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行政区划一览表 县区名称乡镇数 乡、镇、办事处名称 兰山办事处银雀山办事处金雀山办事处南坊办事处白沙 兰山区4办8镇埠镇枣沟头镇半程镇义堂镇马厂湖镇李官镇方城镇 汪沟镇 罗庄区6办3镇 罗庄办事处傅庄办事处盛庄办事处册山办事处高都办事 处罗西办事处沂堂镇褚墩镇黄山镇 九曲办事处芝麻墩办事处梅埠办事处相公办事处太平办 河东区8办3镇事处汤头办事处凤凰岭办事处朝阳办事处汤河镇八湖 镇郑旺镇 沂南县1办13镇 界湖办事处岸堤镇孙祖镇双堠镇青驼镇张庄镇砖埠 镇大庄镇辛集镇蒲汪镇湖头镇苏村镇铜井镇依汶 镇马牧池乡 郯城县 1办9镇|郯城办事处马头镇重坊镇李庄镇杨集镇港上镇高峰 乡头镇庙山镇红花镇胜利镇花园乡归昌乡泉源乡 沂城办事处马站镇高桥镇许家湖镇黄山铺镇诸葛镇 沂水且1办16镇 1乡 崔家峪镇四十里堡镇杨庄镇夏蔚镇沙沟镇高庄镇院 东头镇龙家圈镇富官庄镇道托镇泉庄镇圈里乡 兰陵县1办15镇 卞庄办事处大仲村镇兰陵镇长城镇磨山镇神山镇车 辋镇尚岩镇向城镇新兴镇南桥镇庄坞镇鲁城镇矿 坑镇金岭镇芦柞镇下村乡 费县1办9镇费城办事处上冶镇薛庄镇探沂镇朱田镇梁邱镇新庄 2乡镇马庄镇胡阳镇石井镇大田庄乡南张庄乡 平邑办事处仲村镇武台镇保太镇柏林镇卞桥镇地方 平邑县1办13镇镇铜石镇温水镇流峪镇郑城镇白彦镇临涧镇丰阳 镇 莒南县1办14镇 十字路办事处团林镇大店镇坊前镇坪上镇板泉镇洙 1乡边镇文疃镇壮岗镇石莲子镇岭泉镇筵宾镇涝坡镇 朱芦镇道口镇相沟乡 蒙阴且1办8镇|蒙阴办事处常路镇岱崮镇坦埠镇垛庄镇高都镇野店 1乡镇桃墟镇联城镇旧寨乡 临沭县2办8镇沭办事处郑山办事处蛟龙镇大兴镇石门镇曹庄镇 白旄镇青云镇玉山镇店头镇
1-1 行政区划一览表 县区名称 乡镇数 乡、镇、办事处名称 兰山区 4 办 8 镇 兰山办事处 银雀山办事处 金雀山办事处 南坊办事处 白沙 埠镇 枣沟头镇 半程镇 义堂镇 马厂湖镇 李官镇 方城镇 汪沟镇 罗庄区 6 办 3 镇 罗庄办事处 傅庄办事处 盛庄办事处 册山办事处 高都办事 处 罗西办事处 沂堂镇 褚墩镇 黄山镇 河东区 8 办 3 镇 九曲办事处 芝麻墩办事处 梅埠办事处 相公办事处 太平办 事处 汤头办事处 凤凰岭办事处 朝阳办事处 汤河镇 八湖 镇 郑旺镇 沂南县 1 办 13 镇 1 乡 界湖办事处 岸堤镇 孙祖镇 双堠镇 青驼镇 张庄镇 砖埠 镇 大庄镇 辛集镇 蒲汪镇 湖头镇 苏村镇 铜井镇 依汶 镇 马牧池乡 郯城县 1 办 9 镇 3 乡 郯城办事处 马头镇 重坊镇 李庄镇 杨集镇 港上镇 高峰 头镇 庙山镇 红花镇 胜利镇 花园乡 归昌乡 泉源乡 沂水县 1 办 16 镇 1 乡 沂城办事处 马站镇 高桥镇 许家湖镇 黄山铺镇 诸葛镇 崔家峪镇 四十里堡镇 杨庄镇 夏蔚镇 沙沟镇 高庄镇 院 东头镇 龙家圈镇 富官庄镇 道托镇 泉庄镇 圈里乡 兰陵县 1 办 15 镇 1 乡 卞庄办事处 大仲村镇 兰陵镇 长城镇 磨山镇 神山镇 车 辋镇 尚岩镇 向城镇 新兴镇 南桥镇 庄坞镇 鲁城镇 矿 坑镇 金岭镇 芦柞镇 下村乡 费 县 1 办 9 镇 2 乡 费城办事处 上冶镇 薛庄镇 探沂镇 朱田镇 梁邱镇 新庄 镇 马庄镇 胡阳镇 石井镇 大田庄乡 南张庄乡 平邑县 1 办 13 镇 平邑办事处 仲村镇 武台镇 保太镇 柏林镇 卞桥镇 地方 镇 铜石镇 温水镇 流峪镇 郑城镇 白彦镇 临涧镇 丰阳 镇 莒南县 1 办 14 镇 1 乡 十字路办事处 团林镇 大店镇 坊前镇 坪上镇 板泉镇 洙 边镇 文疃镇 壮岗镇 石莲子镇 岭泉镇 筵宾镇 涝坡镇 朱芦镇 道口镇 相沟乡 蒙阴县 1 办 8 镇 1 乡 蒙阴办事处 常路镇 岱崮镇 坦埠镇 垛庄镇 高都镇 野店 镇 桃墟镇 联城镇 旧寨乡 临沭县 2 办 8 镇 临沭办事处 郑山办事处 蛟龙镇 大兴镇 石门镇 曹庄镇 白旄镇 青云镇 玉山镇 店头镇 — 27 —
1-2土地面积和行政区划 土地面积 所辖乡镇(个) 村居数 县区区划代码 (平方公里)合计 (个) 全市37130017191.21157 兰山区371302891.00 罗庄区371311568.56 8468 河东区371312833.77 沂南县371321171928 296 郯城县371322195.12 沂水县3713232413.9618 359 兰陵县3713241724.02 15 600 费县371325169.9 平邑县37132618295 13 515 莒南县3713271750.85 14 242 蒙阴县3713281601.61 1112 345 临沭县3713291010.19 236 高新区 开发区 临港区 27 村居数中包括蒙山旅游区49个,村居数为临沂市民政局提供。 1-3人口和自然资源 单位 2013年 013年 人口 3、金刚石 1631800 年末人口(户籍人口)万人1090.44、砂岩 万吨 人口密度 平方公里63395、耐火粘土 万吨 8975.9 二、水利 6、重晶石 万吨 450.6 水库(含塘坝)总库容万立方米36620.87、陶瓷土 万吨 33073 水库年末总灌溉面积万亩 33248、花岗岩 千立方米161047.8 水产养殖面积 亩 2127969石灰石 万吨 l11255.6 矿产总储量 单位 10、石膏 万吨2893664 1、铁 万吨108610.511、煤 万吨 6010.4 金 千克2676.7
1-2 土地面积和行政区划 县 区 区划代码 土地面积 (平方公里) 所辖乡镇(个) 合计 乡 镇 办事处 村居数 (个) 全 市 371300 17191. 21 157 10 119 28 3990 兰山区 371302 891. 00 12 8 4 322 罗庄区 371311 568. 56 9 3 6 119 河东区 371312 833. 77 11 3 8 189 沂南县 371321 1719. 28 15 1 13 1 296 郯城县 371322 1195. 12 13 3 9 1 160 沂水县 371323 2413. 96 18 1 16 1 359 兰陵县 371324 1724. 02 17 1 15 1 600 费 县 371325 1659. 9 12 2 9 1 421 平邑县 371326 1822. 95 14 13 1 515 莒南县 371327 1750. 85 16 1 14 1 242 蒙阴县 371328 1601. 61 10 1 8 1 345 临沭县 371329 1010. 19 10 8 2 236 高新区 - - - - - - 38 开发区 - - - - - - 72 临港区 - - - - - - 27 注:村居数中包括蒙山旅游区 49 个,村居数为临沂市民政局提供。 1-3 人口和自然资源 指 标 单位 2013 年 指 标 单位 2013 年 一、人口 3、金刚石 克 1631800 年末人口(户籍人口) 万人 1090. 4 4、砂岩 万吨 42863. 3 人口密度 人/ 平方公里 633. 9 5、耐火粘土 万吨 8975. 9 二、水利 6、重晶石 万吨 450. 6 水库(含塘坝)总库容 万立方米 366420. 8 7、陶瓷土 万吨 33073 水库年末总灌溉面积 万亩 332. 4 8、花岗岩 千立方米 161047. 8 水产养殖面积 亩 212796 9、石灰石 万吨 111255. 6 三、矿产总储量 单位 10、石膏 万吨 289366. 4 1、铁 万吨 108610. 5 11、煤 万吨 6010. 4 2、金 千克 22676. 7 — 28 —
1-4主要水库、河流、山脉基本情况 水库名 总库存 河名 流域面积 河长 (亿立方米) 平方公里) (公里) 跋山水库 5.28 沂河 10772 287.5 岸堤水库 沭河 5747 273.0 家崖水库 2.93 陡山水库 2.88 会宝岭水库 2.09 唐村水库 1.50 沙沟水库 1.02 1-5气候情况 月份 平均降水量 均气温 平均日照时间 (单位:毫米) (单位:摄氏度) (单位:小时) 1.6 1.9 100.3 三月 12.1 8.0 214.3 四月 18.2 3.5 249.2 五月 170.0 210.7 六月 34.6 172.9 七月 319.5 27.8 28.7 八月 147.3 九月 77.6 160.9 十月 15.8 227.4 十一月 191 十二月 175.5 全年 840.9 14.1 2225.7
1-4 主要水库、河流、山脉基本情况 水库名 总库存 (亿立方米) 河 名 流域面积 (平方公里) 河长 (公里) 跋山水库 5. 28 沂河 10772 287. 5 岸堤水库 7. 49 沭河 5747 273. 0 许家崖水库 2. 93 陡山水库 2. 88 会宝岭水库 2. 09 唐村水库 1. 50 沙沟水库 1. 02 1-5 气候情况 月 份 平均降水量 (单位:毫米) 平均气温 (单位:摄氏度) 平均日照时间 (单位:小时) 一月 6. 0 -1. 6 142. 3 二月 13. 8 1. 9 100. 3 三月 12. 1 8. 0 214. 3 四月 18. 2 13. 5 249. 2 五月 170. 0 20. 1 210. 7 六月 34. 6 23. 6 172. 9 七月 319. 5 27. 8 128. 7 八月 147. 3 28. 2 252. 1 九月 77. 6 21. 8 160. 9 十月 2. 9 15. 8 227. 4 十一月 37. 8 8. 1 191. 3 十二月 1. 2 1. 1 175. 5 全年 840. 9 14. 1 2225. 7 — 29 —
统计指标解释 自然资源指人类可以直接从自然界获水域等。水资源是发展国民经济不可缺少的 得,并用于生产和生活的物质资源。自然资源重要自然资源。 一般可以分为再生资源和非再生资源两大类。人口密度指一定时期某地区的人口数 可再生资源指在较短时间内可以再生、可以循与该地区面积数之比。即一定时期的单位土 环利用的资源,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气候资地面积上的人口数,反映人口地域上的稠密程 源、生物资源和海洋资源等。非再生资源指在度。一般以每平方公里常住的居民人口数表 使用后不能再生的资源,包括矿产资源和地热示 资源。 土地资源土地指陆地的表层部分,它主 人口密度=该地区的土地面积这里的 要由岩石、岩石的风化物和土壤构成。土地资土地面积应该包括领土范围内的全部陆地面 源按利用类型可以分为农用地、建筑用地和未积和水域面积。计算一国人口密度所依据的 利用地。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领土面积是,是从海岸线算记,到陆地上与邻 和水面。建筑用地包括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国分界的边境为止。 通用地和水利设施用地。未利用地指农用地镇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的镇 和建筑用地以外的土地,包括滩涂、荒漠、戈1963年以前为常住人口在2000人以上,非农 壁、冰川和石山等 业人口占50%以上的。1964年起改为常住人 耕地面积指种植各种农作物的土地面口在3000人以上,非农业人口占70%以上;或 积,包括灌溉水田、望天田、水浇地、旱地、菜地常住人口在2500人以上,不满3000人,非农 等。林业用地面积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业人口占85%以上的。1984年后调整为非县 海红树林等林木的土地面积,包括有林地、灌级地方国家机关所在地;或总人口在2000 木林、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迹地、苗圃等。以下的乡,乡政府驻地非农业人口超过2000 森林资源指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人的;或总人口在2000以上的乡,乡政府 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林所在地非农业人口占全乡人口10%以上,或少 木指树木和竹子。森林指以乔木为主体的植数民族地区、人口稀少的边远地区、山区和小 物群落,是集生的乔木与共同作用的植物、动型工矿区、小港口、风景旅游、边境口岸等地 物、微生物和土壤、气候等的总体。 非农业人口虽不足2000人,都可建镇 水资源水在自然界中以固体、液体和气城镇人口是按国务院批准的市和各省 态三种聚集状态存在,分布于海洋、陆地(包括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镇为标准,在其辖 土壤)以及大气之中,通过水循环形成水资源。区范围内统计的人口。城市人口中不包括市 水资源包括经人类控制并直接可供灌溉、发辖县的人口。城市人口与镇人口之和即城镇 电、给水、航运、养殖等用途的地表水和地下人口。 水,以及江河、湖泊、井、泉、潮汐、港湾和养殖
统计指标解释 自然资源 指人类可以直接从自然界获 得,并用于生产和生活的物质资源。 自然资源 一般可以分为再生资源和非再生资源两大类。 可再生资源指在较短时间内可以再生、可以循 环利用的资源,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气候资 源、生物资源和海洋资源等。 非再生资源指在 使用后不能再生的资源,包括矿产资源和地热 资源。 土地资源 土地指陆地的表层部分,它主 要由岩石、岩石的风化物和土壤构成。 土地资 源按利用类型可以分为农用地、建筑用地和未 利用地。 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 和水面。 建筑用地包括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 通用地和水利设施用地。 未利用地指农用地 和建筑用地以外的土地,包括滩涂、荒漠、戈 壁、冰川和石山等。 耕地面积 指种植各种农作物的土地面 积,包括灌溉水田、望天田、水浇地、旱地、菜地 等。 林业用地面积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 海红树林等林木的土地面积,包括有林地、灌 木林、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迹地、苗圃等。 森林资源指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 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 林 木指树木和竹子。 森林指以乔木为主体的植 物群落,是集生的乔木与共同作用的植物、动 物、微生物和土壤、气候等的总体。 水资源 水在自然界中以固体、液体和气 态三种聚集状态存在,分布于海洋、陆地(包括 土壤)以及大气之中,通过水循环形成水资源。 水资源包括经人类控制并直接可供灌溉、发 电、给水、航运、养殖等用途的地表水和地下 水,以及江河、湖泊、井、泉、潮汐、港湾和养殖 水域等。 水资源是发展国民经济不可缺少的 重要自然资源。 人口密度 指一定时期某地区的人口数 与该地区面积数之比。 即一定时期的单位土 地面积上的人口数,反映人口地域上的稠密程 度。 一般以每平方公里常住的居民人口数表 示。 人口密度 = 该地区的人口数 该地区的土地面积 。 这里的 土地面积应该包括领土范围内的全部陆地面 积和水域面积。 计算一国人口密度所依据的 领土面积是,是从海岸线算记,到陆地上与邻 国分界的边境为止。 镇 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的镇。 1963 年以前为常住人口在 2000 人以上,非农 业人口占 50% 以上的。 1964 年起改为常住人 口在 3000 人以上,非农业人口占 70% 以上;或 常住人口在 2500 人以上,不满 3000 人,非农 业人口占 85% 以上的。 1984 年后调整为非县 级地方国家机关所在地;或总人口在 20000 人 以下的乡,乡政府驻地非农业人口超过 2000 人的;或总人口在 20000 人以上的乡,乡政府 所在地非农业人口占全乡人口 10% 以上,或少 数民族地区、人口稀少的边远地区、山区和小 型工矿区、小港口、风景旅游、边境口岸等地, 非农业人口虽不足 2000 人,都可建镇。 城镇人口 是按国务院批准的市和各省、 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镇为标准,在其辖 区范围内统计的人口。 城市人口中不包括市 辖县的人口。 城市人口与镇人口之和即城镇 人口。 —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