自开辟而设,又伏牺前六纪后三纪,亦为据张揖、镇到、徐整等说,亦不可以 年断。其流讫”之纪,似自黄帝为始耳。又依《易纬·通卦验),熊人在伏牺前,“表 计置其刻日:苍牙通灵,昌之成,孔疯命,明道经”。郑玄注云:“刻谓刻石而记识 之。”据此,伏牺前已有文字矣。又(阴阳书》称天老对黄帝云:“凤皇之象,首戴德 背负仁,颈荷义,膺抱信,足履政,尾系武。”又(山海经》云:“凤皇首文日德,背文日 “飞”,宋本、正德本同,毛本作“龚”。 “流讫”,术本、正德本同,毛本改作“疏仡”。 ③“流讫”原作“说讫”,按上疏“流讫十也”阮校:“流讫',下误作·说讫'。”据改
4 尚书正义 义,翼文日顺,庸文日仁,腹文日信。”又《易·系辞)云:“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 之。”是文字与天地并兴焉。又(韩诗外传》称古封太山、禅梁甫者万余人,仲尼观 焉不能尽识。又(管子》书称管仲对齐桓公曰:“古之封太山者七十二家,夷吾所识 十二而已。”首有“无怀氏封太山,禅云云”。其登封者皆刻石纪号,但远者字有影 毁,故不可识,则夷吾所不识者六十家,又在无怀氏前。孔子睹而不识,又多于夷 吾,是文字在伏栖之崩已自久远,何怪伏牺而有书契乎?如此者,盖文字在三皇之 前未用之教世,至伏牺乃用造书契以代结绳之政,是教世之用,犹獾人有火,中古 用以燔黍捭豚,后圣乃修其利相似。文字理本有之,用否随世而渐也。若然,惟 《系辞》至神农始有噬嘘与益,则伏牺时其卦未重,当无杂卦,而得有取诸尖者,此 自郑玄等说耳。案(说卦》日:“昔者圣人幽赞于神明而生蓍。”〈系辞)日:“天生神 物,圣人则之。”则伏牺用著而筮矣。故郑注(说卦》亦日:“背者圣人,谓伏栖文王 也。”(系辞》又日:“十有八变而成卦。”是言爻皆三归奇为三变,十八变则六爻明 矣。则筮皆六爻,伏牺有筮,则有六交,何为不重而怪有夫卦乎? 伏牺、神农、黄帝之书,谓之“三坟”,言大道也。少吴、颛 项、高辛、唐、虞之书,谓之“五典”,言常道也。○少,诗照反。吴, 胡老反。少吴,金天氏,名挚,字青阳,一日玄器,已姓。黄帝之子,母日女节。以 金德王,五帝之最先。顺音专。顼,许玉反。顺顼,高阳氏,姬姓。黄帝之孙,昌意 之子,母日景仆,谓之女枢。以水德王,五帝之二也。高辛,帝普也,姬姓。普,口 毒反。母名不见。以木德王,五帝之三也。唐,帝尧也,姓伊者氏。尧初为唐侯 后为天子,都陶,故号陶唐氏。帝普之子,帝挚之弟,母日庆都。以火德王,五帝之 四也。虞,帝舜也,姓姚氏,国号有虞。颛项六世孙,普腹之子,母日握登。以土德 王,五帝之五也。先橘解三皇五帝与孔君同,并见发题。【疏“伏牺”至“常道 也”○正义曰:“坟”,大也。以所论三皇之事,其道至大,故日“言大道也”。以 “典”者,常也,言五帝之道,可以百代常行,故日“言常道也”。此三皇五帝,或举德 号,或举地名,或直指其人,言及称便,不为义例。顾氏引(帝王世纪》云:神农母 “背文日义翼文日顺”,蒲缝云:“翼”、“背”宇互误,“礼”误“顺”。阮校:“案‘顺 字不误,潮云非也。(毛诗)、《左传》正义及《周礼》蔬引并可证,惟(婢雅》引作 ‘翼文日礼',王念孙云‘顺’字与下·廉文日仁,鞭文日信’为韵,若作‘礼',则失 其韵矣。” “君”原作“子”,按阮校:“‘子'当作‘君’。”据改。 “称便”原作“便称”,按阮校:“‘便称'二字当倒。”据乙正
卷第 5 曰女登,有神龙首感女登而生炎帝,人身牛首。黄帝母曰附宝,见大电光绕北斗枢 星,附宝感而杯孕,二十四月而生黄帝,日角龙颜。少吴金天氏母日女节,有星如 虹下流,意感而生少吴。额项母日景休,昌意正妃,谓之女枢,有星贯月如虹,感女 枢于幽房之宫而生顺项。尧母日庆都,观河遇赤龙,庵然阴风,感而有孕,十四月 而生尧。又云舜母日握登,见大虹感而生舜。此言“谓之三坟”、“谓之五典”者,因 《左传》有“三坟五典”之文,故指而谓之。然五帝之书皆谓之典,则《真书·皋陶 谟》、《益樱》之属,亦应称典。所以别立名者,若主论帝德,则以典为名,其臣下所 为,随义立称。其“三坟”直云“言大道也”,“五典”直云“言常道也”,不训“坟” “典”之名者,以坟大典常,常训可知,故略之也。“常道”所以与“大道”为异者,以 帝者公平天下,其道可以常行,故以“典”言之。而皇优于帝,其道不但可常行面 已,又更大于常,故言“坟”也。此为对例耳。虽少有优劣,皆是大道,并可常行。 故(礼运》云以“大道之行”为五帝时也。然帝号同天,名所莫加,优而称“皇"者,以 “皇”是美大之名,言大于帝也。故后代措庙立主,尊之日“皇”:生者莫敢称焉。而 士麻祖父称日“皇”者,以取美名,可以通称故也。案《左传》止心有“三坟五典”,不 言坟是三皇之书,典是五帝之书。孔知然者,案今(尧典》、《舜典》是二帝二典,推 此二典而上,则五帝当五典,是五典为五帝之书。今三坟之书在五典之上,数与三 皇相当,坟又大名,与皇义相类,故云三皇之书为三坟。孔君必知三皇有书者,案 《周礼·外④史职》“掌三皇五帝之书”,是其明文也。郑玄亦云其书即三坟五典。 但郑玄以三皇无文,或据后录定。孔君以为书者记当时之事,不可以在后追录,若 当时无书,后代何以得知其道也?此亦孔君所据三皇有文字之验耳。郑玄注《中 侯》,依《运斗枢)以伏牺、女蜗、神农为三皇,又云五帝坐,帝鸿、金天、高阳、高辛 唐、虞氏。知不尔者,孔君既不依纬,不可以纬难之。又《易》兴作之条,不见有女 娲,何以辄数?又郑玄云:“女娲修伏牺之道,无改作则,”已上修旧者众,岂皆为皇 乎?既不数女娲,不可不取黄帝以充三皇耳。又郑玄数五帝,何以六人?或为之 说云,德协五帝,座不限多少,故六人亦名五帝。若六帝何有五座?而皇指大帝, 所谓“耀魄宝”,止一而已,本自无三皇,何云三皇?岂可三皇数人,五帝数座,二文 舛互,自相乖阻也。其诸儒说三皇,或数隧人,或数祝融以配牺、农者,其五帝皆自 ①“止”原作“上”,按阮校:“宋本上作‘止”,是也。”据改。 ②“外”原作“小”,按元校:“浦筐云:‘外’误‘小’。是也。”据改。 ③“坐”,阮校:“案‘坐'当作‘座'。”孙校:“不必改座',《曲礼)疏引郑(中侯》注亦 作坐’,阮校非。《史记·五帝本纪》正义引亦同
6 尚书正义 轩辕,不数少吴,斯亦非矣。何心燧人说者以为伏牺之前,据〈易》日“帝出于震” 筏,东方,其帝太奥。又云“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言古者制作莫先于伏牺,何 以燧人厕在前乎?又祝融及顺顼以下火官之号,金天已上百宫之号,以其征五经、 无云祝融为皇者,纵有,不过如共工氏。共工有水瑞,乃与牺、农、轩、挚相类,尚云 新其九州,祝融本无此瑞,何可数之乎?〈左传》日:“少吴之立,凤鸟适至。”于《月 令》又在秋享食,所谓白帝之室者也,何为独非帝乎?故孔君以黄帝上数为皇,少 吴为五帝之首耳。若然,案今《世本·帝系》及《大戴礼·五帝德》并《家语》宰我问 太史公《五帝本纪》皆以黄帝为五帝,此乃史籍明文,而孔君不从之者。孟轲日: “信(书》不如其无(书》,吾于《武成》取二三策而已。”言书以渐染之滥也。孟轲已 货面漫青有黄型须青体生型 子,舜为顺项七世孙。此等之书,说五帝而以黄帝为首者,原由《世本》。经于暴 秦,为橘者所乱。〈家语》则王肃多私定,〈大戴礼〉〈本纪》出于(世本),以此而同。 盖以少吴而下皆出黄帝,故不得不先说黄帝,因此为五帝耳。亦由(系辞》以黄 帝与尧、舜同事,故儒者共数之焉。孔君今者意以(月令》春日太吴,夏日炎帝,中 央日黄帝,依次以为三坐。又依(系辞》,先包牺氏王。没,神农氏作。又没,黄帝 氏作。亦文相次。皆著作见于《易》,此三皇之明文也。(月令》秋日少吴,冬日颛 项,自此为五帝。然黄帝是皇,今言“帝”不云“皇”者,以皇亦帝也,别其美名耳。 太吴为皇,〈月令》亦日“其帝太吴”,《易》日“帝出于展”是也。又轩镶之称黄帝,犹 神农之云炎帝,神农于(月令》为炎帝,不怪炎帝为皇,何怪轩镶称帝?而梁主云: “书起轩辕,同以德人为皇,其五帝自黄帝至尧而止。知帝不可以过五,故日舜非 三皇”,亦非五帝,与三王为四代而已。”其言与诗之为体,不雅则风,除皇已下不王 则帝,何有非王非帝,以为何人乎?典、漠皆云“帝日”,非帝如何! 至于夏、商、周之书,虽设教不伦,雅诰奥义,其归一揆。 ○夏,禹天下号也,以金德王,三王之最先。商,汤天下号,亦号殷,以水德王,三王 之二也。周,文王、武王有天下号也,以木德王,三王之三也。诰,故报反,告也,示 也。奥,乌报反,深也。揆,葵癸反,度也。【疏】“至于”至“一揆”○正义日:既 皇书称“坟”,帝书称“典”,除皇与帝坟、典之外,以次果陈,故言“至于”。夏、商、周 ①“何”,满镗云:“何”疑“又”字误。 ②“侨授”,潮镗云:“娇”误“侨”。 0 “皇”原作“王”,据文意改
卷第 三代之书,虽复当时所设之教,与皇及帝坟、典之等不相伦类,要其言皆是雅正辞 诰,有深奥之义,其所归趣与坟、典一揆。明虽事异坟、典而理趣终同,故所以同入 《尚书》,共为世教也。孔君之意,以坟、典亦是〈尚书》,故此因坟、典而及三代。下 云“讨论坟、典,断自唐、虞以下”,是坟、典亦是〈尚书》之内,而小史偏掌之者,以其 远代故也。此既言坟、典,不依外文连类,解八素、九丘,而言三代之书厕于其间 者,孔意以坟、典是〈尚书》,丘、素是《尚书》外物,欲先说《尚书》事讫,然后及其外 物,故先言之也。夏、商、周之书,皆训洁誓命之事,言“设教”者,以此训浩誓命即 为教而设,故云“设教”“也。言“不伦”者,伦,类也,三代战争不与皇帝等类,若然 五帝称“典”,三王劣而不伦,不得称“典”。则三代非典,不可常行,何以垂法乎? 然三王世浇,不如上代,故随事立名,虽篇不目典,理实是典,故日“雅浩奥义,其归 一揆”,即为典之谓也。然三王之书,惟无典谟,以外训、洁、誓、命、歌、贡、征、范, 类犹有八,独言“浩”者,以别而言之。其类有八,文从要约,一“诰”兼焉。何者? 以此八事皆有言以浩示,故总谓之“诰”。又言“奥义”者,指其言谓之浩,论其理谓 之义,故以义配焉。言“其归一揆”,见三代自归于一,亦与坟、典为一揆者,况喻之 义。假警人射,莫不皆发,志揆度于的,犹如圣人立教,亦同揆度于至理,故云“ 揆”。是故历代宝之,以为大训。【疏】正义日:《顾命)云:越玉五重,陈 宝。”即以赤刀、大训在西序,是“宝之,以为大训“之文。彼注以典谟为之,与此相 当。要六艺肯是,此直为《书》者,指而言之,故彼注亦然也。彼直周时宝之,此知 历代者,以坟、典久远,周尚宝之,前代可知,故言“历代”耳。八卦之说,谓之 “八索”,求其义也。九州之志,谓之“九丘”。丘,聚也。言九 州所有,土地所生,风气所宜,皆聚此书也。O八索,所白反,下 同,求也。徐音素,本或作素。【疏】“八卦”至“此书也”○正义曰:以坟、典因 外文而知其丘、索与坟、典文连,故连而说之,故总引传文以充足己意,且为于下见 与坟、典俱被黜削,故说而以为首引。言为论八卦事义之说者,其书谓之“八索“。 其论九州之事所有志记者,其书谓之“九丘”。所以名“丘”者,以丘,聚也,言于九 州当有土地所生之物,风气所宜之事,莫不皆聚见于此书,故谓之“九丘”焉。然八 卦言之“说”,九州言之“志”,不同者,以八卦交互相说其理,九州当州有所志识,以 此而不同。此“素”谓求素,亦为搜素,以《易》八卦为主,故〈易》日:“八卦成列,象 在其中矣。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又日:“八卦相荡。”是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 交,皆出于八卦。就八卦而求其理,则万有一千五百二十策,天下之事得,故谓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