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角焊缝的焊脚尺寸 h 腹板的高度 h0-腹板的计算高度; 截面回转半径; l长度或跨度; l1—梁受压翼缘侧向支承间距离;螺栓(或铆钉)受 力方向的连接长度; lo弯曲屈曲的计算长度; l。扭转屈曲的计算长度; l—焊缝的计算长度; l2集中荷载在腹板计算高度边缘上的假定分布长 度 s-—部分焊透对接焊缝坡口根部至焊缝表面的最短 距离; t板的厚度;主管壁厚; 加劲肋厚度; 腹板的厚度; a夹角; 0夹角;应力扩散角; A—梁腹板受弯计算时的通用高厚比; 入、梁腹板受剪计算时的通用高厚比; A—梁腹板受局部压力计算时的通用高厚比 入一长细比; λ0、y、λ2、Aa换算长细比。 如muooNN 2.2.4计算系数及其他 C-用于疲劳计算的有量纲参数 K1、K2构件线刚度之比; k、一构件受剪屈曲系数; O.—管节点的支管搭接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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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螺栓、铆钉或连接件数目;应力循环次数; η1-—-所计算截面上的螺栓(或铆钉)数目; 高强度螺栓的传力摩擦面数目; n、---螺栓或铆钉的剪切面数目; α---线膨胀系数;计算吊车摆动引起的横向力的系 数 钢材与混凝土弹性模量之比 a——梁截面模量考虑腹板有效宽度的折减系数; ar-疲劳计算的欠载效应等效系数; 柱腹板的应力分布不均匀系数; a,钢材强度影响系数 1梁腹板刨平顶紧时采用的系数; α2-—考虑二阶效应框架第i层杆件的侧移弯矩增大 系数; B—支管与主管外径之比;用于计算疲劳强度的参 数 R梁整体稳定的等效临界弯矩系数; R—正面角焊缝的强度设计值增大系数 Rn、B—压弯构件稳定的等效弯矩系数; β1-折算应力的强度设计值增大系数; 栓钉钢材强屈比 结构的重要性系数; x、y—对主轴x、y的截面塑性发展系数; 调整系数 7梁截面不对称影响系数; 如muooNN n、n2 —用于计算阶形柱计算长度的参数 μ-—高强度螺栓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柱的计算长 度系数; 1、2、3—阶形柱上段、中段(或单阶柱下段)、下段的计算 第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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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度系数; —用于计算梁整体稳定的参数; 腹板受压区有效宽度系数; 9—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 9b、9 梁的整体稳定系数; 集中荷载的增大系数; ψ、、ψ用于计算直接焊接钢管节点承载力的参数 如muooNN 第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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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本设计规定 3.1设计原则 3.1.1本规范除疲劳计算外,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 设计方法,用分项系数设计表达式进行计算。 3.1.2承重结构应按下列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 态进行设计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包括:构件和连接的强度破坏、疲劳破 坏和因过度变形而不适于继续承载,结构和构件丧失稳定,结构转 变为机动体系和结构倾覆。 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包括:影响结构、构件和非结构构件正 常使用或外观的变形,影响正常使用的振动,影响正常使用或耐久 性能的局部损坏(包括混凝土裂缝)。 3.1.3设计钢结构时,应根据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采用不 同的安全等级。 般工业与民用建筑钢结构的安全等级应取为二级,其他特 殊建筑钢结构的安全等级应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3.1.4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钢结构时,应考虑荷载效应的基 本组合,必要时尚应考虑荷载效应的偶然组合。 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钢结构时,应考虑荷载效应的标准 组合,对钢与混凝土组合梁,尚应考虑准永久组合。 3.1.5计算结构或构件的强度、稳定性以及连接的强度时,应采 用荷载设计值(荷载标准值乘以荷载分项系数);计算疲劳时,应采 用荷载标准值。 如muooNN 3.1.6对于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在计算强度和稳定性时, 动力荷载设计值应乘动力系数;在计算疲劳和变形时,动力荷载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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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值不乘动力系数 计算吊车梁或吊车桁架及其制动结构的疲劳和挠度时,吊车 荷载应按作用在跨间内荷载效应最大的一台吊车确定。 3.2荷载和荷载效应计算 3.2.1设计钢结构时,荷载的标准值、荷载分项系数、荷载组合值 系数、动力荷载的动力系数等,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 规范》GB50009的规定采用。 结构的重要性系数y。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 计统一标准》GB50068的规定采用,其中对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 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0.95。 注:对支承轻屋面的构件或结构(条、屋架、框架等),当仅有一个可变荷载且受 荷水平投影面积超过60m2时,屋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应取为0.3kN/m2 3.2.2计算重级工作制吊车梁(或吊车桁架)及其制动结构的强 度、稳定性以及连接(吊车梁或吊车桁架、制动结构、柱相互间的连 接)的强度时,应考虑由吊车摆动引起的横向水平力(此水平力不 与荷载规范规定的横向水平荷载同时考虑),作用于每个轮压处的 此水平力标准值可由下式进行计算: H=aP (3.2.2) K, ma 式中Pk.mx吊车最大轮压标准值 系数,对一般软钩吊车a=0.1,抓斗或磁盘吊车 宜采用a=0.15,硬钩吊车宜采用a=0.2 注: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设计规范》GB/T3811将吊车工作级别划分为A1~A8 级。在一般情况下,本规范中的轻级工作制相当于A1~A3级;中级工作制相 当于A4、A5级;重级工作制相当于A6~A8级,其中A8属于特重级。 3.2.3计算屋盖桁架考虑悬挂吊车和电动葫芦的荷载时,在同 跨间每条运行线路上的台数:对梁式吊车不宜多于2台;对电动葫 如muooNN 芦不宜多于1台。 3.2.4计算冶炼车间或其他类似车间的工作平台结构时,由检修 材料所产生的荷载,可乘以下列折减系数: 第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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