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十二: 农村计生家庭夫妇“体面保”养老制度及可行性分析 对苏北睢宁的一县调研 张彦周恒宇 摘要:为寻求治本之策,本文提出了建立“农村计生家庭夫妇“体面保 养老制度”的政策主张。其最大意义在于由于与计划生育国策捆绑在一起,农村 社会养老保险所要负担的人口将会逐步减少,我国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城乡并轨 也将成为可望又可及。为考量其可行性,笔者选择江苏省睢宁做了一县调研。对 预期财政负担的测算表明,在我国推行和实施该制度即便在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 也是可行的。 关键词:农村体面保养老 、问题的提出及缘由 2009年5月23日笔者在上海财经大学召开的“应对老龄社会的挑战”国际学术研讨会 上提出了建立“农村计生家庭夫妇‘体面保’养老制度”的政策建议。提出这一政策建议是 旨在对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建立做更长远的考虑,即农村老年人口最终如何才能真正享 受到有保障的社会养老保险?固然从2009年下半年,中国开始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试点,即所谓的“新农保”,但是从社会保障水平来看,这种“普惠制”是相当有限的。对 此,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给出的代表性观点是:低不要紧,只要能 做到全覆盖,将来国家钱多了还可以继续上调。①应该指出,这种比较流行的学术观点在 肯定政府责任的同时也把人们对政府的期望值推到了不切实际的地步,所以笔者很难苟同。 原因在于:(1)对于中国农村庞大的1.2亿老年人口基数,只要每人每月增加5元基础养老 金,国家每年就要增加70亿投入:(2)未来基本生活费用的上涨将很可能抵消国家投入增 加对实际提高农民养老社会保障水平的作用:(3)农村老年人口基数上升趋势是否根本得以 扭转尚难断论。实际上,如果说连发达国家也会频遭福利困境的话,那么我国农村社会保险 需求和供给之巨大缺口是即使政府能拿出再多钱也无法填补的。 不过,就农民这类自雇劳动者的社会养老保障水平而言,国家增加养老投入和所要承载 ①孙春艳,马莉:《农民普惠养老:梦想能否照进现实》,《中国新闻周刊》2009年第30期
1 案例二十二: 农村计生家庭夫妇“体面保”养老制度及可行性分析 ——对苏北睢宁的一县调研 张彦 周恒宇 —————————————————————————————————— 摘 要:为寻求治本之策,本文提出了建立“农村计生家庭夫妇‘体面保’ 养老制度”的政策主张。其最大意义在于,由于与计划生育国策捆绑在一起,农村 社会养老保险所要负担的人口将会逐步减少,我国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城乡并轨 也将成为可望又可及。为考量其可行性,笔者选择江苏省睢宁做了一县调研。对 预期财政负担的测算表明,在我国推行和实施该制度即便在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 也是可行的。 关键词:农村 体面保 养老 —————————————————————————————————— 一、问题的提出及缘由 2009 年 5 月 23 日笔者在上海财经大学召开的“应对老龄社会的挑战”国际学术研讨会 上提出了建立“农村计生家庭夫妇‘体面保’养老制度”的政策建议。提出这一政策建议是 旨在对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建立做更长远的考虑,即农村老年人口最终如何才能真正享 受到有保障的社会养老保险?固然从 2009 年下半年,中国开始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试点,即所谓的“新农保”,但是从社会保障水平来看,这种“普惠制”是相当有限的。对 此,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给出的代表性观点是:低不要紧,只要能 做到全覆盖,将来国家钱多了还可以继续上调。① 应该指出,这种比较流行的学术观点在 肯定政府责任的同时也把人们对政府的期望值推到了不切实际的地步,所以笔者很难苟同。 原因在于:(1)对于中国农村庞大的 1.2 亿老年人口基数,只要每人每月增加 5 元基础养老 金,国家每年就要增加 70 亿投入;(2)未来基本生活费用的上涨将很可能抵消国家投入增 加对实际提高农民养老社会保障水平的作用;(3)农村老年人口基数上升趋势是否根本得以 扭转尚难断论。实际上,如果说连发达国家也会频遭福利困境的话,那么我国农村社会保险 需求和供给之巨大缺口是即使政府能拿出再多钱也无法填补的。 不过,就农民这类自雇劳动者的社会养老保障水平而言,国家增加养老投入和所要承载 ① 孙春艳,马莉:《农民普惠养老:梦想能否照进现实》,《中国新闻周刊》2009 年第 30 期
的养老人口两者是分子和分母的关系。既然如此,要使农民社会养老保障水平真正逐步提高, 另一条政策思路便是缩小分母。由此笔者提出了建立“农村计生家庭夫妇‘体面保’养老制 度”的政策主张。这种将新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和计划生育国策捆绑起来的制度设计,旨在 形成这样一种正反馈的社会机制:其所发挥的巨大导向作用将使计划生育国策在广大农村也 得到较好落实,而计生政策的较好落实将确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所要负担的人口逐步减少。 这样一来,即使国家拿出同样的钱,参保农民得到的社会养老待遇也会逐步提高。如果在分 母逐步缩小的基础上,再有国家投入的逐年增加,即分子逐步有所增大,我国社会养老保障 制度的城乡并轨才会成为可望又可及。 对于“中国农村计生家庭夫妇‘体面保’养老制度”,笔者的主要政策建议是“普惠” 加“优惠”,具体由两部分构成:第一,给参保农村计生家庭夫妇以眼前的实惠。如目前江 苏省正在推行的、计划四年(2009-2012)实现全覆盖的“新农保”,其缴费比例是上年农民 纯收入的15%,其中个人缴纳12%,县级财政补贴3%。对农村计生家庭夫妇参保,政策则 可调整为个人只需缴纳5%,政府负担10%;第二,政府对达到养老金领取年龄的农村计生 家庭夫妇给予“普惠”制外的养老金补贴。两项补贴合计,要使农村计生家庭夫妇的“老有 所养”能够达到当地“体面”生活水平。① 建立中国农村计生家庭夫妇“体面保”养老制度的意义显而易见:第一,它无疑是朝向 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接轨迈进的坚实的一步:第二,因为目标人群有限(在经济落后的欠 发达地区计生家庭在农村家庭中的占比不超过10%),所以它能与目前我国国家财力和农村 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第三,在农村,目标人群的家庭养老保障最弱,因而较之其他人群有对 社会养老保障的最大需求;第四,由于“体面保”,所以它能对目标人群提供真正意义上的 社会养老保障,而不是蜻蜓点水或撒胡椒面:第五,由于靠政策正面的积极引导,而不是靠 强制性,所以它能打开计划生育国策在农村有效执行的全新局面 、对政策主张成立的考量 但是,一项政策建议即使再有意义,如果不可行,那也是政策“花瓶”,不能成立。所 以一项社会保障新制度的设计不能光讨论它符合不符合保民生这个大道理,事先仔细的可行 性研究是必不可少的。面对社会经济发展中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建言献策当然要解放思想, 但有关建议有没有可行性和有多大的可行性,我们一定要实事求是。对于社会政策的研究, 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一个整体。如果我们不能做到应然和实然的统一,走弯路和“交学费” 就实属难免。就如何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而言,的确是有历史教训是可以总结的,那 就是“老农保”所走的弯路。 对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如今人们在认识上己无多大分歧。因 为从现实上看,在经济体制变革、家庭结构变化、人口老龄化及城市化的多重冲击下,农村 ①张彦:《农村养老保障应该优先惠及农村计生夫妇》,《探索与争鸣》2009年第7期。 2
2 的养老人口两者是分子和分母的关系。既然如此,要使农民社会养老保障水平真正逐步提高, 另一条政策思路便是缩小分母。由此笔者提出了建立“农村计生家庭夫妇‘体面保’养老制 度”的政策主张。这种将新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和计划生育国策捆绑起来的制度设计,旨在 形成这样一种正反馈的社会机制:其所发挥的巨大导向作用将使计划生育国策在广大农村也 得到较好落实,而计生政策的较好落实将确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所要负担的人口逐步减少。 这样一来,即使国家拿出同样的钱,参保农民得到的社会养老待遇也会逐步提高。如果在分 母逐步缩小的基础上,再有国家投入的逐年增加,即分子逐步有所增大,我国社会养老保障 制度的城乡并轨才会成为可望又可及。 对于“中国农村计生家庭夫妇‘体面保’养老制度”,笔者的主要政策建议是“普惠” 加“优惠”,具体由两部分构成:第一,给参保农村计生家庭夫妇以眼前的实惠。如目前江 苏省正在推行的、计划四年(2009-2012)实现全覆盖的“新农保”,其缴费比例是上年农民 纯收入的 15%,其中个人缴纳 12%,县级财政补贴 3%。对农村计生家庭夫妇参保,政策则 可调整为个人只需缴纳 5%,政府负担 10%;第二,政府对达到养老金领取年龄的农村计生 家庭夫妇给予“普惠”制外的养老金补贴。两项补贴合计,要使农村计生家庭夫妇的“老有 所养”能够达到当地“体面”生活水平。① 建立中国农村计生家庭夫妇“体面保”养老制度的意义显而易见:第一,它无疑是朝向 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接轨迈进的坚实的一步;第二,因为目标人群有限(在经济落后的欠 发达地区计生家庭在农村家庭中的占比不超过 10%),所以它能与目前我国国家财力和农村 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第三,在农村,目标人群的家庭养老保障最弱,因而较之其他人群有对 社会养老保障的最大需求;第四,由于“体面保”,所以它能对目标人群提供真正意义上的 社会养老保障,而不是蜻蜓点水或撒胡椒面;第五,由于靠政策正面的积极引导,而不是靠 强制性,所以它能打开计划生育国策在农村有效执行的全新局面。 二、对政策主张成立的考量 但是,一项政策建议即使再有意义,如果不可行,那也是政策“花瓶”,不能成立。所 以一项社会保障新制度的设计不能光讨论它符合不符合保民生这个大道理,事先仔细的可行 性研究是必不可少的。面对社会经济发展中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建言献策当然要解放思想, 但有关建议有没有可行性和有多大的可行性,我们一定要实事求是。对于社会政策的研究, 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一个整体。如果我们不能做到应然和实然的统一,走弯路和“交学费” 就实属难免。就如何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而言,的确是有历史教训是可以总结的,那 就是“老农保”所走的弯路。 对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如今人们在认识上已无多大分歧。因 为从现实上看,在经济体制变革、家庭结构变化、人口老龄化及城市化的多重冲击下,农村 ① 张彦:《农村养老保障应该优先惠及农村计生夫妇》,《探索与争鸣》2009 年第 7 期
传统“养儿防老,积谷防饥”的家庭养老模式不堪重负,如今已无法再维系下去了。从法理 上讲,现代社会保障具有普遍性,它所保障的对象不是社会上的特定人群或少数人,而应覆 盖全体社会成员。对于社会成员来说,不分城乡、行业和部门,都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参与者 和受益者。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当然更强调要为包括农民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生 活权利提供安全保护 正因为如此,民政部于1992年颁布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我国农村社 会养老保险制度也自此开始。但迄今十几年实施下来,事实证明政策效果很不理想。问题的 症结在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推行的“老农保”仍套用“三方付费制”来进行制度设计一一个 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政策扶持相结合,但由于政府并不承担直接财力支持的责仼(其中 中央财政对农民养老的投入几乎为0),集体补助又常常落空,致使绝大多数参保农民得不 到任何补贴,社会保险演变为“个人储蓄保险”。 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众所周知的是“三方付费制”,即国家、企业(用人单位)、 个人三方共同负担。但要为农民这类自雇劳动者建立全国范围内的基本社会养老保障,我们 必须以经济欠发达地区能不能施行为参照系,基于“二方付费制”(而不是“个人缴纳为主, 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来进行制度设计。原因在于,农村的社会保险缴费缺 失了基于雇佣关系的单位负担这一块。所以,回答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必要性、紧迫性 固然重要,但更为重要是要回答基于“二方付费制”而不是基于“三方付费制”这种制度应 该如何设计才真正可行而有效。因为如果只厘清前者不厘清后者,前者势必就会落空。中国 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反复难定,实行起来一波三折,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二方付费制”意味着政府在农村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要扮演比在城镇社会养老保 险制度中更重要的角色,承担更重要的责任,这就是“新农保”与“老农保”不同而向前 迈出的一大步。在“老农保”中,中央财政对农民养老保险的投入几乎为0,“新农保”的 最大亮点则是中央财政出了钱 但是当前试点中的“新农保”还不能说是一个能够担负起跨世纪农村社会养老责任的制 度,因为“广覆盖”固然通过“低水平”的设计使其获得了可行性,但其有效性因此却大打 折扣。因为每月55元基础养老金相当有限(此标准比目前全国农村平均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的57元还低),更何况还存在基金保值增值困难、机构管理费挤占等许多问题,农民到养老 年龄究竟真正能够有多少养老社会保障,应该说“新农保”无论在理论层面上还是在操作层 面上都“存在着重大的不确定性”。 本文关于农村计生家庭夫妇“体面保”养老制度(以下简称“体面保”)的政策建议是 就改进农村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之需并意在寻求治本之策而提出的,但它自身的可行性如 何,同样需要经得起推敲、经得起质疑。为此,本文选择苏北睢宁对“体面保”做了一县的 实证研究 、睢宁调研:“体面保”的一县测算
3 传统“养儿防老,积谷防饥”的家庭养老模式不堪重负,如今已无法再维系下去了。从法理 上讲,现代社会保障具有普遍性,它所保障的对象不是社会上的特定人群或少数人,而应覆 盖全体社会成员。对于社会成员来说,不分城乡、行业和部门,都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参与者 和受益者。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当然更强调要为包括农民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生 活权利提供安全保护。 正因为如此,民政部于 1992 年颁布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我国农村社 会养老保险制度也自此开始。但迄今十几年实施下来,事实证明政策效果很不理想。问题的 症结在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推行的“老农保”仍套用“三方付费制”来进行制度设计——个 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政策扶持相结合,但由于政府并不承担直接财力支持的责任(其中 中央财政对农民养老的投入几乎为 0),集体补助又常常落空,致使绝大多数参保农民得不 到任何补贴,社会保险演变为“个人储蓄保险”。 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众所周知的是 “三方付费制”,即国家、企业(用人单位)、 个人三方共同负担。但要为农民这类自雇劳动者建立全国范围内的基本社会养老保障,我们 必须以经济欠发达地区能不能施行为参照系,基于“二方付费制”(而不是“个人缴纳为主 , 集体补助为辅 , 国家给予政策扶持”)来进行制度设计。原因在于,农村的社会保险缴费缺 失了基于雇佣关系的单位负担这一块。所以,回答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必要性、紧迫性 固然重要,但更为重要是要回答基于“二方付费制”而不是基于“三方付费制”这种制度应 该如何设计才真正可行而有效。因为如果只厘清前者不厘清后者,前者势必就会落空。中国 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反复难定,实行起来一波三折,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二方付费制”意味着政府在农村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要扮演比在城镇社会养老保 险制度中更重要的角色,承担更重要的责任,这就是“新农保” 与“老农保”不同而向前 迈出的一大步。在“老农保”中,中央财政对农民养老保险的投入几乎为 0,“新农保”的 最大亮点则是中央财政出了钱。 但是当前试点中的“新农保”还不能说是一个能够担负起跨世纪农村社会养老责任的制 度, 因为“广覆盖”固然通过“低水平”的设计使其获得了可行性,但其有效性因此却大打 折扣。因为每月 55 元基础养老金相当有限(此标准比目前全国农村平均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的 57 元还低),更何况还存在基金保值增值困难、机构管理费挤占等许多问题,农民到养老 年龄究竟真正能够有多少养老社会保障,应该说“新农保”无论在理论层面上还是在操作层 面上都“存在着重大的不确定性”。 本文关于农村计生家庭夫妇“体面保”养老制度(以下简称“体面保”)的政策建议是 就改进农村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之需并意在寻求治本之策而提出的,但它自身的可行性如 何,同样需要经得起推敲、经得起质疑。为此,本文选择苏北睢宁对“体面保”做了一县的 实证研究。 三、睢宁调研:“体面保”的一县测算
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极大的不平衡性,前文已经提到,“体面保”制度的可行性必 须首先定位在广大经济欠发达农村地区也能实施,由此笔者选择了睢宁做了一县调研。睢宁 县隶属于江苏省徐州市,2007年,该县地区生产总值845亿元,在江苏省排名46名,倒数 第7: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排名48位,倒数第5:农村年人均纯收入4849元(2007年全 国农民年人均纯收入4140元),排名46位,倒数第7。①而“体面保”的推出和实施是需 要政府拿钱的,于是就睢宁县而言,究竟需要一县财政拿多少钱以及一县财政能否承担,就 成了可行性论证的关键。 1、“体面保”的结构 在给出一县财政的具体测算前,笔者首先对“体面保”制度做出了如下具体设计,即该 制度由两部分构成:(1)政府对未达到养老金领取年龄的农村计生家庭夫妇给予与“普惠制” (即“新农保”)接轨的降低个人缴费比例的优待,称为体面保A:(2)政府对达到养老金 领取年龄的农村计生家庭夫妇为了使他们“老有所养”能够达到当地“体面”生活水平,给 予每人在按标准领取的养老金之外的额外补贴,称为体面保B 第一,之所以要设计体面保A,是因为该制度要能真正发挥使农村家庭自愿少生孩子的 导向作用,就要使农村计生家庭青年夫妇能够享受到“眼前的实惠”。这样一来,广大农村 生育期男女青年也就能够看到计划生育的确可以给他们带来触手可及并且是长远的好处。睢 宁县计生委的刘主任如是说:“根据我这么多年的农村工作经验,我认为‘体面保’这种创 意是不错的,但是农民还有这么个特点,他们目光相对比较短浅,更注重眼前的利益,对于 那种承诺几十年后给予多少补贴的政策,他们是心存疑虑、不完全放心的,他们害怕若几十 年后政策发生变化该怎么办?所以这种设计必须能够同时给予农民以眼前的实惠。” 如前所述,目前江苏省正在推行的、计划四年(2009-2012)实现全覆盖的“新农保”, 其缴费比例是上年农民纯收入的15%,其中个人缴纳12%,县级财政补贴3%。与“普惠制” 接轨的体面保A,旨在对农村计生家庭夫妇参保给予降低个人缴费比例的优待。本文具体测 算时是将其调整为个人只需缴纳4%,政府负担11% 江苏省政府于2008年12月17号颁布的《省政府关于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指 导意见》(下简称“江苏省‘新农保’指导意见”)规定:新农保基金一般以当地上一年农民 人均纯收入为缴费基数。这样一来,由于2008年睢宁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约为5000元/年 2009年如果是普通农民参加新农保,12%意味着个人需缴纳600元/年;3%意味着每人得到 的政府补贴为150元/年。现本研究的政策设计将未达到养老金领取年龄的农村计生家庭夫 妇的参保缴费比例调整为是普通农民的1/3,即个人只需缴纳200元/年;政府补贴调整为是 缴费基数的11%,即每人得到的政府补贴为550元/年。如此一来,在新农保中,体面保A 将使未达到养老金领取年龄的农村计生家庭夫妇比普通农民多享受11%-3%=8%的政府补 贴。换算成绝对数,由于个人缴费比例降低将使每位农村计生家庭夫妇在政府补贴上得到了 ①《江苏统计年鉴2008》
4 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极大的不平衡性,前文已经提到,“体面保”制度的可行性必 须首先定位在广大经济欠发达农村地区也能实施,由此笔者选择了睢宁做了一县调研。睢宁 县隶属于江苏省徐州市,2007 年,该县地区生产总值 84.5 亿元,在江苏省排名 46 名,倒数 第 7;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排名 48 位,倒数第 5;农村年人均纯收入 4849 元(2007 年全 国农民年人均纯收入 4140 元),排名 46 位,倒数第 7。① 而“体面保”的推出和实施是需 要政府拿钱的,于是就睢宁县而言,究竟需要一县财政拿多少钱以及一县财政能否承担,就 成了可行性论证的关键。 1、“体面保”的结构 在给出一县财政的具体测算前,笔者首先对“体面保”制度做出了如下具体设计,即该 制度由两部分构成:(1)政府对未达到养老金领取年龄的农村计生家庭夫妇给予与“普惠制” (即“新农保”)接轨的降低个人缴费比例的优待,称为体面保 A;(2)政府对达到养老金 领取年龄的农村计生家庭夫妇为了使他们“老有所养”能够达到当地“体面”生活水平,给 予每人在按标准领取的养老金之外的额外补贴,称为体面保 B。 第一,之所以要设计体面保 A,是因为该制度要能真正发挥使农村家庭自愿少生孩子的 导向作用,就要使农村计生家庭青年夫妇能够享受到“眼前的实惠”。这样一来,广大农村 生育期男女青年也就能够看到计划生育的确可以给他们带来触手可及并且是长远的好处。睢 宁县计生委的刘主任如是说:“根据我这么多年的农村工作经验,我认为‘体面保’这种创 意是不错的,但是农民还有这么个特点,他们目光相对比较短浅,更注重眼前的利益,对于 那种承诺几十年后给予多少补贴的政策,他们是心存疑虑、不完全放心的,他们害怕若几十 年后政策发生变化该怎么办?所以这种设计必须能够同时给予农民以眼前的实惠。” 如前所述,目前江苏省正在推行的、计划四年(2009-2012)实现全覆盖的“新农保”, 其缴费比例是上年农民纯收入的 15%,其中个人缴纳 12%,县级财政补贴 3%。与“普惠制” 接轨的体面保 A,旨在对农村计生家庭夫妇参保给予降低个人缴费比例的优待。本文具体测 算时是将其调整为个人只需缴纳 4%,政府负担 11%。 江苏省政府于 2008 年 12 月 17 号颁布的《省政府关于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指 导意见》(下简称“江苏省‘新农保’指导意见”)规定:新农保基金一般以当地上一年农民 人均纯收入为缴费基数。这样一来,由于 2008 年睢宁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约为 5000 元/年, 2009 年如果是普通农民参加新农保,12%意味着个人需缴纳 600 元/年;3%意味着每人得到 的政府补贴为 150 元/年。现本研究的政策设计将未达到养老金领取年龄的农村计生家庭夫 妇的参保缴费比例调整为是普通农民的 1/3,即个人只需缴纳 200 元/年;政府补贴调整为是 缴费基数的 11%,即每人得到的政府补贴为 550 元/年。如此一来,在新农保中,体面保 A 将使未达到养老金领取年龄的农村计生家庭夫妇比普通农民多享受 11%-3%=8%的政府补 贴。换算成绝对数,由于个人缴费比例降低将使每位农村计生家庭夫妇在政府补贴上得到了 ① 《江苏统计年鉴 2008》
400元/年的优待 第二,体面保B是指政府对达到养老金领取年龄的农村计生家庭夫妇给予每人在按标 准领取的养老金之外的额外补贴。在“江苏省‘新农保’指导意见”中,对待遇享受规定的 条件是:(1)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2)按规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3)累计缴费 年限满15年(180个月)。这样一来,一名农民参保15年累计缴费约为16万元,个人账户 本息(银行同期一年期利率,2.25%)合计约为19万元。依国发[2005]38号文件计发月数 加上基础养老金30元/月不变,此名农民达到养老金领取年龄按标准估计可领取养老金170 元/月。至于当地“体面”生活水平,笔者是通过对睢宁县农村家庭(包括奖扶对像)的问 卷调査来估计的,数据分析结果如下:如果财政条件许可,600元/人/月是理想标准;如果 财政条件受限,而又要实现计生导向的政策效果,那么最低标准是400元/月人 在后文的测算中,笔者取2009年睢宁县农村老年计生夫妇每人每月得到400-170=230 元政府养老金补贴为体面保B(一年是230×12=2760元)。此外,根据睢宁县统计年鉴计 算,该县农民人均支出近五年平均年增长率为11%,因此本文在后面的测算中,体面保B 又考虑到了每年10%的增长(参见表2) 2、“体面保”优待对象 体面保A的优待对象是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龄段的农村计生家庭夫妇,体面保B的优 待对象是达到养老金领取年龄的农村计生家庭夫妇,两者合并就是“体面保”的优待对象 睢宁县计划生育委员会提供的官方资料表明,2008年该县农村人口中共有计划生育家庭 14000户,计28000人左右。根据人口高估原则(本研究所有测算均采用此原则),笔者在 测算时,取体面保A优待对象人数的最初水平(2008年)为3万人。另外,江苏省此前有 如下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已经施行: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和两个女孩的计划生 育家庭,夫妻年满60周岁后,按人年均不低于600元的标准,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专项 资金进行奖励扶助。睢宁县计划生育委员会提供的官方资料表明,2008年末该县农村人口 中共有奖扶对象2239人。于是根据人口高估原则,笔者在测算时,取体面保B优待对象人 数的最初水平(2008年)为0.23万人 为了做出具体测算,笔者还采集了以下有关数据,对它们的动态也一并说明如下:(1) 农村养老需保障人口及变化。据睢宁县统计年鉴显示,2008年末该县共有农村人口约113 万人,其中农村居民男16周岁至未满60周岁、女16周岁至未满55周岁的农业人口约63 万人,而这之中劳务输出26万人,尚有需要保障务农人口37万人。从该县农村人口年龄结 构图预测,如果劳务输出比不变的情况下,未来农村养老需保障人口总数将呈下降趋势。鉴 于具体下降幅度难以计算,按人口高估原则,本硏究取未来睢宁县农村养老需保障人口总数 37万人不变进行测算。(2)缴费基数及变化自1996年以来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7% 而近三年的年均增长为12%,鉴于国家正在日益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并考虑到江苏省力争 要在2020年前实现农村全面小康,本研究以年均8%计算缴费基数的动态增长。这样一来
5 400 元/年的优待。 第二,体面保 B 是指政府对达到养老金领取年龄的农村计生家庭夫妇给予每人在按标 准领取的养老金之外的额外补贴。在“江苏省‘新农保’指导意见”中,对待遇享受规定的 条件是:(1)男满 60 周岁、女满 55 周岁;(2)按规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3)累计缴费 年限满 15 年(180 个月)。这样一来,一名农民参保 15 年累计缴费约为 1.6 万元,个人账户 本息(银行同期一年期利率,2.25%)合计约为 1.9 万元。依国发[2005]38 号文件计发月数, 加上基础养老金 30 元/月不变,此名农民达到养老金领取年龄按标准估计可领取养老金 170 元/月。至于当地“体面”生活水平,笔者是通过对睢宁县农村家庭(包括奖扶对像)的问 卷调查来估计的,数据分析结果如下:如果财政条件许可,600 元/人/月是理想标准;如果 财政条件受限,而又要实现计生导向的政策效果,那么最低标准是 400 元/月/人。 在后文的测算中,笔者取 2009 年睢宁县农村老年计生夫妇每人每月得到 400-170=230 元政府养老金补贴为体面保 B(一年是 230×12 =2760 元)。此外,根据睢宁县统计年鉴计 算,该县农民人均支出近五年平均年增长率为 11%,因此本文在后面的测算中,体面保 B 又考虑到了每年 10%的增长(参见表 2)。 2、“体面保”优待对象 体面保 A 的优待对象是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龄段的农村计生家庭夫妇,体面保 B 的优 待对象是达到养老金领取年龄的农村计生家庭夫妇,两者合并就是“体面保”的优待对象。 睢宁县计划生育委员会提供的官方资料表明,2008 年该县农村人口中共有计划生育家庭 14000 户,计 28000 人左右。根据人口高估原则(本研究所有测算均采用此原则),笔者在 测算时,取体面保 A 优待对象人数的最初水平(2008 年)为 3 万人。另外,江苏省此前有 如下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已经施行: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和两个女孩的计划生 育家庭,夫妻年满 60 周岁后,按人年均不低于 600 元的标准,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专项 资金进行奖励扶助。睢宁县计划生育委员会提供的官方资料表明,2008 年末该县农村人口 中共有奖扶对象 2239 人。于是根据人口高估原则,笔者在测算时,取体面保 B 优待对象人 数的最初水平(2008 年)为 0.23 万人。 为了做出具体测算,笔者还采集了以下有关数据,对它们的动态也一并说明如下:(1) 农村养老需保障人口及变化。据睢宁县统计年鉴显示,2008 年末该县共有农村人口约 113 万人,其中农村居民男 16 周岁至未满 60 周岁、女 16 周岁至未满 55 周岁的农业人口约 63 万人,而这之中劳务输出 26 万人,尚有需要保障务农人口 37 万人。从该县农村人口年龄结 构图预测,如果劳务输出比不变的情况下,未来农村养老需保障人口总数将呈下降趋势。鉴 于具体下降幅度难以计算,按人口高估原则,本研究取未来睢宁县农村养老需保障人口总数 37 万人不变进行测算。(2)缴费基数及变化。自 1996 年以来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 7%, 而近三年的年均增长为 12%,鉴于国家正在日益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并考虑到江苏省力争 要在 2020 年前实现农村全面小康,本研究以年均 8%计算缴费基数的动态增长。这样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