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国际商事仲裁的种类 依主体法律地位不同,分不同国家国民间商事仲裁 与国家与他国国民间的商事仲裁 依仲裁机构特点,分临时仲裁机构和常设仲裁机构 依当事人人数,分双方仲裁和多方仲裁 3、调整国际商事仲裁的法律规则 国际立法《纽约公约》 国内仲裁立法 我国《仲裁法》 《民事诉讼法》
2、国际商事仲裁的种类 依主体法律地位不同,分不同国家国民间商事仲裁 与国家与他国国民间的商事仲裁 依仲裁机构特点,分临时仲裁机构和常设仲裁机构 依当事人人数,分双方仲裁和多方仲裁 3、调整国际商事仲裁的法律规则 国际立法《纽约公约》 国内仲裁立法 我国《仲裁法》《民事诉讼法》
仲裁协议 1、仲裁协议指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或以其它 书面形式在纠纷发生前后达成的提交仲裁解决 争议的协议.包括仲裁条款和仲裁协议书两种 形式 特征:独立性(即主合同无效,仲裁条款仍有 效); 仲裁机构行使管辖权的依据; 排除法院司法管辖权; 确定仲裁事项的范围 2、形式要求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仲裁协议书 3、仲裁协议的效力和作用: 真实意思表示、当事人合法资格、 协议内容合法、协议形式合法
二、仲裁协议 1、仲裁协议指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或以其它 书面形式在纠纷发生前后达成的提交仲裁解决 争议的协议.包括仲裁条款和仲裁协议书两种 形式. 特征:独立性(即主合同无效,仲裁条款仍有 效); 仲裁机构行使管辖权的依据; 排除法院司法管辖权; 确定仲裁事项的范围 2、形式要求 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仲裁协议书 3、仲裁协议的效力和作用: 真实意思表示、当事人合法资格、 协议内容合法、协议形式合法
三、仲裁机构及其管辖权 仲裁庭组成:独任仲裁庭、 三位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 仲裁庭的管辖权:仲裁庭有权对仲裁协议的有效 性及其管辖权作出决定。 四、仲裁程序一般规则 1、仲裁程序内容:仲裁申请一>仲裁案件的受 理与答辩一>仲裁庭的组成一>开庭审理一>裁决 (与申请撤消). 2、仲裁规则及其适用: 具有选择性,当事人可以选择特点的规则; 不得与应当适用的仲裁法相冲突
三、仲裁机构及其管辖权 仲裁庭组成:独任仲裁庭、 三位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 仲裁庭的管辖权:仲裁庭有权对仲裁协议的有效 性及其管辖权作出决定。 四、仲裁程序一般规则 1、仲裁程序内容:仲裁申请—>仲裁案件的受 理与答辩—>仲裁庭的组成—>开庭审理—>裁决 (与申请撤消). 2、仲裁规则及其适用: 具有选择性,当事人可以选择特点的规则; 不得与应当适用的仲裁法相冲突
3、仲裁裁决的效力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的拘束力 4、仲裁裁决的撤销: 仲裁协议无效;仲裁程序不当;仲裁庭越权; 仲裁庭组成不当。 五、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1、1958年《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 2、我国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我国对公约的保留 3、我国香港与内地之间执行仲裁裁决的 安排:1999“安排
3、仲裁裁决的效力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的拘束力 4、仲裁裁决的撤销: 仲裁协议无效;仲裁程序不当;仲裁庭越权; 仲裁庭组成不当。 五、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1、1958年《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 2、我国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我国对公约的保留 3、我国香港与内地之间执行仲裁裁决的 安排:1999“安排
第五节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 一、基本程序 1、磋商 WTO缔约方可以将贸易争端通知WTO争端解决机构, 与它方进行磋商。 被诉方在10日内给予答复; 30日内开始磋商; 磋商期间不超过60日。 以上任何一个期间超出,磋商程序即告停止
第五节 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 一、基本程序 1、磋商 WTO缔约方可以将贸易争端通知WTO争端解决机构, 与它方进行磋商。 被诉方在10日内给予答复; 30日内开始磋商; 磋商期间不超过60日。 以上任何一个期间超出,磋商程序即告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