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普通股的特征与权力 3.普通股的权利 。有投票表决权; 。有股票出售或转让权; 。有优先认购新股的权利; 。有分享剩余收益权; 。有剩余财产求偿权(企业清算时); ● 有对公司账目和公司事务的查询权(委托注册会计 师)。 4.普通股的义务 ○应按时足额缴清股本; 承担债务偿还责任(以出资额为限)
16 3. 普通股的权利 ● 有投票表决权; ● 有股票出售或转让权; ● 有优先认购新股的权利; ● 有分享剩余收益权; ● 有剩余财产求偿权(企业清算时); ● 有对公司账目和公司事务的查询权(委托注册会计 师)。 4.普通股的义务 ● 应按时足额缴清股本; ● 承担债务偿还责任(以出资额为限)。 (二)普通股的特征与权力
(三)普通股发行条件及方式 1.股票发行的管理 企业发行股票须遵循有关的法律法规,并 接受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管理和监督。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对此已 做出规定
17 (三)普通股发行条件及方式 1.股票发行的管理 企业发行股票须遵循有关的法律法规,并 接受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管理和监督。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对此已 做出规定
(三)普通股发行条件及方式 2.股份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具备的条件 ★其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其发行的普通股限于一种,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 ★在募集方式下,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不少于公司 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35%; ★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部分不 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18 2.股份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具备的条件 ★ 其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 ★ 其发行的普通股限于一种,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 ★ 在募集方式下,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不少于公司 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35%; ★ 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部分不 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普通股发行条件及方式
(三)普通股发行条件及方式 ★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 的25%,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 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10%,公司拟发行股 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以酌 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最低不少 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15%; ★发起人在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19 ★ 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 的25%,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 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10%,公司拟发行股 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以酌 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最低不少 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15%; ★ 发起人在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 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三)普通股发行条件及方式
(三)普通股发行条件及方式 3.改组成立并申请发行股票应具备的条件 原有企业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股票 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符合上述条件; ★发行前一年末,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不 低于30%,无形资产在净资产中所占比例不高于 20%,但是证券委另有规定的除外; ★近3年连续盈利。 20
20 3.改组成立并申请发行股票应具备的条件 原有企业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股票 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 符合上述条件; ★ 发行前一年末,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不 低于30%,无形资产在净资产中所占比例不高于 20%,但是证券委另有规定的除外; ★ 近3年连续盈利 。 (三)普通股发行条件及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