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地位 ·(1)WTO具有法律人格((legal personality),WTO 每一成员均应给予WTO履行其职能所必需的法定资格 ·(2)WTO每一成员均应给予WTO履行其职能所必需 的特权和豁免(privileges and immunities) ·(3)WTO每一成员应同样给予WTO官员和各成员代 表独立履行与WTO有关的职能所必需的特权和豁免 ·(4)WTO成员给予WTO、WTO官员及其成员的代表 的特权和豁免应与1947年11月21日联合国大会批准的 《专门机构特权及豁免公约》(Convention on the Privileges and Immunities of the Specialized Agencies)所规定的特权和豁免相似 (5)WTO可订立一总部协定
(三)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地位 ▪ (1)WTO具有法律人格(legal personality),WTO 每一成员均应给予WTO履行其职能所必需的法定资格 ▪ (2)WTO每一成员均应给予WTO履行其职能所必需 的特权和豁免(privileges and immunities) ▪ (3)WTO每一成员应同样给予WTO官员和各成员代 表独立履行与WTO有关的职能所必需的特权和豁免 ▪ (4)WTO成员给予WTO、WTO官员及其成员的代表 的特权和豁免应与1947年11月21日联合国大会批准的 《专门机构特权及豁免公约》(Convention on the Privileges and Immunities of the Specialized Agencies)所规定的特权和豁免相似 ▪ (5)WTO可订立一总部协定
(四)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 "WTO成员方是指政府,包括主权国家,也包 括单独关税区(Separate Customs Territory) 。 在WTO成员中,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 特别行政区和台、澎、金、马就属于单独关税 区类的成员
(四)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 ▪ WTO成员方是指政府,包括主权国家,也包 括单独关税区(Separate Customs Territory)。 在WTO成员中,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 特别行政区和台、澎、金、马就属于单独关税 区类的成员
三、世界贸易组织的机构设置及其决 策制度 (一)机构设置 ·1.部长级会议(Ministerial Conference) ·部长级会议是WTO的最高权力机构,有权对各多 边贸易协定涉及的事项做出决定。 "2.总理事会。 。总理事会(General Council)是部长级会议的常 设执行机构,负责在部长级会议休会期间执行部长 级会议的各项职能以及《WTO协定》授予的职能
三、世界贸易组织的机构设置及其决 策制度 • (一)机构设置 ▪ 1.部长级会议(Ministerial Conference)。 • 部长级会议是WTO的最高权力机构,有权对各多 边贸易协定涉及的事项做出决定。 ▪ 2.总理事会。 • 总理事会(General Council)是部长级会议的常 设执行机构,负责在部长级会议休会期间执行部长 级会议的各项职能以及《WTO协定》授予的职能
总理事会下设货物贸易理事会(Council for Trade in Goods)、服务贸易理事会(Council for Trade in Services)以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理事会 (Council for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分别负责各相关协 定的执行监督工作。 ·总理事会还有两项特别的工作,一个是作为争端解 决机构(DSB),另一个是作为贸易政策审议机构 (TPRB) ·3.秘书处(Secretariat) 。 ·秘书处是WTO的日常工作机构,设在瑞士日内瓦, 由总千事(Director-General)和若干名副总干事 领导,总干事由部长级会议任命
• 总理事会下设货物贸易理事会(Council for Trade in Goods)、服务贸易理事会(Council for Trade in Services)以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理事会 (Council for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分别负责各相关协 定的执行监督工作。 • 总理事会还有两项特别的工作,一个是作为争端解 决机构(DSB),另一个是作为贸易政策审议机构 (TPRB) ▪ 3.秘书处(Secretariat)。 • 秘书处是WTO的日常工作机构,设在瑞士日内瓦, 由总干事(Director-General)和若干名副总干事 领导,总干事由部长级会议任命
。 世界贸易组织(WTO)2013年5月8日宣布,根据第三轮遴选 结果,巴西候选人罗伯托·阿泽维多成为下任总干事推荐人 选。 ·(二)决策制度 ·1.协商一致(consensus)。 ·“协商一致”原则适用于部长级会议、总理事会、货物贸易理事 会、服务贸易理事会以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理事会、各委员 会的决策。 ·“协商一致”并不等于意见一致或各成员方对一项决定都表示拥 护和支持。不出席会议或出席会议但保持沉默或弃权,或发言只 属于一般的评论等,都不构成正式的反对意见。 ·WTO争端解决机制则采用了与“协商一致”原则不同的“反向一 致规则”,即如果没有一致同意的否决决定,建议或报告即予以 通过
• 世界贸易组织(WTO)2013年5月8日宣布,根据第三轮遴选 结果,巴西候选人罗伯托・阿泽维多成为下任总干事推荐人 选。 • (二)决策制度 ▪ 1.协商一致(consensus)。 • “协商一致”原则适用于部长级会议、总理事会、货物贸易理事 会、服务贸易理事会以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理事会、各委员 会的决策。 • “协商一致”并不等于意见一致或各成员方对一项决定都表示拥 护和支持。不出席会议或出席会议但保持沉默或弃权,或发言只 属于一般的评论等,都不构成正式的反对意见。 • WTO争端解决机制则采用了与“协商一致”原则不同的“反向一 致规则”,即如果没有一致同意的否决决定,建议或报告即予以 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