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美竞赛规则,裁判法 第一条竞赛目的 、确保《健美竞赛规则》的实施。 二、提供裁判员衡量运动员水平的操作依据。 、保证健美竞赛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促进我国健美运动的普及和竞技水平提高。 五、推动全民健美健身运动的深入发展 第二条竞赛要求 裁判员必须精通《健美竞赛规则》,熟练掌握和运用《健美竞赛裁判法》 认真贯彻“严肃、认真、公正、准确”八字方针 三、维护运动员的平等权益。 章裁判人员组成与职责 第三条裁判人员的组成 仲裁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1-2人,委员2—3人,总人数成单数 二、裁判长:总裁判长1人,副总裁判长1-2人 、评分裁判:5-15人,后备裁判若干人;同场裁判不得有2名以上相同地区的裁 判员 四、记录组:记录长1人,记录员2-4人 五、检录组:检录长1人,检录员2-4人 、计时放音组:组长1人,成员1-3人。 七、宣告员 第四条裁判人员职责 仲裁委员会职责 (一)保证《健美竞赛规则、健美竞赛裁判法》和《健美竞赛规程》的实施。 (二)对裁判员进行考核。 (三)监督裁判委员会的工作。任何仲裁委员会成员不得干预裁判员的正常工作。否 则将由仲裁委员会撤换其职务。 (四)仲裁委员会一经发现裁判员有违反《裁判员守则》的行为,有权向裁判长建议 取消其裁判资格,并收回裁判证书。若裁判长或副裁判长有同样违规的行为,经仲裁委员 会同意并报请大会组委会,取消其职务,并收回裁判证书。 二、裁判长职责 (一)组织裁判员学习,制订竞赛程序和工作计划,明确裁判人员的分工 (二)主持技术会议,对竞赛相关问题作诠释。 (三)赛会期间,负责布置和检査场地、器材设备、灯光系统及音响效果等方面的工 作 (四)协助仲裁委员会处理竞赛中发生的有关裁判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 (五)负责检查磅秤或丈量身高量具 六)负责称量运动员体重或丈量身高,并检查比赛服装和皮(凉)鞋 (七)竞赛中,指挥各裁判组工作 (八)负责检査裁判员提交的运动员比较名单和评分结果 (九)裁判长无权更改运动员名次 (十)经与仲裁委员会会商,有权撤换不称职的裁判员。 (十一)竞赛结束后,做好竞赛总结工作
健美竞赛规则,裁判法 第一条竞赛目的 一、确保《健美竞赛规则》的实施。 二、提供裁判员衡量运动员水平的操作依据。 三、保证健美竞赛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促进我国健美运动的普及和竞技水平提高。 五、推动全民健美健身运动的深入发展。 第二条 竞赛要求 一、裁判员必须精通《健美竞赛规则》,熟练掌握和运用《健美竞赛裁判法》。 二、认真贯彻“严肃、认真、公正、准确”八字方针。 三、维护运动员的平等权益。 第二章 裁判人员组成与职责 第三条裁判人员的组成 一、仲裁委员会:主任 1 人,副主任 1—2 人,委员 2—3 人,总人数成单数。 二、裁判长:总裁判长 1 人,副总裁判长 1—2 人。 三、评分裁判:5—15 人,后备裁判若干人;同场裁判不得有 2 名以上相同地区的裁 判员。 四、记录组:记录长 1 人,记录员 2—4 人。 五、检录组:检录长 1 人,检录员 2—4 人 六、计时放音组:组长 1 人,成员 1—3 人。 七、宣告员:1—2 人。 第四条 裁判人员职责 一、仲裁委员会职责 (一)保证《健美竞赛规则、健美竞赛裁判法》和《健美竞赛规程》的实施。 (二)对裁判员进行考核。 (三)监督裁判委员会的工作。任何仲裁委员会成员不得干预裁判员的正常工作。否 则将由仲裁委员会撤换其职务。 (四)仲裁委员会一经发现裁判员有违反《裁判员守则》的行为,有权向裁判长建议 取消其裁判资格,并收回裁判证书。若裁判长或副裁判长有同样违规的行为,经仲裁委员 会同意并报请大会组委会,取消其职务,并收回裁判证书。 二、裁判长职责 (一)组织裁判员学习,制订竞赛程序和工作计划,明确裁判人员的分工。 (二)主持技术会议,对竞赛相关问题作诠释。 (三)赛会期间,负责布置和检查场地、器材设备、灯光系统及音响效果等方面的工 作。 (四)协助仲裁委员会处理竞赛中发生的有关裁判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 (五)负责检查磅秤或丈量身高量具 (六)负责称量运动员体重或丈量身高,并检查比赛服装和皮(凉)鞋。 (七)竞赛中,指挥各裁判组工作。 (八)负责检查裁判员提交的运动员比较名单和评分结果。 (九)裁判长无权更改运动员名次。 (十)经与仲裁委员会会商,有权撤换不称职的裁判员。 (十一)竞赛结束后,做好竞赛总结工作
、副裁判长职责 (一)协助裁判长做好各项工作,在裁判长临时缺席时可代行其职务 (二)协助裁判长监督裁判组工作 四、裁判员职责 (一)裁判员必须经过裁判业务学习和考核,合格后才能担任裁判工作。 二)必须精通《健美竞赛规则、健美竞赛裁判法》,熟悉《健美竞赛规程》。 (三)竞赛中执行裁判工作。 (四)在执行裁判工作和赛会期间,不得与运动队成员交谈有关评分及名次评定情况。 (五)裁判员不得兼任领队、教练职务 (六)在一个级别的竞赛尚未结束前,不得提出更换要求 (七)竞赛期间不得饮用含酒精的饮料 (八)不准在执行裁判工作过程中拍照或交谈 五、评分裁判员职责 (一)竞赛中对运动员进行评分 (二)认真填写评分表 (三)赛会期间不准与运动队成员交流评分情况 (四)每组(级)的评分准确率(采用差额±1的计算法)要求达到70%以上 六、记录长职责 (一)准备各项竞赛用表和用品。 (二)执行技术会议的有关决定 )处理运动员更换、级别调整等事宜。 (四)负责抽签、安排竞赛场次和向裁判组通报当日竞赛情况。 (五)协助裁判长搞好有关竞赛的准备工作,审核记录员的计算、统计和填写的各种 表格,处理有关记录工作中所发生的问题 (六)比赛结束后,及时向大会竞赛处送交成绩单 (七)协助竞赛处编制成绩册,负责整理各种竞赛资料,并送交有关部门归档。 七、记录员职责 (一)协助记录长准备各项竞赛用表,做好竞赛记录工作。 二)负责竞赛过程中各种表格的填写、统计运动员得分。 )向记录长送交参加半决赛名单和决赛名单。 (四)比赛结束,请仲裁主任、裁判长在“运动员名次表”内签名。 五)比赛结束,协助记录长整理、填写和装订成绩册,以及各种竞赛资料的归档工 八、检录长职责 (一)负责检录组人员的分工。 (二)召集运动员称量体重或丈量身高 三)召集运动员准时参赛。讲解有关注意事项,检査服饰、皮(凉)鞋,着色、擦 油等事宜,当发现有不符合要求者令其纠正,违规者不准其参赛 (四)若发现无故弃权的运动员或参赛人数有变动时,应立即向裁判长报告 (五)协助发奖工作。发现罢奖的运动员,应立即向裁判长报告 九、检录员职责 (一)服从检录长的工作安排。 (二)协助做好各项竞赛工作 十、计时员职责
三、副裁判长职责 (一)协助裁判长做好各项工作,在裁判长临时缺席时可代行其职务。 (二)协助裁判长监督裁判组工作。 四、裁判员职责 (一)裁判员必须经过裁判业务学习和考核,合格后才能担任裁判工作。 (二)必须精通《健美竞赛规则、健美竞赛裁判法》,熟悉《健美竞赛规程》。 (三)竞赛中执行裁判工作。 (四)在执行裁判工作和赛会期间,不得与运动队成员交谈有关评分及名次评定情况。 (五)裁判员不得兼任领队、教练职务。 (六)在一个级别的竞赛尚未结束前,不得提出更换要求。 (七)竞赛期间不得饮用含酒精的饮料。 (八)不准在执行裁判工作过程中拍照或交谈。 五、评分裁判员职责 (一)竞赛中对运动员进行评分。 (二)认真填写评分表。 (三)赛会期间不准与运动队成员交流评分情况。 (四)每组(级)的评分准确率(采用差额±1 的计算法)要求达到 70%以上。 六、记录长职责 (一)准备各项竞赛用表和用品。 (二)执行技术会议的有关决定。 (三)处理运动员更换、级别调整等事宜。 (四)负责抽签、安排竞赛场次和向裁判组通报当日竞赛情况。 (五)协助裁判长搞好有关竞赛的准备工作,审核记录员的计算、统计和填写的各种 表格,处理有关记录工作中所发生的问题。 (六)比赛结束后,及时向大会竞赛处送交成绩单。 (七)协助竞赛处编制成绩册,负责整理各种竞赛资料,并送交有关部门归档。 七、记录员职责 (一)协助记录长准备各项竞赛用表,做好竞赛记录工作。 (二)负责竞赛过程中各种表格的填写、统计运动员得分。 (三)向记录长送交参加半决赛名单和决赛名单。 (四)比赛结束,请仲裁主任、裁判长在“运动员名次表”内签名。 (五)比赛结束,协助记录长整理、填写和装订成绩册,以及各种竞赛资料的归档工 作。 八、检录长职责 (一)负责检录组人员的分工。 (二)召集运动员称量体重或丈量身高。 (三)召集运动员准时参赛。讲解有关注意事项,检查服饰、皮(凉)鞋,着色、擦 油等事宜,当发现有不符合要求者令其纠正,违规者不准其参赛。 (四)若发现无故弃权的运动员或参赛人数有变动时,应立即向裁判长报告。 (五)协助发奖工作。发现罢奖的运动员,应立即向裁判长报告。 九、检录员职责 (一)服从检录长的工作安排。 (二)协助做好各项竞赛工作。 十、计时员职责
(一)计录运动员的比赛时间, (二)负责准备和保管计时用具。 十一、放音员职责 )检查音响设备 二)收集和检査运动员的自由造型或特长表演音乐 (三)及时准确的为自由造型或特长表演的运动员播放音乐。 (四)赛会期间,拒绝向任何人出借放音设备或复制运动员的自由造型或特长表演音 乐 (五)赛后及时归还借用物品及运动员的自由造型或特长表演音乐。 十二、宣告员职责 )收集有关健美竞赛资料。 二)宣告有关竞赛事项,宣传健美竞赛的知识 (三)介绍仲裁委员会成员和裁判员 (四)与裁判长配合保障竞赛的进程 第三章竞赛组织与编排 第五条竞赛组织 、广告与宣传 (一)广告 1、承办单位可利用标帜和标牌作广告 2、标帜和标牌可置于舞台二侧面或舞台前侧 3、舞台背幕的中心位置不得设置任何广告 (二)宣传 1、承办单位应组织新闻发布会,宣传和普及健美运动 2、承办单位必须确保新闻媒体的报道、宣传达到最佳效果 3、承办单位应对运动员的比赛情况进行录像、照相或采用其它方法进行录制,并送 交主办单位,以供在推广健美运动时使用 二、运动员的组织 (一)由主办单位拟定竞赛性质和规模,确定参赛运动员的资格。 (二)由主办单位向参赛单位下发竞赛规程。 (三)根据规程规定,参赛单位向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送发报名单 三、场地、器材设置 (一)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根据竞赛性质和规模设置竞赛场地 (二)在各代表队报到前完成场地和相关器材的设置 三)场地的设置及器材数量、种类按竞賽性质和规模,参照《健美竞赛规则第二十 条、第二十一条;健美竞赛裁判法,第二十一条》准备。 四、奖品准备和发奖安排 (一)奖品准备:按竞赛规程规定准备奖杯、奖章、证书和奖金 (二)发奖安排:落实各发奖事宜 六、上述各项工作需在各代表队报到前完成 第六条竞赛编排 秩序册编排方法 (一)秩序册编排前准备工作 1、熟悉《健美竞赛规程》:组织竞赛及相关人员学习竞赛规程 2、审査报名单:根据《健美竞赛规程》规定,审核各代表队的报名资格
(一)计录运动员的比赛时间, (二)负责准备和保管计时用具。 十一、放音员职责 (一)检查音响设备。 (二)收集和检查运动员的自由造型或特长表演音乐。 (三)及时准确的为自由造型或特长表演的运动员播放音乐。 (四)赛会期间,拒绝向任何人出借放音设备或复制运动员的自由造型或特长表演音 乐。 (五)赛后及时归还借用物品及运动员的自由造型或特长表演音乐。 十二、宣告员职责 (一)收集有关健美竞赛资料。 (二)宣告有关竞赛事项,宣传健美竞赛的知识。 (三)介绍仲裁委员会成员和裁判员。 (四)与裁判长配合保障竞赛的进程。 第三章 竞赛组织与编排 第五条 竞赛组织 一、广告与宣传 (一)广告 1、承办单位可利用标帜和标牌作广告。 2、标帜和标牌可置于舞台二侧面或舞台前侧。 3、舞台背幕的中心位置不得设置任何广告。 (二)宣传 1、承办单位应组织新闻发布会,宣传和普及健美运动。 2、承办单位必须确保新闻媒体的报道、宣传达到最佳效果。 3、承办单位应对运动员的比赛情况进行录像、照相或采用其它方法进行录制,并送 交主办单位,以供在推广健美运动时使用。 二、运动员的组织 (一)由主办单位拟定竞赛性质和规模,确定参赛运动员的资格。 (二)由主办单位向参赛单位下发竞赛规程。 (三)根据规程规定,参赛单位向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送发报名单。 三、场地、器材设置 (一)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根据竞赛性质和规模设置竞赛场地。 (二)在各代表队报到前完成场地和相关器材的设置。 (三)场地的设置及器材数量、种类按竞赛性质和规模,参照《健美竞赛规则第二十 条、第二十一条;健美竞赛裁判法,第二十一条》准备。 四、奖品准备和发奖安排 (一)奖品准备:按竞赛规程规定准备奖杯、奖章、证书和奖金。 (二)发奖安排:落实各发奖事宜。 六、上述各项工作需在各代表队报到前完成 第六条 竞赛编排 一、秩序册编排方法 (一)秩序册编排前准备工作 1、熟悉《健美竞赛规程》:组织竞赛及相关人员学习竞赛规程。 2、审查报名单:根据《健美竞赛规程》规定,审核各代表队的报名资格
3、统计报名人数:统计各代表的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及工作人员等人数。 4、拟定竞赛日程:根据报名人数、《健美竞赛规则》、及该次《健美竞赛规程》规定 等,拟定竞赛场次,开幕式和闭幕式时间。 二)秩序册内容 1、贺词(按竞赛规模由承办单位决定) 2、《健美竞赛规程》(参见范例1、2) 3、竞赛相关的补充文件 4、组织委员会及组织机构名单。 5、仲裁委员会名单 6裁判委员会名单。 7裁判员名单 8各代表队名单(冠名单位限6个字内) 9、各项目(级、组)参赛运动员名单 10、大会活动及竞赛日程(参见范例3) l1、各代表队人数统计。 12、广告。 、秩序册范例 范例12001年全国健美锦标赛竞赛规程 竞赛日期和地点 2002年7月13日至17日在贵州省贵阳市举行 竞赛项目及分组 (一)男子青年二个级别 1、轻量级:体重75公斤以下。 2、重量级:体重75公斤以上。 (二)男子成年八个级别 1羽量级:体重60公斤以下(含60公斤)。 2、雏量级:体重6001-65公斤 3、轻量级:体重65.01-70公斤 4、次轻中量级:体重7001-75公斤 5、轻中量级:体重7501-80公斤 6、中量级:体重80.01-85公斤 7、轻重量级:体重8501-90公斤 8、重量级:体重90公斤以上 (三)女子六个级别 1羽量级:体重46公斤以下(含46公斤)。 2、雏量级:体重4601-49公斤 3、轻量级:体重4901-52公斤 4、轻中量级:体重5201-55公斤 6、中量级:体重5501-58公斤 7、重量级:体重58公斤以上。 (四)设45-50岁和50岁以上男子元老组 、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202年版《健美竞赛规则》 (二)进行青年男子二个级别,成年男子八个级别、女子六个级别和二个元老组的个
3、统计报名人数:统计各代表的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及工作人员等人数。 4、拟定竞赛日程:根据报名人数、《健美竞赛规则》、及该次《健美竞赛规程》规定 等,拟定竞赛场次,开幕式和闭幕式时间。 (二)秩序册内容 1、贺词(按竞赛规模由承办单位决定)。 2、《健美竞赛规程》(参见范例 1、2) 3、竞赛相关的补充文件。 4、组织委员会及组织机构名单。 5、仲裁委员会名单。 6 裁判委员会名单。 7 裁判员名单。 8.各代表队名单(冠名单位限 6 个字内) 9、各项目(级、组)参赛运动员名单。 10、大会活动及竞赛日程(参见范例 3)。 11、各代表队人数统计。 12、广告。 二、秩序册范例 范例 1 2001 年全国健美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02 年 7 月 13 日至 17 日在贵州省贵阳市举行。 二、竞赛项目及分组 (一)男子青年二个级别 1、轻量级:体重 75 公斤以下。 2、重量级:体重 75 公斤以上。 (二)男子成年八个级别 1 羽量级:体重 60 公斤以下(含 60 公斤)。 2、雏量级:体重 60.01-65 公斤 3、轻量级:体重 65.01-70 公斤 4、次轻中量级:体重 70.01-75 公斤 5、轻中量级:体重 75.01-80 公斤 6、中量级:体重 80.01-85 公斤 7、轻重量级:体重 85.01-90 公斤 8、重量级:体重 90 公斤以上 (三)女子六个级别 1 羽量级:体重 46 公斤以下(含 46 公斤)。 2、雏量级:体重 46.01-49 公斤 3、轻量级:体重 49.01-52 公斤 4、轻中量级:体重 52.01-55 公斤 6、中量级:体重 55.01-58 公斤 7、重量级:体重 58 公斤以上。 (四)设 45—50 岁和 50 岁以上男子元老组 三、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 2002 年版《健美竞赛规则》 (二)进行青年男子二个级别,成年男子八个级别、女子六个级别和二个元老组的个
人竞赛。 (三)进行不分组别的混双比赛。 (四)进行男女全场冠军比赛。 (五)在比赛中进行“最佳表演”、“最佳动作配乐”、“进步最快”、男子“最佳小腿 肌”、女子“最佳腹肌”,元老组“最佳参与”、“最佳精神风貌”特别奖的评选。 (六)进行不公开的预赛和复赛 四、药物检查和处罚办法 (一)在比赛过程中亚洲健美联合会和中国健美协会将对运动员进行违禁药物抽样检 査,违者按国际健美联合会《国际健美竞赛规则》第十二条第八款规定处罚,办法如下: 1、检査范围:在单项各级别第1名和在称量体重时随即抽査。 2、第一次被査出使用违禁药物的运动员,将停止本人2-4年参加中国健美协会的- 切活动,并处以报名单位(或个人)相当于2000美元的人民币罚款 3、第二次被査出使用违禁药物的运动员,将被终身禁止参加中国健美协会的一切活 动,并处以报名单位(或个人)相当于3000美元的人民币罚款 4被查出有违禁行为的运动员将承担药物检査的一切费用 (二)保参赛队必须填写(报名表)不使用国际奥委会规定的禁用药物保证书,盖主 管部门印章 五、参加办法 (一)参加大会的运动员人数不限,领队、教练员限报3人。(二)参加各级比赛运 动员的性别、组别、人数不限,参加青年组比赛的运动员年龄为21周岁以下 三)参加青年、元老组比赛的运动员,年龄计算均以生日为准,称量体重时验身份 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无有效证件者不得参加比赛。 四)进行团体比赛。只有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行业体协队参赛运动 员在10人以上的队才能参加团体比赛。 (五)比赛组委会不接受个人报名 六、录取名次方法 (一)各级(组)混双比赛录取团体前10名 二)团体比赛根据运动员在各级(组)比赛中的得分之和计分。按11、9、8、7、6 5、4、3、2、1办法计分。获第1名者得11分,依此类推。如得分相同,以获得第1名多 的队取胜。再相同,以获得第2名多的队取胜,依此类推。 (三)团体、各级(组)比赛录取前6名。 (四)特别奖各项评选1名。 七、奖励办法 (一)获各级(项、组)比赛前6名和获特别奖的运动员发给奖牌奖状,前3名发给 奖牌和奖杯 (二)获团体第1名的队发给奖杯一座,获第1至第6名的队发给奖状 八、报名和报到 一)参加单位填写(打印)报告表一式两份,于6月13日前(以邮戳为准)分别 寄到北京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业务一部(邮政编码 100763,电话010-67147628,传真:01067133577)和贵阳市白云区恒阳大厦7楼体委 (邮政编码:550014,电话:0851-4831017,传真:0851-4600650)。逾期报名,按不 参加论 (二)参赛人员于7月13日报到,14日全体会议和称量体重,14日至17日比赛 18日离会
人竞赛。 (三)进行不分组别的混双比赛。 (四)进行男女全场冠军比赛。 (五)在比赛中进行“最佳表演”、“最佳动作配乐”、“进步最快”、男子“最佳小腿 肌”、女子“最佳腹肌”,元老组“最佳参与”、“最佳精神风貌”特别奖的评选。 (六)进行不公开的预赛和复赛。 四、药物检查和处罚办法 (一)在比赛过程中亚洲健美联合会和中国健美协会将对运动员进行违禁药物抽样检 查,违者按国际健美联合会《国际健美竞赛规则》第十二条第八款规定处罚,办法如下: 1、检查范围:在单项各级别第 1 名和在称量体重时随即抽查。 2、第一次被查出使用违禁药物的运动员,将停止本人 2—4 年参加中国健美协会的一 切活动,并处以报名单位(或个人)相当于 2000 美元的人民币罚款。 3、第二次被查出使用违禁药物的运动员,将被终身禁止参加中国健美协会的一切活 动,并处以报名单位(或个人)相当于 3000 美元的人民币罚款。 4 被查出有违禁行为的运动员将承担药物检查的一切费用。 (二)保参赛队必须填写(报名表)不使用国际奥委会规定的禁用药物保证书,盖主 管部门印章。 五、参加办法 (一)参加大会的运动员人数不限,领队、教练员限报 3 人。(二)参加各级比赛运 动员的性别、组别、人数不限,参加青年组比赛的运动员年龄为 21 周岁以下 (三)参加青年、元老组比赛的运动员,年龄计算均以生日为准,称量体重时验身份 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无有效证件者不得参加比赛。 (四)进行团体比赛。只有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行业体协队参赛运动 员在 10 人以上的队才能参加团体比赛。 (五)比赛组委会不接受个人报名。 六、录取名次方法 (一)各级(组)混双比赛录取团体前 10 名 (二)团体比赛根据运动员在各级(组)比赛中的得分之和计分。按 11、9、8、7、6、 5、4、3、2、1 办法计分。获第 1 名者得 11 分,依此类推。如得分相同,以获得第 1 名多 的队取胜。再相同,以获得第 2 名多的队取胜,依此类推。 (三)团体、各级(组)比赛录取前 6 名。 (四)特别奖各项评选 1 名。 七、奖励办法 (一)获各级(项、组)比赛前 6 名和获特别奖的运动员发给奖牌奖状,前 3 名发给 奖牌和奖杯。 (二)获团体第 1 名的队发给奖杯一座,获第 1 至第 6 名的队发给奖状。 八、报名和报到 (一)参加单位填写(打印)报告表一式两份,于 6 月 13 日前(以邮戳为准)分别 寄到北京崇文区体育馆路 9 号,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业务一部(邮政编码: 100763,电话 010—67147628,传真:010—67133577 )和贵阳市白云区恒阳大厦 7 楼体委 (邮政编码:550014,电话:0851—4831017 ,传真:0851—4600650 )。逾期报名,按不 参加论。 (二)参赛人员于 7 月 13 日报到,14 日全体会议和称量体重,14 日至 17 日比赛, 18 日离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