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公共税收制度 本章主要问题 税收的特征 税收制度的对生产、分配、资源配置的影响 我国现行的主要税种的问题 如何在税收的征收过程中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什么是税收的征收过程中公平? 什么是税收的征收过程中效率? 如何认识税收的征收过程中的中性原则? 如何认识效用弹性理论 拉弗曲线 本章主要概念 税收、负所得税、边际牺牲程度、拉弗曲线、效用弹性、劳动供给曲线、税本、税种形式 本章思考题 1、税收的性质是什么?税收有哪些基本特征? 2、如何在税收制度中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3、如何理解税收制度中的公平原则? 4、试用效用弹性论对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作出评价。 5、谈谈税收制度对生产与分配的作用 6、税制结构设计主要应解决哪些问题?为什么? 7、我国现行税种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8、当前我国税收制度中存在的主要不足有哪些?如何加以改进? 第六章 名词解释: 税收是国家(或政府)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强制、无偿 地对社会产品进行的一种分配,它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形式。是为了维持国家的 存在和实现它的职能而筹措必要的资财 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以后,税款即归国家所有,不再直接归还给原纳税人,也不直 接向纳税人支付任何报酬或代价 税收的强制性:是指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并运用法律、法规手段强制征收的 税收的固定性:是指国家在征税前,就预先规定了征税对象、纳税人和征税标准等征纳行为 规范,征纳双方都必须共同遵守,不能随意变动。 税收本身效率原则:是指国家在充分取得税收收入的基础上使税务费用最小化。其标准为: 税收成本占税收收入的比重最小,亦即税收的“名义收入”(含税收成本)与实际收入(扣 除税收成本)的差额为最小,也就是指税收征收过程中各种费用为最小 税收经济效率原则:是指税收对资源配置和经济机制运行产生影响,而使税收的利益损耗最 小化和利益的最大化 负所得税:是弗里德曼( Friedman. M)在60年代提出来的,这一政策建议的基本内容是:
第六章 公共税收制度 本章主要问题 税收的特征; 税收制度的对生产、分配、资源配置的影响; 我国现行的主要税种的问题; 如何在税收的征收过程中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什么是税收的征收过程中公平? 什么是税收的征收过程中效率? 如何认识税收的征收过程中的中性原则? 如何认识效用弹性理论; 拉弗曲线 本章主要概念 税收、负所得税、边际牺牲程度、拉弗曲线、效用弹性、劳动供给曲线、税本、税种形式 本章思考题 1、税收的性质是什么?税收有哪些基本特征? 2、如何在税收制度中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3、如何理解税收制度中的公平原则? 4、试用效用弹性论对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作出评价。 5、谈谈税收制度对生产与分配的作用。 6、税制结构设计主要应解决哪些问题?为什么? 7、我国现行税种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8、当前我国税收制度中存在的主要不足有哪些?如何加以改进? 第六章 名词解释: 税收是国家(或政府)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强制、无偿 地对社会产品进行的一种分配,它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形式。是为了维持国家的 存在和实现它的职能而筹措必要的资财。 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以后,税款即归国家所有,不再直接归还给原纳税人,也不直 接向纳税人支付任何报酬或代价。 税收的强制性:是指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并运用法律、法规手段强制征收的。 税收的固定性:是指国家在征税前,就预先规定了征税对象、纳税人和征税标准等征纳行为 规范,征纳双方都必须共同遵守,不能随意变动。 税收本身效率原则:是指国家在充分取得税收收入的基础上使税务费用最小化。其标准为: 税收成本占税收收入的比重最小,亦即税收的“名义收入”(含税收成本)与实际收入(扣 除税收成本)的差额为最小,也就是指税收征收过程中各种费用为最小。 税收经济效率原则:是指税收对资源配置和经济机制运行产生影响,而使税收的利益损耗最 小化和利益的最大化。 负所得税:是弗里德曼(Friedman. M)在 60 年代提出来的,这一政策建议的基本内容是:
确定一个收入标准,在此标准以上的收入征税,在此标准以下的收入给予补贴(即负税率), 但补贴并不是固定标准,而是根据收入而定 税收公平原则:是指国家征税要使各个纳税人承受的负担与其经济状况相适应,以保证各纳 税人之间的税负均衡。具体地说,公平又区分为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拉费曲线:( Laffer Curse)是美国供应学派的经济学家,在20世纪80年代讨论税收规模时 提出政府税率越高,试图得到的税收规模越大,而实际所得到税收反而越少的基本观点 效用弹性说:是指人们的纳税量应与收入增量给人带来的效用满足程度联系起来,当一个人 的收入增加所带来的效用满足也增加时,说明这是一个穷人,而收入增加效用满足反而下降 了,说明这是一位富人,他的货币边际效用己经出现负数。 税收制度:一般是指国家各种税收法令和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的总称,是国家向纳税单位和个 人征税的法律依据和工作规程。 投资:是指企业一定时期内用于购买资本物品的支出。投资是一个流量,它意味着资本货物 的形成 税种的配置:实际上研究的是各个税种之间的相互配合问题。 所得税也称收益税:是直接依据纳税人的所得额或收益额征收的税 流转税:也称商品税、货物税、营业税或销售税等,依照各国具体税收制度的不同而有不同 的名称,这是依据商品或劳务买卖中的流转额或増值额征收的一种税,主要包括增值税、消 费税、营业税、关税等。 财产税:是对纳税人拥有或支配的财产征收的一种税 资源税:是对从事资源开发的单位和个人就列举的应税资源征收的一种税 行为税:是以纳税人的某种特定行为作为税征对象的一种税 增值税:是以増值额为征税对象的税收。所谓增值额,从理论上讲,就是企业的商品销售收 入额或劳务收入额扣除经营中的特定消耗后的余额。 个人所得税:是对我国公民个人和我国境内的外籍个人取得的应税收入而开征的一种税种 具体包括: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 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 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 其它所得。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除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它所 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它所得。生产经营所 得是指从事制造业、采掘业、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 业、商品流通业、金融业、保险业、服务业、邮电通信业以及其它行业的生产经营经国务院、 税务主管机关确定的所得。其它所得是指股息、利息、租金、转让各类资产收益、特许权使 用费,以及营业外收益等经国务院、税务主管机关确认的所得 问谷题: 、税收包含哪些特征? 1)税收分配的依据是政治权力 (2)税收是为了满足政府经费开支的需要而征收的 (3)税收属于分配范畴 (4)税收分配的主体是国家或政府
确定一个收入标准,在此标准以上的收入征税,在此标准以下的收入给予补贴(即负税率), 但补贴并不是固定标准,而是根据收入而定。 税收公平原则:是指国家征税要使各个纳税人承受的负担与其经济状况相适应,以保证各纳 税人之间的税负均衡。具体地说,公平又区分为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拉费曲线:(Laffer Curse)是美国供应学派的经济学家,在 20 世纪 80 年代讨论税收规模时 提出政府税率越高,试图得到的税收规模越大,而实际所得到税收反而越少的基本观点。 效用弹性说:是指人们的纳税量应与收入增量给人带来的效用满足程度联系起来,当一个人 的收入增加所带来的效用满足也增加时,说明这是一个穷人,而收入增加效用满足反而下降 了,说明这是一位富人,他的货币边际效用已经出现负数。 税收制度:一般是指国家各种税收法令和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的总称,是国家向纳税单位和个 人征税的法律依据和工作规程。 投资:是指企业一定时期内用于购买资本物品的支出。投资是一个流量,它意味着资本货物 的形成。 税种的配置:实际上研究的是各个税种之间的相互配合问题。 所得税也称收益税:是直接依据纳税人的所得额或收益额征收的税。 流转税:也称商品税、货物税、营业税或销售税等,依照各国具体税收制度的不同而有不同 的名称,这是依据商品或劳务买卖中的流转额或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主要包括增值税、消 费税、营业税、关税等。 财产税:是对纳税人拥有或支配的财产征收的一种税。 资源税:是对从事资源开发的单位和个人就列举的应税资源征收的一种税。 行为税:是以纳税人的某种特定行为作为税征对象的一种税。 增值税:是以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税收。所谓增值额,从理论上讲,就是企业的商品销售收 入额或劳务收入额扣除经营中的特定消耗后的余额。 个人所得税:是对我国公民个人和我国境内的外籍个人取得的应税收入而开征的一种税种。 具体包括: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 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 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 其它所得。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除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它所 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它所得。生产经营所 得是指从事制造业、采掘业、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 业、商品流通业、金融业、保险业、服务业、邮电通信业以及其它行业的生产经营经国务院、 税务主管机关确定的所得。其它所得是指股息、利息、租金、转让各类资产收益、特许权使 用费,以及营业外收益等经国务院、税务主管机关确认的所得。 问答题: 一 、税收包含哪些特征? (1)税收分配的依据是政治权力 (2)税收是为了满足政府经费开支的需要而征收的 (3)税收属于分配范畴 (4)税收分配的主体是国家或政府
(5)税收是强制、无偿地征收的,同时税收的征收又是有固定限度的。 、税收的形式特征主要是 税收的形式特征是税收的基本标志。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比较,税收具有无偿性、强 制性、固定性三大基本特征。 (1)无偿性 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以后,税款即归国家所有,不再直接归还给原纳税人,也 不直接向纳税人支付任何报酬或代价。 (2)强制性 税收的强制性,是指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并运用法律、法规手段强制征收的 (3)固定性 税收的固定性是指国家在征税前,就预先规定了征税对象、纳税人和征税标准等征纳 行为规范,征纳双方都必须共同遵守,不能随意变动。 三、税收制度的效率原则有哪些 税收效率原则包括税收经济效率和税收本身效率原则两个方面: 1、税收本身效率原则。 税收本身效率原则是指国家在充分取得税收收入的基础上使税务费用最小化。其标准 为:税收成本占税收收入的比重最小,亦即税收的“名义收入”(含税收成本)与实际收入 (扣除税收成本)的差额为最小,也就是指税收征收过程中各种费用为最小 税收费用主要包括纳税费用、管理费用、政策费用,包括:(1)纳税费用。它是纳税人 在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如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所费的时间(机会成本)和交 通费用,聘请税务代理人的费用支出等。(2)管理费用。它是税务部门为保证税法的实施所 支出的费用。(3)政策费用。它是纳税人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试图影响税法变化所发生的费 用。纳税人时常以一定的方式要求政府改变税法 税收本身效率原则就是力求降低税收成本,以保证国家取得更多的收入。提高税收本身 效率的途径主要有:(1)简化税制,使其易于理解和掌握,尽量给纳税人以方便,减少税收 的征管环节;(2)尽可能将纳税人负担或费用转化为税务部门的管理费用,从而达到降低税 收成本的目标。(3)精简税务人员数量,既防止人浮于事,又防止对纳税人人为设置各种障 碍:(4)运用先进科学的方法进行税收管理,防止税务人员营私舞弊 2、税收的经济效率原则 税收经济效率原则是指税收对资源配置和经济机制运行产生影响,而使税收的利益损耗 最小化和利益的最大化。其评价标准为:税制是否有利于经济的有效运行,是否为中性税收 税收外部效应状况如何 税收经济效率原则中的“经济效率”源于“帕累托最优”的解释,其含义可以概括为:经济 活动上的任何措施都应使“得者的所得多于失者的所失”。一般来说,税收在将社会资源从 纳税人手中转移到国家手中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对经济发展产生影响。如果这种影响限 于征税数额本身,可以看作是税收的正常影响;如果经济活动因为税收受到干扰和阻碍,社 会利益因此而受到削弱,便可以看作是税收对社会的利益损耗产生负外部效应;如果经济活 动因此而得到促进和发展,社会利益因此而得到增加,则是税收的利益外溢产生正外部效应 税收经济效率所指的是,使税收的利益损耗最小和利益外溢最大。 四、税收制度的公平原则 税收负担在纳税人之间的公平分配是极为重要的,因此税收公平原则应是设计税收制度 的首要原则
(5)税收是强制、无偿地征收的,同时税收的征收又是有固定限度的。 二、税收的形式特征主要是: 税收的形式特征是税收的基本标志。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比较,税收具有无偿性、强 制性、固定性三大基本特征。 (1)无偿性 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以后,税款即归国家所有,不再直接归还给原纳税人,也 不直接向纳税人支付任何报酬或代价。 (2)强制性 税收的强制性,是指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并运用法律、法规手段强制征收的。 (3)固定性 税收的固定性是指国家在征税前,就预先规定了征税对象、纳税人和征税标准等征纳 行为规范,征纳双方都必须共同遵守,不能随意变动。 三、税收制度的效率原则有哪些 税收效率原则包括税收经济效率和税收本身效率原则两个方面: 1、税收本身效率原则。 税收本身效率原则是指国家在充分取得税收收入的基础上使税务费用最小化。其标准 为:税收成本占税收收入的比重最小,亦即税收的“名义收入”(含税收成本)与实际收入 (扣除税收成本)的差额为最小,也就是指税收征收过程中各种费用为最小。 税收费用主要包括纳税费用、管理费用、政策费用,包括:(1)纳税费用。它是纳税人 在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如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所费的时间(机会成本)和交 通费用,聘请税务代理人的费用支出等。(2)管理费用。它是税务部门为保证税法的实施所 支出的费用。(3)政策费用。它是纳税人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试图影响税法变化所发生的费 用。纳税人时常以一定的方式要求政府改变税法。 税收本身效率原则就是力求降低税收成本,以保证国家取得更多的收入。提高税收本身 效率的途径主要有:(1)简化税制,使其易于理解和掌握,尽量给纳税人以方便,减少税收 的征管环节;(2)尽可能将纳税人负担或费用转化为税务部门的管理费用,从而达到降低税 收成本的目标。(3)精简税务人员数量,既防止人浮于事,又防止对纳税人人为设置各种障 碍;(4)运用先进科学的方法进行税收管理,防止税务人员营私舞弊; 2、税收的经济效率原则。 税收经济效率原则是指税收对资源配置和经济机制运行产生影响,而使税收的利益损耗 最小化和利益的最大化。其评价标准为:税制是否有利于经济的有效运行,是否为中性税收, 税收外部效应状况如何。 税收经济效率原则中的“经济效率”源于“帕累托最优”的解释,其含义可以概括为:经济 活动上的任何措施都应使“得者的所得多于失者的所失”。一般来说,税收在将社会资源从 纳税人手中转移到国家手中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对经济发展产生影响。如果这种影响限 于征税数额本身,可以看作是税收的正常影响;如果经济活动因为税收受到干扰和阻碍,社 会利益因此而受到削弱,便可以看作是税收对社会的利益损耗产生负外部效应;如果经济活 动因此而得到促进和发展,社会利益因此而得到增加,则是税收的利益外溢产生正外部效应。 税收经济效率所指的是,使税收的利益损耗最小和利益外溢最大。 四、税收制度的公平原则 税收负担在纳税人之间的公平分配是极为重要的,因此税收公平原则应是设计税收制度 的首要原则
税收公平原则的含义。 税收公平原则是指国家征税要使各个纳税人承受的负担与其经济状况相适应,以保证各 纳税人之间的税负均衡。具体地说,公平又区分为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横向公平是指税制以同等的方式对待条件相同的人,即经济能力或纳税能力相同的人缴 税数额应当相同。一种税制不应当使纳税人之间相对的经济地位和经济能力发生变化,否则, 这一税制就会被认为是不公平的。横向公平的原则虽然很容易为大家接受,但是在实际执行 这一原则时,人们又会面临许多不易解决的具体问题。因为究竟如何来判断纳税人具有“相 同的”的经济能力,这需要有一个合理的衡量标准;即使存在一个可供比较的标准,通过什 么方式来判定纳税人是否得到了相同的税收待遇也是不容易的。 纵向公平是指经济能力或纳税能力不同的人应缴纳数额不同的税收,即税制应当区别对 待经济地位和经济能力不同的人。某些个人因为具有较高的经济能力,处在比其他人更为有 利的位置上,则这些人应支付较高的税收,反之亦然。一般而言,纵向公平要比横向公平更 复杂,纵向公平在实际的操作中要回答如下问题:一是从原则上判定谁应支付较高的税收 二是确定应税方法和应税基础,即税基问题:三是如果某些纳税人应支付较高的税收究竟要 高出多少,即税率问题 2、衡量税收公平的标准 横向与纵向公平均要求每个纳税人应根据其经济能力而对政府承担合理的经济责任份 额。如何来确定衡量的标准,经济学界有两种不同学说:利益原则和能力原则。这两个原则 虽然是有矛盾的,但是又有一定的统一性。在实际制定税收政策时,必须要综合考虑这两个 原则。 )能力原则。能力原则是指以纳税人的纳税能力来确定征税及其额度。纳税能力大的 多纳税,纳税能力小的少纳税,无纳税能力的不纳税。有经济学家认为一个人纳税能力强 占有的财富多,消耗的也多,人们正是从消耗社会财富多的角度来要求他们多纳税。对于纳 税能力如何来测定,一般有主观与客观的两种说法 ①主观说。持该学说的人认为,纳税能力的测定应以纳税人所感受的牺牲程度为标准。 牺牲程度,就其经济意义上来讲,是指纳税人纳税前后从其财富得到的满足(或效用)的差 异状况。如果征税后,纳税人所感受的边际牺牲程度相同,则征税数额与纳税能力相符,具 有公平性。主观说强调纳税应当做到所谓的“边际牺牲相等”和“最小牺牲”。 边际牺牲相等是指征税后使纳税人牺牲的效用与其收入成相同比例。虽然纳税人的收入 增加伴随着的是边际效用的减少,但高收入者的总效用要比低收入者的总效用大,因而对高 收入者应多征税,对低收入者应少征税,从而使征税后各纳税人所牺牲的效用与其收入成相 同的比例,以达到税收的公平目标。 最小牺牲是指征税后全体纳税人牺牲的总效用最小。就纳税个人的牺牲而言,若某甲 纳税的最后一个单位货币效用,比某乙纳税的最后一个单位货币效用小,则应将某乙所纳税 加到某甲身上,使得二者纳税后的边际效用相等。就纳税人群体而言,应让每个纳税人纳税 后因最后一个单位税收而牺牲的收入边际效用相等。据此,应从最高收入者开始予以递减征 税,对最低收入者实行免税 ②客观说。持该学说的人认为,纳税能力的测定应以纳税人所拥有的财富为标准。由 于财富是由所得、支出和财产来表示的,因而纳税能力的测定标准又可分为所得、支出和财 产三种 所得主要由劳动所得、资本所有权的所得、资本所得(拥有资本的价值增值)、获得赠 与的遗产等部分组成。所得一般被认为是衡量纳税能力的最好尺度,因为所得量能决定一个
1、税收公平原则的含义。 税收公平原则是指国家征税要使各个纳税人承受的负担与其经济状况相适应,以保证各 纳税人之间的税负均衡。具体地说,公平又区分为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横向公平是指税制以同等的方式对待条件相同的人,即经济能力或纳税能力相同的人缴 税数额应当相同。一种税制不应当使纳税人之间相对的经济地位和经济能力发生变化,否则, 这一税制就会被认为是不公平的。横向公平的原则虽然很容易为大家接受,但是在实际执行 这一原则时,人们又会面临许多不易解决的具体问题。因为究竟如何来判断纳税人具有“相 同的”的经济能力,这需要有一个合理的衡量标准;即使存在一个可供比较的标准,通过什 么方式来判定纳税人是否得到了相同的税收待遇也是不容易的。 纵向公平是指经济能力或纳税能力不同的人应缴纳数额不同的税收,即税制应当区别对 待经济地位和经济能力不同的人。某些个人因为具有较高的经济能力,处在比其他人更为有 利的位置上,则这些人应支付较高的税收,反之亦然。一般而言,纵向公平要比横向公平更 复杂,纵向公平在实际的操作中要回答如下问题:一是从原则上判定谁应支付较高的税收; 二是确定应税方法和应税基础,即税基问题;三是如果某些纳税人应支付较高的税收究竟要 高出多少,即税率问题。 2、衡量税收公平的标准。 横向与纵向公平均要求每个纳税人应根据其经济能力而对政府承担合理的经济责任份 额。如何来确定衡量的标准,经济学界有两种不同学说:利益原则和能力原则。这两个原则 虽然是有矛盾的,但是又有一定的统一性。在实际制定税收政策时,必须要综合考虑这两个 原则。 (1)能力原则。能力原则是指以纳税人的纳税能力来确定征税及其额度。纳税能力大的 多纳税,纳税能力小的少纳税,无纳税能力的不纳税。有经济学家认为一个人纳税能力强, 占有的财富多,消耗的也多,人们正是从消耗社会财富多的角度来要求他们多纳税。对于纳 税能力如何来测定,一般有主观与客观的两种说法: ① 主观说。持该学说的人认为,纳税能力的测定应以纳税人所感受的牺牲程度为标准。 牺牲程度,就其经济意义上来讲,是指纳税人纳税前后从其财富得到的满足(或效用)的差 异状况。如果征税后,纳税人所感受的边际牺牲程度相同,则征税数额与纳税能力相符,具 有公平性。主观说强调纳税应当做到所谓的“边际牺牲相等”和“最小牺牲”。 边际牺牲相等是指征税后使纳税人牺牲的效用与其收入成相同比例。虽然纳税人的收入 增加伴随着的是边际效用的减少,但高收入者的总效用要比低收入者的总效用大,因而对高 收入者应多征税,对低收入者应少征税,从而使征税后各纳税人所牺牲的效用与其收入成相 同的比例,以达到税收的公平目标。 最小牺牲是指征税后全体纳税人牺牲的总效用最小。就纳税个人的牺牲而言,若某甲 纳税的最后一个单位货币效用,比某乙纳税的最后一个单位货币效用小,则应将某乙所纳税 加到某甲身上,使得二者纳税后的边际效用相等。就纳税人群体而言,应让每个纳税人纳税 后因最后一个单位税收而牺牲的收入边际效用相等。据此,应从最高收入者开始予以递减征 税,对最低收入者实行免税。 ② 客观说。持该学说的人认为,纳税能力的测定应以纳税人所拥有的财富为标准。由 于财富是由所得、支出和财产来表示的,因而纳税能力的测定标准又可分为所得、支出和财 产三种。 所得主要由劳动所得、资本所有权的所得、资本所得(拥有资本的价值增值)、获得赠 与的遗产等部分组成。所得一般被认为是衡量纳税能力的最好尺度,因为所得量能决定一个
人在一定时期内有消费或增加财产的能力,所得多的表示能力大。按照所得纳税最能体现公 平合理性。仍然也有人认为要区分勤劳所得、不劳而获的意外所得或其它所得是不公平的。 纳税人的支出情况也可以作为测定纳税能力的标准,这是因为消费支出可以相当充分地 反映一个人的支付能力,消费支付数量多的人,其纳税能力当然强,反之消费支付数量少的 人纳税能力自然弱。一般而言,个人支出可以通过纳税人的总收入来估算,然后根据消费支 出来设计税率。其优点是:第一,不需计算净财富的增加,可以减轻征管的困难:第二,按 消费支出征税可以避免所得税对储蓄决策等的扭曲性。但是,以支出作为税基也有一些不足。 其主要缺陷是:首先,在既定的年度计算个人的总支出极其困难;按支出纳税会延误国家的 征税;其次,由于个人、家庭的消费支出结构的不同,如果按支出征税会有失公平性。例如, 甲、乙两人支出均为1000元,但甲的所得收入为3000元,乙为2000元,若以支出对甲、 乙两个征税,显然是不公平的 财产代表个人财富的数量。对财产征税相当于对个人的未来所得征税,从这一点上说财 产税与所得税相同。对财产征税的理由是:纳税人可利用财产取得收入,且拥有财产也会使 其具有某种满足:二是个人通过遗产继承或受赠等而增加的财产拥有量,都会给纳税人带来 好处而增加其纳税能力。但按纳税人的财产来测定纳税能力也有一些缺陷,表现在:第 数额相等的财产并不一定会给纳税人带来相等的收益:第二,有财产的纳税人中负债者与无 债者的情况不同,财产中的不动产与动产情况也不同:;第三,财产情形多样,财产估价困难, 征管难度较大。因此,以财产来衡量纳税人的纳税能力,也很难做到税收上的公平合理 (2)利益原则。利益原则指根据纳税人从政府提供的服务中享受利益的多少而相应地 纳税。谁享受,谁纳税,享受利益多的人多纳税,享受利益少的人少纳税,没有享受利益的 人则不纳税。这一原则符合等价交换原则 从表面上看,这一原则有一定的合理性。政府的各种支出诸如公共基础设施、国防、公安、 社会公益事业等都具有公益性,广大公民或者某些公民集体都是受益者。当不同的公民或公 民团体受益的多少不同并且可以识别时,按其享受利益的多少来分摊政府的公益性支出应当 说是公平的。例如,水利设施受益者一般只是某些地区的人,那么,这些受益地区的人显然 应当对此承担较大的费用。对享受社会保障制度的人征收社会保障税时,也可以采用利益原 则。但事实上,这一原则有着很大的缺陷。首先,利益原则的应用常常因集体消费的内在特 征而受到极大限制。公共产品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非排他性。作为政府公益支出的公共产品, 有时很难识别不同的人受益的数量,这会产生“搭便车”现象。人们希望不支付任何报酬来 受益,更难以按利益原则提供。因此,在税收负担的分配中,利益原则不可能作为公平的基 本标准得以广泛的应用。其次,在某些情况下,利益原则的应用很可能使某些税种具有很大 的扭曲性。比如,从政府的福利支出上看,穷人、残疾人是福利支出的最大受益者,在这种 情况下按受益原则征税显然有悖于福利支出的初宗。 五、如何认识拉弗曲线? (1)拉弗曲线实际上没有可操作的量的规定性,只是提出了税率越高并不越有利的 条基本原则 (2)不能简单地依此得出税率越低越好的结论,减税也会造成政府预算支出的减少 这样的结果,要么是赤字增加,要么是提供的公共产品减少,影响公平原则的实现 (3)税率的确定既要看政府的职能与各国的实际情况,也要作好随时调整的准备,固 定税率并不适合各种税收形式 六、如何用效用弹性说分析税收政策的制定?
人在一定时期内有消费或增加财产的能力,所得多的表示能力大。按照所得纳税最能体现公 平合理性。仍然也有人认为要区分勤劳所得、不劳而获的意外所得或其它所得是不公平的。 纳税人的支出情况也可以作为测定纳税能力的标准,这是因为消费支出可以相当充分地 反映一个人的支付能力,消费支付数量多的人,其纳税能力当然强,反之消费支付数量少的 人纳税能力自然弱。一般而言,个人支出可以通过纳税人的总收入来估算,然后根据消费支 出来设计税率。其优点是:第一,不需计算净财富的增加,可以减轻征管的困难;第二,按 消费支出征税可以避免所得税对储蓄决策等的扭曲性。但是,以支出作为税基也有一些不足。 其主要缺陷是:首先,在既定的年度计算个人的总支出极其困难;按支出纳税会延误国家的 征税;其次,由于个人、家庭的消费支出结构的不同,如果按支出征税会有失公平性。例如, 甲、乙两人支出均为 1000 元,但甲的所得收入为 3000 元,乙为 2000 元,若以支出对甲、 乙两个征税,显然是不公平的。 财产代表个人财富的数量。对财产征税相当于对个人的未来所得征税,从这一点上说财 产税与所得税相同。对财产征税的理由是:纳税人可利用财产取得收入,且拥有财产也会使 其具有某种满足;二是个人通过遗产继承或受赠等而增加的财产拥有量,都会给纳税人带来 好处而增加其纳税能力。但按纳税人的财产来测定纳税能力也有一些缺陷,表现在:第一, 数额相等的财产并不一定会给纳税人带来相等的收益;第二,有财产的纳税人中负债者与无 债者的情况不同,财产中的不动产与动产情况也不同;第三,财产情形多样,财产估价困难, 征管难度较大。因此,以财产来衡量纳税人的纳税能力,也很难做到税收上的公平合理。 (2)利益原则。利益原则指根据纳税人从政府提供的服务中享受利益的多少而相应地 纳税。谁享受,谁纳税,享受利益多的人多纳税,享受利益少的人少纳税,没有享受利益的 人则不纳税。这一原则符合等价交换原则。 从表面上看,这一原则有一定的合理性。政府的各种支出诸如公共基础设施、国防、公安、 社会公益事业等都具有公益性,广大公民或者某些公民集体都是受益者。当不同的公民或公 民团体受益的多少不同并且可以识别时,按其享受利益的多少来分摊政府的公益性支出应当 说是公平的。例如,水利设施受益者一般只是某些地区的人,那么,这些受益地区的人显然 应当对此承担较大的费用。对享受社会保障制度的人征收社会保障税时,也可以采用利益原 则。但事实上,这一原则有着很大的缺陷。首先,利益原则的应用常常因集体消费的内在特 征而受到极大限制。公共产品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非排他性。作为政府公益支出的公共产品, 有时很难识别不同的人受益的数量,这会产生“搭便车”现象。人们希望不支付任何报酬来 受益,更难以按利益原则提供。因此,在税收负担的分配中,利益原则不可能作为公平的基 本标准得以广泛的应用。其次,在某些情况下,利益原则的应用很可能使某些税种具有很大 的扭曲性。比如,从政府的福利支出上看,穷人、残疾人是福利支出的最大受益者,在这种 情况下按受益原则征税显然有悖于福利支出的初宗。 五、如何认识拉弗曲线? (1)拉弗曲线实际上没有可操作的量的规定性,只是提出了税率越高并不越有利的一 条基本原则。 (2)不能简单地依此得出税率越低越好的结论,减税也会造成政府预算支出的减少, 这样的结果,要么是赤字增加,要么是提供的公共产品减少,影响公平原则的实现。 (3)税率的确定既要看政府的职能与各国的实际情况,也要作好随时调整的准备,固 定税率并不适合各种税收形式。 六、如何用效用弹性说分析税收政策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