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2评价范围内保护目标(1:50000
15 图 2 评价范围内保护目标(1:50000) 融汇 左岸花园 国际学校 侯台科技园 华鼎智地 天津市招生考试院 天津师范大学 高银 117 地华里 碧水家园 智慧山 科鑫别墅 侯台家园 姚村公寓
评价适用标准 1、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按照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分,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 的解释标准,具体标准值详见表12。 表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单位mg/m3 污染物 L标准浓度限制 1小时平均日平均年平均 执行标准 SO2 0.15 0.06 NO 0.20 0.08 0.04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 PM 0.07 2012)二级 PM2.5 0.075 0.035 非甲烷总烃20(一次)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 解释标准 (2)声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为3类,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3类标准。 表13声环境质量标准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噪声限制dB(A) 标准来源 昼间 夜间 《声环境质量标准》 3类 (GB3096-2008)3类 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项目印刷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执行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 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标准。海泰创新基地距本项目排气筒距 离小于200m,海泰创新基地内建筑平均高度30m,本项目排气筒高度20m,排气筒高 度不满足髙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内建筑物5m以上,故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 表14废气污染物执行标准情况表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行业 工艺设施 污染最高允许 排放浓度 物 排气筒 (mg/m) 速率(kgh) 印刷与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vOCs
16 评价适用标准 1、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按照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分,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 的解释标准,具体标准值详见表 12。 表 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单位 mg/m3 污染物 标准浓度限制 执行标准 1 小时平均 日平均 年平均 SO2 0.50 0.15 0.0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 2012)二级 NO2 0.20 0.08 0.04 PM10 —— 0.15 0.07 PM2.5 —— 0.075 0.035 非甲烷总烃 2.0(一次) ——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 解释标准 (2)声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为 3 类,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3 类标准。 表 13 声环境质量标准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噪声限制 dB(A) 标准来源 昼间 夜间 3 类 65 55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3 类 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项目印刷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执行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 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 2 标准。海泰创新基地距本项目排气筒距 离小于 200m,海泰创新基地内建筑平均高度 30m,本项目排气筒高度 20m,排气筒高 度不满足高出周围 200m 半径范围内建筑物 5m 以上,故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 50%执 行。 表 14 废气污染物执行标准情况表 行业 工艺设施 污染 物 最高允许 排放浓度 (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排气筒 (m) 速率(kg/h) 印刷与 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 VOCs 50 20 1.7
包装印印刷、平板印刷(含以金 刷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 平板印刷)的制版、印刷 涂布、印后加工等工艺 (2)废水:项目外排废水执行天津市地方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 2008)的三级标准。 表15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mg/L 污染物 排放浓度 标准 H(无单位) COD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BOD (DB12/356-2008)的三级标 氨氮(以N计) 准 35 磷 3.0 (3)噪声: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见下表: 表16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制表 昼间 夜间 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 表17噪声排放标准 时段噪声限出S 昼间 夜间 标准 运营期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4)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 规范》(HJ2025-2012)中有关要求执行
17 包装印 刷 印刷、平板印刷(含以金 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 平板印刷)的制版、印刷、 涂布、印后加工等工艺 (2)废水:项目外排废水执行天津市地方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 2008)的三级标准。 表 15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单位 mg/L 污染物 排放浓度 标准 pH(无单位) 6~9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12/356-2008)的三级标 准 COD 500 BOD5 300 SS 400 氨氮(以 N 计) 35 总磷 3.0 (3)噪声: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见下表: 表 16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制表 昼间 夜间 70 55 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 准。 表 17 噪声排放标准 时段 噪声限制 dB(A) 标准 昼间 夜间 运营期 65 55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4)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 规范》(HJ2025-2012)中有关要求执行
3、总量控制指标 在总量控制指标中,本项目涉及的总量控制指标为废气中的VOCs和废水中的 COD、氨氮。 (1)大气污染物指标 本项目在印刷成产过程中和对设备清洗过程中会产生VOCs排放,产生的VOCs通 过vOCs净化装置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ⅴOCs最大排放量为0.042t/a VOCs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排放速率限 制为1kg/h,则依据排放标准核算VOCs排放总量为1.7kg/h×900×103=1.53ta (2)水污染物指标 本项目COD、氨氮来自职工生活污水,该污水排放量为192m3/a。根据资料分析预 测废水总排口水质指标为COD350mgL、氨氮30mg,计算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为 COD排放总量:192m3/ax30mg×10=00672ta 氨氮排放总量:192m3/ax30mg/L×10=0.00576 项目排放废水污染物质性天津地方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I2/356-2008 三级标准,即COD500mg/L、氨氮35mgL,由此计算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为 COD0096a、氨氮0.00672t/a。 项目排放废水污染物按最大量计算排放量为COD0.0672ta、氨氮0.00576t′a,废水 排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水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 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COD60mg/L、氨氮8mg/L),经污水处理厂消减 后排入环境总量如下 COD=192m3/a×60mg/L×106=0.01152a 氨氮=192m3/ax8mg/L×105=0.001536t/a 目前,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处于提标改造过程中,提标完成后污水厂出水满足《城镇 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A级标准(COD30mgL、氨氮1.5mg/L), 提标后排入环境总量如下: COD=192m3/a×30mg/L×10°=0.00576ta 氨氮=192m3/a×1.5mg/L×105=0.000288ta 表18本项目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一览表 类别 污染物 本项目排放总量
18 3、总量控制指标 在总量控制指标中,本项目涉及的总量控制指标为废气中的 VOCs 和废水中的 COD、氨氮。 (1)大气污染物指标 本项目在印刷成产过程中和对设备清洗过程中会产生 VOCs 排放,产生的 VOCs 通 过 VOCs 净化装置处理后由 20m 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 VOCs 最大排放量为 0.042t/a。 VOCs 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排放速率限 制为 1.7kg/h,则依据排放标准核算 VOCs 排放总量为 1.7kg/h×900×10-3=1.53t/a。 (2)水污染物指标 本项目 COD、氨氮来自职工生活污水,该污水排放量为 192m3 /a。根据资料分析预 测废水总排口水质指标为 COD350mg/L、氨氮 30mg/L,计算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为: COD 排放总量:192m3 /a×350mg/L×10-6=0.0672t/a 氨氮排放总量:192m3 /a×30mg/L×10-6=0.00576t/a 项目排放废水污染物质性天津地方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 三级标准,即 COD500mg/L、氨氮 35mg/L,由此计算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为: COD0.096t/a、氨氮 0.00672t/a。 项目排放废水污染物按最大量计算排放量为 COD0.0672t/a、氨氮 0.00576t/a,废水 排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水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 准》(GB18918-2002)一级 B 标准(COD60mg/L、氨氮 8mg/L),经污水处理厂消减 后排入环境总量如下: COD=192m3 /a×60mg/L×10-6=0.01152t/a 氨氮=192m3 /a×8mg/L×10-6=0.001536t/a 目前,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处于提标改造过程中,提标完成后污水厂出水满足《城镇 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A 级标准(COD30mg/L、氨氮 1.5mg/L), 提标后排入环境总量如下: COD=192m3 /a×30mg/L×10-6=0.00576t/a 氨氮=192m3 /a×1.5mg/L×10-6=0.000288t/a 表 18 本项目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一览表 类别 污染物 本项目排放总量
预测量按标准值 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量 提标前 提标后 COD 0.01152t 废水 0.0672ta0.096ta 0.00576t/a 氨氮 000576a0.00672ta0.001536ta 0.000288t/a
19 预测量 按标准值 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量 提标前 提标后 废气 VOCs 0.042t/a 1.53t/a —— 废水 COD 0.0672t/a 0.096t/a 0.01152t/a 0.00576t/a 氨氮 0.00576t/a 0.00672t/a 0.001536t/a 0.000288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