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四)商业贿赂行为 商业贿赂是经营者为了销售或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 其他手段贿赂交易相对方(包括法人或者个人)的行为,是 经营者通过收买交易相对方获取交易机会和竞争优势的不正 当竞争活动。 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回扣”。 回扣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在账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 者其他方式退给交易相对方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其核心 是“账外暗中”,即未在依法设立的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或 者行政事业经费收支的财务账上按照财会制度规定明确如实 记载,包括不计账、转入其他财务账或者做伪账等行为。 ■要注意回扣与折扣、佣金的区别
三、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四)商业贿赂行为 商业贿赂是经营者为了销售或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 其他手段贿赂交易相对方(包括法人或者个人)的行为,是 经营者通过收买交易相对方获取交易机会和竞争优势的不正 当竞争活动。 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回扣” 。 回扣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在账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 者其他方式退给交易相对方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其核心 是“账外暗中”,即未在依法设立的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或 者行政事业经费收支的财务账上按照财会制度规定明确如实 记载,包括不计账、转入其他财务账或者做伪账等行为。 要注意回扣与折扣、佣金的区别
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四)商业贿赂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 或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 对方单位或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 人在账外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三、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四)商业贿赂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 或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 对方单位或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 人在账外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五)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1)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以促销为 目的,向购买者赠与物品、金钱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种行 为 (2)不正当有奖销售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3)欺骗性有奖销售 (4)利用有奖销售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5)超过法定限额奖金的有奖销售 (6)违反有奖销售法律规定的,要承担民事、行政责任,甚 至是刑事责任
(五)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1) 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以促销为 目的,向购买者赠与物品、金钱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种行 为。 (2) 不正当有奖销售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3) 欺骗性有奖销售 (4) 利用有奖销售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5) 超过法定限额奖金的有奖销售 (6) 违反有奖销售法律规定的,要承担民事、行政责任,甚 至是刑事责任。 三、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六)不正当低价销售行为 不正当低价销售行为又称倾销行为,是指经营者为排挤 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商品的掠夺性 竞争行为。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下列4种情形是不属于不 正当低价销售: 销售鲜活商品 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其他积压商品 季节性降价 清偿债务、转产、歇业时的降价销售 不正当低价销售行为应依据不同情况承担民事、行政的责 任
三、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六)不正当低价销售行为 不正当低价销售行为又称倾销行为,是指经营者为排挤 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商品的掠夺性 竞争行为。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下列4种情形是不属于不 正当低价销售: 销售鲜活商品 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其他积压商品 季节性降价 清偿债务、转产、歇业时的降价销售 不正当低价销售行为应依据不同情况承担民事、行政的责 任
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七)诋毁他人商誉行为 诋毁他人商誉,是指行为人以捏造、散布虚假事实 的方式,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商品声誉的行为。 诋毁他人商誉行为的,应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公 开消除影响;造成对手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七)诋毁他人商誉行为 诋毁他人商誉,是指行为人以捏造、散布虚假事实 的方式,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商品声誉的行为。 诋毁他人商誉行为的,应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公 开消除影响;造成对手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