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充通大学 SHANGHAI JIAO TONG UNIVERSITY (四)反垄断法发展的趋势 ©反垄断法调整的范围越来越广泛: ©反垄断法的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 ©反垄断法受经济学理论和经济政策的影响越来越 大
(四)反垄断法发展的趋势 反垄断法调整的范围越来越广泛; 反垄断法的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 反垄断法受经济学理论和经济政策的影响越来越 大
上游文通大警 SHANGHAI JIAO TONG UNIVERSITY (五)我国反垄断法律制度的建立 市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一一市场竞争机制的引入一 反对垄断、保护竞争。 1980年10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开展和保护社会主义 竞争的暂行规定》,首次提出了反垄断的任务。此后, 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中包含一些反垄断的法律 规范。 1993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规 定的11种应予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有5种行为 通常被视为垄断行为。 2007年8月30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 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自2008年8月1日起 实施
(五)我国反垄断法律制度的建立 市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市场竞争机制的引入—— 反对垄断、保护竞争。 1980年10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开展和保护社会主义 竞争的暂行规定》,首次提出了反垄断的任务。此后, 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中包含一些反垄断的法律 规范。 1993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规 定的11种应予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有5种行为 通常被视为垄断行为。 2007年8月30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 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自2008年8月1日起 实施
上游文通大学 我国反垄断法迟迟不能出台的主要原因 SHANGHAI JIAO TONG UNIVERSITY 1、体制原因:反垄断法要以市场经济为基础; 2、观念障碍:认为反垄断就是反规模经济、反大企业; © 3、利益影响:垄断行业的既得利益,执法权之争; ©4、学界的不同观,点:以科斯的观点为例。 Notable:"Ronald [Coase]said he had gotten tired of antitrust because when the prices went up the judges said it was monopoly,when the prices went down they said it was predatory pricing,and when they stayed the same they said it was tacit collusion." --William Landes,"The Fire of Truth:A Remembrance of Law and Economics at Chicago",JLE(1981)p.193
我国反垄断法迟迟不能出台的主要原因 1、体制原因:反垄断法要以市场经济为基础; 2、观念障碍:认为反垄断就是反规模经济、反大企业; 3、利益影响:垄断行业的既得利益,执法权之争; 4、学界的不同观点:以科斯的观点为例
上游充通大兽 我国《反垄断法》的出台及意义 SHANGHAI JIAO TONG UNIVERSITY 经过13年多的反复酝酿和争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 断法》最终出台。(“千呼万唤始出来”,“二十年磨 一剑”) 有利于规范经营者的市场行为,维护竞争秩序; 有利于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和技术的进步; 有利于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有利于进一步参与国际竞争; 有利于促进全社会竞争文化的形成。 ©“立法固不易,实施亦艰难
我国《反垄断法》的出台及意义 经过13年多的反复酝酿和争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 断法》最终出台。(“千呼万唤始出来” , “二十年磨 一剑”) • 有利于规范经营者的市场行为,维护竞争秩序; • 有利于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和技术的进步; • 有利于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 有利于进一步参与国际竞争; • 有利于促进全社会竞争文化的形成。 “立法固不易,实施亦艰难
上游充通大兽 我国反垄断法的基本制度框架 SHANGHAI JIAO TONG UNIVERSITY 我国《反垄断法》共8章57条。 第一章 总则(第1-12条) ● 第第 章 垄断协议(第13-16条) 三 章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第17-19条) 第第 经营者集中(第20-31条) 章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第32-37条) 第 章 对涉嫌垄断行为的调查(第38-45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46-54条) 第八章 附则(第55-57条)
我国反垄断法的基本制度框架 我国《反垄断法》共8章57条。 • 第一章 总则(第1-12条) • 第二章 垄断协议(第13-16条) • 第三章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第17-19条) • 第四章 经营者集中(第20-31条) • 第五章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第32-37条) • 第六章 对涉嫌垄断行为的调查(第38-45条) • 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46-54条) • 第八章 附则(第55-5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