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用地面积占城市建设用地比用地面积(hm)例 (%)用地名称代码(m/人)现状规划现状规划现状规划R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行政办公用地文化设施用地教育科研用地A其体育用地中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B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M工业用地W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其中:城市道路用地U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G其中:公园绿地H城市建设用地100100备注:万人年现状常住人口年规划常住人口万人(二)基础资料的分析研究1.分析内容(1)历史背景分析通过对城市形成和发展过程的调查,了解和分析城市发展动力及空间形态的演变原因。(2)自然条件与自然资源评价对自然地质状况和自然性灾害进行分析,对水资源、土地资源、矿产资源、自然风景资源进行评价。(3)经济基础分析22
22 用地 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 (hm 2) 占城市建设用地比 例(%) 人均城市建设用地 面积 (m 2/人) 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 R 居住用地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 用地 其 中 行政办公用地 文化设施用地 教育科研用地 体育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 社会福利用地 .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M 工业用地 W 物流仓储用地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其中:城市道路用地 U 公用设施用地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其中:公园绿地 H 城市建设用地 100 100 备注:_年现状常住人口_万人 _年规划常住人口_万人 (二)基础资料的分析研究 1. 分析内容 (1)历史背景分析 通过对城市形成和发展过程的调查,了解和分析城市发展动力及空间形态的演变原因。 (2)自然条件与自然资源评价 对自然地质状况和自然性灾害进行分析,对水资源、土地资源、矿产资源、自然风景资 源进行评价。 (3)经济基础分析
分析城市经济环境状况,如经济总量及其增长变化情况,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比例各产业部门的经济状况、产业构成以及主导产业(支柱产业)主要产品的地区优势,以及相对于当地资源状况而言的优势产业与未来发展状况。通过分析各产业部门的现状特点和存在问题,明确主导产业的发展方向。(4)社会与科技发展前景分析分析人口现状及变化趋势、劳动力状况和新生劳动力情况;分析科教事业费用占全镇财政支出的比例、公共教育费用占全镇GDP的比例、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等。(5)生态环境与基础设施分析包括大气质量、水质、各类污染的排放和处理情况绿化条件、风景资源、生态特征:基础设施状况及维护的重点等。2.现状分析报告根据现场调查的结果,以分析图、统计表和定性、定分析的形式撰写调研分析报告,分类汇总第一手资料,小组之间并非完全独立,相互有交叉,分别在市域范围和中心城区范围内展开分析。要求文字清晰、资料翔实、分析科学、图文并茂。具体而言,现状分析主要分为以下章节:第一章自然地理,包括地理位置、自然环境条件、自然资源等。第二章历史沿革第三章人口,包括人口概况、人口结构、人口综合增长变化趋势、城镇体系现状,第四章综合经济,通过分析掌握城市社会经济基础、实力和发展前景,包括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发展潜力、三次产业发展情况、三次产业中的支柱产业、现状产业布局等。第五章居住,包括居住分布、居住环境、居住配套、绿地系统等。第六章公建,包括公建服务和配套情况及存在问题。第七章道路交通,包括对外交通、道路交通静态、交通设施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发展意向等。第八章市政设施,主要包括城市给水、污水、雨水、电力、电信、供热等系统的分析,明确现状不足。二、用地评定与选择(一)用地评定用地评定是城市规划的一项基础工作。城市总体规划用地综合评价以自然环境条件(地形、工程地质条件等)为主要内容,考虑城市经济技术、现状的建设条件和社会政治文23
23 分析城市经济环境状况,如经济总量及其增长变化情况,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比例, 各产业部门的经济状况、产业构成以及主导产业(支柱产业)主要产品的地区优势,以及相对 于当地资源状况而言的优势产业与未来发展状况。通过分析各产业部门的现状特点和存在问 题,明确主导产业的发展方向。 (4)社会与科技发展前景分析 分析人口现状及变化趋势、劳动力状况和新生劳动力情况;分析科教事业费用占全镇财 政支出的比例、公共教育费用占全镇GDP的比例、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等。 (5)生态环境与基础设施分析 包括大气质量、水质、各类污染的排放和处理情况绿化条件、风景资源、生态特征;基 础设施状况及维护的重点等。 2. 现状分析报告 根据现场调查的结果,以分析图、统计表和定性、定分析的形式撰写调研分析报告,分 类汇总第一手资料,小组之间并非完全独立,相互有交叉,分别在市域范围和中心城区范围 内展开分析。要求文字清晰、资料翔实、分析科学、图文并茂。具体而言,现状分析主要分 为以下章节: 第一章 自然地理,包括地理位置、自然环境条件、自然资源等。 第二章 历史沿革 第三章 人口,包括人口概况、人口结构、人口综合增长变化趋势、城镇体系现状。 第四章 综合经济,通过分析掌握城市社会经济基础、实力和发展前景,包括经济发展水平、 经济发展潜力、三次产业发展情况、三次产业中的支柱产业、现状产业布局等。 第五章 居住,包括居住分布、居住环境、居住配套、绿地系统等。 第六章 公建,包括公建服务和配套情况及存在问题。 第七章 道路交通,包括对外交通、道路交通静态、交通设施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发展 意向等。 第八章 市政设施,主要包括城市给水、污水、雨水、电力、电信、供热等系统的分析,明 确现状不足。 二、用地评定与选择 (一)用地评定 用地评定是城市规划的一项基础工作。城市总体规划用地综合评价以自然环境条件 (地形、工程地质条件等)为主要内容,考虑城市经济技术、现状的建设条件和社会政治文
化背景以及地域生态等多方面的因素,抓住对用地影响最为突出的环境主导因素,按照建设需要和整备地块在工程技术上的可能性及经济性,确定用地的适用程度,以确定其对城市建设的使用程度,为选择城市发展用地,合理规划布局和功能分区提供科学依据。通常将城市用地按优劣条件分为三类:适宜修建用地、基本适宜修建用地、不适宜修建用地(见表2-22)。表2-22用地评定类型划分类型内容指地形平坦(坡度①非农田或者在该地段是产量较低的农业用地适宜)、规整、地质②土壤的允许承载能力满足一般建筑的要求良好,没有洪水淹④地下水位低于一般建筑物基础的埋置深度没危险的用地。因适宜修④不被10~30年一遇的洪水淹没自然条件比较优③在平原地区·地形坡度一般不超过5%~10%在山区或丘陵地区、建用地越,一般不需要或地形坡度一般不超过10%~20%只需稍加工程措施③没有沼泽现象,或采用简单的措施即可排除流水即可进行修建②没有冲沟、滑坡、岩溶及膨胀土等不良地质现象①土壤承载力较差,修建时建筑物的地基需要采取人工加固措施②水位较高,修建时需降低地下水位或采取排水措施的地段③洪水淹没区,但洪水淹没的深度不超过1~1.5m,须采取防洪措施基本适指需要采取一定工的地段④地形坡度大约在10%~20%,修建时需要有较大土石方工程的地段宜修建程措施才能使用的③地面有滚水或沼泽现象,需采取专门的工程准备措施加以改善的地用地用地段③固活动性不大的冲沟、沙丘、滑坡、岩溶及膨胀土现象,需采取一定工程准备措施的地段①农业价值很高的丰产农田②士壤承载力很低,一般允许承载能力小于0.6kg/cm和厚度在2m以上的泥炭层、流沙层等。需要采取很复杂的人工地基和不适宜指不宜修建,或必加固措施,才能修建的地段修建用须经大量工程措施②地形坡度超过20%,布置建筑物很困难的地段地才能修建的用地④经常受洪水淹没,淹没深度超过1.5m的地段③有严重的活动性冲沟、沙丘、滑坡和岩溶及膨胀土现象。防治时需花费很大工程数量和费用的地段(二)用地选择24
24 化背景以及地域生态等多方面的因素,抓住对用地影响最为突出的环境主导因素,按照建 设需要和整备地块在工程技术上的可能性及经济性,确定用地的适用程度,以确定其对城 市建设的使用程度,为选择城市发展用地,合理规划布局和功能分区提供科学依据。通常将 城市用地按优劣条件分为三类:适宜修建用地、基本适宜修建用地、不适宜修建用地(见表 2-22)。 表2-22 用地评定类型划分 类型 内容 适宜修 建用地 指地形平坦(坡度 适宜)、规整、地质 良好,没有洪水淹 没危险的用地。因 自然条件比较优 越,一般不需要或 只需稍加工程措施 即可进行修建 ○1 非农田或者在该地段是产量较低的农业用地 ○2 土壤的允许承载能力满足一般建筑的要求 ○3 地下水位低于一般建筑物基础的埋置深度 ○4 不被10~30年一遇的洪水淹没 ○5 在平原地区·地形坡度一般不超过5%~10%;在山区或丘陵地区、 地形坡度一般不超过10%~20% ○6 没有沼泽现象,或采用简单的措施即可排除流水 ○7 没有冲沟、滑坡、岩溶及膨胀土等不良地质现象 基本适 宜修建 用地 指需要采取一定工 程措施才能使用的 用地 ○1 土壤承载力较差,修建时建筑物的地基需要采取人工加固措施 ○2 水位较高,修建时需降低地下水位或采取排水措施的地段 ○3 洪水淹没区,但洪水淹没的深度不超过1~1.5 m,须采取防洪措施 的地段 ○4 地形坡度大约在10%~20%,修建时需要有较大土石方工程的地段 ○5 地面有滚水或沼泽现象,需采取专门的工程准备措施加以改善的地 段 ○6 固活动性不大的冲沟、沙丘、滑坡、岩溶及膨胀土现象,需采取一 定工程准备措施的地段 不适宜 修建用 地 指不宜修建,或必 须经大量工程措施 才能修建的用地 ○1 农业价值很高的丰产农田 ○2 土壤承载力很低,一般允许承载能力小于 0.6 kg/ c ㎡ 和厚度在2m以上的泥炭层、流沙层等。需要采取很复杂的人工地基和 加固措施,才能修建的地段 ○3 地形坡度超过20%,布置建筑物很困难的地段 ○4 经常受洪水淹没,淹没深度超过1.5 m的地段 ○5 有严重的活动性冲沟、沙丘、滑坡和岩溶及膨胀土现象。防治时需 花费很大工程数量和费用的地段 (二)用地选择
用地选择一般遵循如下原则:1.要满足工业、住宅、市政公用设施等项目建设对用地的地质、水文和地形等条件的要求,尽量减少工程准备的费用。2.要有足够数量适合建设需要的用地,并使城市有发展的可能。3.要有利于城市用地的合理布局和功能组织。4.要有利于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及高效合理运行,形成方便、舒适、优美的工作与居住环境。5.要有利于保护耕地,少占良田,使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6.要有利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及城市建设的分期实施。用地选择应对用地的工程地质条件作出科学的评估,要结合城市不同功能地域对用地空间与环境质量的不同要求,尽可能减少用地的工程准备费用;注意保护环境的生态裂构、原有的自然资源和水系脉络,要注意保护地域的文化遗产。(三)空间管制城市总体规划中,通过空间管制实现城乡统筹和谐发展,合理使用各种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目标。从规划实施上看,空间管制提出区域空同开发共同遵守的原则,以“空间准入”的思想,划分空间不同利用程度的区域,如优先与鼓励发展、严格保护和控制开发、有条件许可开发等地域空间,提出不同空间的利用标准、准则和措施,使城市总体规划更具有可操作性。新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对总体规划中进行“四区”划定提出了明确要求,其第31条规定,中心城区规划应当划定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并制定相应的空间管制措施(见表2-23~表2-26)。表2-23“禁建区”划定类型细分与管制要求25
25 用地选择一般遵循如下原则: 1. 要满足工业、住宅、市政公用设施等项目建设对用地的地质、水文和地形等条件的要求, 尽量减少工程准备的费用。 2. 要有足够数量适合建设需要的用地,并使城市有发展的可能。 3. 要有利于城市用地的合理布局和功能组织。 4. 要有利于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及高效合理运行,形成方便、舒适、优美的工作与居住环 境。 5. 要有利于保护耕地,少占良田,使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 6. 要有利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及城市建设的分期实施。 用地选择应对用地的工程地质条件作出科学的评估,要结合城市不同功能地域对用地空 间与环境质量的不同要求,尽可能减少用地的工程准备费用;注意保护环境的生态裂构、原 有的自然资源和水系脉络,要注意保护地域的文化遗产。 (三)空间管制 城市总体规划中,通过空间管制实现城乡统筹和谐发展,合理使用各种资源,保护和改 善生态环境的目标。从规划实施上看,空间管制提出区域空同开发共同遵守的原则,以“空 间准入”的思想,划分空间不同利用程度的区域,如优先与鼓励发展、严格保护和控制开发、 有条件许可开发等地域空间,提出不同空间的利用标准、准则和措施,使城市总体规划更具 有可操作性。 新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对总体规划中进行“四区”划定提出了明确要求,其第31 条规定,中心城区规划应当划定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并制定相应的空间管制 措施(见表2-23~表2-26)。 表 2-23 “禁建区”划定类型细分与管制要求
分对应空间用地类型管制要求区水域包括河流、湖泊、水库水面、禁止破坏水域的建设活动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不得设置水源保护区与供水无关的码头,禁止停靠船舶禁止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禁止设置油库;禁止从(一级)事种植,放养禽畜,严格控制网箱养殖活动;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其他活动核心区、缓冲区禁止建设任何生产设施自然保护区试验区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景观的生产设施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名占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基本农田保护区禁窑、建房、建坟、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建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区核心保护区内禁止任何建筑设施。以自然地形地物为分界线,其外围应有较好的缓冲条件。一级保护区内可以设置必需的步行游赏道路和相关设施,严禁建设与风景无关的风景名胜区设施,不得安排旅宿床位。二级保护区可以安排少量旅宿设施,但必须限制与风景游赏无关的建设。三级保护区内有序控制各项建设与设施,并应与风景环境相协调包括地面严重沉降区,地面裂缝危险区,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危险区。禁止城乡建设开发活动,加强植地质灾害危险区被建设核心景区:除必要的保护和附属设施外,禁止建设宾馆、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招待所、疗养院和其他工程设施。非核心景区:限制建设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项目和设施其他禁建区因防洪等要求禁建的地区表2-24“限建区”划定类型细分与管制要求26
26 分 区 对应空间用地类型 管制要求 禁 建 区 水域 包括河流、湖泊、水库水面、禁止破坏水域的建设活动 水源保护区 (一级) 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 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不得设置 与供水无关的码头,禁止停靠船舶禁止堆置和存放工业废 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禁止设置油库;禁止从 事种植,放养禽畜,严格控制网箱养殖活动;禁止可能污 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其他活动 自然保护区 核心区、缓冲区 禁止建设任何生产设施 试验区 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 景观的生产设施 基本农田保护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 或名占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 窑、建房、建坟、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 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风景名胜区 核心保护区内禁止任何建筑设施。以自然地形地物为分界 线,其外围应有较好的缓冲条件。一级保护区内可以设置 必需的步行游赏道路和相关设施,严禁建设与风景无关的 设施,不得安排旅宿床位。二级保护区可以安排少量旅宿 设施,但必须限制与风景游赏无关的建设。三级保护区内 有序控制各项建设与设施,并应与风景环境相协调 地质灾害危险区 包括地面严重沉降区,地面裂缝危险区,崩塌、滑坡、泥 石流、地面塌陷危险区。禁止城乡建设开发活动,加强植 被建设 森林公园、湿地公园 核心景区:除必要的保护和附属设施外,禁止建设宾馆、 招待所、疗养院和其他工程设施。非核心景区:限制建设 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项目和设施 其他禁建区 因防洪等要求禁建的地区 表 2-24 “限建区”划定类型细分与管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