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在第一部分第1条界定 的知识产权范围包括:(1)版权与邻接权;(2)商 标权;(3)地理标识权;(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 (5)专利权;(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7)未披 露信息权。 尽管上述两个公约的具体划分方法不同,但不难看 出,这两个公约都是从广义上界定知识产权的范围。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参加了这两个公约,因此可以 认为这些国家均原则上同意广义上的知识产权范围, 但在各国的立法实践中,真正把上述两个公约所称为 “知识产权的内容都当作知识产权对待的国家,也为 数不多 制计爱价贸易本考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在第一部分第 1条界定 的知识产权范围包括:( 1)版权与邻接权;( 2)商 标权;( 3)地理标识权;( 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 ( 5)专利权;(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7)未披 露信息权。 尽管上述两个公约的具体划分方法不同,但不难看 出,这两个公约都是从广义上界定知识产权的范围。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参加了这两个公约,因此可以 认为这些国家均原则上同意广义上的知识产权范围, 但在各国的立法实践中,真正把上述两个公约所称为 “知识产权 ”的内容都当作知识产权对待的国家,也为 数不多
(二)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产生 “知识产权”在其产生之初,是一种封建 君主或地方官恩赐的具有严格地域性的 “特权”,到资本主义时期, 虽然从性质 上讲,知识产权从恩赐特权”转变为法 定权利”,但由于知识产权法律仍然不具 有域外效力,因此一个国家根据自己法 律授予的专利权、注册的商标或其他商 业标志,以及保护的版权等,在国外是 无效的。 制计爱价贸易本考
(二)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产生 “知识产权 ”在其产生之初,是一种封建 君主或地方官恩赐的具有严格地域性的 “特权 ”,到资本主义时期,虽然从性质 上讲,知识产权从 “恩赐特权 ”转变为 “ 法 定权利 ”,但由于知识产权法律仍然不具 有域外效力,因此一个国家根据自己法 律授予的专利权、注册的商标或其他商 业标志,以及保护的版权等,在国外是 无效的
(二)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产生 18世纪,英国和法国先后建立起各自比较完备 的具有现代意义的版权法律制度 ■英国于1884年颁布《国际版权法》,宣布在互 惠的原则下,保护任何外国作者的作品;法国 在1852年颁布法令,宣布讲单方面地保护所有 外国作者在法国的作品,而不问作者的国籍或 作品的首次出版地。 制卧价贸易大孝
(二)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产生 18世纪,英国和法国先后建立起各自比较完备 的具有现代意义的版权法律制度。 英国于1884年颁布《国际版权法》,宣布在互 惠的原则下,保护任何外国作者的作品;法国 在1852年颁布法令,宣布讲单方面地保护所有 外国作者在法国的作品,而不问作者的国籍或 作品的首次出版地
(二)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产生 1883年,法国、比利时、意大利等11国在巴黎 签署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公约于 1884年正式生效,该公约是历史上第一个保护 知识产权的多边公约。在此之后,又签署了 1886年《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和 1891年《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等公约。 这些公约标志着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体系的产生 和形成。 制卧价贸易大孝
(二)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产生 1883年,法国、比利时、意大利等11国在巴黎 签署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公约于 1884年正式生效,该公约是历史上第一个保护 知识产权的多边公约。在此之后,又签署了 1886年《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和 1891年《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等公约。 这些公约标志着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体系的产生 和形成
(三)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途径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途径目前主要包括以下四种: ■1.互惠保护 ■2.双边条约保护 ■3.区域条约保护 ■4.多边公约保护。这是当今国际社会保护知 识产权最重要的途径,是效力最广泛、影响最 大的一种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方式。 圆 制卧价贸易上考
(三)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途径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途径目前主要包括以下四种: 1. 互惠保护 2. 双边条约保护 3.区域条约保护 4.多边公约保护。这是当今国际社会保护知 识产权最重要的途径,是效力最广泛、影响最 大的一种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方式。