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有关政策、法规的综合调研;研究起草有关政策、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负 责系统内法制建设的规划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地方性法规 及规章草案中涉教项目的审核和协调工作;承担贯彻教育法 律法规及依法治校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局年鉴、大事记 文件汇编等工作;负责局政务公开、行政复议、提案和议案 办复工作。 (四)发展规划处(信息化处) 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负责城区高中段学 校招生计划的下达及全市高中段招生计划宏观管理;会同有 关部门拟订市属及以下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标准;负责城 区中小学网点布局管理,负责市属及以下各级各类学校设置 撤销、更名、调整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事业信息统计、分析 上报和发布工作;负责城区中小学基本建设立项管理及所属 单位各类学校基本建设和校舍维修立项管理;负责所属单位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指导校园绿化美化及校园、校舍的管理 工作 (五)财务审计处 负责编制全市教育经费年度预算和决算,监管学校收费 行为;负责本级教育经费拨款及管理工作;统计并监测全市 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指 导所属单位国有资产、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级教学装备
6 负责有关政策、法规的综合调研;研究起草有关政策、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负 责系统内法制建设的规划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地方性法规 及规章草案中涉教项目的审核和协调工作;承担贯彻教育法 律法规及依法治校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局年鉴、大事记、 文件汇编等工作;负责局政务公开、行政复议、提案和议案 办复工作。 (四)发展规划处(信息化处) 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负责城区高中段学 校招生计划的下达及全市高中段招生计划宏观管理;会同有 关部门拟订市属及以下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标准;负责城 区中小学网点布局管理,负责市属及以下各级各类学校设置、 撤销、更名、调整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事业信息统计、分析、 上报和发布工作;负责城区中小学基本建设立项管理及所属 单位各类学校基本建设和校舍维修立项管理;负责所属单位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指导校园绿化美化及校园、校舍的管理 工作。 (五)财务审计处 负责编制全市教育经费年度预算和决算,监管学校收费 行为;负责本级教育经费拨款及管理工作;统计并监测全市 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指 导所属单位国有资产、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级教学装备
校舍维修项目的相关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市教育 经费筹措的政策、措施;负责教育专项资金管理;负责全市 教育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等工作 负责有关审计、税务、财务检查方面的协调工作 (六)基础教育处(民族教育处)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 法规和规章,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工作。拟订全市基础教育事 业发展的目标、规划、政策、规定;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重点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规划少数民族教育 的改革与发展;推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规范基础教育 学校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基础教育的各类学 校及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工作;拟订全市基础教育教学基本 文件,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和管理教材编写和使用;负 责基础教育的学籍管理、招生、学业水平考试;负责扫除青 壮年文盲工作 (七)学前教育处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法规 和规章;负责拟定全市学前教育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幼儿园建设规划和布局结构调整,宏观调控学前教育发 展;负责综合管理全市学前教育工作;规范学前教育办学行 为,对各类幼儿园进行动态评估、分类管理;指导学前教育 的保教改革工作,加强幼儿园课程管理,负责监督指导幼儿
7 校舍维修项目的相关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市教育 经费筹措的政策、措施;负责教育专项资金管理;负责全市 教育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等工作; 负责有关审计、税务、财务检查方面的协调工作。 (六)基础教育处(民族教育处)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 法规和规章,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工作。拟订全市基础教育事 业发展的目标、规划、政策、规定;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重点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规划少数民族教育 的改革与发展;推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规范基础教育 学校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基础教育的各类学 校及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工作;拟订全市基础教育教学基本 文件,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和管理教材编写和使用;负 责基础教育的学籍管理、招生、学业水平考试;负责扫除青 壮年文盲工作。 (七)学前教育处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法规 和规章;负责拟定全市学前教育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幼儿园建设规划和布局结构调整,宏观调控学前教育发 展;负责综合管理全市学前教育工作;规范学前教育办学行 为,对各类幼儿园进行动态评估、分类管理;指导学前教育 的保教改革工作,加强幼儿园课程管理,负责监督指导幼儿
园教职工配置和园长、幼儿教师培训、考核、认定工作。协 调相关部门落实幼儿园卫生保健、安全及收费监管等各项工 作 (八)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德育处) 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德育、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 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和教育教学指导性 文件;规划指导相关专业的教材建设以及班主任队伍培养 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国际国内体育竞 赛和艺术交流活动 (九)职业与成人教育处 负责全市职业与成人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 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社区教育工作;负责全市中等 职业学校、市属高等职业院校、成人院校的学校管理;负责 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就业指导、专业设置管理及学籍管理 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助学金的发放、 管理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指导中 等职业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指导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开展成 人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十)师资培训处(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制定全市中小学教师培训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指 导进修院校和市属师范学校的建设和发展;负责全市教师继 续教育、培训教材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教师队伍职
8 园教职工配置和园长、幼儿教师培训、考核、认定工作。协 调相关部门落实幼儿园卫生保健、安全及收费监管等各项工 作。 (八)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德育处) 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德育、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 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和教育教学指导性 文件;规划指导相关专业的教材建设以及班主任队伍培养、 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国际国内体育竞 赛和艺术交流活动。 (九)职业与成人教育处 负责全市职业与成人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 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社区教育工作;负责全市中等 职业学校、市属高等职业院校、成人院校的学校管理;负责 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就业指导、专业设置管理及学籍管理 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助学金的发放、 管理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指导中 等职业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指导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开展成 人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十)师资培训处(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制定全市中小学教师培训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指 导进修院校和市属师范学校的建设和发展;负责全市教师继 续教育、培训教材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教师队伍职
业道德建设工作;负责省、市级骨干教师的推荐、考核和认 定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 的建设与应用;拟订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政策和中长期规划, 监督、检查语言文字应用情况;组织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 作 (十一)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组织、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负责基础 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外国学生管理工作;负责外籍教师的 教育教学管理;组织开展汉语国际推广工作;承担教育涉外 监管的有关工作;承担中外合作办学的管理工作;开展与港 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 (十二)督导室(长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拟订全市教育督导的相关制度和指标体系,指导全市的 教育督导工作;代表本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教育工作和本级 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相关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组织和指导中等及其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 评估和检查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 量监测;承担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三)市委教育工委组织部(中共长春市民办教育行 业委员会办公室、干部处) 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 管理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
9 业道德建设工作;负责省、市级骨干教师的推荐、考核和认 定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 的建设与应用;拟订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政策和中长期规划, 监督、检查语言文字应用情况;组织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 作。 (十一)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组织、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负责基础 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外国学生管理工作;负责外籍教师的 教育教学管理;组织开展汉语国际推广工作;承担教育涉外 监管的有关工作;承担中外合作办学的管理工作;开展与港 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 (十二)督导室(长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拟订全市教育督导的相关制度和指标体系,指导全市的 教育督导工作;代表本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教育工作和本级 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相关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组织和指导中等及其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 评估和检查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 量监测;承担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三)市委教育工委组织部(中共长春市民办教育行 业委员会办公室、干部处) 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 管理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
提出政策和建议;负责统一管理市属高校党组织关系;协助 市委组织部管理市属高校副职领导;负责联系协调各县(市) 区教育工委,对全市中小学校党建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 查;负责党的组织关系在市委教育工委的学校(含民办学校)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队 伍建设、机构编制管理和公务员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领 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 才队伍建设;负责市委教育工委政务协调、督查督办和文字 综合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教育系统知识分子工作。 (十四)民办教育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民办教育办学的政策、法规,拟订全 市民办教育地方性法规及规章制度;统筹规划全市民办教育 的布局结构;负责全市民办教育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民办教育的审批和管理工作。依据 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律法规及规章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负责本 部门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和办复工作;负 责牵头组织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勘察、论证、检验 检测、认证、审核、上报等(含年审、年检、收费)相关工 作;负责行政审批决定送达和行政许可证件的发放管理工作; 负责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应诉工作;负责制定和完善本部门行 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制度、工作程序以及行政审批 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等工作
10 提出政策和建议;负责统一管理市属高校党组织关系;协助 市委组织部管理市属高校副职领导;负责联系协调各县(市) 区教育工委,对全市中小学校党建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 查;负责党的组织关系在市委教育工委的学校(含民办学校)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队 伍建设、机构编制管理和公务员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领 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 才队伍建设;负责市委教育工委政务协调、督查督办和文字 综合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教育系统知识分子工作。 (十四)民办教育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民办教育办学的政策、法规,拟订全 市民办教育地方性法规及规章制度;统筹规划全市民办教育 的布局结构;负责全市民办教育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民办教育的审批和管理工作。依据 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律法规及规章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负责本 部门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和办复工作;负 责牵头组织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勘察、论证、检验、 检测、认证、审核、上报等(含年审、年检、收费)相关工 作;负责行政审批决定送达和行政许可证件的发放管理工作; 负责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应诉工作;负责制定和完善本部门行 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制度、工作程序以及行政审批 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