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财务与会计管理规定

第一条 凡销货或服务收入均应开立统一发票,并依序填入当天之“销货报告”或“服 务收入报告”中,同时过入“人名别应收帐款明细卡”中,不得漏开、短开或多开。 第二条 遇销货退回或重开发票时,均应将原开统一发票的收执联收回作废,并填制“销 货退回通知单”,以赤字填入当天的“销货报告”或“服务收入报告”中列为其减项,同时 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开发票日期,并过入“人名别应收帐款明细卡”中。
文件格式:DOC,文件大小:43.5KB,售价:1.5元
文档详细内容(约5页)
点击进入文档下载页(DOC格式)
已到末页,全文结束
点击购买下载(DOC)

下载及服务说明

  • 购买前请先查看本文档预览页,确认内容后再进行支付;
  • 如遇文件无法下载、无法访问或其它任何问题,可发送电子邮件反馈,核实后将进行文件补发或退款等其它相关操作;
  • 邮箱:

文档浏览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