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结2公司成立后发起人的责任(第94、953条) 1、发起人的资本充实责任(第94条2款) 第94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 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 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 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2、发起人的损害赔偿责任(第953条) 第953条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 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小结2,公司成立后发起人的责任(第94、95.3条) • 1、发起人的资本充实责任(第94条2款) – 第94条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 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 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 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2、发起人的损害赔偿责任(第95.3条) —第95.3条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 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公司负担因注册而发生的费用 般的结算惯例是,在公司成立前,由设立人负责支付 公司成立后由公司结算。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因设立公司行为发生的必要费 用由公司承担。公司未成立的,出资人或者发起人内部按 照约定的出资比例负担。设立协议或者公司章程对设立公 司行为发生的费用负担有特别约定的,从其约定。 出资人或者发起人出资不足或者因其他过错导致公司设 立失败的,其他出资人或者发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请求判令有过错的出资人或者发起人负担已发生的设 立费用
3.公司负担因注册而发生的费用 • 一般的结算惯例是,在公司成立前,由设立人负责支付, 公司成立后由公司结算。 • (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因设立公司行为发生的必要费 用由公司承担。公司未成立的,出资人或者发起人内部按 照约定的出资比例负担。设立协议或者公司章程对设立公 司行为发生的费用负担有特别约定的,从其约定。 • 出资人或者发起人出资不足或者因其他过错导致公司设 立失败的,其他出资人或者发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请求判令有过错的出资人或者发起人负担已发生的设 立费用
3.2公司不能成立时的发起人责任 “公司不能成立”之际的纠纷只有两类诉讼主体:设立人 (发起人)和交易相对人,形成的两种案件:1、“设立 人与交易相对人”之间;2、“设立人与设立人”之间。 ·无论如何“公司”不可能成为诉讼之主体公司不能成立时 各国公司法的一般理论均认定全体设立人(或发起人)之 间属于合伙法律关系,对设立行为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 任
3.2 公司不能成立时的发起人责任 • “公司不能成立”之际的纠纷只有两类诉讼主体:设立人 (发起人)和交易相对人,形成的两种案件:1、 “设立 人与交易相对人”之间;2、 “设立人与设立人”之间。 • 无论如何“公司”不可能成为诉讼之主体公司不能成立时, 各国公司法的一般理论均认定全体设立人(或发起人)之 间属于合伙法律关系,对设立行为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 任
小结3正在设立中公司或设立失败的责任承担 ·公司正在设立中或公司设立失败的,发起人之间对内和对 外应承担的民事责任适用有关合伙组织或合伙型联营的法 律规定 1)公司发起人因设立公司的必要行为所产生的债务, 应由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发起人对外承担责任后, 可以按协议要求其他发起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公司发起人以自己名义为设立公司必要行为所产生 的债务,债权人有权选择该发起人承担或要求全体发起人 承担连带责任。 (3)公司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为设立公司必要行为 所产生的债务,其他发起人追认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发起人以自己名义为设立公司非必要行为所产生的债务, 由该发起人自己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小结3,正在设立中公司或设立失败的责任承担 • 公司正在设立中或公司设立失败的,发起人之间对内和对 外应承担的民事责任适用有关合伙组织或合伙型联营的法 律规定: • (1)公司发起人因设立公司的必要行为所产生的债务, 应由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发起人对外承担责任后, 可以按协议要求其他发起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2)公司发起人以自己名义为设立公司必要行为所产生 的债务,债权人有权选择该发起人承担或要求全体发起人 承担连带责任。 • (3)公司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为设立公司必要行为 所产生的债务,其他发起人追认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发起人以自己名义为设立公司非必要行为所产生的债务, 由该发起人自己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的责任 (新公司法第95条)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 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 款并加算银行同期有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的责任 (新公司法第95条) •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 连带责任; • •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 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