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世界组织原则与观则 第一节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世贸组织贸易规则的分类 第三节贸易协定与协议的构成 2021/2/21 浙江林学院际贸易学
2021/2/21 浙江林学院国际贸易学科 1 第六章 世界贸易组织原则与规则 第一节 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 世贸组织贸易规则的分类 第三节 贸易协定与协议的构成
第一爷世狙积的基原则 所谓原则是指世贸组织成员在世贸组织范围内 处理整个贸易关系应遵循的准则。 归纳起来,这些基本原则包括:非歧视原则 易自由化原则,允许正当保护原则,稳定贸易发 原则,公平竞争原则,鼓励发展和经济改革原则, 地区贸易原则,例外与兔责原则,透明度原则。 它们是世贸组织负责实施与管理的贸易协定与 协议确立的基础,它们把这些原则转化为具体的贸 易规则。 2021/2/21 这贸易学科
2021/2/21 浙江林学院国际贸易学科 2 第一节 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 所谓原则是指世贸组织成员在世贸组织范围内 处理整个贸易关系应遵循的准则。 归纳起来,这些基本原则包括:非歧视原则,贸 易自由化原则,允许正当保护原则,稳定贸易发展 原则,公平竞争原则,鼓励发展和经济改革原则, 地区贸易原则,例外与免责原则,透明度原则。 它们是世贸组织负责实施与管理的贸易协定与 协议确立的基础,它们把这些原则转化为具体的贸 易规则
、歧视 非歧视 称无差别待遇,是针对歧视 待遇的一项缔约原则,它要求缔约双方在实 施某种优惠和限制措施时,不要对缔约对方 实施歧视待遇。根据非歧视待遇原则,世贸 组织一成员方对另一成员不采用任何其他所 同样不适用的优惠和限制措施 在世贸组织中,非歧视原则由最惠国待遇 国民待遇条款体现出来。 2021/2/21 这贸易学科
2021/2/21 浙江林学院国际贸易学科 3 一、非歧视原则 非歧视待遇又称无差别待遇,是针对歧视 待遇的一项缔约原则,它要求缔约双方在实 施某种优惠和限制措施时,不要对缔约对方 实施歧视待遇。根据非歧视待遇原则,世贸 组织一成员方对另一成员不采用任何其他所 同样不适用的优惠和限制措施。 在世贸组织中,非歧视原则由最惠国待遇 和国民待遇条款体现出来
(-)最惠国待遇 1、最惠国待遇的含义 ■最惠国待遇是指,一成员方将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 权领域给予任何其他国家(无论是否世界贸易组织成员) 的优惠待遇,立即和无条件地给予其他各成员方 在国际贸易中,最惠国待遇的实质是保证市场竞争机会均等。 它最初是双边协定中的一项规定,要求一方保证把给予任何 其他国家的贸易优惠(如低关税或其他特权),同时给予对 方。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将双边协定中的最惠国待遇作为基本 原则纳入多边贸易体制,适用于缔约方之间的货物贸易, “乌拉圭回合”将该原则延伸至服务贸易领域和知识产权领 域 2021/2/21 这贸易学科
2021/2/21 浙江林学院国际贸易学科 4 (一)最惠国待遇 1、最惠国待遇的含义 最惠国待遇是指,一成员方将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 产权领域给予任何其他国家(无论是否世界贸易组织成员) 的优惠待遇,立即和无条件地给予其他各成员方。 在国际贸易中,最惠国待遇的实质是保证市场竞争机会均等。 它最初是双边协定中的一项规定,要求一方保证把给予任何 其他国家的贸易优惠(如低关税或其他特权),同时给予对 方。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将双边协定中的最惠国待遇作为基本 原则纳入多边贸易体制,适用于缔约方之间的货物贸易, “乌拉圭回合”将该原则延伸至服务贸易领域和知识产权领 域
2、最惠国待遇要点 (1)自动性。这是最惠国待遇的内在机制,体现在 “立即和无条件”的要求 成员给予其他国 家的优惠超过其他成员享有的优惠时,这种机制就 启动了,其他成员便自动地享有了这种优惠 成员给予其他国家的某种优惠, 自动转给其他成员方时,受惠标的必须相同。 (3)相互性。任何一成员既是给惠方,又是受惠方, 即在承担最惠国待遇义务的同时,享受最惠国待遇 权利。 (4 指最惠国待遇适用于全部进出口产品 服务贸易的各个部门和所有种类的知识产权所有者 和持有者 2021/2/21 这贸易学科 5
2021/2/21 浙江林学院国际贸易学科 5 2、最惠国待遇要点 (1)自动性。这是最惠国待遇的内在机制,体现在 “立即和无条件”的要求上。当一成员给予其他国 家的优惠超过其他成员享有的优惠时,这种机制就 启动了,其他成员便自动地享有了这种优惠。 (2)同一性。当一成员给予其他国家的某种优惠, 自动转给其他成员方时,受惠标的必须相同。 (3)相互性。任何一成员既是给惠方,又是受惠方, 即在承担最惠国待遇义务的同时,享受最惠国待遇 权利。 (4)普遍性。指最惠国待遇适用于全部进出口产品、 服务贸易的各个部门和所有种类的知识产权所有者 和持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