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 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 I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工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 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 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 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 I类 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 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 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 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泅游通道、水产 养殖区等渔业水城及游泳区; 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 触的娱乐用水区; V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Ⅲ类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 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泅游通道、水产 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IV类 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 触的娱乐用水区; V类 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按排放污染物的性质分为两类污染物: 1)第一类污染物指能在环境或动植物体內积累 对人体健康产生长远不良影响。(要求一律在 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出口采样,最高允许排 放浓度必须符合表3-5不得用稀释法处理) (2)第二类污染物指长远影响小于第一类污染物 质。(要求在排污单位排放口采样,最高允许 排放浓度必须符合表3-6,可用稀释法处理)
按排放污染物的性质分为两类污染物: (1)第一类污染物指能在环境或动植物体内积累, 对人体健康产生长远不良影响。(要求一律在 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出口采样,最高允许排 放浓度必须符合表3-5,不得用稀释法处理) (2)第二类污染物指长远影响小于第一类污染物 质。(要求在排污单位排放口采样,最高允许 排放浓度必须符合表3-6,可用稀释法处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执行标准等级的确定 (1)特殊保护水域,指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 准》(GB3838-2002)中的I、Ⅱ类水域, 不得新建排污口,现有的排污单位由地方环 保部门从严控制,以保证受纳水体水质符合 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 (2)重点保护水域,指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 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域和《海 水水质标准》Ⅱ类水域,对排入该区水域的 污水执行级标准
执行标准等级的确定: (1)特殊保护水域,指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 准》(GB3838-2002)中的Ⅰ、Ⅱ类水域, 不得新建排污口,现有的排污单位由地方环 保部门从严控制,以保证受纳水体水质符合 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 (2)重点保护水域,指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 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域和《海 水水质标准》 Ⅱ类水域,对排入该区水域的 污水执行一级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3)—般保护水域,指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 准》(GB3838-2002)中的Ⅳ、V类水琙和 《海水水质标准》Ⅲ类水域,对排入该区水 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4)对排入城镇下水道并进入二能污水处理厂进 行生物处理的污水执行三级排放标准
(3)一般保护水域,指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 准》(GB3838-2002)中的Ⅳ 、Ⅴ类水域和 《海水水质标准》 Ⅲ类水域,对排入该区水 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4)对排入城镇下水道并进入二能污水处理厂进 行生物处理的污水执行三级排放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