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录 5 1.在自身中的精神:三一体2.外在化的精神:圣子的王国 3.在自己的充实状态中的精神:圣灵的王国 丙⑦丁)、绝对知识 第八章绝对知识…… ………………307 一、确知自己是存在的“自我”的简单内容)……………307 〔二、科学即对自我自身的概念式的理解) …316 三、达到概念式理解的精神向着特定存在的 直接性的返回 译后记 …330
〔 1 . 在 自 身 中 的 精 神 ; 三 一 体 2 . 外 在 化 的 精 神 ; 圣 子 的 王 国 3 . 在 自 己 的 充 实 状 态 中 的 精 神 ; 圣 灵 的 王 国 〕 丙 ( 丁 ) 、 绝 对 知 识 … … … … … … … … … … … … … … … 3 0 7 第 八 章 绝 对 知 识 … … … … … … … … … … … … … … 3 0 7 〔 一 、 确 知 自 己 是 存 在 的 “ 自 我 ” 的 简 单 内 容 〕 … … … … 3 0 7 〔 二 、 科 学 即 对 自 我 自 身 的 概 念 式 的 理 解 〕 … … … … … … 3 1 6 〔 三 、 达 到 概 念 式 理 解 的 精 神 向 着 特 定 存 在 的 直 接 性 的 返 回 〕 … … … … … … … … … … … … … 3 2 3 译 后 记 … … … … … … … … … … … … … … … … … … … 3 3 0 目 录 5
丙(乙)、精神 第六章精神 当理性之确信其自身即是一切实在这一确定性已上升为 真理性,亦即理性已意识到它的自身即是它的世界、它的世 界即是它的自身时,理性就成了精神①。—前面经历过的 最后一个运动阶段,曾表明过精神的形成情况,因为在那个 运动阶段中,意识的对象,亦即纯粹范畴,曾上升为理性的 概念。在从事于观察的理性中,自我①ch)与存在、自为存 在与自在存在的这种纯粹统一,已被规定为自在或存在,而 且理性的意识已发现了自己。但是,理性的观察,真正说来 与其说是在从事发现,倒不如说是在扬弃直接发现其对象的 这种本能,扬弃观察理性的这种无意识状态。被直观了的范 畴,被发现了的事物,是作为“我”的自为存在而进入意识 里的,此时的我,已知道它自己在客观本质中乃是自我往主 体〕。但是,范畴之被规定为与自在存在相对立的自为存在, ①黑格尔把客观的真理性与主观的确定性对立起来,从这个意义上说,精 神就是理性的真理性,就是具体的理性,就是客观的精神世界,包括从最低形式 的家庭直至最高形式的家教。我们通常所说的民族精神、文化精神、时代精神,也 就是这里说的这种精神。它是由本书上卷讨论的意识、自我意识、理性进一步发 展从而客观化而成的 译者
第 六 章 精 神 当 理 性 之 确 信 其 自 身 即 是 一 切 实 在 这 一 确 定 性 已 上 升 为 真 理 性 , 亦 即 理 性 已 意 识 到 它 的 自 身 即 是 它 的 世 界 、 它 的 世 界 即 是 它 的 自 身 时 , 理 性 就 成 了 精 神 ① 。 — — 前 面 经 历 过 的 最 后 一 个 运 动 阶 段 , 曾 表 明 过 精 神 的 形 成 情 况 , 因 为 在 那 个 运 动 阶 段 中 , 意 识 的 对 象 , 亦 即 纯 粹 范 畴 , 曾 上 升 为 理 性 的 概 念 。 在 · 从 · 事 · 于 · 观 · 察 · 的 理 性 中 , · 自 · 我 ( I c h ) 与 · 存 · 在 、 · 自 · 为 存 在 与 · 自 · 在 存 在 的 这 种 纯 粹 统 一 , 已 被 规 定 为 · 自 · 在 或 · 存 · 在 , 而 且 理 性 的 意 识 · 已 · 发 · 现 了 自 己 。 但 是 , 理 性 的 观 察 , 真 正 说 来 与 其 说 是 在 从 事 发 现 , 倒 不 如 说 是 在 扬 弃 直 接 发 现 其 对 象 的 这 种 本 能 , 扬 弃 观 察 理 性 的 这 种 无 意 识 状 态 。 · 被 · 直 · 观 · 了 · 的 · 范 · 畴 , · 被 · 发 · 现 · 了 · 的 · 事 · 物 , 是 作 为 “ 我 ” 的 · 自 · 为 · 存 · 在 而 进 入 意 识 里 的 , 此 时 的 我 , 已 知 道 它 自 己 在 客 观 本 质 中 乃 是 自 我 〔 主 体 〕 。 但 是 , 范 畴 之 被 规 定 为 与 自 在 存 在 相 对 立 的 自 为 存 在 , 丙 ( 乙 ) 、 精 神 ① 黑 格 尔 把 客 观 的 · 真 · 理 · 性 与 主 观 的 · 确 · 定 · 性 对 立 起 来 , 从 这 个 意 义 上 说 , 精 神 就 是 理 性 的 · 真 · 理 · 性 , 就 是 具 体 的 理 性 , 就 是 客 观 的 精 神 世 界 , 包 括 从 最 低 形 式 的 家 庭 直 至 最 高 形 式 的 家 教 。 我 们 通 常 所 说 的 民 族 精 神 、 文 化 精 神 、 时 代 精 神 , 也 就 是 这 里 说 的 这 种 精 神 。 它 是 由 本 书 上 卷 讨 论 的 意 识 、 自 我 意 识 、 理 性 进 一 步 发 展 从 而 客 观 化 而 成 的 。 — — 译 者
丙(乙)、精神 也同样是片面的,是一个正在自身扬弃的环节。因此,范畴, 对意识而言,就按其普遍真实意义而被规定为自在而又自为 存在着的本质。这种仍然是抽象的、却构成着事情自身的规 定,才是精神性的本质,而关于精神本质的意识,则是关于 精神本质的一种形式知识,尽管这种形式知识,也到处接触 到精神本质的各种内容。事实上,这种意识,作为一种个别 事物,与普遍实体还是有区别的,它不是任意地制定武断的 法律,就是以为法律都是象它们自在自为的那个样子具备于 它自己的知识本身之中;并且,它还认为自己是有权审断这 些法律的仲裁人 或者,如果再从实体这一方面来说,那 么,实体就是还没有意识到其自身的那种自在面又自为地存 在着的精神本质。至于既认识到自己即是一个现实的意识同 时又将其自身呈现于自己之前(意识到了其自身)的那种自 在而又自为地存在着的本质,就是精神。0 它的精神性的本质,在前面已被叫做伦理实体;但精神 本身则是伦理现实。精神是这样一种现实意识的自我,这种 现实意识与精神是对立着的,或者更应该说,现实意识与它 自己,与作为客观现实世界的它自己,是对立着的,不过这 样一来,客观现实世界对自我而言已完全丧失其为有异于自 我的一种外来物的意义,同样,自我对客观现实世界而言也 ①在开头这一段,黑格尔概括地回顾了精神由理性发展形成的过程。首先, 理性在自在存在元素中发展了范畴(存在与我的统一体),(见本书上卷161-232 页):然后,又在自为存在元素中发展了范畴C上卷232260页):最后,理性把 范畴当作自在面自为的本质据而有之〔卷260-290页)。但理性当时还只是实 体,等到这实体变为主体(自我),它就成了精神。—译者
也 同 样 是 片 面 的 , 是 一 个 正 在 自 身 扬 弃 的 环 节 。 因 此 , 范 畴 , 对 意 识 而 言 , 就 按 其 普 遍 真 实 意 义 而 被 规 定 为 · 自 · 在 · 而 · 又 · 自 · 为 存 在 着 的 本 质 。 这 种 仍 然 是 · 抽 · 象 · 的 、 却 构 成 着 · 事 · 情 · 自 · 身 的 规 定 , 才 是 · 精 · 神 · 性 · 的 · 本 · 质 , 而 关 于 精 神 本 质 的 意 识 , 则 是 关 于 精 神 本 质 的 一 种 形 式 知 识 , 尽 管 这 种 形 式 知 识 , 也 到 处 接 触 到 精 神 本 质 的 各 种 内 容 。 事 实 上 , 这 种 意 识 , 作 为 一 种 个 别 事 物 , 与 普 遍 实 体 还 是 有 区 别 的 , 它 不 是 任 意 地 制 定 武 断 的 法 律 , 就 是 以 为 法 律 都 是 象 它 们 自 在 自 为 的 那 个 样 子 具 备 于 它 自 己 的 知 识 本 身 之 中 ; 并 且 , 它 还 认 为 自 己 是 有 权 审 断 这 些 法 律 的 仲 裁 人 。 — — 或 者 , 如 果 再 从 实 体 这 一 方 面 来 说 , 那 么 , 实 体 就 是 还 没 有 · 意 · 识 · 到 其 自 身 的 那 种 · 自 · 在 · 面 · 又 · 自 · 为 · 地 · 存 · 在 · 着 · 的 精 神 本 质 。 至 于 既 认 识 到 自 己 即 是 一 个 现 实 的 意 识 同 时 又 将 其 自 身 呈 现 于 自 己 之 前 〔 意 识 到 了 其 自 身 〕 的 那 种 · 自 · 在 · 而 · 又 · 自 · 为 · 地 · 存 · 在 · 着 · 的 本 质 , 就 是 · 精 · 神 。 ① 它 的 精 神 性 的 · 本 · 质 , 在 前 面 已 被 叫 做 · 伦 · 理 · 实 · 体 ; 但 精 神 本 身 则 是 · 伦 · 理 · 现 · 实 。 精 神 是 这 样 一 种 现 实 意 识 的 · 自 · 我 , 这 种 现 实 意 识 与 精 神 是 对 立 着 的 , 或 者 更 应 该 说 , 现 实 意 识 与 它 自 己 , 与 作 为 客 观 现 实 · 世 · 界 的 它 自 己 , 是 对 立 着 的 , 不 过 这 样 一 来 , 客 观 现 实 世 界 对 自 我 而 言 已 完 全 丧 失 其 为 有 异 于 自 我 的 一 种 外 来 物 的 意 义 , 同 样 , 自 我 对 客 观 现 实 世 界 而 言 也 2 丙 ( 乙 ) 、 精 神 ① 在 开 头 这 一 段 , 黑 格 尔 概 括 地 回 顾 了 精 神 由 理 性 发 展 形 成 的 过 程 。 首 先 , 理 性 在 自 在 存 在 元 素 中 发 展 了 范 畴 ( 存 在 与 我 的 统 一 体 ) , 〔 见 本 书 上 卷 1 6 1 — 2 3 2 页 〕 ; 然 后 , 又 在 自 为 存 在 元 素 中 发 展 了 范 畴 〔 上 卷 2 3 2 — 2 6 0 页 〕 ; 最 后 , 理 性 把 范 畴 当 作 自 在 面 自 为 的 本 质 据 而 有 之 〔 上 卷 2 6 0 — 2 9 0 页 〕 。 但 理 性 当 时 还 只 是 实 体 , 等 到 这 实 体 变 为 主 体 ( 自 我 ) , 它 就 成 了 精 神 。 — — 译 者
精神 已完全丧失其为脱离了世界的一种独立或非独立的自为存在 的意义。精神既然是实体,而且是普遍的、自身同一的、永 恒不变的本质,那么它就是一切个人的行动的不可动摇和不 可消除的根据地和出发点,—一而且是一切个人的目的和目 标,因为它是一切自我意识所思维的自在物。—这个实体 又是一切个人和每一个人通过他们的行动而创造出来作为他 们的同一性和统一性的那种普遍业绩或作品,因为它是自为 存在,它是自我,它是行动。作为实体,精神是坚定的正 的自身同一性;但实体即是自为存在,它就是已经解体了的、 正在自我牺牲的善良本质( gutiges w esen),每一个人都分裂 这个善良本质的普遍存在,从中分得他自己的一份,从而成 全其自己的业绩。本质的这种解体和分化,正是(形成 切个人的行动和自我的环节;这个环节是实体的运动和灵魂, 是被实现出来的普遍本质。但恰恰因为这个实体是在自我中 解体了的存在,所以它不是死的本质,而是现实的和活的本 质 这样,精神就是自己支持自己的那种绝对实在的本质。以 前的一切意识形态都是精神的抽象物,它们之所以成为那个 样子,都是由于精神对自己进行了分析,区别了自己的环节 就停留于这些环节上了。这些环节的这种孤立化,乃以精神 本身为其前提,并赖精神本身而得以持存,换句话说,它们 只是在实际存在着的精神之中才表现为孤立存在的。这些孤 立的环节,如果从外表上看,仿佛它们确实是些孤立存在的 东西;但它们之向其本源和向其本质前进和归返,就说明它 们只不过是一些环节或正在消逝的东西;而且这个本源和本
已 完 全 丧 失 其 为 脱 离 了 世 界 的 一 种 独 立 或 非 独 立 的 自 为 存 在 的 意 义 。 精 神 既 然 是 · 实 · 体 , 而 且 是 普 遍 的 、 自 身 同 一 的 、 永 恒 不 变 的 本 质 , 那 么 它 就 是 一 切 个 人 的 行 动 的 不 可 动 摇 和 不 可 消 除 的 · 根 · 据 · 地 · 和 · 出 · 发 · 点 , — — 而 且 是 一 切 个 人 的 · 目 · 的 和 · 目 · 标 , 因 为 它 是 一 切 自 我 意 识 所 思 维 的 · 自 · 在 · 物 。 — — 这 个 实 体 又 是 一 切 个 人 和 每 一 个 人 通 过 他 们 的 · 行 · 动 而 创 造 出 来 作 为 他 们 的 同 一 性 和 统 一 性 的 那 种 普 遍 · 业 · 绩 或 作 品 , 因 为 它 是 · 自 · 为 · 存 · 在 , 它 是 自 我 , 它 是 行 动 。 作 为 实 体 , 精 神 是 坚 定 的 正 当 的 · 自 · 身 · 同 · 一 · 性 ; 但 实 体 即 是 · 自 · 为 · 存 · 在 , 它 就 是 已 经 解 体 了 的 、 正 在 自 我 牺 牲 的 善 良 本 质 ( g u At i g e s W e s e n ) , 每 一 个 人 都 分 裂 这 个 善 良 本 质 的 普 遍 存 在 , 从 中 分 得 他 自 己 的 一 份 , 从 而 成 全 其 自 己 的 业 绩 。 本 质 的 这 种 解 体 和 分 化 , 正 是 〔 形 成 〕 一 切 个 人 的 行 动 和 自 我 的 · 环 · 节 ; 这 个 环 节 是 实 体 的 运 动 和 灵 魂 , 是 被 实 现 出 来 的 普 遍 本 质 。 但 恰 恰 因 为 这 个 实 体 是 在 自 我 中 解 体 了 的 存 在 , 所 以 它 不 是 死 的 本 质 , 而 是 · 现 · 实 · 的 和 · 活 · 的 本 质 。 这 样 , 精 神 就 是 自 己 支 持 自 己 的 那 种 绝 对 实 在 的 本 质 。 以 前 的 一 切 意 识 形 态 都 是 精 神 的 抽 象 物 , 它 们 之 所 以 成 为 那 个 样 子 , 都 是 由 于 精 神 对 自 己 进 行 了 分 析 , 区 别 了 自 己 的 环 节 , 就 停 留 于 这 些 环 节 上 了 。 这 些 环 节 的 这 种 孤 立 化 , 乃 以 精 神 本 身 为 其 · 前 · 提 , 并 赖 精 神 本 身 而 得 以 · 持 · 存 , 换 句 话 说 , 它 们 只 是 在 实 际 存 在 着 的 精 神 之 中 才 表 现 为 孤 立 存 在 的 。 这 些 孤 立 的 环 节 , 如 果 从 外 表 上 看 , 仿 佛 它 们 · 确 · 实 · 是 些 孤 立 存 在 的 东 西 ; 但 它 们 之 向 其 本 源 和 向 其 本 质 前 进 和 归 返 , 就 说 明 它 们 只 不 过 是 一 些 环 节 或 正 在 消 逝 的 东 西 ; 而 且 这 个 本 源 和 本 精 神 3
4 丙(乙)、精神 质恰恰即是这些环节的这种运动和消解。在这里,精神,或 者说,这些环节的反思,既已确立于其自身之中,那么,我 们(研究现象学的人〕的反思,就可以就这一方面简略地对 它们加以回顾了:它们曾是意识、自我意识和理性。因此,当 精神在自我分析中停留于这样一个环节:认为,它自己是一 种客观的、存在着的现实并忽视这种现实之为它自己的自为 存在时,精神就是本身包含着感觉确定性、知觉和知性的 般意识。反之,当精神停留于另一分析环节,认为它的对象 是它的自为存在时,精神就是自我意识。但作为对自在而又 自为的存在的直接意识,作意识与自我意识的统一体,精神 就是具有理性的意识:这种意识就在具有这个词的本义下具 有它的对象,而它的对象是自在地含有理性的性质或范畴的 价值的,只是这个对象对精神的意识而言还没具有范畴价值 而已。此时的精神,就是我们刚刚在前章中考察过的那种意 识(一理性)。当精神所具有的这个理性最后作为一种理性 而为精神所直观时,当它是存在着的理性时,或者说,当它 在精神中是一现实并且是精神世界时,精神就达到了它的真 理性:它即是精神,它即是现实的、伦理的本质。 当它处于直接的真理性状态时,精神乃是一个民族 这个个体是一个世界—的伦理生活。它必须继续前进以至 对它的直接状态有所意识,它必须扬弃美好的伦理生活并通 过一系列的形态以取得关于它自身的知识。不过这些形态与 以前所经历的形态不同,因为它们都是些实在的精神、真正 的现实,并且它们并不仅仅是意识的种种形态,而且是一个 世界的种种形态
质 恰 恰 即 是 这 些 环 节 的 这 种 运 动 和 消 解 。 在 这 里 , 精 神 , 或 者 说 , 这 些 环 节 的 反 思 , 既 已 确 立 于 其 自 身 之 中 , 那 么 , 我 们 〔 研 究 现 象 学 的 人 〕 的 反 思 , 就 可 以 就 这 一 方 面 简 略 地 对 它 们 加 以 回 顾 了 : 它 们 曾 是 意 识 、 自 我 意 识 和 理 性 。 因 此 , 当 精 神 在 自 我 分 析 中 停 留 于 这 样 一 个 环 节 : 认 为 , 它 自 己 是 一 种 · 客 · 观 · 的 、 · 存 · 在 · 着 · 的 现 实 并 忽 视 这 种 现 实 之 为 它 自 己 的 自 为 存 在 时 , 精 神 就 是 本 身 包 含 着 感 觉 确 定 性 、 知 觉 和 知 性 的 一 般 · 意 · 识 。 反 之 , 当 精 神 停 留 于 另 一 分 析 环 节 , 认 为 它 的 对 象 是 它 的 · 自 · 为 · 存 · 在 时 , 精 神 就 是 · 自 · 我 · 意 · 识 。 但 作 为 对 · 自 · 在 · 而 · 又 · 自 · 为 · 的 · 存 · 在 的 直 接 意 识 , 作 意 识 与 自 我 意 识 的 统 一 体 , 精 神 就 是 · 具 · 有 · 理 · 性 的 意 识 : 这 种 意 识 就 在 具 有 这 个 词 的 本 义 下 具 有 它 的 对 象 , 而 它 的 对 象 是 · 自 · 在 · 地 含 有 理 性 的 性 质 或 范 畴 的 价 值 的 , 只 是 这 个 对 象 对 精 神 的 意 识 而 言 还 没 具 有 范 畴 价 值 而 已 。 此 时 的 精 神 , 就 是 我 们 刚 刚 在 前 章 中 考 察 过 的 那 种 意 识 〔 — — 理 性 〕 。 当 精 神 所 · 具 · 有 的 这 个 理 性 最 后 作 为 一 种 理 性 而 为 精 神 所 直 观 时 , 当 它 是 · 存 · 在 · 着 的 理 性 时 , 或 者 说 , 当 它 在 精 神 中 是 一 · 现 · 实 并 且 是 精 神 世 界 时 , 精 神 就 达 到 了 它 的 真 理 性 : 它 · 即 · 是 精 神 , 它 即 是 · 现 · 实 · 的 、 · 伦 · 理 · 的 本 质 。 当 它 处 于 · 直 · 接 · 的 · 真 · 理 · 性 状 态 时 , 精 神 乃 是 一 个 民 族 — — 这 个 个 体 是 一 个 世 界 — — 的 · 伦 · 理 · 生 · 活 。 它 必 须 继 续 前 进 以 至 对 它 的 直 接 状 态 有 所 意 识 , 它 必 须 扬 弃 美 好 的 伦 理 生 活 并 通 过 一 系 列 的 形 态 以 取 得 关 于 它 自 身 的 知 识 。 不 过 这 些 形 态 与 以 前 所 经 历 的 形 态 不 同 , 因 为 它 们 都 是 些 实 在 的 精 神 、 真 正 的 现 实 , 并 且 它 们 并 不 仅 仅 是 意 识 的 种 种 形 态 , 而 且 是 一 个 世 界 的 种 种 形 态 。 4 丙 ( 乙 ) 、 精 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