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代码内容类别名称大类中类小类大学、学院、专科学校、研究生院、电视大学、党校、干A31高等院校用地部学校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军事院校用地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等用地,不包括附属A32中等专业学校用地于普通中学内的职业高中用地A33中小学用地中学、小学用地A34特殊教育用地聋、哑、盲人学校及工读学校等用地A35科研用地科研事业单位用地A4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机构专用体育用地的体育设施用地室内外体育运动用地,包括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各类球A41体育场馆用地场及其附属的业余体校等用地A42体育训练用地为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地A5医疗卫生用地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A51医院用地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用地A52卫生防疫用地卫生防疫站、专科防治所、检验中心和动物检疫站等用地A53特殊医疗用地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传染病、精神病等专科医院用地A59其它医疗卫生用地急救中心、血库等用地为社会提供福利和慈善服务的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A6社会福利用地括福利院、养老院、孤儿院等用地具有保护价值的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近代A7文物古迹用地代表性建筑、革命纪念建筑等用地。不包括已作其它用途的文物古迹用地外事用地A8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国际机构及其生活设施等用地A9宗教用地宗教活动场所用地B商业、商务、娱乐康体等设施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服务设施用地B1商业用地商业及餐饮、旅馆等服务业用地B11零售商业用地以零售功能为主的商铺、商场、超市、市场等用地B12批发市场用地以批发功能为主的市场用地B13餐饮用地饭店、餐厅、酒吧等用地B14旅馆用地宾馆、旅馆、招待所、服务型公寓、度假村等用地B2商务用地金融保险、艺术传媒、技术服务等综合性办公用地B21金融保险用地银行、证券期货交易所、保险公司等用地续表2-1917
17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 内容 大类 中类 小类 A31 高等院校用地 大学、学院、专科学校、研究生院、电视大学、党校、干 部学校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军事院校用地 A32 中等专业学校用地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等用地,不包括附属 于普通中学内的职业高中用地 A33 中小学用地 中学、小学用地 A34 特殊教育用地 聋、哑、盲人学校及工读学校等用地 A35 科研用地 科研事业单位用地 A4 体育用地 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机构专用 的体育设施用地 A41 体育场馆用地 室内外体育运动用地,包括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各类球 场及其附属的业余体校等用地 A42 体育训练用地 为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地 A5 医疗卫生用地 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 A51 医院用地 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用地 A52 卫生防疫用地 卫生防疫站、专科防治所、检验中心和动物检疫站等用地 A53 特殊医疗用地 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传染病、精神病等专科医院用地 A59 其它医疗卫生用地 急救中心、血库等用地 A6 社会福利用地 为社会提供福利和慈善服务的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 括福利院、养老院、孤儿院等用地 A7 文物古迹用地 具有保护价值的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近代 代表性建筑、革命纪念建筑等用地。不包括已作其它用途 的文物古迹用地 A8 外事用地 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国际机构及其生活设施等用地 A9 宗教用地 宗教活动场所用地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商业、商务、娱乐康体等设施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 服务设施用地 B1 商业用地 商业及餐饮、旅馆等服务业用地 B11 零售商业用地 以零售功能为主的商铺、商场、超市、市场等用地 B12 批发市场用地 以批发功能为主的市场用地 B13 餐饮用地 饭店、餐厅、酒吧等用地 B14 旅馆用地 宾馆、旅馆、招待所、服务型公寓、度假村等用地 B2 商务用地 金融保险、艺术传媒、技术服务等综合性办公用地 B21 金融保险用地 银行、证券期货交易所、保险公司等用地 续表 2-19
类别代码类别名称内容大类中类小类B22艺术传媒用地文艺团体、影视制作、广告传媒等用地B29其它商务用地贸易、设计、咨询等技术服务办公用地B3娱乐康体用地娱乐、康体等设施用地B31娱乐用地剧院、音乐厅、电影院、歌舞厅、网吧以及绿地率小于65%的大型游乐等设施用地B32康体用地赛马场、高尔夫、溜冰场、跳伞场、摩托车场、射击场,以及通用航空、水上运动的陆域部分等用地B4公用设施营业网点零售加油、加气、电信、邮政等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用地B41加油加气站用地零售加油、加气、充电站等用地B49其它公用设施营业独立地段的电信、邮政、供水、燃气、供电、供热等其它公用网点用地设施营业网点用地B9其它服务设施用地业余学校、民营培训机构、私人诊所、殡葬、宠物医院、汽车维修站等其它服务设施用地M工业用地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专用铁路、码头和附属道路、停车场等用地,不包括露天矿用地M1一类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M2二类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一定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M3三类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严重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物资储备、中转、配送等用地,包括附属道路、停车场以及货运公司车队的站场等用地W1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物流仓储用地W2二类物流仓储用地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一定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物流仓储用地W3三类物流仓储用地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的专用物流仓储用地s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等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工业用地等内地部的道路、停车场等用地S1城市道路用地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等用地,包括其交叉口用地,S2城市轨道交通用地独立地段的城市轨道交通地面以上部分的线路、站点用地续表2-1918
18 续表 2-19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 内容 大类 中类 小类 B22 艺术传媒用地 文艺团体、影视制作、广告传媒等用地 B29 其它商务用地 贸易、设计、咨询等技术服务办公用地 B3 娱乐康体用地 娱乐、康体等设施用地 B31 娱乐用地 剧院、音乐厅、电影院、歌舞厅、网吧以及绿地率小于 65% 的大型游乐等设施用地 B32 康体用地 赛马场、高尔夫、溜冰场、跳伞场、摩托车场、射击场,以及 通用航空、水上运动的陆域部分等用地 B4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 用地 零售加油、加气、电信、邮政等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B41 加油加气站用地 零售加油、加气、充电站等用地 B49 其它公用设施营业 网点用地 独立地段的电信、邮政、供水、燃气、供电、供热等其它公用 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B9 其它服务设施用地 业余学校、民营培训机构、私人诊所、殡葬、宠物医院、汽车 维修站等其它服务设施用地 M 工业用地 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专用铁路、 码头和附属道路、停车场等用地,不包括露天矿用地 M1 一类工业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 M2 二类工业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一定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 M3 三类工业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严重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 W 物流仓储用地 物资储备、中转、配送等用地,包括附属道路、停车场以及货 运公司车队的站场等用地 W1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物流仓储用 地 W2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一定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物流仓储用 地 W3 三类物流仓储用地 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的专用物流仓储用地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 地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等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工业用地等内 部的道路、停车场等用地 S1 城市道路用地 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等用地,包括其交叉口用地, S2 城市轨道交通用地 独立地段的城市轨道交通地面以上部分的线路、站点用地
类别代码类别名称内容大类中类小类S3交通枢纽用地铁路客货运站、公路长途客运站、港口客运码头、公交枢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S4交通场站用地交通服务设施用地,不包括交通指挥中心、交通队用地S41公共交通场站用地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及附属设施,公共汽(电)车首末站、停车场(库)、保养场,出租汽车场站设施等用地,以及轮渡、缆车、索道等的地面部分及其附属设施用地S42社会停车场用地独立地段的公共停车场和停车库用地,不包括其它各类用地配建的停车场和停车库用地S9其它交通设施用地除以上之外的交通设施用地,包括教练场等用地U公用设施用地供应、环境、安全等设施用地U1供应设施用地供水、供电、供燃气和供热等设施用地U11供水用地城市取水设施、自来水厂、再生水厂、加压泵站、高位水池等设施用地U12供电用地变电站、开闭所、变配电所等设施用地,不包括电厂用地。高压走廊下规定的控制范围内的用地应按其地面实际用途归类U13供燃气用地分输站、门站、储气站、加气母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灌瓶站和地面输气管廊等设施用地,不包括制气厂用地U14供热用地集中供热锅炉房、热力站、换热站和地面输热管廊等设施用地U15通信用地邮政中心局、邮政支局、邮件处理中心、电信局、移动基站、微波站等设施用地U16广播电视用地广播电视的发射、传输和监测设施用地,包括无线电收信区发信区以及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差转台、监测站等设施用地U2环境设施用地雨水、污水、固体废物处理等环境保护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U21排水用地雨水泵站、污水泵站、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厂等设施及其附属的构筑物用地,不包括排水河渠用地U22环卫用地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危险废物处理(置),以及垃圾转运、公厕、车辆清洗、环卫车辆停放修理等设施用地U3安全设施用地消防、防洪等保卫城市安全的公用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U31消防用地消防站、消防通信及指挥训练中心等设施用地U32防洪用地防洪堤、防洪枢纽、排洪沟渠等设施用地续表2-19内容类别代码类别名称19
19 续表 2-19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 内容 大类 中类 小类 S3 交通枢纽用地 铁路客货运站、公路长途客运站、港口客运码头、公交枢纽及 其附属设施用地 S4 交通场站用地 交通服务设施用地,不包括交通指挥中心、交通队用地 S41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及附属设施,公共汽(电)车首末站、 停车场(库)、保养场,出租汽车场站设施等用地,以及轮渡、 缆车、索道等的地面部分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S42 社会停车场用地 独立地段的公共停车场和停车库用地,不包括其它各类用地配 建的停车场和停车库用地 S9 其它交通设施用地 除以上之外的交通设施用地,包括教练场等用地 U 公用设施用地 供应、环境、安全等设施用地 U1 供应设施用地 供水、供电、供燃气和供热等设施用地 U11 供水用地 城市取水设施、自来水厂、再生水厂、加压泵站、高位水池等 设施用地 U12 供电用地 变电站、开闭所、变配电所等设施用地,不包括电厂用地。高 压走廊下规定的控制范围内的用地应按其地面实际用途归类 U13 供燃气用地 分输站、门站、储气站、加气母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灌瓶 站和地面输气管廊等设施用地,不包括制气厂用地 U14 供热用地 集中供热锅炉房、热力站、换热站和地面输热管廊等设施用地 U15 通信用地 邮政中心局、邮政支局、邮件处理中心、电信局、移动基站、 微波站等设施用地 U16 广播电视用地 广播电视的发射、传输和监测设施用地,包括无线电收信区、 发信区以及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差转台、监测站等设施 用地 U2 环境设施用地 雨水、污水、固体废物处理等环境保护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U21 排水用地 雨水泵站、污水泵站、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厂等设施及其附属 的构筑物用地,不包括排水河渠用地 U22 环卫用地 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危险废物处理(置),以及垃圾转运、 公厕、车辆清洗、环卫车辆停放修理等设施用地 U3 安全设施用地 消防、防洪等保卫城市安全的公用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U31 消防用地 消防站、消防通信及指挥训练中心等设施用地 U32 防洪用地 防洪堤、防洪枢纽、排洪沟渠等设施用地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 内容
大类中类小类除以上之外的公用设施用地,包括施工、养护、维修等设U9其它公用设施用地施用地G绿地与广场用地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放空间用地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美化、防灾G1公园绿地等作用的绿地G2防护绿地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以游憩、纪念、集会和避险等功能为主的城市公共活动场G3广场用地地第三章现状分析及用地评定现状分析、(一)现状图整理1.绘制现状图现状分析图是编制总体规划工作的基础。城市总体规划一般包据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市区总体规划两个阶段,因此现状分析图也应分为两个部分,即市(县)域城镇分布现状分析图和城市现状分析图。图纸通常包括区位分析图、现状城镇分布图、产业布局现状分析图、综合交通现状分析图、基础设施现状分析图、人口现状分析图、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现状分析图、用地现状图、建筑分布和质量分析图等城市现状分析图的比例根据城市大小一般为1:5000~1:25000,大中城市为1:10000~1:25000,小城市为1:5000~1:10000,可以在近期绘制的城市地形图的基础上进行编制,可以编制一张,也可根据需要按不同的内容分项编制几张。大中城市主要分至用地类别中的大类,但对于一些用地如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等可以根据需要分至中类,小城市用地分类则以中类为主,有些用地可划分至小类,这是因为这些用地详细划分后更有利于对城市各建设用地功能的分析以及为下一步编制规划时确定规划结构提供有力的依据。根据现场踏勘的工作地图,通过计算机制图软件(AutoCAD)绘制城市建成区用地现状图。现状分析图的编制是总体规划实习现场调研结束后的一项主要成果,作为规划的参考依据,分析图的内容应尽可能详尽、准确。2.建立用地平衡表在现状图数字化的基础上,根据各项用地,建立用地平衡表。城市(镇)总体规划城乡20
20 第三章 现状分析及用地评定 一、 现状分析 (一)现状图整理 1. 绘制现状图 现状分析图是编制总体规划工作的基础。城市总体规划一般包括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和城市市区总体规划两个阶段,因此现状分析图也应分为两个部分,即市(县)域城镇分布现 状分析图和城市现状分析图。图纸通常包括区位分析图、现状城镇分布图、产业布局现状分 析图、综合交通现状分析图、基础设施现状分析图、人口现状分析图、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 保护现状分析图、用地现状图、建筑分布和质量分析图等. 城市现状分析图的比例根据城市大小一般为1:5 000~1:25 000,大中城市为1:10 000~ 1:25 000,小城市为1:5 000~1:10000,可以在近期绘制的城市地形图的基础上进行编制, 可以编制一张,也可根据需要按不同的内容分项编制几张。大中城市主要分至用地类别中的 大类,但对于一些用地如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等可以根据需 要分至中类,小城市用地分类则以中类为主,有些用地可划分至小类,这是因为这些用地详 细划分后更有利于对城市各建设用地功能的分析以及为下一步编制规划时确定规划结构提 供有力的依据。 根据现场踏勘的工作地图,通过计算机制图软件(AutoCAD)绘制城市建成区用地现状图。 现状分析图的编制是总体规划实习现场调研结束后的一项主要成果,作为规划的参考依据, 分析图的内容应尽可能详尽、准确。 2. 建立用地平衡表 在现状图数字化的基础上,根据各项用地,建立用地平衡表。城市(镇)总体规划城乡 大类 中类 小类 U9 其它公用设施用地 除以上之外的公用设施用地,包括施工、养护、维修等设 施用地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放空间用地 G1 公园绿地 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美化、防灾 等作用的绿地 G2 防护绿地 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 G3 广场用地 以游憩、纪念、集会和避险等功能为主的城市公共活动场 地
用地应按表2-20进行汇总。城市(镇)总体规划城市建设用地应按表2-21进行平衡。表2-20城乡用地汇总表用地面积占城乡用地比例用地(hm2)(%)用地名称代码现状规划现状规划建设用地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H区域公用设施用地其中特殊用地采矿用地其它建设用地非建设用地水域E其农林用地中其它非建设用地城乡用地100100表2-21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21
21 用地应按表 2-20 进行汇总。城市(镇)总体规划城市建设用地应按表 2-21 进行平衡。 表 2-20 城乡用地汇总表 用地 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 (hm2) 占城乡用地比例 (%) 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 H 建设用地 其 中 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区域公用设施用地 特殊用地 采矿用地 其它建设用地 E 非建设用地 其 中 水域 农林用地 其它非建设用地 城乡用地 100 100 表 2-21 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