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充通大 SHANGHAI JIAO TONG UNIVERSITY 二、禁止垄断协议制度 “进行同一种贸易活动的人们甚至为了娱乐或消遣 也很少聚集在一起,但他们聚会的结果,往往不 是阴谋对付公众便是筹划抬高价格。”(亚当·斯 密《国富论》) ©我国《反垄断法》第二章专章规定了“垄断协 议
二、禁止垄断协议制度 “进行同一种贸易活动的人们甚至为了娱乐或消遣 也很少聚集在一起,但他们聚会的结果,往往不 是阴谋对付公众便是筹划抬高价格。 ”(亚当·斯 密《国富论》) 我国《反垄断法》第二章专章规定了“垄断协 议”
上游文通大警 SHANGHAI JIAO TONG UNIVERSITY (一)垄断协议的概念与要件 “垄断协议”与“联合限制竞争”(“排除、限 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所谓垄断协议,就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营者, 采取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一致的行为,共同 对特定市场的竞争加以排除、限制的行为。 垄断协议的主体(2个以上的经营者) 垄断协议的内容(共谋) 垄断协议的目的和效果(排除、限制竞争)
(一)垄断协议的概念与要件 “垄断协议”与“联合限制竞争”(“排除、限 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所谓垄断协议,就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营者, 采取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一致的行为,共同 对特定市场的竞争加以排除、限制的行为。 • 垄断协议的主体(2个以上的经营者) • 垄断协议的内容(共谋) • 垄断协议的目的和效果(排除、限制竞争)
上游文通大警 SHANGHAI JIAO TONG UNIVERSITY (二)垄断协议的基本分类 © 垄断协议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加以分类。其中,根据参与 者之间的相互关系而进行的分类是最基本的分类 横向垄断协议,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因生产或销售同一 类型产品或提供同一类服务而处于相互直接竞争中的经 营者,通过共谋而实施的限制竞争行为。经营者之间的 横向限制一般又可称为卡特尔(Cartel) 纵向垄断协议,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在同一产业中处于 不同阶段而有买卖关系的经营者,通过共谋而实施的限 制竞争行为
(二)垄断协议的基本分类 垄断协议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加以分类。其中,根据参与 者之间的相互关系而进行的分类是最基本的分类。 横向垄断协议,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因生产或销售同一 类型产品或提供同一类服务而处于相互直接竞争中的经 营者,通过共谋而实施的限制竞争行为。经营者之间的 横向限制一般又可称为卡特尔(Cartel)。 纵向垄断协议,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在同一产业中处于 不同阶段而有买卖关系的经营者,通过共谋而实施的限 制竞争行为
上游充通大学 (三)垄断协议的法律确认 SHANGHAI JIAO TONG UNIVERSITY 我国《反垄断法》在第二章对垄断协议进行了规定。 第13条首先规定了横向限制,即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 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1)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 (2)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的; (3)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 (4)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 品的; (5)联合抵制交易的; (6)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本身违法”与“核心卡特尔
我国《反垄断法》在第二章对垄断协议进行了规定。 第13条首先规定了横向限制,即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 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1)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 (2)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的; (3)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 (4)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 品的; (5)联合抵制交易的; (6)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本身违法”与“核心卡特尔” 。 (三)垄断协议的法律确认
上游充通大兽 SHANGHAI JIAO TONG UNIVERSITY 广西南宁、柳州市查处两地33家米粉生产厂家串通涨价案 2009年11月1日,南宁市鲜一阁食品厂负责人阙之和召集南宁17家米粉厂举行会 议,提出通过承包、联营、入股及分红等方式,整合南宁市米粉生产行业的方案 和米粉涨价的设想。经协商,最终有9家米粉生产企业与阙之和签订承包合同: 有1家签订联营协议。2009年12月16日,包括鲜一阁在内的南宁市16家米粉厂再 次召开会议,商讨涨价事宜并达成共识。涨价前夕,18家米粉厂还采用打电话的 形式进行联系与沟通,交换联合涨价的意见。2010年1月1日起,上述18家米粉厂 联合涨价:其余生产厂家跟风涨价。 南宁米粉涨价后,柳州部分米粉生产厂家负责人主动与阙之和联系,商讨米粉涨 价问题。2010年1月上中旬,柳州15家米粉厂负责人先后3次召开会议,商讨与阙 之和合作经营和统一涨价问题。同时,阙之和与柳州兄弟等米粉厂负责人通过利 诱、胁迫等手段,向柳州市各米粉生产厂家施加压力。最终协商决定自1月21日 起,各米粉生产厂家统一提高出厂价格,并与阙之和签订了合作利润分成协议。 案情查清后,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区别情况、分类处理的原则,依法对涉案米粉生 产厂共33家实施了行政处罚。其中,对南宁市鲜一阁食品厂和柳州市兄弟、永财 两家米粉生产厂共3家涨价组织者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参与串通涨价的米粉 厂共18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以3一8万元罚款;对主动配合价格主管部门查处 案件、提供重大线索并主动改正错误的米粉厂共12家给予警告,免于经济处罚。 此外,对少数跟风涨价的米粉生产厂下发了提醒告诫书,要求其价格自律
广西南宁、柳州市查处两地33家米粉生产厂家串通涨价案 • 2009年11月1日,南宁市鲜一阁食品厂负责人阙之和召集南宁17家米粉厂举行会 议,提出通过承包、联营、入股及分红等方式,整合南宁市米粉生产行业的方案 和米粉涨价的设想。经协商,最终有9家米粉生产企业与阙之和签订承包合同; 有1家签订联营协议。2009年12月16日,包括鲜一阁在内的南宁市16家米粉厂再 次召开会议,商讨涨价事宜并达成共识。涨价前夕,18家米粉厂还采用打电话的 形式进行联系与沟通,交换联合涨价的意见。2010年1月1日起,上述18家米粉厂 联合涨价;其余生产厂家跟风涨价。 • 南宁米粉涨价后,柳州部分米粉生产厂家负责人主动与阙之和联系,商讨米粉涨 价问题。2010年1月上中旬,柳州15家米粉厂负责人先后3次召开会议,商讨与阙 之和合作经营和统一涨价问题。同时,阙之和与柳州兄弟等米粉厂负责人通过利 诱、胁迫等手段,向柳州市各米粉生产厂家施加压力。最终协商决定自1月21日 起,各米粉生产厂家统一提高出厂价格,并与阙之和签订了合作利润分成协议。 • 案情查清后,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区别情况、分类处理的原则,依法对涉案米粉生 产厂共33家实施了行政处罚。其中,对南宁市鲜一阁食品厂和柳州市兄弟、永财 两家米粉生产厂共3家涨价组织者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参与串通涨价的米粉 厂共18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以3—8万元罚款;对主动配合价格主管部门查处 案件、提供重大线索并主动改正错误的米粉厂共12家给予警告,免于经济处罚。 此外,对少数跟风涨价的米粉生产厂下发了提醒告诫书,要求其价格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