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保险的性质、职能与作用 >保险的性质 >保险的职能 >保险的作用 >商业保险 >保险公司
第二章 保险的性质、职能与作用 ➢ 保险的性质 ➢ 保险的职能 ➢ 保险的作用 ➢ 商业保险 ➢ 保险公司
第一节保险的性质 保险性质说的评价 分歧在于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是否具有共同性质的问题。 1、损失说:以损失补偿的概念阐述保险的性质。 损失赔偿说(英国马歇尔与德国马修斯) 损失分担说(德国华搭纳) 危险转嫁说(美国魏兰德)
第一节 保险的性质 一、保险性质说的评价 分歧在于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是否具有共同性质的问题。 1、损失说:以损失补偿的概念阐述保险的性质。 ➢ 损失赔偿说 (英国马歇尔与德国马修斯) ➢ 损失分担说 (德国华格纳) ➢ 危险转嫁说 (美国魏兰德)
2、二元说:认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具有不同性质,对其 分别下定义,保险作为独立的经济范畴不能接受此学说。 否定人身保险说 择一说(德国爱伦伯格) 3、非损失说:企图抛开“损失”的概念,这会导致抛掉保 险的最基本属性。 技术说 欲望满足说 财产共同准备说 相互金融机关说
2、二元说:认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具有不同性质,对其 分别下定义,保险作为独立的经济范畴不能接受此学说。 ➢ 否定人身保险说 ➢ 择一说(德国爱伦伯格) 3、非损失说:企图抛开“损失”的概念,这会导致抛掉保 险的最基本属性。 ➢ 技术说 ➢ 欲望满足说 ➢ 财产共同准备说 ➢ 相互金融机关说
二、保险的概念 1、保险的定义(自然属性,从静态上认识保险) 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危险的众多单位或个人,以合理计算分担 金的形式,实现少数成员因该危险事故所致经济损的补偿 行为。 重点: 同质风险的集合 保险费 少数人的补偿,因该危险(事先要确定投保风险,若投保火 灾,则盗窃或地震风险所致损失则不赔偿。)
二、保险的概念 1、保险的定义(自然属性,从静态上认识保险) 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危险的众多单位或个人,以合理计算分担 金的形式,实现少数成员因该危险事故所致经济损失的补偿 行为。 重点: ➢ 同质风险的集合 ➢ 保险费 ➢ 少数人的补偿,因该危险(事先要确定投保风险,若投保火 灾,则盗窃或地震风险所致损失则不赔偿。)
定义理解 1)普遍适用性,过去行会和相互合作社都具有此性质。 但不适用于财政救济(国家为主体的无偿分配)和个人 自保(自建储蓄和风险准备金)。 2)损失补偿也适用于人身保险: A疾病、 伤残等意外事故将导致收入的减少或支 出增加,保险可补偿此损失。 B生存的风险:活得太久也是一种风险,失业, 丧失劳动能力都会遭到经济损失。 C目前寿险多为储蓄+保障,但储蓄部分不属于 保险本意。 从给付上看,“固定返还(自保额)+不固定返还(补 偿部分,保险的经济互助性质)
定义理解 1)普遍适用性,过去行会和相互合作社都具有此性质。 但不适用于财政救济(国家为主体的无偿分配)和个人 自保(自建储蓄和风险准备金)。 2)损失补偿也适用于人身保险: A 疾病、伤残等意外事故将导致收入的减少或支 出增加,保险可补偿此损失。 B 生存的风险:活得太久也是一种风险,失业, 丧失劳动能力都会遭到经济损失。 C 目前寿险多为储蓄+保障,但储蓄部分不属于 保险本意。 从给付上看,“固定返还(自保额)+不固定返还(补 偿部分,保险的经济互助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