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惠国待遇 1.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含义:缔约国一方现在和将来所给 予任何第三国的一切特权、优惠和豁免,也同样给予缔约国对 万 2.最惠国待遇条款适用的范围。最惠国待遇条款可以适 用于两国经济贸易关系方面的各个方面,也可以只在贸易关系 中某几个问题上适用。根据适用对象的不同,最惠国待遇条款 可分为: (1)货物贸易领域的最惠国待遇原则 (2)服务贸易领域和知识产权领域的最惠国待遇原则。 安徽财贸学院国际济贸易系 《国际贸易教程》教学幻灯片
安徽财贸学院国际经济贸易系 《国际贸易教程》教学幻灯片 1.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含义:缔约国一方现在和将来所给 予任何第三国的一切特权、优惠和豁免,也同样给予缔约国对 方。 2.最惠国待遇条款适用的范围。最惠国待遇条款可以适 用于两国经济贸易关系方面的各个方面,也可以只在贸易关系 中某几个问题上适用。根据适用对象的不同,最惠国待遇条款 可分为: (1)货物贸易领域的最惠国待遇原则。 (2)服务贸易领域和知识产权领域的最惠国待遇原则。 (一)最惠国待遇
(一)最惠国待遇(2) 3.最惠国待遇适用的限制和例外。 (1)最惠国待遇适用的限制可分为两种: 直接限制,即在贸易条约或协定中明确规定最惠国待遇适 用范围的限制,通常从商品范围上、地区上和商品来源上等加 以限制 间接限制,即未在条约或协定中明确规定,而采用其他办 法(如将税则精细分类等),以达到限制缔约国的某些商品适 用最惠国待遇的范围。 安徽财贸学院国际济贸易系 《国际贸易教程》教学幻灯片
安徽财贸学院国际经济贸易系 《国际贸易教程》教学幻灯片 3.最惠国待遇适用的限制和例外。 (1)最惠国待遇适用的限制可分为两种: 直接限制,即在贸易条约或协定中明确规定最惠国待遇适 用范围的限制,通常从商品范围上、地区上和商品来源上等加 以限制。 间接限制,即未在条约或协定中明确规定,而采用其他办 法(如将税则精细分类等),以达到限制缔约国的某些商品适 用最惠国待遇的范围。 (一)最惠国待遇(2)
(一)最惠国待遇(3) (2)常见的最惠国待遇的例外有以下几种: 边境贸易 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等区域经济安排 沿海贸易和内河航行 多边国际条约和协定承担的义务 对发展中国家实行的差别和特殊待遇(如普遍优惠制) 知识产权领域的例外 国内法令和规章的规定 其他例外 安徽财贸学院国际济贸易系 《国际贸易教程》教学幻灯片
安徽财贸学院国际经济贸易系 《国际贸易教程》教学幻灯片 (2)常见的最惠国待遇的例外有以下几种: 边境贸易 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等区域经济安排 沿海贸易和内河航行 多边国际条约和协定承担的义务 对发展中国家实行的差别和特殊待遇(如普遍优惠制) 知识产权领域的例外 国内法令和规章的规定 其他例外 (一)最惠国待遇(3)
(=)国民待遇条款 1.国民待遇条款的含义:指在缔约国其他成员的产品 或服务、服务提供者以及知识产权进入本国后,其所享受的待 遇不低于本国产品或本国服务、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人 享受的待遇。 2.国民待遇条款的适用范围 (1)货物贸易领域的国民待遇条款包含三个内容:不对进 口产品征收超出对国内相同产品所征收的国内税或其他国内费 用;在影响产品国内销售、让售、购买、运输、分配与使用的 政府规章管理方面,进口产品所享受的待遇不得低于本国同类 产品所享受的待遇;一成员方不能强制要求生产某一产品时, 必须使用一定的数量或比例的国内生产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即 产品混合使用要求)。 安徽财贸学院国际济贸易系 《国际贸易教程》教学幻灯片
安徽财贸学院国际经济贸易系 《国际贸易教程》教学幻灯片 1.国民待遇条款的含义:指在缔约国其他成员 的产品 或服务、服务提供者以及知识产权进入本国后,其所享受的待 遇不低于本国产品或本国服务、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人 享受的待遇。 2.国民待遇条款的适用范围 (1)货物贸易领域的国民待遇条款包含三个内容:不对进 口产品征收超出对国内相同产品所征收的国内税或其他国内费 用;在影响产品国内销售、让售、购买、运输、分配与使用的 政府规章管理方面,进口产品所享受的待遇不得低于本国同类 产品所享受的待遇;一成员方不能强制要求生产某一产品时, 必须使用一定的数量或比例的国内生产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即 产品混合使用要求)。 (二)国民待遇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