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文的行文规则行文规则的定义:对公文的运行所作的规定。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是各级行政机关之间的组织关系在公文运行秩序中的体现
四、公文的行文规则 • 行文规则的定义:对公文的运行所作的 规定。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 围确定,是各级行政机关之间的组织关 系在公文运行秩序中的体现
四、公文的行文规则1.隶属关系:包括隶属关系和非隶属关系其中又包括上下级和平级关系。机关行文一般不得越级行文必要时可以多级行文,即同时向若干层级的上级机关或下级机关制发公文特殊情况可以越级行文
四、公文的行文规则 • 1.隶属关系:包括隶属关系和非隶属关系, 其中又包括上下级和平级关系。 • 机关行文一般不得越级行文 • 必要时可以多级行文,即同时向若干 层级的上级机关或下级机关制发公文 • 特殊情况可以越级行文
四、公文的行文规则2.职权范围:是指各行政单位职责权力的范围正确选择主送机关,除普发性公文外,通常一件公文只有一个主送机关政府各部门依据部门职权可以相互行文和向下一级政府的相关业务部门行文属于部门职权范围的事务,应当由部门自行行文或联合行文。联合行文应当明确主办部门。须经政府审批的事项,经政府同意也可以由部门行文,文中应当注明经政府同意
四、公文的行文规则 • 2.职权范围:是指各行政单位职责权力的范 围 • 正确选择主送机关,除普发性公文外,通常 一件公文只有一个主送机关 • 政府各部门依据部门职权可以相互行文和向 下一级政府的相关业务部门行文 • 属于部门职权范围的事务,应当由部门自行 行文或联合行文。联合行文应当明确主办部 门。须经政府审批的事项,经政府同意也可 以由部门行文,文中应当注明经政府同意
四、公文的行文规则3.联合行文:同级政府、同级政府各部门、上级政府部门与下一级政府可以联合行文;政府与同级党委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政府部门与相应的党组织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政府部门与同级人民团体和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也可以联合行文。联合行文单位不宜过多
四、公文的行文规则 • 3.联合行文:同级政府、同级政府各部门、 上级政府部门与下一级政府可以联合行文; 政府与同级党委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 政府部门与相应的党组织和军队机关可以联 合行文;政府部门与同级人民团体和行使行 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也可以联合行文 。联合行 文单位不宜过多
四、公文的行文规则4.协商原则:下行公文内容涉及其他机关的职权范围时,行文前必须就有关问题与这些机关协商一致,不得按照各自意见向下行文。《办法》十九条:“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如擅自行文,上级机关应当责令纠正或撤销
四、公文的行文规则 • 4.协商原则:下行公文内容涉及其他机 关的职权范围时,行文前必须就有关问 题与这些机关协商一致,不得按照各自 意见向下行文。《办法》十九条:“部 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 各自向下行文。如擅自行文,上级机关 应当责令纠正或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