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发病前14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 阳性者)有接触史; (3)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 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聚集性发病。 2.临床表现。 (1)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 (2)具有肺炎影像学特征; (3)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细胞计数减 少。 有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何一条,且符合临床表现中任意2条。 无明确流行病学史的,符合临床表现中的3条。 (二)确诊病例。 疑似病例,具备以下病原学证据之一者: 1.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等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新型冠状 病毒核酸阳性; 2.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等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 状病毒高度同源。 (三)无症状感染者。 无临床症状,呼吸道等标本新型冠状病毒病原学检测阳性 者。主要通过聚集性疫情调查和传染源追踪调查发现
11 (2)发病前 14 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 阳性者)有接触史; (3)发病前 14 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 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聚集性发病。 2.临床表现。 (1)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 (2)具有肺炎影像学特征; (3)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细胞计数减 少。 有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何一条,且符合临床表现中任意 2 条。 无明确流行病学史的,符合临床表现中的 3 条。 (二)确诊病例。 疑似病例,具备以下病原学证据之一者: 1.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等实时荧光 RT-PCR 检测新型冠状 病毒核酸阳性; 2.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等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 状病毒高度同源。 (三)无症状感染者。 无临床症状,呼吸道等标本新型冠状病毒病原学检测阳性 者。主要通过聚集性疫情调查和传染源追踪调查发现
(四)聚集性疫情。 聚集性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工地、 一个单位等)发现2例及以上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且存 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的可能性,或因共同暴露而感染的 可能性。 湖北省: (一)疑似病例。 结合下述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综合分析: 1.流行病学史。 (1)发病前14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 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2)发病前14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 者)有接触史; (3)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来 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聚集性发病。 2.临床表现。 (1)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 (2)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细胞计数减 少。 有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何一条或无流行病学史,且同时符合临 2
12 (四)聚集性疫情。 聚集性疫情是指 14 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工地、 一个单位等)发现 2 例及以上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且存 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的可能性,或因共同暴露而感染的 可能性。 湖北省: (一)疑似病例。 结合下述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综合分析: 1.流行病学史。 (1)发病前 14 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 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2)发病前 14 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 者)有接触史; (3)发病前 14 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来 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聚集性发病。 2.临床表现。 (1)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 (2)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细胞计数减 少。 有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何一条或无流行病学史,且同时符合临
床表现中2条。 (二)临床诊断病例。 疑似病例具有肺炎影像学特征者。 (三)确诊病例。 临床诊断病例或疑似病例,具备以下病原学证据之一者: 1.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实时荧光RT-PC检测新型冠状病 毒核酸阳性; 2.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状 病毒高度同源。 (四)无症状感染者。 无临床症状,呼吸道等标本新型冠状病毒病原学检测阳性 者。主要通过聚集性疫情调查和传染源追踪调查发现。 (五)聚集性疫情。 聚集性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工地、 一个单位等)发现2例及以上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且存 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的可能性,或因共同暴露而感染的 可能性。 三、工作内容 (一)病例发现。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提高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的 13
13 床表现中 2 条。 (二)临床诊断病例。 疑似病例具有肺炎影像学特征者。 (三)确诊病例。 临床诊断病例或疑似病例,具备以下病原学证据之一者: 1.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实时荧光 RT-PCR 检测新型冠状病 毒核酸阳性; 2.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状 病毒高度同源。 (四)无症状感染者。 无临床症状,呼吸道等标本新型冠状病毒病原学检测阳性 者。主要通过聚集性疫情调查和传染源追踪调查发现。 (五)聚集性疫情。 聚集性疫情是指 14 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工地、 一个单位等)发现 2 例及以上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且存 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的可能性,或因共同暴露而感染的 可能性。 三、工作内容 (一)病例发现。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提高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的
诊断和报告意识,对于不明原因发热或咳嗽、气促等症状的病例, 应当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有无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 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是否曾接触过以上地区或社区 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无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 毒感染者的接触史。 2.基层相关组织应当将近14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 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并且出现呼吸道症状、 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者,作为重点风险人 群筛查,由专业机构采样检测。 (二)病例报告。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符合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 (仅限湖北省)、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当于2小时内 进行网络直报。传染病报告卡中病例现住址应当填写病例发病时 的居住地,细化至村、组及社区、门牌号等可随访到病例的详细 信息。疾控机构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于2小时内通 过网络直报系统完成报告信息的三级确认审核。不具备网络直报 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立即向当地县(区)级疾控机构报告,并 于2小时内将填写完成的传染病报告卡寄出;县(区)级疾控机 构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网络直报,并做好后续信息的订 正。 14
14 诊断和报告意识,对于不明原因发热或咳嗽、气促等症状的病例, 应当注意询问发病前 14 天内有无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 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是否曾接触过以上地区或社区 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无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 毒感染者的接触史。 2.基层相关组织应当将近 14 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 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并且出现呼吸道症状、 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者,作为重点风险人 群筛查,由专业机构采样检测。 (二)病例报告。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符合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 (仅限湖北省)、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当于 2 小时内 进行网络直报。传染病报告卡中病例现住址应当填写病例发病时 的居住地,细化至村、组及社区、门牌号等可随访到病例的详细 信息。疾控机构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于 2 小时内通 过网络直报系统完成报告信息的三级确认审核。不具备网络直报 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立即向当地县(区)级疾控机构报告,并 于 2 小时内将填写完成的传染病报告卡寄出;县(区)级疾控机 构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网络直报,并做好后续信息的订 正
在网络直报病种中选择“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并在“病例 分类”中分别选择“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仅限湖北省)、 “确诊病例”、“阳性检测”进行报告。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 (仅限湖北省)和确诊病例的“临床严重程度”分类根据《新型 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在网络直报系统 的分类中选择“轻型”、“普通型”、“重型”或“危重型”进行报 告。阳性检测特指无症状感染者,在“临床严重程度”中对应“无 症状感染者”。 上报的“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仅限湖北省)根据 实验室检测结果,及时订正为“确诊病例”或及时排除。上报的 “无症状感染者”如出现临床表现,及时订正为“确诊病例”。 对所有病例,在“临床严重程度”中,根据疾病进展及时进行订 正,以病例最严重的状态为其最终状态。 (三)事件的发现与报告。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要求,各县(区) 首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聚集性疫情,辖区疾控中心应 当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在2小时内进行网 络直报,事件级别可先选择“未分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 事件调查及后续进展,依据风险评估结果对事件定级后,可对事 5
15 在网络直报病种中选择“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并在“病例 分类”中分别选择“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仅限湖北省)、 “确诊病例”、“阳性检测”进行报告。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 (仅限湖北省)和确诊病例的“临床严重程度”分类根据《新型 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在网络直报系统 的分类中选择“轻型”、“普通型”、“重型”或“危重型”进行报 告。阳性检测特指无症状感染者,在“临床严重程度”中对应“无 症状感染者”。 上报的“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仅限湖北省)根据 实验室检测结果,及时订正为“确诊病例”或及时排除。上报的 “无症状感染者”如出现临床表现,及时订正为“确诊病例”。 对所有病例,在“临床严重程度”中,根据疾病进展及时进行订 正,以病例最严重的状态为其最终状态。 (三)事件的发现与报告。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要求,各县(区) 首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聚集性疫情,辖区疾控中心应 当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在 2 小时内进行网 络直报,事件级别可先选择“未分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 事件调查及后续进展,依据风险评估结果对事件定级后,可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