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J10987 工业用水软化除盐设计规范(摘录) 国家计划委员会198707批准 1988-04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1l条工业用水软化、除盐设计,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结合 工程特点,合理选用水源,节约能源和水资源,保护环境,改善劳动条件,提 高经济效益,并便于安装、操作和维修,做到技术先进,工艺合理,安全适用。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用水软化、除盐工程的设计 第10.条工业用水软化除盐系统的设备和厂房是分期建设或一次建成,应 根据主体工程建设规划、生产特点、原水和供水条件(供水量、水压、水质等要 求)综合考虑并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第1.04条扩建或改建水处理站的设计,应充分合理利用原有的建筑物和水处 理设施。 第10.5条工业用水软化、除盐设计,应在不断总结生产实践经验和科学实验 的基础上,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积极慎重地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 第106条在工程设计中,除应执行本规范外,还应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 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水处理站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2.1.1条水处理站在厂区的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靠近主要用水对象。 二、交通运输方便 、宜远离煤场、灰场等有粉尘飞扬的场所,并位于散发有害气体、烟尘 水雾的构筑物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侧 第2.1.2条水处理站宜设计为独立建筑,规模不大时,也可与其它建筑物合建。 但不宜建在楼层上 第2.L.3条水处理站应设置生产管理、仪表控制、化学分析、设备维修、药品 贮存和值班人员所需要的辅助间。 当工厂内设有中心化验室和维修车间时,辅助间的面积应相应减少。 第二节设备布置 第221条水处理站的设备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按工艺流程顺序排列。 、节约用地,减少对主操作区的噪声干扰 便利操作与维修。 第222条澄清池器)、过滤池(器)和各种水箱可布置在室外,顶部宜设人行通 第2.23条当水处理设备布置在室外时,其运行操作部位及仪表、取样装置、阀 门等宜集中布置,并有防雨、防冻、防晒的措施 第2.2条主操作通道的净宽不宜小于2m,并应满足设备的检修需要。巡回检 查通道净宽不宜小于0.8m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J 109—87 工业用水软化除盐设计规范(摘录) 国家计划委员会1987-07批准 1988-04实施 第一章 总 则 第1.0.1条 工业用水软化、除盐设计,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结 合 工程特点,合理选用水源,节约能源和水资源,保护环境,改善劳动条件,提 高 经济效益,并便于安装、操作和维修,做到技术先进,工艺合理,安全适用。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用水软化、除盐工程的设 计。 第1.0.3条 工业用水软化 除盐系统的设备和厂房是分期建设或一次建成,应 根据主体工程建设规划、生产特点、原水和供水条件(供水量、水压、水质等要 求) 综合考虑并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第1.0.4条 扩建或改建水处理站的设计,应充分合理利用原有的建筑物和水处 理设施。 第1.0.5条 工业用水软化、除盐设计,应在不断总结生产实践经验和科学实验 的基础上,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积极慎重地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 第1.0.6条 在工程设计中,除应执行本规范外,还应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标 准、 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水 处 理 站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2.1.1条 水处理站在厂区的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靠近主要用水对象。 二、交通运输方便。 三、宜远离煤场、灰场等有粉尘飞扬的场所,并位于散发有害气体、烟尘、 水 雾的构筑物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侧。 第2.1.2条 水处理站宜设计为独立建筑,规模不大时,也可与其它建筑物合 建。 但不宜建在楼层上。 第2.1.3条 水处理站应设置生产管理、仪表控制、化学分析、设备维修、药 品 贮存和值班人员所需要的辅助间。 当工厂内设有中心化验室和维修车间时,辅助间的面积应相应减少。 第二节 设 备 布 置 第2.2.1条 水处理站的设备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按工艺流程顺序排列。 二、节约用地,减少对主操作区的噪声干扰。 三、便利操作与维修。 第2.2.2条 澄清池(器)、过滤池(器)和各种水箱可布置在室外,顶部宜设人行 通 道。 第2.2.3条 当水处理设备布置在室外时,其运行操作部位及仪表、取样装置、阀 门等宜集中布置,并有防雨、防冻、防晒的措施。 第2.2.4条 主操作通道的净宽不宜小于2m,并应满足设备的检修需要。巡回 检 查通道净宽不宜小于0.8m
第2.2.5条经常检修的水处理设备和阀门应设检修扶梯、平台和起吊装置。 第2.26条酸贮存槽宜布置在室外,寒冷地区碱贮存槽可布置在室内。酸碱贮 存槽宜靠近废液中和池。 第2.27条空气压缩机和罗茨鼓风机宜布置在单独的房间内,并应采取消声减 噪措施 第22.8条程序控制室和化学精密仪器室应采光良好,并应装设空气调节装 置 第三节管道布置 第231条管道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管线短,附件少,整齐美观。 便于安装、检修和支吊 、不影响设备的起吊和般运。 四、不应布置在配电盘和控制盘的上方。 第2.32条石灰乳液的自流管坡度不应小于5%,管道应减少弯头、U形管等 管道的弯头、三通和穿墙处管段应设法兰。水平直管超过3m时,应分段用法兰 连接。 第2.33条经常有人通行的地方,酸、碱液及浓氨液管道不应架空敷设,如架空 敷设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第三章软化和除盐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3.L条工业用水软化、除盐设计应取得当地可利用水源的水量和水质分析 资料,掌握其变化规律和外界环境对水源水量、水质的各种影响,并应选择有 代表性的水质分析资料作为设计依据。收集全年水质分析资料的份数宜符合下 列要求: 、当原水为地下水或海水时,每季度一份,全年共四份。 二、当原水为地表水时,每个月一份,全年共十二份 第3.1.2条软化除盐装置的进水水质应符合表3.12的要求 表3.1.2软化除盐装置进水水质要求
第2.2.5条 经常检修的水处理设备和阀门应设检修扶梯、平台和起吊装置。 第2.2.6条 酸贮存槽宜布置在室外,寒冷地区碱贮存槽可布置在室内。酸碱贮 存槽宜靠近废液中和池。 第2.2.7条 空气压缩机和罗茨鼓风机宜布置在单独的房间内,并应采取消声减 噪措施。 第2.2.8条 程序控制室和化学精密仪器室应采光良好,并应装设空气调节装 置。 第三节 管 道 布 置 第2.3.1条 管道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管线短,附件少,整齐美观。 二、便于安装、检修和支吊。 三、不影响设备的起吊和般运。 四、不应布置在配电盘和控制盘的上方。 第2.3.2条 石灰乳液的自流管坡度不应小于5%,管道应减少弯头、U形管等。 管道的弯头、三通和穿墙处管段应设法兰。水平直管超过3 m时,应分段用法兰 连 接。 第2.3.3条 经常有人通行的地方,酸、碱液及浓氨液管道不应架空敷设,如架 空 敷设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第三章 软化和除盐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3.1.1条 工业用水软化、除盐设计应取得当地可利用水源的水量和水质分析 资料,掌握其变化规律和外界环境对水源水量、水质的各种影响,并应选择有 代表 性的水质分析资料作为设计依据。收集全年水质分析资料的份数宜符合下 列要求: 一、当原水为地下水或海水时,每季度一份,全年共四份。 二、当原水为地表水时,每个月一份,全年共十二份。 第3.1.2条 软化除盐装置的进水水质应符合表3.1.2的要求。 表3.1.2 软化除盐装置进水水质要求
丧312软化除盐装置进水水质要求 除盐 离子交换 碘化煤离子交电渗析卷式膜(醋中空纤维膜离子交换 酸纤维素 芳香聚酰胺 污染指数SDI 12~15 对流再生 浊度FTU 顺流再生 水温℃ ≤40 ≤40 <9.3 3~11 化学耗氧量mg/L(高锰酸钾法,以 O2表示) 游离氯mg/L(以C2表示) 含铁量mg/L(以Fe表示) <0.3<0.3 含锰量mgL(以Mn表示) <0.1 注:离子交换除盐装置进水化学耗乳量指标系指使用凝胶型强碱阴树驼时的要求。 注:离子交换除盐装置进水化学耗氧量指标系指使用凝胶型强碱阴树脂时的 要求 第3.L.3条软化和除盐系统的选择应根据进水水质和对出水水质的要求、出水 量、化学药品及离子交换剂的供应等情况,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第3.1.4条软化和除盐系统的出水量应根据供水量加系统的自用水量确定。 第3.L.5条离子交换树脂的工作交换容量,应按树脂性能曲线或参照类似条件 下的运行经验确定。 第3.L.6条用于除硅的强碱阴离子交换树脂,其再生碱液宜加热至35~40℃。 第3.L.7条水处理系统和设备的选择,应减少废酸、废碱、废渣及其他有害物质 的排放量,并应采取处理和处置措施。 第二节系统选择 I软化 第3.2.1条软化系统可按表32.1选择 第3.22条石灰软化处理时,宜采用硫酸亚铁或其它铁盐作为凝聚剂。 第3.23条石灰软化处理并要求除硅酸盐时,可加入氧化镁或白云石粉。原水 加热至40±1℃。 表3.2.1软化系统选择
注:离子交换除盐装置进水化学耗氧量指标系指使用凝胶型强碱阴树脂时的 要求。 第3.1.3条 软化和除盐系统的选择应根据进水水质和对出水水质的要求、出水 量、化学药品及离子交换剂的供应等情况,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第3.1.4条 软化和除盐系统的出水量应根据供水量加系统的自用水量确定。 第3.1.5条 离子交换树脂的工作交换容量,应按树脂性能曲线或参照类似条件 下的运行经验确定。 第3.1.6条 用于除硅的强碱阴离子交换树脂,其再生碱液宜加热至35~40 ℃。 第3.1.7条 水处理系统和设备的选择,应减少废酸、废碱、废渣及其他有害物 质 的排放量,并应采取处理和处置措施。 第二节 系 统 选 择 Ⅰ 软 化 第3.2.1条 软化系统可按表3.2.1选择。 第3.2.2条 石灰软化处理时,宜采用硫酸亚铁或其它铁盐作为凝聚剂。 第3.2.3条 石灰软化处理并要求除硅酸盐时,可加入氧化镁或白云石粉。原水 应加热至40±1℃。 表3.2.1 软化系统选择
表3.2.1软化系统选择 进水水质 系统名称及代号硬度(mg/,碱度(mg/L,总硬度(mg/L,酸盐硬度微酸盐硬度 强酸阴离子 以CaCO3 表示 表示) 表示) CaCO3表示) 总硬度 CaCO3表示) 40~60 单钠Na ≤325 <0.5 氢钠日yD ≤17.5 <200 注:1.采用病子交换树脂作交换剂时,进水强酸阴离子住不受限制 2.表中符号:H一强酸阳离子交换器;D除二氧化碳器;Na-钠离子交换器;CaO一石灰处理装置 注:1.采用离子交换树脂作交换剂时,进水强酸阴离子值不受限制 2.表中符号:H—强酸阳离子交换器:D一除二氧化碳器:Na一钠离 子交换器:CaO一石灰处理装置。 ⅡI除盐 第3.2.4条离子交换除盐系统可按表3.2.4选择 表3.24离子交换除盐系统选择
注:1.采用离子交换树脂作交换剂时,进水强酸阴离子值不受限制。 2.表中符号:H—强酸阳离子交换器;D—除二氧化碳器;Na—钠离 子交换器;CaO—石灰处理装置。 Ⅱ 除 盐 第3.2.4条 离子交换除盐系统可按表3.2.4选择。 表3.2.4 离子交换除盐系统选择
丧3.2.4离子交换除盐系统选择 出水水质 进水水质 系统名称及代号 电率5s0mA,以度(mA,子(mA,s0,|合盐址 表示)表示)表示 顺流再4|<10 <100 对流再尘<5 H-D-OH-H/OH 0.1~0.5<0.02<200 弱酸一级除盐 顺流冉生<1 Hw-HDOH或 >200<100 对流再生 一级除盐加混床 Hw- H-D-OH-H/OH或 0.1~0.5<0.02 >200<1 弱碱一级除盐 顺流冉生<10 H-D OHw-OH 或 H-OHw-D-OH对流再生< 注:1.二级混床处理适用于小型高纯度水处理。 2.当对出水有机物、微生物、细菌、颗粒等项指标有特殊要求时,反渗 透器加除盐联合系统,在进水总含盐量<500mg/L时也可选用。 3.表中符号:H强酸阳离子交换器:Hw一弱酸阳离子交换器:OH-强 碱阴离子交换器:OHW一弱碱阴离子交换器:一阳离子交换双层床: D除二氧化碳器:HOH-阳阴混合离子交换器(混床):精制HOH 精制阳阴离子交换器(精制混床);RO一反渗透装置:ED一电渗析装 置 第3.25条当进水强酸阴离子与弱酸阴离子比值变化不大时,一级除盐系统中 阳、阴离子交换器宜采用单元制串联。装入阴离子交换器的树脂体积,应为计 算值加10%~15%富余量。 第3.26条当进水强酸阴离子与弱酸阴离子比值变化较大时,一级除盐系统中 阳、阴离子交换器宜采用母管制并联。当同一种离子交换器的数量为六台及以 上时应分组。 第3.2条在无垫层的阳、阴离子交换器之间和离子交换除盐系统出口应装设 树脂捕捉器。 第三节设备选择 石灰软化 第3.31条石灰软化澄清池器)宜选用悬浮澄清池(器)或机械搅拌澄淸池(器)
续表3.2.4 注:1.二级混床处理适用于小型高纯度水处理。 2.当对出水有机物、微生物、细菌、颗粒等项指标有特殊要求时,反渗 透器加除盐联合系统,在进水总含盐量<500 mg/L时也可选用。 3.表中符号:H—强酸阳离子交换器;HW—弱酸阳离子交换器;OH—强 碱阴离子交换器;OHW—弱碱阴离子交换器; H H w —阳离子交换双层床; D—除二氧化碳器;H/OH—阳阴混合离子交换器(混床);精制 H/OH— 精制阳阴离子交换器(精制混床);RO—反渗透装置;ED—电渗析装 置。 第3.2.5条 当进水强酸阴离子与弱酸阴离子比值变化不大时,一级除盐系统中 阳、阴离子交换器宜采用单元制串联。装入阴离子交换器的树脂体积,应为计 算值 加10%~15%富余量。 第3.2.6条 当进水强酸阴离子与弱酸阴离子比值变化较大时,一级除盐系统中 阳、阴离子交换器宜采用母管制并联。当同一种离子交换器的数量为六台及以 上时 应分组。 第3.2.7条 在无垫层的阳、阴离子交换器之间和离子交换除盐系统出口应装设 树脂捕捉器。 第三节 设 备 选 择 Ⅰ 石 灰 软 化 第3.3.1条 石灰软化澄清池(器)宜选用悬浮澄清池(器)或机械搅拌澄清池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