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的义务 1.交货卖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货 物。如果合同没有做出规定,根据《公约》: 关于交货地点:未规定交货地点的,(1)如果合同涉 及货物运输,卖方应将货物交付第、承运人;(2)如果 也未要求卖方运输,但双方签约时已确知货物的存放 地或生产地,卖方应在该地点交货;(3)其他情况下, 卖方应在签约时的卖方营业地交货 关于交货时间:(1)合同规定交货时间或可确定交货 时间的,按该时间交货;(2)合同规定交货时间为一段 时间的,卖方可在该时间段内任何一天交货;(3)其他 情况下,卖方应在签约后的合理时间内交货
卖方的义务 1.交货 卖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货 物。如果合同没有做出规定,根据《公约》: 关于交货地点:未规定交货地点的,(1)如果合同涉 及货物运输,卖方应将货物交付第一承运人;(2)如果 也未要求卖方运输,但双方签约时已确知货物的存放 地或生产地,卖方应在该地点交货;(3)其他情况下, 卖方应在签约时的卖方营业地交货。 关于交货时间: (1)合同规定交货时间或可确定交货 时间的,按该时间交货;(2)合同规定交货时间为一段 时间的,卖方可在该时间段内任何一天交货;(3)其他 情况下,卖方应在签约后的合理时间内交货
2.交单/卖方有义务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 点和方式向买方移交有关货物的各种单据(提 单、商业发票、保险单、品质保证书、重量单 产地证等)。这些单据是买方提货、报关、转 售、索赔等必须持有的文件,国际贸易大名数 情况下,合同都规定以卖方交单作为买方付款 的对等条件。《公约》中明确规定移交有关货 物的单据是卖方的一项主要义务
2.交单 卖方有义务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 点和方式向买方移交有关货物的各种单据 (提 单﹑商业发票﹑保险单﹑品质保证书﹑重量单 ﹑产地证等)。这些单据是买方提货﹑报关﹑转 售﹑索赔等必须持有的文件,国际贸易大多数 情况下,合同都规定以卖方交单作为买方付款 的对等条件。《公约》中明确规定移交有关货 物的单据是卖方的一项主要义务
买方的义务 1.支付货款 (1)按照合同规定按期履行必要的付款手续,否则属于违 约;(以)确定货物价格。如合同未明确价格,应按签约 时的通常价格为准;如按重量计价而未明确毛重或净重 时,按净重计算。(3)付款地点。如合同未明确付款地点, 买方应在卖方的营业地或交单地付款。(4)付款时间。 如合同未明确付款时间,买卖双方可将付款与交单互为 条件;如合同涉及运输,卖方可规定买方付款才交货或 交单;如果买方在付款前要求验货与合同约定的交货或 付款程序相抵触,买方无权要求在付款前先验货。 2.受领货物 (1)采取一切理应采取的措施以便卖方交货(2受领货物
买方的义务 1.支付货款 (1)按照合同规定按期履行必要的付款手续,否则属于违 约;(2)确定货物价格。如合同未明确价格,应按签约 时的通常价格为准;如按重量计价而未明确毛重或净重 时,按净重计算。(3)付款地点。如合同未明确付款地点, 买方应在卖方的营业地或交单地付款。(4)付款时间。 如合同未明确付款时间, 买卖双方可将付款与交单互为 条件;如合同涉及运输, 卖方可规定买方付款才交货或 交单;如果买方在付款前要求验货与合同约定的交货或 付款程序相抵触,买方无权要求在付款前先验货。 2.受领货物 (1)采取一切理应采取的措施以便卖方交货(2)受领货物
四、违反合同的补救办法 在国际贸易中出现违约的情况时,受害方为维 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有权采取适当的措施,法律 上称为对违反合同的补救办法。 常见的违反合同的行为 卖方:多交货;早交货:迟交货;不交货;交 付货物与合同规定部分不符;交付货物与合同 规定完全不符。 买方:不付款;延迟付款;不收取货物;延迟 收取货物
四、违反合同的补救办法 在国际贸易中出现违约的情况时,受害方为维 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有权采取适当的措施,法律 上称为对违反合同的补救办法。 常见的违反合同的行为 卖方:多交货;早交货;迟交货;不交货;交 付货物与合同规定部分不符;交付货物与合同 规定完全不符。 买方:不付款;延迟付款;不收取货物;延迟 收取货物
对于卖方违约,买方的补救办法有 ●要求卖方限期补交货物 ●要求卖方交付替代货物(所交付货物根本违反 合同的情况下) ●要求卖方对货物不符之处进行修补。 ●要求卖方减价(买方愿意接受货物) 要求撤销合同(卖方不履行交货义务,达到根 本违反合同的情况下) ●要求损害赔偿 ●卖方提前交货或多交货,买方可以收取也可以 拒收货物
对于卖方违约,买方的补救办法有: 要求卖方限期补交货物 要求卖方交付替代货物(所交付货物根本违反 合同的情况下) 要求卖方对货物不符之处进行修补。 要求卖方减价(买方愿意接受货物) 要求撤销合同(卖方不履行交货义务,达到根 本违反合同的情况下) 要求损害赔偿 卖方提前交货或多交货,买方可以收取也可以 拒收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