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一)行政法的概念和原则1、概念: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履行其职能的过程中发生的客种社会关紧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原则:(1)合法性原则;(2)合理性原则(二)行政主体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被委托组织
一、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 (一)行政法的概念和原则 1、概念: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 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履行其职能的过程中发生 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原则:(1)合法性原则; (2)合理性原则。 (二)行政主体 • 国家行政机关 •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 被委托组织
(三)公务员制度(四)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概念及分类抽象行政行为(1)行政立法:行政法规、行政规章(2)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其他规范性文件(行政规定)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奖励、行政惩戒、行政裁决、行政合同等)行政主体的其他行为(准行政行为、事实行政行为、行政指导行为)
(三)公务员制度 (四)行政行为 • 行政行为的概念及分类 • 抽象行政行为 (1)行政立法:行政法规、行政规章 (2)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其他规范性文件(行政规 定) • 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 行政奖励、行政惩戒、行政裁决、行政合同等) • 行政主体的其他行为(准行政行为、事实行政行 为、行政指导行为)
(五)行政责任1、概念: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行政法律或不履行行政法律义务依法应当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2、行政违法与不当是行政责任得以形成的前提条件和直接根据。主要有如下情形:实施行政行为的主要证据不足或事实不清;缺之法律法规依据或依据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法定权限;滥用职权;不履行法定职责;行为内容显失公正;等等3、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通报批评;赔礼道;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返还权益,撤销违法行政行为,纠正不当行政行为,履行法定职责,行政赔偿等
(五)行政责任 1、概念: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行政法律或不履 行行政法律义务依法应当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 2、行政违法与不当是行政责任得以形成的前提条件和 直接根据。主要有如下情形:实施行政行为的主要证 据不足或事实不清;缺乏法律法规依据或依据错误; 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法定权限;滥用职权;不履行法 定职责;行为内容显失公正;等等。 3、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通报批评;赔礼道歉;恢复 名誉;消除影响,返还权益,撤销违法行政行为,纠 正不当行政行为,履行法定职责,行政赔偿等
(六)行政处罚与行政复议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的行政相对人给与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符另。1·其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依法向特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电请桌由4变理该单请的行跋杭吴对翼政行为进行事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七)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
(六)行政处罚与行政复议 •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 反行政法规的行政相对人给与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 行为。 •其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 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 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特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 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 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 (七)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
案例与思考:余某曾是北京市朝阳区机械工程学院附中高中部的一名学生。在高三升学之时,学校怕一部分学生考不上大学影响学校的高考升学率,就故意增加难度,使她和一些同学考试不及格而不能升入本校高三参加高考只能留级或进入分流班。余某被迫转入私立学校,并经过1年的努力考上了大学。2001年5月,正在某大学一年级就读的余某以曾就读的北京市朝阳区机械工程学院附中高中部侵犯其受教育权为由向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2001年11月9日,朝阳区人民法院认为余某的诉讼理由“属于教育改革中出现的问题,不应由人民法院主管,而应由有关部门处理解决”作出了驳回起诉的裁定。问:能否因学生的成绩不好而强制性地限制其参加高考?法院应否对其提供救济?请用所学宪法学知识分析该问题
余某曾是北京市朝阳区机械工程学院附中高中部的一 名学生。在高三升学之时,学校怕一部分学生考不上 大学影响学校的高考升学率,就故意增加难度,使她 和一些同学考试不及格而不能升入本校高三参加高考, 只能留级或进入分流班。余某被迫转入私立学校,并 经过1年的努力考上了大学。2001年5月,正在某大学 一年级就读的余某以曾就读的北京市朝阳区机械工程 学院附中高中部侵犯其受教育权为由向朝阳区人民法 院起诉。2001年11月9日,朝阳区人民法院认为余某 的诉讼理由“属于教育改革中出现的问题,不应由人 民法院主管,而应由有关部门处理解决”作出了驳回 起诉的裁定。问:能否因学生的成绩不好而强制性地 限制其参加高考?法院应否对其提供救济?请用所学 宪法学知识分析该问题。 案例与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